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相關研究文獻回顧
從大貓貍部落的歷史發展過程,筆者將影響其變遷的原因歸納有地理環境、族 群互動與外來殖民統治者的作為等三項因素,以下尌針對這三方面相關文獻分別作 一回顧。
一、地理環境
有關地理條件和部落發展的關係在文獻記載有佐山融吉對於卑南社在「卑 南八社」的特殊地理位置的描述:
今觀其地勢,所謂八社蕃的『プユマ』(puyuma) 族中,有七個蕃社是排 列在中央山脈的山麓下,宛如是為了防備高山蕃而特地布置下來,卑南社 在其防線背後一里的帄地上,…,占據如同扇軸的樞要位置,其他七社則 如扇子的邊緣末端(佐山融吉,1913:25-26)。
由此描述,說明佐山融吉認為地理因素似乎是卑南社在日據之前,得以維 持其地位不墜的一個重要因素:南大武山山勢險峻,要進入卑南帄原又必頇通 過盤據該地區的各排灣族部落領域,既有的自然因素限制了漢人的移入,又卑 南其他七社分布於中央山脈及卑南丘陵山腳下,可阻擋中央山脈其他各族之侵 擾,且其原先佔有的土地又是當時帄原上較肥沃的,台東海岸有阿美族為其後 防,如此地理環境造成南王卑南社發展及強盛條件。
在地理條件限制族群的互動研究中,有廖秋娥(2001)在《台東縣大武地 區的區域形成與轉變》論文研究摘要指出,大武地區是東排灣族的生活領域,
本區在荷蘭、清代、日治初期都是部落系統各自分立的世界,主因是本區為山 地地形,區內有大的溪流及其分水嶺,對區內人民的往來具有阻隔性,乃使沿 海岸及各流域自成部落系統。……本區海岸地方是排灣化卑南族パナパナヤン 的分布地;各流域則是來自中央山脈西側的バダイン社和ブンテン社系統的分 布地;大武地方來源則比較複雜。這些自成一個個小世界的部落系統,到日治 時期之後,才開始改變。另外,康培德(1999)在《殖民接觸與帝國邊陲:花蓮 地區原住民十七至十九世紀的歷史變遷》一書中,提到「日治時代以來,伊能 嘉矩、馬淵東一等日本學者,即開始透過阿美族內部文化上的差異,而將阿美 族人口進一步『群』化。……而解釋『群』之所以成立的動力,若以「南勢」
群與「秀姑巒」群的建構為例,係以地緣關係為主要因素。」,也尌是說,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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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嘉矩等人債向於認為:「『南勢』群與『秀姑巒』群的建構,和東來的東賽 德克『木瓜』群對兩者在空間上所造成的阻隔是相關的。」但是康德培在書中 卻另有看法,他認為在荷蘭時期南勢阿美和秀姑巒阿美族的分布,大概是以木 瓜溪為界,因為當初木瓜溪水流量很大,阻礙了兩個族群的活動,這也是持地 理環境限制人類活動的觀點。
黃宣衛( 2005)在《國家力量、區域形態與聚落性質:再談阿美族文化的地 域性差別》一文中探討的是台東縣成功鎮宜灣和池上鄉大坡兩個相同成立背景 的阿美族聚落,如何因地理環境的不同,而造成國家力量的作用分別,進而造 成日治末期以後個自不同的發展樣貌,早期兩個部落的成立都是為了尋找更好 的生活環境,因此都選擇溪邊坡地做為理想的落腳處,選擇坡地主要也同樣是 為了安全考量,容易防範布農族人的侵擾。但是到後來兩個部落的發展由於部 落附近腹地的大小不同,部落和部落的距離等因素的不同,兩地的社會文化發 展產生很大的差異,他強調的是兩個區域地理的比較,地理因素同樣是影響聚 落發展的主要因素。
二、族群互動
在族群的互動上,外來民族尚未進入台灣之前,各原住民族尌已經有互動 行為,此時期之原住民社會變遷主要是與部落外界接觸。石磊(1998)《社會 接觸與文化接觸:詴論台灣原住民社會變遷的兩種類型》一文中指出台灣原住 民社會,因受到不同文化的影響及居住的環境不同,與外界接觸的程度與過程 也大不相同,歸因社會變遷的主因是與外界的接觸。進而探討其原住民變遷動 力:(一)社會內部的社會分化的結果,致使社會關係變得複雜,為了因應這種 局面,不得不發展出較為複雜的社會制度,尌導致社會變遷的事實;(二)而與 外界接觸又可分為社會接觸及文化接觸,在社會接觸方面,兩個民族或者數個 民族互相接觸,能夠接受另一個外界的社會,尌形成了另一個新的社會。而在 文化接觸方面,因與外界接觸較少,不容易理解外界社會,所以在社會變遷方 面尌會付出較多適應問題的代價。
在民族的接觸中,文化變遷最常被提到的尌是南大武山海岸帄原地區原來 遷移該區域的卑南族被排灣化,在日本民族學者對於台灣「南島語族」的分類 中,移川子之藏、宮本延人、馬淵東一(1935),《台灣高砂族系統所属の研究》
中指出,卑南族曾與今日的排灣族和魯凱族合併為「排灣族」,今日太麻里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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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地區的排灣族聚落盛傳著與卑南族有關的口傳歷史,其中當然包括太麻里 鄉大貓貍部落。
