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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的輕重緩急:國際醫療服務的專區化與公司化爭議

第四章 研究分析

第二節 發展的輕重緩急:國際醫療服務的專區化與公司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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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形象發展與帶動相關產業進步」。84此計畫的推出一定程度標示了政府與主事 者推動的決心,而實體專區化及公司化做為持續推動的方向亦引來更多論述者投 入此意見場域進行論述競逐——關於醫療服務國際化的討論,正在由一開始是否 發展的正當性論辯,逐步邁入是否「以公司化、實體專區化予以發展」的論辯時 期。

第二節 發展的輕重緩急:國際醫療服務的專區化與公司化爭議

自行政院通過「醫療服務國際化行動計畫」的 2010 年 6 月 18 日至 2013 年 4 月 29 日自經區核定含國際醫療的期間,雖然仍存在是否發展的爭議,但已逐 漸朝著國際醫療服務是否以專區化和公司化發展之議題轉移。此時期的競逐策略 不僅如以往存在著各種行動者以自身所持具的預設交相辯論,亦得反映出過往各 方競逐者更為基本的預設一致性。除此之外,此時的論述策略內涵雖與過往有部 分重疊,卻仍保有些許的觀看視角差異性。以下分別就 7 種競逐策略論之。

一、策略十二:以醫生輸出作為病人不輸入的必然後果——解放「供給固定」預

以實體專區和公司型態發展國際醫療,可謂標示著逐步「專門化」與「專責 化」的發展模式。這樣的發展模式思維,亦體現在新光健康管理公司總經理洪子 仁向政府提出的各方面建言當中,例如成立跨部會專責單位並提升為直接隸屬行 政院之層級;設置專責處理簽證事宜之單位;設置相關科系培育產業人才;成立 專門行銷公司行銷「台灣醫療」品牌並鼓勵民間成立「醫療經紀公司」等。85此 外,在這篇「業界建言」文章中,洪子仁亦不忘分述「國家、產業、民眾」三者 如何因此得利,如「有助國家競爭力和國際能見度提升,並創造外匯的收入與相 關稅收」、協助開展「企業進行國際化與多角化的經營策略」,以及「增加民眾就 業機會」等,將此項發展之受益者形塑為台灣整體層次。

此時,為了推動醫療法修法,朱敬一亦將發展緩慢的成因從過去的「追求利

84 轉引自「台灣醫療服務國際化行動計畫(核定本)」文件。資料來源:國發會網站,

http://www.ndc.gov.tw/m1.aspx?sNo=0013992&ex=2&ic=0000153#.U9texPmSzg8。取用日期:2013 年 12 月 30 日。

85 洪子仁,2010,〈推動國際兩岸醫療發展 業界建言〉。經濟日報,C11,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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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之誘因不足」轉變為「欠缺法源」。在〈國際醫療修法,應列第一優先〉一文 中,除了重申其一國兩制的主張,朱敬一進一步加進了「台灣不讓病人『輸入』,

則本地的醫院醫生就會『輸出』」此一從前未見的「人才流失」論述面向——此 一新興加入的論述面向反映的是,過往不論是從發展立場或是從國人就醫權益立 場出發的論述視角,實則皆隱含了相同的預設立場,亦即,皆是在「給定(given)

醫生或醫界人員總量與質量」的前提下進行關於「需求量增加之後果」的論述競 逐:從發展立場出發論辯之行動者即以「餘裕的資源」來為發展不影響國人就醫 做辯護;從國人就醫權益立場出發論辯之行動者則以擔憂本國民眾就醫權益因此 而遭到「排擠」來質疑此項發展。在朱敬一的敘事結構中,此種人才流失的說法 在其引用著名經濟學理論後,更加彰顯這是被其視為理所當然將發生的後果:

國內有些腦袋不清楚的人,常以「台灣優秀醫生為什麼不幫台灣人看病、

而要幫外國人看病」這樣的愚蠢問題,來質疑國際醫療。這種偏狹的本 土觀,看似台灣優先,但其實卻是害台灣、斲傷我們的競爭力。以左鄰 中國大陸為例,他們國內醫療水準不佳,數以百萬計的有錢人都有極大 的醫療需求。台灣若是不辦國際醫療、不接受這批國外病人,那麼這批 有錢病人就會有誘因吸引台灣醫生與醫院去該地開張看診。簡單地說,

台灣不讓病人「輸入」,則本地的醫院醫生就會「輸出」。這可不是什麼 新鮮理論,而是歐元之父孟岱爾在商品貿易與跨境投資方面的著名學理。

如果台灣的優秀醫生與醫院真的因境外富有地區招手而外移,這就是標 準的掏空台灣。如前所述,那些愚昧狹隘的本土論者以為不准台灣醫生 看外國病人,是維護台灣病患的權益,殊不知結果剛好相反:越是在服 務客體上自我閉鎖,則服務主體的流失就越嚴重。86

在預設了主要標的對象的中國大陸醫療水準不佳而當地有錢人具有極大需 求,加上將台灣醫生與醫院化約為追求單一經濟利潤的經濟人兩個前提,所造成 的人才流失後果,是戕害整個台灣的整體競爭力和台灣病患權益。不僅如此,在

