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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信效度與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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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資料分析

蒐集資料是質性研究的一大挑戰,而質性資料的分析更是整個研究核心。質 性資料的分析是一種概念化的過程,強調利用歸納法,將經驗事實與抽象概念相 互融合,以逐步發展出普遍性原則,其目的在於分析與解釋,進而呈現研究發現 與成果。在大量的從資料中尋找意義,並從眾多的發現中確定意義的模型,建立 起發現的架構(簡春安、鄒平儀,2004)。而研究的過程中,資料的蒐集與分析 應是同時間進行的,透過同步進行,使資料收集和分析過程彼此相互檢證,並為 下一步的資料蒐集提供方向與聚焦的依據(陳向明,2002)。因此,研究者應於 訪談結束後,即刻進行訪談逐字稿的轉譯,並著手進行資料的分析。以下說明資 料分析彙整的步驟:

一、依循受訪錄音帶,以受訪者原意呈現逐字稿,並添加研究者於現場觀察瞭解 受訪者非口語方面之訊息。接著仔細閱讀逐字稿內容,並逐字逐句加以分 析,從文本資料中找出與研究相關的語句、段落或事件並加以註記,進行初 步的編號。

二、將文本中所註記的概念加以綜合歸納與比較,分類出更為精簡且切合研究問 題的資料編碼群組,形成研究問題的主軸概念,並將概念之間的關係予以釐 清。在詮釋的過程中不斷的反覆檢視逐字稿,並對照研究對象的經驗資料,

從中發現潛在的意義與研究概念的相關性,確定詮釋的內容是否與受訪者的 逐字稿相符。

三、最後透過不斷的比較與歸類,將屬性相同的編碼納於同一個類屬之下,並對 研究現象命名與概念化,以建立整體的模型或架構,在此過程中,研究者仍 不斷比對各個概念類別之間的關係,以澄清意義脈絡,發展資料分析的主 軸,確定可回應研究目的、呼應研究主題。

第四節、研究信效度與倫理 壹、研究信度與效度

一、質性研究最常被質疑以研究者個人主觀、樣本不具代表性、資料分析步嚴謹 等理由被量化的學者所挑戰,因此為了回應這樣的問題爭議,Lincoln 和 Guba(1984)提出幾種方法控制執行研究的信效度(胡幼慧、姚美華,1996;

吳芝儀、李奉儒譯,2008),以下說明本研究將採取確保研究信效度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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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確實性(credibility):即內在效度,指質化研究資料的真實程度。在本研 究中,將透過以下方法增加資料的真實性:(1)與指導教授針以及同儕團體 對訪談內容進行討論;(2)在取得受訪者的同意下,透過適當的輔助設備與 訪談札記作為資料蒐集的輔助工具;(3)針對研究情境,則盡可能降低可能 干擾因素,包括地點與時間的安排;(4)針對訪談內涵不清楚部分,則與研 究對象進行再次訪問和確認,若有需要則開放研究對象針對訪談逐字稿閱讀 校正。

三、可轉換性(transferability):即外在效度,指將受訪者所陳述的感受與經 驗,透過整理與分析之後,能夠有效的轉換成文字的敘述。而在本研究中,

研究者會在取得受訪者的同意之後,將每次的訪談進行錄音,並於訪談後逐 字轉譯為文字,且除了語言之外,同時亦兼顧非語言的訊息,以確保資料的 完整性。此外,研究者並於每次訪談後撰寫研究者的訪談心得,記錄研究者 個人感想與反省。

四、可靠性(dependability):即內在信度,乃指研究者如何運用有效的策略蒐 集可靠的資料,並無論經同一位研究者數次或其他研究者的分析,分析結果 都不會有太大的差異,獲得資料的穩定性與一致性。在本研究中,將透過比 對受訪者資料的連貫性,並透過研究者於不同時間對資料進行重複的分析,

以提高研究者對編碼的同意度,並與同儕相互討論,以檢視對內容分析的一 致性。

五、可確認性(confirmability):即中立客觀性,強調研究者對於自身所處的視 角有所自覺與反省。由於質化研究本身是一種詮釋性的研究,研究者個人價 值觀及觀點將影響研究的思考架構與分析結果,因此,研究者需以客觀中立 且開放的態度,進入研究對象的生活場域,以深刻的瞭解受訪對象的行為、

態度與感受,並於訪問與文字撰寫時,避免個人的偏見引導受訪者的回答。

因此研究者於研究過程中,需不斷的觀察自己的想法與思維,並反思自己的 研究態度與技巧有無偏頗,盡可能保持一種中立的態度與受訪者互動以及詮 釋受訪對象的經驗感受,同時更利用與同儕團體、指導老師的討論來提醒自 己維持客觀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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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倫理

質性研究乃是研究者透過局內人的觀點與被研究者產生密切的互動,並以研 究者自身做為資料蒐集工具,使得在研究進行的過程中,研究者常因研究需要進 入被研究者的生活領域,以瞭解被研究者內心的真實想法與經驗,接著透過研究 者本身的觀點將所蒐集的資料加以詮釋說明(潘淑滿,2003),因此在整個研究 進行期間都必須考量研究的倫理,審慎避免受訪者因為參與研究而受到傷害,亦 協助研究者在權力平等的基礎上,以適當的態度與受訪者接觸,而使研究得以順 利進行。而研究者本身亦遵守以下原則,以符合研究者與被研究者間的研究倫理:

一、告知後同意

研究者於訪談之前,將充分告知受訪對象研究者的身份、研究的動機與 目的、研究進行的方式、受訪者需配合的事項、資料處理過程的保密措施與 用途等,使受訪對象充分瞭解研究的意義與相關資訊之後,再決定是否參與 研究,並簽署研究同意書,以傳達研究者對研究對象的重視與尊重,並作為 雙方合作與遵守的公約。

二、隱私與保密

由於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方式,與受訪對象針對研究議題進行討論,而 在言談過程中,可能會涉及個人生命經驗、想法與價值觀的陳述,為了保障 研究參與者的隱私,研究者於訪談進行前將主動說明研究中個人資料的保密 處理方法,並於論文撰寫時,將各種涉及辨識身分的資料刪除,並以匿名方 式處理,以保護受訪對象。

三、真實的呈現

研究者以尊重研究對象的狀態下獲得研究資訊,而在資料分析的過程 中,強調尊重並瞭解研究對象的本意,透過不斷的檢核、省思,儘可能真實 的呈現受訪者的生活經驗,還原意義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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