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專家諮詢暨得懷術第一回問卷結果與討論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專家諮詢暨得懷術第一回問卷結果與討論

研究目的之ㄧ:探討國民小學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應具 有的架構要項為何。

本研究經由文獻分析過程之後,整理建立「知識分享平台在國民小學總務營繕業務 之建構專家問卷」,問卷內容上,已初步陳列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然而,尚且不夠完 善,仍須經過層層驗證,始能確立要項內容。首先,透過問卷方式,用以修正與增列架 構要項不足之部分。接著,進行得懷術研究第二回研究流程,同樣透過相同問卷施測,

期使完整蒐集所有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以順利進入得懷術第三回研究 流程。以下將完整討論此研究流程資料整理過程與結果。

壹、架構要項整合原則與概念

在回收專家問卷咨詢作業及得懷術第一回之問卷後,15 位專家針對架構要項修 正與增列提供多方意見與修改,研究者為求整合所有架構要項,乃依下列原則與概 念作資料分析、歸納與統整,以求修正要項之標準,並且求取要項建構之嚴謹度。

一、精簡架構要項詞句

每一架構要項力求字句精簡,盡其可能不重複不必要字句出現,並於要項內 不出現任何標點符號。

二、每一架構要項呈現一種功能概念

每一架構要項代表著一種功能概念,因此,決不重複相同概念之架構要項。

在所有列述的架構要項中,一一呈現出每一不同要項功能,在不同功能中,會帶 給自己在工作上不同方面的需求。簡言之,一個架構要項意指著,能夠滿足總務 工作某一項類之挑戰。

三、架構要項應歸屬之內容向度交由專家決定

有些架構要項不易作區分,本研究為求架構要項更形完整,乃以教育部民國 88 年全國各級學校「校園網站」建置競賽實施計畫,各校應建置學校網站,其必

備項目下九項為基準,再參考計惠卿(2001)提出的教育資源網站之知識管理模 式的 12C,最後採用林佳賢(2003)所歸納的六大項目:知識創新(包含個別創 新、團體創新)、知識擷取(包含確認澄清)、知識分享(包含內容豐富、溝通

表 4-1 總務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及功能(續)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web 平台,提供公共討論區以外較隱密 的另一個討論與分享空間

教室/場地預約系統 教室/場地預約及表單列印 行事曆 行程及進度管理

線上測驗 總務營繕相關法規線上測驗

標案管理 含開標、決標、簽約、完工、驗收、請款日期、

得標廠商、設計監造廠商、決標金額等以利控管 知識應用

營繕業務管理系

統 線上報修 日常水電、校舍、設備修繕之管控 檔案上傳區 可以上傳願意與他人分享的檔案資料 知識分享

公告區 提供最新的、最重要的營繕業務資訊

票選區 配合留言板、討論區,創新的作法經過票選獲得 高度認同後,提供使用者參考

知識創新

進修研習 提供網路上進修研習資訊,鼓勵精進與創新 討論區 顯示線上成員,提供相關問題的即時互動與討論 網路社群

留言板 提供自己寶貴的知識、錯誤態樣、經驗或心情與 他人分享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上表各項平台架構要項如得懷術第一回之問卷,共有全縣通過專業採購人員證 照考試之總務專家15位,以下將詳述整理過程及概念:首先,透過專家問卷諮詢作 業進行架構要項修正,第一回合問卷總計發出15 份,回收15 份且皆為有效問卷。

接著,進行得懷術第二、三回流程,共30位專家。合併兩流程共有45位總務專家進 行平台架構要項增列與修正,架構要項整理過程如下,。

一、知識擷取向度平台架構要項確立前後之比較

知識擷取向度架構要項原列有 10 項架構要項,其中維持原列之架構要項有 1 項,調整向度後納入的有 1 項,進行修正之架構要項有 9 項,新增的有 2 項,整 理內容如下表。

表 4-2 知識擷取向度架構要項確立前後之比較表

表4-3 知識儲存向度架構要項確立前後之比較表

線上報修 日常水電、校舍、設備修繕

表4-6 知識創新向度架構要項確立前後之比較表

表 4-8 修正後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表

第三節 得懷術第二回暨第三回問卷結果與討論

研究目的之二:探討國民小學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 項需要程度。

本節主要在分析討論得懷術第二回及第三回之研究過程,並呈現出國民小學總務營 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之需要程度。

壹、 得懷術第二回分析討論

得懷術第二回研究流程之進行,乃將專家咨詢作業以及得懷術第一回問卷調 查之後,綜合整理兩流程之結果,而歸納出國民小學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 架構要項。接著,將這些要項內容編製成五等量表問卷模式,請專家於得懷術第 二回中,第一次評定每一架構要項之需要程度。在此一回合問卷調查之後,進行 分析架構要項之平均數(M),用以初步呈現每一架構要項之需要程度。以及分析 第二回及第三回問卷每一架構要項之標準差之差異值,用以判斷該架構要項是否 已達專家共識。以上資料呈現,將作為得懷術第三回參照與比較之用,茲就第二 回問卷填答結果彙整如表4-9:

表4-9 得懷術第二回各架構要項填答結果彙整表

架構要項 眾數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數 標準差 1 知識擷取

1.1 會員註冊、個人資料

維護 4 4 5 4.93 .254

1.2法規(查詢)資料庫、

解釋函釋義、新修訂法令 5 4 5 4.93 .254

1.3詢價區 3 1 3 2.20 .761

1.4進修研習 4 3 5 4.30 .651

1.5相關網站連結 5 4 5 4.57 .504 1.6.1預算書製作 5 4 5 4.80 .407 1.6.2.1工程招標 5 4 5 4.97 .183

表4-9 得懷術第二回各架構要項填答結果彙整表

1.6.2.2財務招標 5 4 5 4.97 .183 1.6.2.3勞務招標 5 4 5 4.97 .183 1.6.2.4最有利標 5 4 5 4.97 .183 1.6.3履約管理 5 4 5 4.97 .183 1.6.4決算驗收 5 4 5 4.97 .183 1.6.5常見錯誤態樣 5 4 5 4.93 .254

