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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意義

第二章 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文獻回顧

2.1 公有閒置空間之探討

2.1.3 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意義

關於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意義,方迺中(2006)認為閒置空間再利用其不同於 都市更新,其範圍較小、費用較少,且較著重於實質環境問題之解決,能迅速且 有效改善環境,以有限的費用、極短的時間,聚集社區民眾之向心力,提升環境 品質,讓環境賦予新的生命力。潘璽(2000)認為再利用一種歷史保存的觀念及 手段,再利用可使瀕臨死亡或閒置之老舊建築重獲新生並延續生命週期的第二 春,再利用透過積極的方式變更活化舊建築空間的重新再使用之行動稱為「再利 用」定義。因此提出再利用方式可分為三種使用型態:

一. 以保存為出發點進而考慮再利用方式。

二. 因使用需要尋找適合之歷史建築。

三. 目前仍在使用中且希望未來能繼續使用。

黃海鳴(2003)提到近代有關建築再利用的世界潮流歷史可以追溯到1970年 代。歐美各國配合都市或鄰里更新運動,開始尋求將舊有建築再生活化的保存方 式,空間再利用的觀念於是逐漸興起。劉舜仁(2000)認為持續演變到今日,之 所以將閒置空間再利用視為重要的環境議題之一,是由於再利用的意義不在凍 結、保存過去,而是在延續過去,並且透過改變過去來衍生出新的生命力,因此 閒置空間再利用並非單純藉由靜態的保存與維護,而是以動態的規劃與改造重新 賦予其生命力。

王惠君(2000)針對公有閒置空間進行調查評估,其認為閒置空間再利用有 六大主要效益:

一. 提高政府財產及資源之利用效能。

二. 增進政府各部門之協調機制。

三. 創造公有閒置空間之多元功能再利用。

四. 推動地方文化之永續經營。

五. 建立公眾參與機制活化地方文化資產。

六. 創造新的文化使用空間經驗。

“閒置空間再利用"在內容與經營主體上存在極大的差異性,並不容易有清 楚的界定,因此須以較為廣義的角度來分析之,始能將閒置空間視為是一種資源 的利用,以調節與滿足社會生活的新需要。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意義可從三方面討 論,一為閒置,二為空間,三為再利用;閒置是狀態,空間為對象,再利用是手 段:

一. 閒置:空間的閒置意謂沒有使用,沒有機能的特質。造成閒置的原因,除 史蹟因素外,有部分是原使用者不存在或所有權人棄置;有部分原屬某種 特殊產業建築因無法生存於劇變之經濟結構而被閒置;有部分則為公部門 缺乏完善評估,在挹注資金建設後卻無法經營管理的“蚊物館"。

二. 空間:空間的定義相當廣泛,包含各類型之建築物或構造物,甚至是開放 空間,若其目前是真正的閒置,都可以是再利用的主體。

三. 再利用:再利用的理論乃是結構安全的老建築可以用史實性與現代性兼顧 再循環其生命週期,並且讓其以本身之條件得到經濟上存活的能力,學者 施進宗(1992)、傅朝卿(2001)認為,閒置空間再利用可以是兼顧「史實性」

與「現代性」、「結構安全」與「經濟存活」、「建物生命週期再循環」

的保存方法,針對其見解分別說明如下:

(一) 建築物生命週期再循環使用的機能:變更或強化原有建築物之機能 使適合於目前甚至是將來之需,可以說是建築再利用之基本精神。

消極的說,這種作法只是在於使原具有特殊價值之建築免於被毁 棄;積極的說則在於重塑老建築新的生命力,使之繼續存。建築生 命週期之再循環也帶有濃厚的環保概念,在地球有限資源逐漸枯竭 之今日,再利用所節省之能源與天然資源是相當可觀的。

(二) “結構安全性"與“經濟上存活"兼顧的保存方式:再利用是否可 進行,結構安全是必須克服的因素。評估原建築適合新用途時,原 有建築是否可以承受添加之結構負荷是必需審慎計算的,若原建築 決定採用垂直增建之類的手法時,結構之可行性乃是一大關鍵。當 結構問題克服之後,經濟上的存活成為再利用的前提,再利用的建 築因新機能的加入而產生活絡的經濟行為,使與現代經濟並存。

(三) “史實性"與“現代性"兼顧的保存方式:再利用廣義的內涵並非 一定要涉及到嚴謹的史實性問題,然而一旦其涉及史實性保存之課 題時,再利用所蘊涵的意義會更為重要。再利用的方式可以在不犧 牲經濟利益下,利用各種設計手法,一方面對史實性做不同程度之 呼應,另一方面也加入現代化之材料等,使原有老建築呈現新與舊 的對話。此為對傳統博物館式保存方式的一種反省,新的添加物是

