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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遊戲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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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遲緩兒童因認知學習易有上述特徵,成人引導其學習時需有更 多的指導和直接教學,透過遊戲、實際情境等方式進行活動,且活動需 具體,口頭指示要簡短清楚並給予不同程度之提示,在活動過程中提升 兒童的練習次數、學習動機與成功機會(何國華,2006)。雖然發展遲緩 兒童認知能力發展不似一般兒童快速,但其可教性是不容置疑,只要瞭 解兒童認知發展現況並給予適當的學習機會,其認知能力就能有所提升 (林姿伶,2008)。

從上所述,發展遲緩兒童認知學習有其特徵,這些特徵部分是因生理因素影 響,但學習動機與學習意願低落卻是後天經驗導致的。透過瞭解兒童認知發展現 況並給予適當的學習機會,其認知能力就能有所提升。因此,本研究提供了早期 療育的介入,期待透過遊戲學習親職教育方案,協助家長在與兒童互動時,善用 兒童最常進行的活動-遊戲,在反覆練習中提升發展能力。

第二節 遊戲學習

遊戲在兒童的生活與學習中扮演著何種角色?藉由探討遊戲的定義、遊戲與 兒童發展、遊戲對發展遲緩兒童的重要性、成人參與遊戲等來了解。

一、遊戲的定義

西元一九七0年代後,西方學者開始重視兒童遊戲,並有大量之研究。然研 究初始學者們對兒童遊戲有不同之見解,Montessori及Schlosberg認為遊戲與兒童 發展無關且不重要;Mead、Erikson、Vygosky、Bruner等學者則認為遊戲有助於 兒童在自我概念、人格適應、語言等發展;Frost(1992)認為遊戲是由內在動機 所引發,每個人都是主動參與的,且遊戲是歡樂的來源,沒有外在強加的規則,

重遊戲的過程而非結果。

隨著年代的演進,眾學者們對遊戲的定義也有所不同,茲整理國內外學者們 對遊戲的定義於下(張玉巍,2006;孫淑華,2007;吳幸玲,2003;郭靜晃譯,

2000;湯志民,2002;陳雪玲,2007;蔡淑苓,2011):

(一)遊戲是歡樂的。

1.Dewey(1961)則認為當我們在做一件事時,感到快樂的,就是遊戲;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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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情完成時,我們感到快樂的,就稱之為工作,並指出遊戲即是 兒童生活的主要活動,強調「寓工作於遊戲」、「從遊戲中學習」的 觀念(引自陳雪玲,2007)。

2.Piaget(1962)認為遊戲是一種無組織性的行為,目的在獲得快樂(引自 郭靜晃譯,2000)。

3.郭靜晃(1993)認為遊戲本質是歡笑、愉悅的,是一種樂趣。

4.潘慧玲(1995)認為一個兒童活動要稱為遊戲,只要合乎下列遊戲的 特徵,都視為是遊戲。即遊戲是內在動機所引發的行為,歷程中會得 到某些方面的滿足,也會表現出一種愉悅的狀態;兒童可以自由選擇,

重視的是遊戲本身而不是結果或者學到什麼;遊戲一定要好玩的、有 趣的;遊戲雖然有許多規則,但遊戲過程可以包含了某些規則的調整,

讓遊戲者更加有興致;且遊戲者在心理上或生理上,都應該是主動參 與的、全心全力。

(二)遊戲是自發性的。

1.薛銘卿(1994)也提出遊戲是兒童發自內心想要玩,並且在過程當中 無拘無束、沒有壓力的情形之下,運用想像力及創意來使遊戲活動進 行下去,所以遊戲特質應包含:自發性、自由性、娛樂性、想像性及 創造性等五種特質。

2.何長珠(1998)認為遊戲是一種自發的、有趣的玩耍過程。它不只是 打發時間、發洩精力或促進生理動作之協調而已,它同時還具有主動 探索、發表感受、學習社會性及引發互動的特質。

3.Johnson, Christie 與 Yawkey(1999)認為遊戲是出自兒童內在的動 機,不受外力所驅策與控制且無固定的模式,是兒童自己選擇的,並 透過主動參與的過程獲得正向的情感,因此若遊戲是由老師或成人所 指派,有特定目的的,那就成為一種工作了,所以比起工作,遊戲更 重視的是過程而非結果。

(三)遊戲重視的是歷程而非結果

1.Morrison(1998)認為遊戲就是兒童學習的過程。

2.蔡淑苓(2004)認為遊戲是兒童自發性的積極主動參與,是具有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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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活動,過程中能同化調整外界現實,並擁有自己的規則,重過程 而非結果。

(四)遊戲是生活的準備

1.Vygotsky(1978)認為遊戲是兒童生活的一部分,是創造發展的根基,

兒童透過遊戲,經常會有超越年齡或自己平常的行為。經由遊戲的引 導與協助,兒童可以發展出近側發展區(the 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ZPD),遊戲的想像情境可促進認知發展、實現生活中 無法實現的願望,且可引發兒童想像力及創造力的表現(引自陳雪玲,

2007)。

2.Eisner(1982)認為遊戲可以讓兒童探索可能發生的經驗,是用以理解 世界的途徑,是一項自然的童年活動。兒童的遊戲是自然的把內心想 法表達出來,可以讓他們探索及學習並形成經驗幫助理解周圍事物,

當作未來實際生活的預習(引自郭靜晃譯,2000)。

3.Bruner(1996)也認為學習的動機,來自兒童喜歡學習、願意學習,之 後教學才能有效果,引發兒童主動學習的動機,透過遊戲是一個可行 的方法之一,且遊戲是一種可以任意並有利表現出現實的模式,也可 預習未來的實際生活。

