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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諮詢對象

壹、諮詢對象之考量

所謂「專家」必須具備知識水準、可信度、精確度三個條件(謝潮儀,1983)。

但是,在現實情況中,知識水準、可信度、精確度這三個標準,不僅資料不易完整 取得,也缺乏適當的衡量工具。在既有的文獻裡,幾乎都是採用一些變通的標準,

例如專家的自我評價、專業經驗的多少、同僚間的評價、所受的教育,或一些綜合 性的客觀架構要項等。而參與的專家人數,一般而言最少須在五人以上。Wicklein

(1993)亦認為,得懷術的成敗在於專家小組提供有建設性的意見,因此不考慮隨 機取樣,而是依一定的標準加以立意取樣。就上述選取標準而言,得懷術結合本研 究,選取專家群有以下之考量:

一、兼顧理論與實務:為使國民小學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更具周 延性與符合實際應用要求,本研究依其專業歷練及經驗,邀請對國民小學總 務主任事務無論在理論上及實務上皆極為熟悉之專家,參與本研究以提供寶 貴見解,並期最終建立之國民小學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能兼 具理論與實務,以能廣泛運用。

二、呈現不同觀點與價值: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充滿了爭議性,

為防止同質性背景小組成員之共同思考錯誤。因此,專家須來自不同學校背 景,不同工作單位,與不同角色,籍以從不同角度提供更多元之價值觀點。

三、具備溝通與研究的能力:得懷術以紙筆進行,放專家須具備一定之書寫表達 能力及參閱統計資料之研究能力(陳怡君,2005;Couper,1984)如此才能 提供個人觀點與其他專家分享,並利用其他專家的回饋意見及統計資料,作 修正或說明自己的觀點。

四、具有參與的動機與熱忱:得懷術研究其進行過程非僅僅只有一次問卷,其來 回傳遞與參照更正說明,至少須四十五天工作日,共三輪問卷調查(潘淑滿,

2003:林振春,1992)。因此,參與小組成員們對於本研究須抱持高度的研 究動機與熱忱,才足以讓本研究順利完成且讓研究內容深具可靠性,以呈現 結論嚴謹度。

以上述考量原則為方向,研究者決定以在國民小學服務多年或有專業採購 人員證照之校長、總務主任及教育局承辦人為主要研究對象群。再者,需特別

加以說明,本研究最終研究目標為建構國民小學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

由於其研究主題領域範圍為國民小學總務營繕業務,研究主題之主角,為國民 小學校長、總務人員及教育局承辦人。因此,經由研究者深入分析探討之後,

決定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全然以國民小學總務處編制人員以及行政領導人為首 要,非此領域工作職場內之學者,暫不考慮。考量之主要論點為,經由職場內 之專家作探討,較能將理論與實務相互結合。再者,經由實務上之經驗,更能 深刻感受與指出研究問題之所在,以確實讓最後建立之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 平台能夠真正運用於工作職場中。

在考量專家群人數的看法上,傳統採用小樣本,但可視研究目的來調整,

原則上同質性的小組為15至30位,異質性小組則為5至10位成員。本研究就性質 而言,為國民小學總務營繕業務,而研究對象自需對此領域有足夠經驗者,能 夠提供臨床實務經驗,始得以擔任本研究專家,故趨向於同質性。另一方面,

由於本研究並未給予專家們報酬,故尚須考慮其對本研究合作與支持的意願。

故擬定30位為樣本數,並以發函和電話的方式說明研究主旨及研究方法,徵詢 專家群的同意。再者,事前考慮被拒絕的可能性,因而略加取數名。

貳、諮詢對象之規劃

就性質而言,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本是充滿了主觀性,為防止相同背景 之專家所引發之共同思考錯誤,選定之研究專家們本應來自多元的工作環境與 角色。然而誠如學者任晟蓀(2003)所言:「總務工作其性質與內容之繁瑣,

實非自身經歷者,所能體會與了解」。因此研究者在此需特別說明,為兼顧理 論與實務,本研究之諮詢對象以國民小學總務主任為主軸,結合國民小學校長 及教育局承辦人,藉由他們的實務經驗,結合自身學術涵養,定能帶給本研究 實質珍貴之意見與指正。

一、諮詢對象之角色

基於上述研究對象之考量因素,決定本研究第一回專家問卷對象之選定,

其角色類別為:

(一)現任校長。

(二)現任總務主任。

(三)教育局承辦人。

以上三類不同角色之專家,其共同點為,皆實際職掌或領導過國民小學總

務營繕業務。由此 共同點出發相信必能對總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提供非常 務實與確切之觀點。

二、第一回專家諮詢問卷小組名冊

(附錄一)

本研究規劃之第一回得懷術專家名冊分配如下:

(一)依職務分類校長1人,教育局承辦人2人,總務主任12人。

(二)依學校層級分類12班以下學校9人,13班至24班學校2人,25班以上學校4 人。

以上為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專家群,共計規劃人員有15位。已符合Reza和 Vassilis兩位學者所研究認定,得懷術之研究對象須10至15位人數(引自吳政 達,1999)。

三、第二、三回得懷術問卷專家小組名冊

(附錄二)

本研究規劃之第二、三回得懷術專家名冊分配如下:

(一)對象全為現職總務主任30人。

(二)依學校層級分類12班以下學校24人,13班至24班學校6人,25班以上學校因 本縣25班以上學校僅4所,且已列入第一回合專家諮詢問卷名單,故不再列 入。

以上為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專家群,共計規劃人員有30位。另外,在此特別 說明,國民小學學校層級分為三類,13班以下為一級,13班至24班為一級,25 班以上者是為另一級,共有三級。學校班級數之不同,總務處之編制亦不同,

相對而言,總務人員所應肩負之工作職掌亦將略有所不同,因此對營繕業務知 識分享平台的需求跟看法也會有所差異。基於上述研究角度而言,為求本研究 所建構之總務營繕業務知識分享平台架構要項更具「全面性」與「準確性」。

因而,在專家研究小組群裡,特將專家所任職之學校加以依學校層級作分類,

以求平均化選取專家研究群,並進而符應本架構要項之嚴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