視建築為一生命體成長過程中的改變,所應避免的是加入新的東西 後使原來的面貌盡失。

此外,鄭仲昇(2001)提出歷史建築有所要「延續」之價值與期望「再生」

之價值的看法,可以提供作為閒置空間再利用的理論架構。其中歷史建築所要延 續的價值,包含史實、文化及情感,史實價值主要考量的是原樣特色,文化價值 是特殊的群體意義或行為行動,情感價值則是存在記憶及精神支柱;而歷史建築 期望再生的價值包括使用、經濟與教育,使用價值主要考量的是建物新機能,經 濟價值則是持續存活的基本來源,教育價值則在傳承歷史文化。

曾梓峰(2002)將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格局,從單一主體的建築空間擴大到整 體社會層面來看,產生閒置空間再利用這樣的議題,絕對不只是基於經濟及社會 成本考量下的空間再利用面向而已,相對的是要延續其在空間中所呈顯的一種在 地產業的歷史軌跡風貌及當地人文社區意識與情感能在閒置空間中被閱讀。蕭麗 虹、黃瑞茂(2002)認為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推動,應成為地域生活經驗與文化產 業重建的具體行動,關注於在地經營主體的建構,使其能夠在自足條件逐漸完備 的情形下,達成生活環境經營與地域產業振興的目標。綜合上述各學者之論述觀 點,楊信洲(2005)認為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效益主要會在文化層面、社會層面與 經濟層面三個部分:

一. 文化層面

文化層面的意義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首先所面對最重要的課題,隨著社會進 步與日趨多元,文化在生活上的意義也隨之更迭,產生出更多樣化的面向展 現。尤其在當今全球化影響下,各地皆面臨文化趨於一同的危機,藉由閒置空 間再利用的過程發掘與保護在地傳統文化,更有其時代任務與意義。蕭麗虹、

黃瑞茂(2002)提出閒置空間再利用的行動,應是一種生活態度的創生,作為 思考現代生活處境與新科技知識,在地文化與全球趨勢,公有與私密之間的起 點。因此,閒置空間再利用在文化層面具有下列幾項效益:史實價值、文化價

值、情感價值、使用價值、經濟價值、教育價值、期望延續的價值期望再生的 價值、歷史建築延續與再生之價值。歷史建築的原樣特色特質與特徵社會文化 上特殊的群體價值意義情感中重要的存在記憶與象徵性賦予建築一個新身份 與使用方式獲取再利用之後的現代經濟價值表達歷史文化背景傳承工匠技藝:

(一) 妥適保存地方文化傳統與資產。

(二) 提昇地區文化活動之參與程度。

(三) 增強民眾對地方文化的認同感。

(四) 尊重包容與鼓勵多元文化發展。

二. 社會層面

閒置空間再利用的目的在促進社會上成員對於富含歷史意義的建築空 間,能夠體認其存在的價值與重要性,透過各行動者的參與建構再利用的操作 平台,凝聚彼此的共識,動員各方資源與力量共同投入,吳旭峰(1997藉由 再利用過程營造社區意識,並能充分落實民眾參與的精神。亦即透過實質空間 的重建行動,喚醒居民關注、共商、行動及事後共同維護管理等過程,建立居 民關心公有事務與行動的管道。因此,在當前台灣社會發展的特殊情境與條件 下,閒置空間再利用的發展在社會發展視野上隱含著特殊任務:而根據曾梓峰

(1997),在「橋仔頭世紀糖之戀」中所提出,作為一種創造力的展現、作為 人文城鄉環境的塑造、作為地方政府創造地方風貌的任務,以及作為一種新的 社區總體營造。其在社會層面產生的效益包括:

(一) 延續承載獨特的歷史性意義。

(二) 融合現代與傳統的生活經驗。

(三) 鼓勵發揮社區總體營造精神。

(四) 提供社會各界對話合作管道。

三. 經濟層面

除了修繕維護比重新建造的成本來得較低之外,楊信洲(2005)「公私協

力應用於閒置空間再利用之研究-以花蓮縣七星柴魚博物館為例」中,以閒置 空間再利用可以作為「文化產業化」的發展機制,有必要引入適當而符合在地 需求的再利用方式,為地方產業的發展提供新的契機與活力。尤其在面對城鄉 人口失衡、傳統產業日漸沒落的挑戰下,以閒置空間再利用方式為舊有硬體建 設加入新的軟體經營,除了有助於土地或建築實際價值的提昇外,亦能帶動地 區產業的活絡發展,改善沒落地區居民的生計。公私合作方式,引進民間經營 團隊的資金運作、企業管理與操作機制,可提供閒置空間再利用模式與內容更 具有想像力,然而必須要避免的是高度商業化對於空間文化性的危害。簡言 之,在經濟層面的效益有:

(一) 降低建物拆除重建的成本。

(二) 有助於文化產業化的發展。

(三) 提供改善地區經濟的契機。

(三) 提供改善地區經濟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