4.潘怡吟(2001)則認為遊戲的意義並不容易了解及接受,唯有將人類 的智慧、思考及活動應用於遊戲中才能進一步地了解。倘若能在生活 中融入遊戲的經驗, 對於兒童的心智發展、學習行為一定會有更深 刻的體驗,所以透過遊戲可以讓兒童認識真實的世界,在過程中培養 兒童的認知發展。

(五)遊戲是多樣性的

1.Oldfield(1991)曾將遊戲定義如下:是一個或多重的挑戰任務,可以是 單人或多人的活動,這個活動藉由規則管理,有清楚的架構及完成點,

並具有特別的教育概念。

2.黃瑞琴(2001)定義遊戲行為,包含:(1)自發性活動,如:身體的自 發性、認知的自發性、社會的自發性;(2)具正向喜悅性,過程中有明 顯的歡樂、幽默感;(3)有彈性,無論在材料、活動情境及物理環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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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置上;(4)不受外在規則所限制,除非遊戲本身具有正式或非正式的 內在規則;(5)可能是粗魯、緊張、危險、帶有負面情緒的;但若將遊 戲應用於教育環境上,著重在遊戲的正向意義學習較為適合。

3.張武升(2004)指出,遊戲具有自主性、靈活性、多樣性、情境性、

愉悅性、趣味性等特性,並且能在兒童的創造力發展中發生作用。

綜合上述學者之定義,研究者歸納遊戲行為可包含5項特性:

1.遊戲是歡樂的;2.遊戲是自發性的;3.遊戲重視的是歷程而非結果;4.遊戲是生 活的準備;5.遊戲是多樣性的。

雖然學者們對遊戲的定義有所差異,但許多學者都提到遊戲本身或過程是歡樂的。

因此如何應用遊戲中歡樂的特性,提升發展遲緩兒童在認知學習時的動機,進而 促進親子互動及學習成效,是研究者在本研究親職教育方案中想探究的。

二、遊戲與兒童發展

遊戲可提昇兒童各個層面發展,包含促進身體發展,如大小肌肉動作技巧;

增強兒童認知發展,豐富的遊戲可提升兒童創造思考(引自吳幸玲、郭靜晃譯,

民 2003)。由兒童遊戲的情形可觀察兒童發展現況,唯有了解遊戲行為,才能了 解遊戲與兒童發展間的重要相關聯。

依兒童發展的角度來看遊戲,可將遊戲分為認知性遊戲行為和社會性遊戲行 為,分述如下:

(一)認知性遊戲行為

Piaget 將認知性遊戲,分為練習遊戲、象徵性遊戲和規則遊戲等三 種,Smilansky 採 Piaget 之分類架構,另修改為四類的認知性遊戲行為,

包含如下:

1.功能遊戲(Functional play)-使用或未使用遊具進行簡單的、重複 的肌肉活動。如,跳、跑、踢、搖晃玩具等。

2.建構遊戲(Constructive play)-有目的的遊戲與使用玩具,例如,

美術拼貼、疊積木、堆沙堡等遊戲。

3.戲劇遊戲(Dramatic play)-角色模仿的遊戲或關於行動和情境的偽 裝,例如,扮家家酒遊戲、把木棍當馬騎的遊戲。

4.規則遊戲(Games with rule)-訂好規則,互相遵守的遊戲,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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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賽、下棋、桌遊等。

(二)社會性遊戲

社會性遊戲行為最早由 Parten 提出,芭頓觀察兒童在遊戲中的社會 參與情形,她發現兒童在遊戲中的社會行為可分為六類:

1.無所事事的行為(unoccupied behavior)-沒有參與任何遊戲活動或 社會互動,只是隨意觀望。此為 2-3 歲兒童較常出現的行為。

2.旁觀者的行為(onlooker behavior)-兒童大部分時間都在觀看他人 遊戲,偶爾與之交談,有時會提問或提供建議。此為 2.5-3 歲兒童較 常出現的行為。

3.單獨遊戲(solitary play)-兒童獨自遊戲,沒有和他人互動,附近 也沒有其他兒童玩相同的玩具。此為 2-2.5 歲兒童較常出現的行為。

4.平行遊戲(parallel play)-兒童與鄰近兒童玩相同的玩具,但彼此 沒有互動。此為 2-3 歲兒童較常出現的行為。

5.聯合遊戲(associative play)-兒童和其他兒童玩在一起,進行相似 但不一定相同的活動,遊戲中沒有分工和組織。此為 3.5-4 歲兒童較 常出現的行為。

6.合作遊戲(cooperative play)-遊戲具有組織性,兒童和其他兒童合 力完成某個作品或達成某個目的。此為 4.5 歲兒童較常出現的行為。

每一階段的遊戲行為都需要兒童具備一定的發展能力。兒童的遊戲能力與孩 童整體發展是互相影響的(Fromberg,1992),遊戲能提昇兒童的發展,當兒童對 環境的認知提高,肢體動作變得更純熟,社會認知更進步,溝通能力更精湛,兒 童的遊戲能力相對的也提高。

觀察兒童遊戲可瞭解兒童發展現況;透過遊戲也可提升兒童發展能力。本研 究透過遊戲學習親職教育方案,讓家長在陪伴兒童遊戲的過程能更瞭解兒童在遊 戲中傳遞的訊息,因著瞭解而有更適切的遊戲互動品質。

三、遊戲與發展遲緩兒童

Hulme 和 Lunzer(1966)指出發展遲緩兒童的遊戲發展與正常兒童的遊戲發 展在量與質方面都不相同。發展遲緩兒童較少出現遊戲行為,且遊戲行為的程度

Hulme 和 Lunzer(1966)指出發展遲緩兒童的遊戲發展與正常兒童的遊戲發 展在量與質方面都不相同。發展遲緩兒童較少出現遊戲行為,且遊戲行為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