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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發展遲緩兒童的親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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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性,Mahoney, G.等人(1998)的研究提到介入的成效關鍵在於親子互動風格的改 變,以親子互動介入的研究也呈現兒童發展領域的進步(郭智玲,2005;劉明倩,

2007)

第四節 發展遲緩兒童的親職教育

本節探討發展遲緩兒童的親職教育分成三部分:一為親職教育的意義及定義;

二為發展遲緩兒童的親職教育需求與目的;三為發展遲緩家長親職教育相關研究。

一、親職教育的意義及定義

Hoffman and Manis(1978)曾描述擔任父母角色是一種明顯的矛盾,一方面 有了孩子是極大的滿足;另一方面,擔任父母的角色使他們承擔了很多新的工作,

也因此可能帶來大量生理及心理上挫折和痛苦(丁雪娟、陳文詠,2009)。因此當 家庭有新成員的到來,若家長沒有做好相關準備,迎接新生命的喜悅很快就會被 負擔與壓力沖淡。沒有人天生就會當父母,也因此 2013 年修訂《家庭教育法》

將親職教育列於家庭教育中。此法將原屬於家庭範疇的內容,由私領域擴展至公 領域,政府相關單位有其權責協助落實(鄭憶倫,2009)。

親職教育是藉由教育協助父母獲得教養子女的知能,協助父母成長,增進父 母對子女的瞭解,進而協助子女適性發展與成長。

(一)親職教育的意義

親職教育的「親」是指父母,「職」是指責任,親職教育即是指父母 責任的教育(黃美惠,2006)。親職教育一詞是由英文的「parent education」翻譯而來,有關親職教育的意義,依據年代的推展與改變,

列舉各學者的看法於下(林美雪,2010;鄭凱壎,2005;鮑怡蘭,2012):

1.Auerbach(1968)親職教育是介入及幫助父母在他們的親職角色上,

能達到更有效功能的教育(引自鄭凱壎,2005)。

2.王靜珠(1979)親職教育是指教導父母親負起教養子女責任的教育(引 自鄭凱壎,2005)。

3.林清江(1986)廣義而言,是培養現在為人父母或尚未成為父母但想 成為父母者,變成健全的好父母;狹義而言,是針對某些不健全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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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而實施協助改善教養方式,而成為健全的父母(引自何華國,

2015)。

4.曾端真(1991)親職教育是指有系統的提供一套關於「如何為人父母」

的知識與技巧的過程,使參與者能有效幫助子女成長。

5.Mahoney(1999)認為親職教育是經由父母效能訓練與示範課程,提供 父母在管教與育兒技巧方面的知識,並學習扮演理想的親職角色。

6.林家興(1997)表示親職教育在消極面上能協助家長改善或防止問題惡 化;在積極面上能協助家長預防問題的發生。

7.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2004)指出親職教育的定義是能增進家長職能之 教育活動。

8.鄭淑玲(2005)親職教育是為父母提供子女成長、適應與發展有關的 知識,增強父母教養子女的技巧與能力,使之成為有效能的父母,重 視子女身心發展需求的教育。

9.邱珍琬(2005) 協助已為人父母或將為人父母者,了解自己的職責,

提供有關兒童、青少年發展的知識及正確的教育態度。

10.林家興(2007)親職教育是一種以父母為對象的成人教育,以增進父 母自我瞭解、學習管教子女的知識能力,以及改善親子關係為目標,

由親職教育專家所辦理的終身學習活動。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親職教育為一提供家長教育課程,使其親職教 養能力有所提升。隨著時代的變遷,親職教育由 1960 年代,認為親職教 育是一種成為健全父母的責任,到 2000 年親職教育改變為協助家長透過 自我了解、學習教養技巧等成為有效能的父母。

(二)身心障礙兒童親職教育的定義與內容

身心障礙兒童在生活、學習、動作發展等方面常弱後於同齡兒童,

因此需要父母更多的用心與照顧,因此在親職教育的定義也會略有差異,

以下列舉各學者的觀點(鮑怡蘭,2012;張文宜,2013):

1.Schulz(1987)以系統化的方法將一些與為人父母有關的訊息、知識 與技巧教給父母,發展家長的自我覺察,使其運用有效的管理方法,

來改進親子間的溝通,使家庭生活更融洽,亦提供有關身心障礙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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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發展與教養及與父母之權利與責任有關的資訊,來增進父母的效能 (引自鮑怡蘭,2012)。

2.Herman 和 Hazel(1991)提供父母教養子女所需要之知能,包括資訊 需求、專業需求、精神需求與經濟需求等(引自鮑怡蘭,2012)。

3.蔡阿鶴(1992)提供養護及教育殘障兒童所需的基本知識和技能,鼓 舞其信心,幫助他們消除由於障礙兒童的出現所衍生的種種心理障礙,

獲得自我調適並且接納其殘障兒童。

4.Dunst(1999)親職教育是教養支持的特殊形式,支持家長有時間、能 量、教養的知識和技能去實現教養責任。

5.楊登惠(2000)透過親職教育協助父母瞭解子女的特殊需求,因此身 心障礙學生家長需要接受比一般父母更專門、個別化的親職教育。

6.Kevin(2002)父母透過努力學習經驗與過程來提升育兒知識、技能與 態度,使之成為稱職的父母。

7.劉佩榕(2002)需考量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差異、障礙程度、年級及性 別等因素,依據家長需求提供教養技能、專業知能及社會資源的利用 等,支持及協助的程度需要更深入家庭,並以個別的家庭需求為實施 考量的重點。

