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文獻回顧

2.3 相關研究之回顧

除上述引用文獻之探討外,本研究將近年來國內其他相關之研究報告整理分 述如下:

(1) 廖慧萍(2003),『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評估模式之研究』

作者在研究中以文獻回顧及專家群體決策方式,篩選公有閒置空間再利 用之評估因子,進而建構一套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評估模式,協助決策者與 計畫者完成初步評估再利用計畫及開發方案優先順序之參考,以達成地方資 源合理分配,且降低空間再度閒置之窘境。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評估模式之 建構,主要經由文獻回顧歸納相關評估因子後,透過模糊德爾菲法(Fuzzy Delphi Method,簡稱FDM)篩選出專家群體決策之評估因子,再運用模糊層

級分析法(Fuzz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簡稱FAHP)求得各評估因 子之權重值,最後將各評估因子予以等級劃分,研擬評估準則以利實証研究 之操作,藉由實證操作結果統計分析,回饋評估準則內容之修正。

(1).在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評估模式之建立上,主要著重於「外部環 境因素」之考量,且以「社會文化環境」之「該地區文化資源」為 最重要考量因子。

(2).經由專家群體決策後發現,公有閒置空間之再利用並不著重於基 地內部環境與建築物本身之條件,反而較趨向於外部環境之經濟及 社會文化條件。

(3).在專家問卷回收統計方面,模糊德爾菲法中的「雙三角模糊數」

較「單三角模糊數」不易產生折衷現象,且具灰色地帶檢定效果。

(4).經實證研究顯示,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乃以「經濟利益」為再利 用評估導向。

(2) 林曉薇(2002),由歷史建築再利用之使用後評估檢視委外經營機制

作者研究發現委外經營近年來已成為歷史建築再利用政策的新趨勢,以 台北巿為例,九十三年已推出牯嶺街小劇場、台北之家、台北故事館等十三 個委外館所;而在這機制裡有一些問題點:

第一、公私部門合作機制的不平衡;經營者於此乃屬被動的角色,跟隨 公部門的規和經營定位來做執行的動作,不對等的溝通模式將影 響整體經營的績效,因此如何讓公、私部門在這個合作機制裡發 揮最大功效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歷史建築的使用性與開放性;以公有財的角度而言,委外經營可 能使歷史建朵的經營權屬於某一私人團體或企業,商業行為雖可 平衡日常開銷,但過高的消費金額可能減低歷史建築的可及性,

及一般民眾進入使用的權力與機會。為平衡委外經營機制下公、

私部門的權利關係,與達到機制運作的最大效力,作者建議以評 估機制的建立來檢視公、私部門合作關係的規範事項之基礎。鑑 此,作者研究內容如下:

(1)從「委外經營」的精神與機制作為基本條件檢視現有再利 用案例的經營現況。

(2)以「公有財」的觀點對歷史建築的使用層面與開放性來論 述。

(3)法令層面-研究政付於招標時提出的評估民間團體的條件 與施行穖制的過程,藉此了解委外經營的實際狀況。

(3) 方迺中(2006),都市再生與閒置空間再利用策略之研究-以新竹市為例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自2001 年開始推展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政策,在全 台掀起一波閒置空間再利用風潮;地方政府如何就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政策,

以解決都市老化的問題,完全都市再生的工作,就新竹市政府而言,閒置空 間再利用是都市再生的各式方法中,花費最少成效最佳者。作者以英、美、

日、中四國都市再生的歷史背景、法令依據、執行的經驗與成果彙整,歸納 出適合我國的都市再生的目標:(一)解決傳統都市問題、( 二)適應二十 一世紀發展需要及( 三)營造都市意象。同時,本研究亦就閒置空間再利用 之理論及國內、外個案與新竹市執行閒置空間再利用之經驗,研擬出地方政 府對都市再生及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最佳策略,以期一併解決地方閒置空間及 都市老化的問題,作為公部門施政之參考。

(4) 林岳聖(2007),民間參與公有閒置空間開發財務評估類神經網路之運用 目前公有閒置空間開發模式,大多採用收益型不動產評估模式,來評估 投資成本效益與相關可行性,而大部分的評估因子皆由"主觀"之認定或經 由經驗法則來選定其單位價值或經由市場調查來做為評估,絕多數此類型之 公有閒置空間投資方案,亦僅針對財務部份做粗略試算,或由少數個案來求