「國際醫療的發展屬於跨國競爭」的視角引領下,朱敬一亦加入了「時間性」的

86 朱敬一,2010,〈國際醫療修法 應列第一優先〉。中國時報,A18,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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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方式,以強化當前發展的迫切性和時效性:

經過以上的闡述,相信大多數讀者都已了然推動國際醫療的重要性。但 我要強調的是:國際醫療不僅要推,更要快快地推。台灣的健康醫療排 名全世界第二,但周邊國家急起直追者眾。看看彼此的佈局態勢,台灣 的領先優勢大概只能勉強維持五年。就算今年立法通過,大概還要一年 時間在特區公告條件與開放招標,經核定後也要一年時間興建設備、打 廣告、招客戶,真正能開展國際醫療業務最少也是三年多以後的事了。

面對外界如此嚴峻的競爭壓力,台灣政府若不努力快速通過國際醫療法 源,大約兩年之後就時不我予了。87

以修改醫療法來協助推動國際醫療的迫切性,甚至要優先於二代健保修法。

此種以健保改革作為比較對象的優先性強調,係建基在朱敬一認知健保為經濟虧 損的單一問題上;據此,若此一「關乎整個台灣醫療前景」的國際醫療如同新加 坡、泰國一樣帶來可觀的經濟收入,亦可回來溢注健保以解決其虧損問題:

讀者或立委如果問我二代健保法與國際醫療專章,哪一個法案比較重要?

我會明明白白的說:醫療專章修法更重要。健保費調整只牽涉每年數十 億的醫療預算缺口,但國際醫療卻關乎整個台灣醫療前景的發展。新加 坡、泰國每年自國際醫療皆收入約四百億台幣。若台灣也能做到這個水 準,則只要其中一成納為境外醫療稅而用於溢注健保,就幾乎解決了國 內健保的虧損問題。88

二、策略十三:區分發展手段與目的——解放「促進經濟為唯一目的」預設 朱敬一如此以人才流失之說做為支持專區化的修法行動,引來黃達夫連兩日 於報紙為文反駁以表達其反對修法的主張。相較黃達夫一開始僅將此發展目的單 一論述為具負面意涵的「拚經濟」,此時則舉例國內健檢、醫美等項目皆未因其

87 同上引。

88 同上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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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性質而劃為專區進行,以此正當化其反對專區設置的主張;甚而引用時任衛 生署署長楊志良的說法,認為就完全自費之有錢及非本國籍病人之部分,醫院得 順應市場機制自行訂定價格:

事實上,國內醫療院所執行自費健檢,醫學美容等業務已有 20 年歷史,

健保開辦後,不曾與健保發生任何混淆,也沒有引起任何紛爭,與現在 的《醫療法》也沒有牴觸。甚至,有些醫院已經把健檢作業推廣至對岸,

衛生署也沒反對醫院至對岸廣告、宣傳。顯然,要提供自費醫療根本沒 必要設立特區。

署長說有錢人(包括外國人)和藝人基於隱私、方便等理由,有權選擇 自費醫療,但必須與健保完全脫鉤。至於全部自費醫療的病人,健保局 沒有理由去干涉其費用的制定,自然而然,醫療院所可順應巿場機制,

自訂價格。在健保支付制度不合理,醫院盈餘有限的情況下,如果醫療 院所能以高超的醫術、周到的服務吸引國際病人來就醫,增加醫院的收 入,而使得這些醫療院所能以此額外的收入來更新設備、充實人力或提 高員工的薪資,來提升醫療品質,則這些醫療院所的健保病人,也將因 而受惠。89

可以看到,此時黃達夫的敘事方式如同朱敬一,不再以「台灣醫界的質與量 為固定而不可變動」作為預設;然相較朱敬一不以「醫界營利」為恥,黃達夫此 時更接近柯承恩之立場,即將此發展視為醫院在「不合理」的健保制度下得到合 理收入、同時嘉惠國內健保病人的舉措;重要的是,此種提升醫療軟硬體品質的

「手段」對黃達夫而言,是以「於既有醫院內(而非在專區中)即實行國際醫療 服務」為前提方有可能達致。顯然,黃達夫至此時已「明確表明不反對」國際醫 療,但仍不忘重申醫療志業的非營利本質,以及建議「政府應以鼓吹國際醫療為 手段」、並以提升品質而非求經濟利潤為目的:

個人認為政府應以鼓吹國際醫療為手段,藉著醫療院所間良性的競爭,

89 黃達夫,2010,〈請朱敬一院士慎思〉。台灣蘋果日報,A21,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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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促進國內醫療品質的提升,以達到醫療院所收入增加與國內病人接受 良好照護的雙贏局面。而不是將醫療商業化,以至於在一切向錢看的錯 誤價值觀下,喪失了醫療志業的本質。90

個人並不反對國際醫療,但是要發展國際醫療應該靠本事而不是靠利誘。

有心發展國際醫療的醫療院所,必須投資於充足的醫護人力、改善設備、

提升專業,以便提供給國際病人安全、舒適的就醫環境。並以高超的醫

提升專業,以便提供給國際病人安全、舒適的就醫環境。並以高超的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