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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彈性變成隨興──警察工時與輪班的現實

第三章 臺灣警察的理想與現實

第三節 當彈性變成隨興──警察工時與輪班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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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基本的勤務基準這東西應該是在分局長機關首長的權限。單 位主管勤務表按照基準表排好了,今天要上什麼勤務都 ok 了,送 到分局,各組、中心都要審核,勤務中心要審核,分局長要蓋章,

這要經過機關首長核定,這是有一個行政規範在。你說他們沒有意 見不可能,這些幕僚單位他也是會說「今天什麼專案勤務排了沒 有?」、「你的勤務時數有沒有夠?」、「是不是有提早上下班」、

「是不是深夜勤不夠」,都會控制啊。(主管-1)

行政組會控管說一天巡邏警網要幾個,還有防治組會控管家戶訪查 時數,所以每個人每個月要上幾小時都要問他們,同仁就是要上到 那些,有點像基準表的概念,他會先說這個月家戶訪查、巡邏要多 少,要求每個時段一定要有巡邏網,還有帶班的問題。(主管-3)

都是每個所自己的…自己的慣例吧。(主管-4)

沒有。如果沒有被檢舉基本上不會管你,現在會要有打巡邏班次統 計,深夜勤、夜勤時段巡邏有幾網這樣,他會有個比例,比如說填 10-18 有幾網、然後 18-24 有幾網、24-06 有幾網,叫你統計這個,

深夜巡邏勤務不能少於一定比例。(排班-1)

通常會規範主要是主管那方面,主管那方面會要求你這個禮拜夜勤 要上多少、深夜勤要上多少,好像是警察局的作業規定,這個要問 承辦人。所長有時候會依自己的主觀意識去,例如「我所長就是要 上什麼班,剩下的你要負責幫我拉好。下午人力太多,半夜人人力 太少,你要負責把人力拉到半夜去,你排班就是你的責任」(問:

排班不是所長的權責?)「我授權給你啊,這是你的工作啊」,他 不去安撫那一些被我拉的那些人,我要出面幫他調節、賠不是。(排 班-2)

更久之前行政科曾經每季檢討勤務表,跟你講說這個是專屬、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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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排,去挑一些缺點,可是近年已經沒有看過這個東西了,他都 是用這種方法去建立一些關係出來。(問:所以並沒有一個法規命 令跟你說有什麼原則或限制?)沒有。(問:都是排完再跟你們說 這樣好不好?)行政組通常沒有太多的意見。有啦,「為什麼不排 雙警巡邏」類似這樣的意見。(問:但這些東西都沒有法規命令,

都是一些函釋)或是一些通報,甚至連行政命令都算不上。(排班 -3)

行政科那邊的勤務要求就是說,每個人的攻勢勤務不能少於 50%,

(問:我好像沒看到法規有這樣的要求?)應該是函,因為以前單 位也有這個要求,所以他們才會來督導,說為什麼你勤務攻守比例 差那麼多。我們以前沒有規定說每個人每天要有多長巡邏,我那時 候也是督察員跟我講的。(問:所以你有看過要求勤務比例的規定?)

督導通報有,它就只有督導通報有,以前行政組有一個每日勤務審 核,他就會列出來,比如說今日勤務缺失,這其實應該是他們自己 的要求。(問:沒有實際出現在任何規定上?)沒有。這一點我一 直覺得很好奇一件事,就是我找不到,就他們每次都會說:「依照 哪個函辦理」,可是其實我找不到任何有關那個函的資料。我就覺 得,他們很多規定就說依照幾號什麼函辦理,可是我在外面網站找 不到、署的網站找不到、局的網站也找不到,那你們說的這個規定 到底在哪裡?你如果只是按照勤務細則,我還知道依據是什麼;可 是你依據函來辦理的時候,我根本不知道到底到底為什麼會這樣,

你說問承辦人,他也只會跟你講「就這樣寫啊」。甚至他只是照搬 而已(基層-9)

之前我們這邊其他所排一段班,可是我們的分局長不喜歡,所以命 令他們不能排一段班。不是明著講不行,他用別的方法,你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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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東西就是,我可能會盯你的勤務,這個東西你去網路上翻都翻 的到。他們是第一個嘗試一段班,因為它們人最多有 40 幾個,排 完之後大家都說好上,你休 10 小跟休 8 小都已經是不同等級了。

(問:不准排有什麼理由嗎?)這種東西他怎麼可能講出來?怎麼 可能會公告不准的理由。(基層-13)

缺乏框架性規範,又有如前述繁雜冗餘勤務需要大量人力,自然難以從人性化 為中心看待勤務編配,勤務規劃仍是以滿足上級需求為優先,不會去考量現有的人 力資源,不是「有多少人做多少事」,勤務編排人員的主要考量也是如何應付這些 交辦工作,縱使警力不足也無法拒絕上級要求。

第一個考量的點哦?第一個想到都是當天有什麼特殊勤務啊,然後 需要誰帶班,例如說會勘啊、擴檢啊,或是特殊地方守望之類的,

再來就是正副主管需要誰帶班,因為輪班是固定的,固定的時間點 去塞。(問:所以是有什麼勤務這樣?)擴大臨檢、聯合勤教、常 訓…再來才是有沒有需要幹部帶班,需要拉誰去;然後最後才考量 所有同事有沒有可以休息的班次,調配體力的班次。(排班-2)