2.知識儲存

2.1虛擬硬碟 5 4 5 4.57 .504

2.2本站資源下載 5 4 5 4.67 .479 3.知識應用

3.1線上測驗 2 1 3 1.90 .759

4.知識分享

4.1資源分享區 4 4 5 4.57 .504

4.2營繕業務樣本範例 4 4 5 4.57 .504

4.3專家資料庫 4 3 5 3.93 .740

5.知識創新

5.1票選區 2 1 3 1.87 .681

6.網路社群

6.1討論區 5 4 5 4.57 .504

6.2留言板 5 4 5 4.60 .498

6.3 104人力網 3 2 5 3.70 .952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一、架構要項平均數(M)分析與討論

第二回問卷共設計有 23 項架構要項,每一架構要項設計需要程度分為,極為 需要程度 5.00,很需要程度 4.00,普通需要程度 3.00,不需要程度 2.00,極不 需要程度 1.00,共五個需要層次。就以上五個等級,在經過專家圈選,評定其需 要程度之後,研究者將架構要項平均數作統計,數據資料如表 4-11。

表 4-10 得懷術第二回架構要項平均數分析表

平均數值 架構要項數目

M≧4.00 18

4.00>M≧3.00 2

M<3.00 3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在數據統計的過程中,欲達架構要項平均值 M=5.00,意即所有專家皆認同此 一架構要項屬極為需要程度,然而,此一數據結果,在實際調查上實屬理論值。理 由為,只要有任何一位專家將需求程度值選定為下一等級很需要程度 4.0O,其平均 數就無法達成該目標。因此,研究者在此第二回分析討論中,將架構要項需要程度 分類成三個等級,很需要架構要項,普通需要架構要項,不需要架構要項。以下討 論:

(一)很需要架構要項(M≧4.00)

在 23 項架構要項中,經統計,M≧4.00 者,共有 18 項,在整體架構要項 比例上佔 78.3%,顯示架構要項在經由文獻探討與專家咨詢作業,以及得懷術 第一回問卷調查之後,每一架構要項已經過嚴密之分析與探究,層層的修正,

篩選,驗證,至此顯示出每一架構要項的可用性與需要性,同時也呈現了此架 構要項的存在價值性。為求更精密驗證架構要項系統,研究者仍將依此再行進 入最後一回問卷調查。

(二)普通需要架構要項(4.00>M≧3.00)

在 23 項架構要項中,經統計,平均數介於 4.00 至 3.00 者,即代表著該架 構要項需要程度介於很需要與普通需要之間,研究者在此給予歸類為普遍需要 範圍,其中共有 2 項,整體比例佔 8.7%。此一研究結果,顯示出每一架構要 項,儘管有些需求程度沒有那樣高,但亦屬「需要程度」。階段。意即,在總務 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上,同樣是需要的,才能夠應付平日工作要求。

(三)不需要架構要項(M<3.00)

在 23 項架構要項中,經統計,有 3 項屬於「不需要」者,即該架構要項問

卷圈選總平均值 M 小於 3.00,整體比例佔 13%。

以上資料綜合分析,為得懷術第二回之統計結果與分析資料,但並非最終之 結論。就此第二回結論,研究者僅將呈現結果於第三回問卷中,讓專家作參照,

進行回答。另一方面,此一回結論將是提供於本研究層層驗證架構要項系統之部 份依據。

二、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 標準差 分析與討論

本研究建構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採得懷術研究法,過程中,

該架構要項是否已達共識,乃決定於標準差。當得懷術小組中各成員對於知識分 享平台架構要項之看法與意見達到一致性時,得懷術技術之問卷調查即可結束,

進而進行後續之分析工作。目前得懷術技術是否達一致性之標準常因研究設計的 不同而不盡相同。本研究參酌駱慧文等人(1992)、謝臥龍等人(1997)、吳小莉(1998) 及吳雅玲(2001)對於得懷術技術使用時所採用之判斷標準做為本研究一致性之判 斷依據。該方法主要以各架構要項於第二及第三回合問卷調查結果之重要性排序 值之標準差變化情形,來判斷問卷是否達一致性。當該架構要項於第三回合問卷 結果之重要性排序值標準差小於或等於第二回合時,即表示該架構要項之專家意 見已趨向一致,而當符合一致性要求之架構要項超過全體題項之二分之一時,即 表示得懷術小組成員之意見已達一致性,可結束問卷調查工作,進而進行各課題 之重要性評定工作。就此,研究者後續會將得懷術第二回與第三回問卷結果之標 準差之差異值。

貳、 得懷術第三回分析討論

在本研究中,第三回將為最終之研究步驟,至此研究流程進行,才可完成。

依此研究進程,研究者將以第三回之問卷結果,作為最後之本研究結論。因此,

第三回之前研究步驟屬「應然」過程,但非「必然」結果,僅為研究之過程。所 以,研究者將於第三回問卷結果與分析中,將架構要項作更深入詳盡的討論並作 成最終結論。得懷術第三回為本研究最後一回之間卷進行,其結果乃為研究者對

第三回之前研究步驟屬「應然」過程,但非「必然」結果,僅為研究之過程。所 以,研究者將於第三回問卷結果與分析中,將架構要項作更深入詳盡的討論並作 成最終結論。得懷術第三回為本研究最後一回之間卷進行,其結果乃為研究者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