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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信效度檢驗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信效度檢驗

本研究爲使信效度限制減到最低,盡量將其他會干擾信效度的因素 予以排除。故研究之信、效度,依Lincoln 與 Guba(1985)說明質性研 究是否其研究內容具代表研究對象真實性,分別於下敘述之:

一、確實性(Credibility):研究者在進行本研究前,經過半年的質性 研究訓練。研究前、中、後在質性專家的指導下書寫、分析與討論內容,

當中研究者為主要之資料收集者,資料收集時皆能與受訪者建立信任良 好之關係,以取得資料正確與完整性。

二、可轉換性(Transferability):研究者進行焦點團體訪談之場地設 計,選擇在無人干擾、寬敞、密閉的病房,以達到受訪者無旁人干擾下 能暢所欲言。在某些特定場域中,反應受訪者之態度、行為;亦即受訪 者在自然領域時空脈絡中,仍可反應其內在真實的想法。

三、客觀性(Confirmability):在研究過程中,研究者因減少主觀意 識之干擾,故全部訪談內容皆以錄影、錄音的方式進行,並於12 小時內 完成資料之書寫以降低資料呈現所造成之誤差。另研究者受過質性研究 完整訓練,不會致使主觀態度納入研究結果中。另在前趨研究前即已確 立分析的方法,內容資料發展前就已標明操作型定義。

四、可靠性(Dependability):

(一)資料收集可靠性:資料收集是完全由研究者一人收集、紀錄及 分析,以避免不同研究者所造成的偏差。另研究者於逐字稿之每一頁皆 製定編碼,清楚且簡明編碼依據來源。

(二)資料分析信度:

1.研究者內在一致性:研究者於資料分析二星期後,抽取各從屬概念內一

一項之細類目內容與碩士級質性評分員共同審視,其發展操作型定義與 研究者所歸類之細類目仍是一致的。

此外,在完成二場焦點團體訪談後,研究者將統合分析整理出衛教 手冊大綱可能之內容,再經由專家效度審視其實用性與否,以期確切符 合臨床衛教之合宜與實用性。

第五節 研究資料收集過程

資料收集過程中,研究者先以電話聯繫臺北縣某地區型教學醫院之 教學研究部,並以公文經過該單位同意與通過該單位之人體試驗委員會

(IRB)後(見附錄一),於此地區型教學醫院的兩個院區內外科病房經 由查閱病歷中來找到至少符合一項繼發性骨質疏鬆之高危險因子個案,

並經由實際測量其骨密度屬骨質疏鬆者(T-score<-1.0)為選案對象。而 進行焦點團體訪談的場地則依收案的地點來進行安排,以期使受訪者因 交通便利願意參加,且皆提供車馬補助費,鼓勵個案參與以能順利完成 焦點團體訪談。

民國97 年 10 月與 11 月在臺北縣立某地區型教學醫院依本身因疾病 或藥物所造成骨質疏鬆之高危險群與其認知自己是否為骨質疏鬆患者來 予以分為兩組後進行焦點團體訪談,時間各約90 分鐘。由一位有經驗的 研究人員擔任主持人,依統一的訪談大綱和流程進行,並向受訪者說明 研究的內容與規則。主持人首先介紹自己與在場的臨床醫護專家,接著 說明焦點團體的目的、進行方式和流程,並強調資料的保密性,鼓勵受 訪者們踴躍發言。另在正式訪談進行討論之前,先請每位受訪者做簡單 的自我介紹,以拉近主持人及受訪者的距離,提高受訪者間的互動性。

二場焦點團體的訪談,皆在無人干擾之病房舉行,座位的安排,都 採ㄇ字型,且每位受訪者之桌面,皆有其姓名桌牌,以利受訪者間能相

互看到與主持人觀察和引導全局。會中主持人適時的邀請每位受訪者發 言,以達到所有受訪者都能充分參與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提供茶水與 點心,以促使焦點團體訪談順利進行。

於97 年 10 月 18 日進行第一場焦點團體訪談法,參與此場座談共九 位的受訪者中,全部都是因藥物所引起的繼發性骨質疏鬆高危險群,且 全都不知道自已有罹患骨質疏鬆症。另在97 年 11 月 8 日進行第二場的 焦點團體訪談,參與此焦點團體之受訪者中,大都是以疾病為主且自知 本身有骨質疏鬆症,但仍有少數因藥物引起與不知自身罹患骨質疏鬆症 之高危險群參與。而在此二場的焦點團體訪談中皆邀請醫護人員(醫師、

資深衛教師)參與,除提供在病情解釋及衛教的現況說明外,並從旁解 說與適時回答受訪者相關骨質疏鬆問題,當中全程以錄音及錄影的方式 進行。在完成第一場訪談後,即於12 小時內進行逐字稿紀錄。三週後再 進行第二場訪談,亦於12 小時內進行逐字稿紀錄,發現再無新的細類目,

顯見資料已達飽和。分析資料續就分析結果來研擬衛教內容後,將再邀 請專家來檢視所提供衛教上執行的可行性與合適性,以期望未來能滿足 符合因藥物或疾病所導致繼發性骨質疏鬆高危險群患者的衛教需求。

第六節 資料分析方式

資料內容在受訪者同意下進行筆稿、錄音與錄影。訪談後,將二次 焦點團體訪談之錄音以逐字稿方式轉錄成文書訪談紀錄。研究者反覆細 讀所有的訪談內容,採內容分析方式(content analysis),歸納統整出所 有資料中之細類目、從屬概念與主概念,藉以整理出受訪者之意見及其 論述。

第四章 研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