各組室他們要求你出的人力,他只會看你們所所有的人數而已。他 們不會去看你當天有幾個人輪休。他說「今天○○所就是 2X 人所,

那你 2X 人所出幾個剛好而已?」(排班-2)

由於勤務規範不足,解釋空間擴大,管理階層多會以維持單位最多警力方式去 看待,如將警察勤務條例規定「服勤人員每日應有連續八小時之睡眠時間」解釋為

「輪班間隔時間為八小時」,產生服勤 12 小時、休息 8 小時此種從夜勤不斷往前追 趕制日勤的「追番制」,以及將 12 小時工時切成數段的「拆班」。或是任意解釋以 方便作業,導致就連訓練、講習、會議、業務檢查等也算是「臨時事故」而將員警 停休。在此狀況下,主管大多會憑己意編排勤務,甚或突然變更基準表,而基層員 警並無反映意見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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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跟所長說休 8 小時太少,他覺得 8 小時就夠。上個所長來的 時候,他把第二天 18 點改成 16 點起班,「幫他們多報一點超勤 啊」,(問:這是大家想要的嗎?)當然不是啊,他自己想要大家 都巡邏啊。(問:有跟他反映嗎?)有啊,但他不屌我,他一樣照 排,就變成我一樣排出來他要改是他家的事,我只能跟大家講我希 望的班表是這樣,他要自己亂改。(排班-1)

我們勤務條例規定是 8 小時為原則,但是單位主管可以做決定,

那單位主管每個看法不一樣,我是站在比較中間的立場,認為說我 也是人啊,上班也會累啊,睡眠品質也是要顧,沒有好的精神沒有 體力啊,我是用這個角度去看這個問題;那有的單位主管是想,「我 的勤務要排得出來、我要看得到人、我要的勤務都有人上」,如果 說是這種想法,你要說他錯嗎?他也沒錯啊「我有給你 8 個小時給 你睡覺時間啊?那你不睡。」(主管-1)

沒有明文規定你一定要怎麼排,就只有勤務條例的規定,動靜交替 阿,那種比較大方向的,基本上你想要讓他上什麼班就上什麼班,

這就要看排班的人。比如說早上 6-8 我一定會派一組巡邏專門去抓 通緝,我的原因是要讓大家去磨練。(主管-2)

所長會以勤務需求的問題把你擋下來,他會說這個時段怎麼這麼少 人?像我們所大輪番的情況不是一個早一個晚,中間還會塞要放架 或非固定番下午起班,這樣才可以上到 02 或 04,因為這段時間案 件量最多。但是主管最近不這樣認為,他希望下午人少,然後集到 半夜去,會變成說有人會被拆開,但沒有人想被拆班啊?(排班-2)

實際訪談了解,基層員警在工時規劃或勤務編配缺乏參與管道,連提出建議都 極為困難,遑論有「共同決定」的可能,在缺乏法治觀念的地方,勤務能否人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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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取決於單位主管;然而勤務編排也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缺乏人力資源管理或者科 學化觀念,又缺乏控制機制,部分主管仍會有以勤務控制員警的觀念,編排非必要 的勤務,導致人力資源的浪費。

中途有一次他說我們過太爽,有些人隔天 8 點就不會回來簽了,你 們過太爽我要給你們排 14-2,它改成這樣的意思就是懲罰性質,

那時候他開會的時候有直接講,說覺得我們過太爽。(問:所以這 樣排也不是因為勤務需要)不是、不是、不是、不是,他有直接講 是懲罰性質。這是我回來才發現,比北部還沒制度。(基層-14)

副座就一句話「我就不要讓你們那麼爽」,有學長就反應想要一段 式,副座就這樣回。(問:這樣排會有問題嗎?)絕對沒有問題,

就只是看他要不要。(問:管控下班)我有聽過這個說法。(基層 -2)

前主管的原則就是「我讓你過那麼爽幹嘛?」,(問:他有這樣講?)

我發誓我聽過。(問:他有說原因嗎?)就沒有原因啊,大家都覺 得莫名其妙,所以就有次勤教我就說,那時候因為同事要去玩,當 時管制三級開設,正常輪休可以走啊,結果同事在社群軟體 Po 文,

結果前主管看到不高興就罵啊,就在開勤教點名我「你覺得這樣 OK 嗎?」,我說「沒什麼不 OK 啊,大家都一家人,同事出去玩我也 很高興啊」,他就直接說「誰跟你一家人,我龜山的」,我說見鬼 了,你也不是基層考上去,直接講這種話我很難去想說,一個單位 主管應該是要當我們的大家長,竟然是跟我們不同掛的啊,那種感 覺很差啊。(基層-7)

就算你跟他要求,他們會覺得說「你是不是過太爽?是不是還要更 爽?是不是怎樣」。就覺得你已經很爽,為什麼還要這樣要求?派 出所都這樣上啊?(基層-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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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結果也發現,許多人都曾有「工時黑數」的狀況,大多是在處理業務或者 案件上,員警工作量龐雜,而上班時數皆已被勤務填滿,主管不願意調整既有勤

研究結果也發現,許多人都曾有「工時黑數」的狀況,大多是在處理業務或者 案件上,員警工作量龐雜,而上班時數皆已被勤務填滿,主管不願意調整既有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