8.殷夢轅(2006)教導身心障礙學童家長自我調適與教養子女的有效方 法,提供資訊、法律與社會資源的福利服務,促使其積極參與並關心 子女的教育活動,使得家庭能正常的運作,家長與子女都能共同成長、

彼此接納關懷。

9.戴千琇(2009)親職教育能夠提供家庭內的教養子女知能、發展潛能,

輔導父母的心理調適;家庭外的社會福利及家長權利,增進父母參與 度。

10.何國華(2015)親職教育是以家中成人為對象,以協助其學習如何善盡 親職的一種教育過程。

綜上所言,身心障礙兒童親職教育的內容多包含:資訊需求、專業需 求、精神需求與經濟需求這四個項度,期透過學習、支持、協助,培養 教養技能、福利資源知識等,使家長更有效能的教養身心障礙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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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展遲緩兒童的親職教育需求與目的

Chavkin(1993)指出,對家有發展遲緩兒童的家長,應多用親職教育的訓 練或活動,促進父母參與,來加強其對子女教養的覺知、態度和價值,並影響特 殊兒童的認知、溝通與行為能力之表現(引自鮑怡蘭,2012)。因此透過親職教育 的方式,可以影響兒童及家庭。

發展遲緩兒童親職教育目的相較於一般親職教育具有獨特層面,以下列述各 專家學者的觀點(林美雪,2010;黃美惠,2006;鮑怡蘭,2012):

1.王慧君(1985)認為特殊親職教育的目的有四點,分別是:(1)使家長學習管 教子女與子女有效的溝通方法,以扮演成功的家長角色。(2)與其他家長討 論管教子女所面對的特殊問題,求得問題解決的方法,而透過教育的方式,

以達到輔助子女的作用。(3)家長對子女的期望及對扮演家長角色、職責的 自我期許,有充分的認知,而藉學習方式來改變父母角色朝向正向發展。(4)

學習協助子女自我發展,並且幫助家長自我成長,親子間互動關係良好與成 功的適應生活(引自黃美惠,2006)。

2.英國教育局(Department for Education)於 1994 年在為有特殊需求兒童家長 出版的親職教育指引中也指出其目的有:(1)幫助家長瞭解什麼是特殊教育需 求?(2)瞭解學校、地方教育局、專家學者能做以及應該做些什麼?(3)瞭解 如何在兒童的特殊教育上扮演一個稱職的角色?(4)瞭解家長的權益有哪些?

3.有的學者除了說明一般親職教育的目的之外,特別指出身心障礙兒童親職教育 目的為:幫助特殊障礙兒童的家長克服教養困境,期使下一代皆能獲得適當 的教養與發展,有良好的行為,並能充分發揮其能力(王淑仙,1999);幫助 有特殊需求子女的家庭克服教養的困境(高慧芬、張斯寧、黃倩儀、廖信達,

2002)。

4.黃玲瑗(2004)認為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親職教育的目的為(1)強化家庭功能,

疏導家長情緒;(2)指導家長扮演適當的角色;(3)提供教養子女正確的態 度、有效的方法;(4)建立積極、正確的特殊教育觀念;(5)提供自我認知、

自我成長與自我管理的能力;(6)培養尋求資源與協助的能力;(7)加強與 外界組織的聯繫;(8)幫助家長協助兒童發展其潛能、充分自我實現,將來 能獨立生活。

© Sanders

(2007)

74 位發展障礙學 齡前兒童

E1= Stepping Stones Triple PEnhanced

E2= Stepping Stones Triple PStandard 家長訓練課 程介入採一對一方式在技能方面未見控制組與 家長訓練組的差異;家長訓練組在知識和態度方 面的成效大於控制組

Van den Hoofdakker

et al.

(2007)

94 位注意力缺失 過動症兒童

Behavioral parent training 家長訓練課程介入採一 對一方式未見控制組與家長訓練組的差異

Rickards et al.

(2009)

54 位自閉症及發 展遲緩兒

Home-based program 家長訓練課程採一對一方 式介入未見控制組與家長訓練組的差異

©

Sofronoff et al.

(2011)

53 位發展遲緩 的兒童

The Stepping Stones Triple P seminars 家長 訓練課程採團體方式介入家長訓練組在知識和

Somech and

Elizur (2012)

209 位有行為問題之學齡前兒

Co-parent training program 家長訓練課程採 團體方式介入家長訓練組在知識和態度方面的 成效大於控制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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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一對一的方式,較能符合個別家長的需求,再者國內相關研究在親職教方案的 執行仍以兒童為焦點,透過方案的執行瞭解家長的介入對兒童發展能力的影響,

但親子互動相關研究提到親子互動關係影響兒童未來的發展,在親子互動相關研 究也呈現親子互動的介入能使兒童發展領域的進步(郭智玲,2005;劉明倩,2007),

因此本研究採遊戲學習的親子方案,欲瞭解仔方案介入後家長與兒童在親子互動 的影響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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