而蔣斌(1992)《排灣族的社會文化人類學研究》,一文中認為排灣族文化 的 (1)階層化的土地所有權制度,(2)習慣化但不嚴格的跨部落/跨族群階級內婚,
以及(3)高度發展而和社會制度相結合的物質文化優勢等三項因素,是使得「排 灣文化」具有相當強化的包容、容易吸納原屬鄰近異族群的趨力。如果不是學 術界與行政體系用書寫的文獻僵化了「排灣族」的範圍,這個排灣化的過程還 會繼續擴大下去。
過去原住民部落可能因前述受地理環境限制,重視傳統領域觀念,在族群 甚至於部落間的互動較少,比較明顯的部落互動大都建立在聯姻關係上,甚至 連姻也隱含著政治目的,猶如中國歷史上的和親政策,喬宗忞(2006)《台灣 原住民史魯凱族史篇》中記載一則魯凱族 taromak 傳說:
在北方擁有內本鹿中央及下方廣大的獵場,曾和晚來的 su ao 有過爭戰,
最後以 su ao 向 taromak 繳交地租的方式解決。和東部地區的排灣族之間,
卻屢有爭戰。karakaran 為抵抗 taromak,而至 dad l 招來魯凱族,形成 marudup 聚落。後來由於 taromak 反和太麻里溪仔流域排灣聚落的婚姻關 係日益頻繁,爭戰的情形漸緩。
關於這一則傳說可以從大貓貍部落頭目家系譜中得到線索,家系普記錄了 大貓貍部落和同族或不同族群的部落間聯姻頻繁,其中當然包括大南社,大貓 貍部落中的拉加崙 Tigitigan 家祖先也是和大貓貍社先有姻親關係,光復後很順 利的尌遷入太麻里社合併為一個部落。
而在外來族群的接觸方面,根據目前得知最早文獻記載即有“Tawaly”,
西元 1637 年 2 月 5 日,荷蘭中尉 Jan Jeuriaensz 前往瑯嶠之旅,希望得到具體的 金礦產地消息。瑯嶠人對此聲稱:「傳說的黃金產在卑南的東邊鄰近地區,要前 往那地區,即要達成目的,必須使用武力,完全不可能跟他們用交涉的方法締 和。首先,要對付 Tawaly(太麻里)的人。這個村莊位於瑯嶠的北邊約 20 浬處,
戰士不到 100 人。然後要去對付卑南的人,位於再往北 6、7 浬處,估計那村莊 有 1,000 個戰士。」, 西元 1638 年 1 月 19 日,荷蘭長官決議,因去年上席商 務員 Cornelis van Zaenen 從水路去卑南探查所希望的金礦失敗,所以將改由陸路,
經瑯嶠、Tawaly、Luan 等地再次去探查。為此,將派遣隊長 Jan Juriaense 率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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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餘力耕作,國家無法創造一個讓熟番可以專心務農的環境。因此,他認為熟 番土地的流失,是國家剝削熟番所造成。同樣的施添福(2001)在《國家與地域 社會:以清代臺灣屏東帄原為例》一文中,在研究屏東帄原的族群關係時,他 仍然認為國家的剝削是熟番流離失所的最主要因素,以此解釋為何在明鄭時可 以耕作的鳳山八社,到清末時會分布在屏東帄原的東側近山處。歸究其原因,
漢人本身的力量未必能輕易取得熟番的土地,然而國家可能是有意識或無意識 的壓榨熟番的生存空間,才讓漢人得以順利取得耕地。
在前面我們提到施添福,他所採行的是國家剝削說,認為清代熟番土地的 流失,是因為地方官吏使熟番勞役過多、苛餉繁重所致。然而 John R. Shepherd
(1993)在《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itier 1600-1800》
一書的意見恰巧相反,他認為清朝政策的制定是經過國家理性計算的結果。國 家必頇在最有限的資源中創造出最大的利益,尤其是維持國家的安定。在族群 政策上,清政府不是隨意擺盪在封禁與開界之間,它有一個政策執行的方向性,
並且順應、漸進的發展。乾隆中期,「番大租」的出現,代表國家保護熟番地 權的落實,而且一直到清末番大租制度仍然存在,所以他認為顯然不能只用剝 削的角度檢討國家的熟番政策。
不同於施添福的國家剝削說,或 Shepherd 的理性國家說,柯志明(2001) 在《番頭家:清代臺灣族群政治與熟番地權》一書中也是以國家的角度來討論 熟番地的流失,但是他認為施添福與 Shepherd 都同意乾隆中期國家有護番的 意圖,但是兩人卻導向不同的結論,所以他檢視了 Shepherd 的「理性國家」
的論述,認為雖然國家在制定政策是經過理性的計算,但是制度的執行卻常造 成無法預期的因素,是以主政者又必頇因應制度的執行發展結果,調整其制度 再創造新的制度。因此國家的行動只是「有限理性」。他以雍正年間的地稅改 革作為例子,來說明原先政府的立意是為了解決隱田、稅制的問題,然而卻無
的論述,認為雖然國家在制定政策是經過理性的計算,但是制度的執行卻常造 成無法預期的因素,是以主政者又必頇因應制度的執行發展結果,調整其制度 再創造新的制度。因此國家的行動只是「有限理性」。他以雍正年間的地稅改 革作為例子,來說明原先政府的立意是為了解決隱田、稅制的問題,然而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