的其經驗值,容易造成其數據之不正確性,同時過去相關論文及文獻也多僅 注重於新型的開發案,及其合作模式,在公有閒置空間上則比較偏重於再利 用之層級,相對的較少論及其合作模式與財務面向上之研究。有鑑於此,作 者為避免過往因盲目及無選擇性開發,導致開發失敗之情況,試圖以類神經 網路的學習機制,它可以解決因為因子複雜而計算上導致耗時的情形以及處 理各種非線性關聯的因子之間相互關係,經由"累積"與"學習"過去的經 驗值,藉此改進過去公有閒置空間財務較容易產生誤差的情形,並藉此架構 類神經網路財務評估的學習系統模式,同時研擬其關鍵因子,以建立一完整 合作模式與開發財務類神經網路模式,做為投資業者往後參考依據。作者以 財務評估觀點,依據閒置空間開發機制,探討公部門在各種合作模式下釋出 之獎勵要項與私部門投資評估分析之要素,分析其投資構面之關鍵原素,利 用類神經網路學習機制建立開發財務評估模式。

(5) 蘇慶豐(2004),臺北市公有閒置空間委外經營模式之研究-以臺北市政府文 化局所屬藝文館所為例

自1980年代以降,新右派提倡自由市場,主張政府應該「小而美」,公 有服務民營化已經成為政府主要政策方向,而委外經營則是民營化作法中最 被普遍採用的模式。本論文採用Pelton(1997)及Wilson(1995)的關係發 展程序理論,將政府業務委外經營的夥伴關係發展進程分為:選擇適當夥伴、

建立夥伴關係、維持夥伴關係三個階段,再進一步將每一階段各設定三項衡 量標準,藉以建構夥伴關係導向的委外經營模式的評估架構,九項衡量標準 分別為:委外事項妥適性、受託單位適格性、契約規範公平性、溝通管道暢 通性、監督機制合理性、風險管理有效性、互信基礎穩定性、經營理念一致 性、願景營造共同性;並導入資源基礎、資源依賴、合產、代理、網絡、目 標管理、交易成本、社會資本、組織學習、生命週期等理論,以做為「評估 架構」的支撐,俾求其信而有徵、合理可行。作者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

12個藝文館所為研究對象,經由對委託單位相關官員、受託單位實際經營者 及專家學者進行深度訪談,深入瞭解公私部門合作過程中實際遭遇的問題,

並予以歸納分類,探討實務困境所在。最後則提出「夥伴導向之委外經營模 式」的理想模型及其他可供實務操作參考的政策建議。

(6) 陳盛隆(2002),『公有工程採最有利標評施工廠商作業之研究』

營建專案之最終目標在於滿足業主之要求及利益,因此工程業主都了 解,採購機關最大的利益,應是以最有效的方式,以最低廉或最合理的價格,

決標給最好的廠商。有鑒於過去工程採最低價決標之種種缺失,政府採購法 納入了「最有利標」之決標方式,允許工程主辦機關依工程特性,在價格之 外另行訂定其他評選項目,期望以綜合評選的方式整體考量廠商各方面的能 力,選出最合適廠商承作。由於業界對新的作業程序不夠熟悉,同時對最有 利標決標方式的客觀性產生質疑。作者藉由專家訪談、問卷調查及參與實際 執行工程採購評選會議的經驗,歸納出在評選作業流程中的問題及改善的建 議,降低業界對於評選作業的疑慮,另外也運用層級分析法(AHP)建構了評 選營造廠商的評審項目及其權重,提供評選委員及業界在評選中作參考。

(7) 王淑芬(2003),古蹟工程施工廠商最有利標評選作業之研究

作者研究調發現,目前國內古蹟工程較少採用最有利標來決標,主要原 因係不知如何建構其評選項目、權重及訂定施工廠商投標資格、招決標方式。

該研究針對工程造價為新台幣5000 萬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查核金 額)左右案件進行探討。對於如何評選出綜合考量後最適合承攬本案之施工 廠商其評分主項目、子項目之擬定及權重配比進行研析。以供承辦類似此案 例之承辦單位,於訂定相關項目及評分標準時有具體方向及內容要項可供參 酌。並有效節省準備相關招標評選作業,對該部分主要之時間。及提昇各發 包單位對於古蹟工程案決標方式以最有利標方式評選之意願。作者藉由文獻 回顧、相關法令及專家學者、業界相關廠商間之問卷、訪談。及實際執行古

蹟工程發包,以最有利標決標,成立評選委員會等相關經歷。對古蹟建築修 護、行政作業及廠商投標資格、招決標方式等議題提出建議。探討古蹟施工 廠 商 招 決 標 方 式 及 投 標 資 格 , 並 運 用 層 級 分 析 法 (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建構古蹟施工廠商評選項目權重,提供評選委員及各界在評 選中參考。

(8) 陳欽河(2002),「華山藝文特區活動形塑場所精神關係之探討」

探討曾經是台北酒廠的華山藝文特區活動形塑場所精神之關係,過去五

探討曾經是台北酒廠的華山藝文特區活動形塑場所精神之關係,過去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