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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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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從「警察大人」到「人民保姆」,警察被包裝不同的形象,一直覆蓋著使人看不 透的面紗,有不同於一般公務人員的法制、獨立的培訓機構、自成一格的學術系統,

外人也難以窺探,對其充滿各種想像。警察成為當代一個大家既熟悉又陌生的存在,

跟社會緊密連結、卻又與社會各種脫節。

人民對警察抱持各種期待,希望他們成為能處理一切社會問題,而政府也積極以 各種「執法尊嚴」、「忠勤忠勇」警察形象行銷,讓警察成為政府最佳的施政工具,

彷彿警察成了所有疑難雜症的解答,人民只要報警就應該要獲得完善的處理。

然而在各種光鮮亮麗的包裝內,是以千瘡百孔的身心面對各種社會險象與惡意的 普通人。他們並沒有比其他人特別,但被期待成為鐵人、超人、聖人,用名為「警察」

特別身分將他們與常人隔離────只要穿上制服,他們就不再是人,而是可以無限延 長工時、限制所有權利的「牲人」,被社會與國家權力拉扯。

本研究宗旨,也就是想要揭穿這層面紗,讓制服下的血汗得以被看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臺灣警察的過勞困境

筆者自 2011 年始,在新北市、臺北市的繁雜派出所擔任基層警員近十載,深感 警察工作對於社會之重要。然而警察卻又有比一般公務員更惡劣的勞動條件:長工時、

輪班間隔短、輪班不固定、勤業務繁重、負面情緒勞動、勞資關係惡劣…身處各種危 害身心安全的高風險工作場域,卻又沒有相應的職業安全保障。

過往被「特別權力關係」所綁住而難以行使勞動基本權的公務員,縱然經過司法 院大法官多次解釋鬆綁其限制,卻僅是重新定義其為「公法上職務關係」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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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其司法救濟權,公務員仍欠缺勞動保障,也缺乏框架性勞動規範,實質上仍是講 求階級權力的管理模型,只要基於機關整理考量,公務員個人權益極易遭忽視,許多 勞動學者所描繪的「尊嚴勞動」,在公務體系中是不存在的。

警察因其特殊的歷史背景與組織功能,本身即屬於半軍事化組織,有嚴密的層級 制度,具有高度服從性。又因具限制個人基本權之職權功能,故警察自身對「基本權 應受限制」會認為是一種自然狀態,甚至內化為服從的榮譽感。也使得難以意識自身 勞動問題,或感受自身權益遭到侵害。

警察是以維持安全秩序為核心任務的國家性強制力量,亦是國家對內的武裝力量,

武裝力量是一個嚴密組織化與高度紀律化的體系,是 Weber 指稱官僚組織的極端型 態(楊日青 譯,2002:592),據此賦予警察高度組織效能,但也可能導致僵化,加 上臺灣警察過往的軍事管理背景,使臺灣警察在管理上更講求服從權威,也使管理階 層與基層間的鴻溝加深,缺乏有效的溝通管道,難以有良好的勞資關係。

而警察本身任務為防止危害,大多具有急迫性、必要性,也因此容易在利益衡量 下犧牲員警個人權益,導致其工時過長、輪班間隔不定,或是在缺乏妥適保護下面對 危害,也因為警察自身、政府乃至於大眾都會認為這是「必要的犧牲」,也使警察改 善勞動權益將會遭到許多的阻礙,認為警察改善勞動條件將會造成公共利益的損害。

在這樣的背景下,警察自身的勞動問題難以被發現,甚至會因為其身分性質而被 認為「不具有勞動者身分」,進而「不存在勞動問題」。是以基層警察普遍不了解勞 動基本權,亦未有勞動問題意識,爭取勞動權益的行為會被視為破壞秩序、不守紀律,

與其職業要求的服從性產生衝突。

個別動權如此,集體勞動權亦是。工會法目前仍限制公務人員組織工會之權利,

雖能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組職公務人員協會,但公務人員協會組成有諸多限制,且 協商事項有限,無法締結團體協約,無法發動爭議行為,其集體勞動三權均受到限制 或禁止,難以保障公務人員勞動權益或促進勞動條件。

綜上所述,要改善基層警察勞動權益,並非僅是改善勞動條件或開放組工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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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更需進一步改變整體職場勞動文化,建立屬於基層警察的集體勞動意識,使其 將對自身勞動條件的懷疑轉為爭取權益的動力,並試圖建立框架性勞動規範,並讓基 層警員有更直接公平參與勤務規劃的管道,改善警政官僚的勞資關係,方有可能落實 保障警察勞動基本權。

貳、威權陰影下的警察社會

然而若嘗試改革警察勞動問題,將遭遇諸多障礙。筆者過去透過機關內部管道反 映,難以獲得回音,幾乎無法有陳述意見的機會,甚會遭到上級的非難;若要藉由外 部管道,如透過民意代表、組織人民團體,亦受到許多阻礙,警察同仁亦對之抱持存 疑,組織活動受到高層壓力、向基層同仁遊說也難以獲得實際支持。

縱使周遭同事經常抱怨工作勞累,但又對於爭取權益裹足不前;縱然知道上級命 令不合理,但仍就屈服於壓力,甚至若有人公開反對,反會遭受同事批評,視為破壞 團體和諧。在臺灣民主化的歷程,警察依然活在過去威權時代,無法實現組織內部的 民主化,也缺乏相應的公民社會意識。

警察養成教育對於警員人格塑造極為重要,高等教育是培養社會意識與公民素養 重要的社會化階段,也因此臺灣許多重大社會運動均由大學校園發展。但臺灣警察並 未經歷這個過程:講究階級分明的準軍事化警察教育,要求學員服從權威者,以階級 權威建立的管理系統,員警並非因為命令合法合理而服從,而是因為命令者的官階。

我國警察教育並非培養人權法治守護者,而是以軍事化管理製造服從上意的工具,員 警不是以學識充沛、而是以誰最聽從命令為優,孕育出思考僵化、專業有限的基層員 警。時常見到警察違法爭議,員警大多以「照上級指示」、「同事都這樣做」回應,

突顯我國警察對於社會多變的反應不及,以及現行警政制度無法達成社會對警察之期 望。

缺乏公民素養與專業培養的教育訓練,讓警察極度依賴實務經驗的傳承,形成森 嚴的學長學弟制,也因此警界文化深深影響了體制內的每一個人,而緊湊的勤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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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讓警察無力經營自我,使警察的價值觀與世界觀趨向一體,缺乏思辨批判能力,無 法對自身的處境產生質疑,除了加劇過勞的狀況,也讓警界更為保守封閉,外力難以 介入。

警察養成教育、管理模式、工作性質,形成極為封閉、以達成上級命令為核心的 組織文化,其組織運作亦欠缺人性思維,即可輕易要求基層員警為公益犧牲,基層員 警缺乏向上反映的管道。結合上述因素,使警察無法發現自身勞動問題,勞動意識難 以凝聚,

筆者希望從自身工作職場開始關注,從基層員警職場現狀探索警察未來出路。使 我國警察政策符合現今時代潮流,同時保障勞動權益、增進警察行政效能。希望從勞 動權保障之觀點進行研究,透過此研究整理當前警察勞動問題,並對現有勤務規定進 行檢視,探討勤務編排的影響因素,並了解基層員警對於勞動權益的認知,由勞動議 題對警察進行社會分析,以對未來建構警察勞動法制與落實集體勞動權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