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孩子需要整個部落的力量(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
─非洲諺語
第一節 研究動機
一、創傷兒童的慟
VS. 照顧者的痛
創傷兒童的處遇自始就面臨雙重挑戰︰一方面受創兒童其實是相當異質性的 群體,可能影響的因素包括創傷事件的多樣化(虐待、疏忽、失落重要他人或其 他)、兒童本身及其背景的多元性(例如年齡、性別、文化與階級),及問題症狀 的多面性(例如人際的、認知的、行為的或性發展方面)。若單就展現的創傷症狀 加以診斷,往往不同專家診斷殊難一致,甚至可能同時診斷出品行疾患,邊緣性 人格,重鬱症,過動症,恐懼症,解離疾患,強迫症,恐慌症,適應疾患等等不 一而足的疾患(Terr, 1996)。國內的臨床研究亦觀察到相似現象:受虐或安置於機 構之兒童少年大多有情緒困擾,多重診斷亦偏高(周妙純、陳美珠、邱彥南、高 淑芬,2003;鍾偉恩、葉佐偉、林亮吟,2002),由此不難想像受創兒童生活重建 之不易。
另一方面,神經心理學研究已支持早期發展創傷干擾調節情緒的生物機制,
例如執行功能技巧(executive functioning skills)或規則學習與計劃能力較差,進 而影響後續人際技巧之發展(Creeden, 2009;
van der Kolk, McFarlane, &
Weisaeth, 2007
; Pollak, et al., 2010),兩者交互作用增加照顧者與兒童的衝突程 度,連帶影響長期生活適應。但童年心理創傷必然會干擾兒童長期生活功能嗎?有關兒童虐待與疏忽等創傷的長期追蹤研究發現,不見得所有受虐兒童皆會出現 心理創傷症狀 (Cuffe & Shugart, 2001),然而大約有六成童年性創傷受害者會罹
患創傷後壓力疾患症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Syndrome,簡稱 PTSD)
(Lipovsky, Swenson, Ralston, & Saunders, 1998)。兒童期(18 個月至 12 歲以下)
若經歷較強烈的創傷事件(例如性侵害、被帶離家庭安置),約有六成至八成會發 展出不安全依附類型(Boris, 2004; Kendall-Tackett, Williams, & Finkelhor, 1993;
Reber, 1996)。Carlson, Cicchetti 和 Braunwald (1989)發現童年曾受虐經驗不必 然導致其成為未來的施虐父母(比例不及二成),其關鍵就是未解決的童年創傷,
故及早提供創傷兒童處遇實有其必要性。
雖然上述調查數據帶來些許希望,但對於身受依附創傷苦楚的兒童及其身邊 的照顧者而言,創傷並非「過去」的事件,而是每日每夜出沒於生活中的「當下」
事件。Hughes(2004b)指出實務上觀察到依附混亂兒童會呈現的行為包括:幾近 強迫性地須要控制他人、經常說謊、不服管教(回以攻擊或對立)、過與不及的人 際肢體接觸、無法享受人際交流的愉悅、身體功能障礙(例如飲食、睡眠、排泄)、 看似隨和實為表淺無區分的人際互動、溝通不良、學習困難、問題解決能力不佳、
無同理心與罪惡感、好壞二分的兩極化思考、解離或過度警覺或是潛藏的羞愧等。
這些行為反映了兒童不安全依附的內在運作模式。這些層出不窮、難以預料的行 徑帶給照顧者負面的衝擊,孩子潛藏的羞愧感激發了照顧者者內在對自己親職能 力的懷疑,最後即使兒童能明確地向成人尋求再保証,有些照顧者已無法提供滋 養的回應(Dozier, Higlet, Albus, & Utter, 2002)。
多年來依附理論的實徵研究已經驗証,不安全依附者多傾向於表現僵化或混 淆的認知基模、負面的內在信念、自我能力與自我資源受限(陳金定、劉焜輝,
2003),因而衍生個人適應困擾。要改變受創兒童的內在模式,照顧者必須二十四 小時不間斷的呈現正向經驗給兒童(Booth & Koler, 2001),這項任務對於任何照 顧者來說都是相當具挑戰性的,遑論甫與兒童接觸之替代照顧者。歷來寄養相關 研究再再顯示,兒童因受創引發的身心問題衝擊替代照顧者、家庭成員及學校老 師,照顧者也因此承受許多的壓力 (田美惠,2001;何依芳,2003;黃梅琪 b,
2005)。即使照顧者能獲得助人系統(包括社工、老師、諮商或治療等)之支持,
大部份時候助人者並不在其身邊。當照顧者個人壓力過大時,容易在不了解的狀 況下陷入與兒童的誤解、衝突、角力與不信任的惡性循環,可能衍生過度管教議 題,有時甚至被通報為家庭暴力施虐者,或歸因於個人能力不足、家人反對等理 由而退出照顧者的位置,但即使離開,照顧者的自我價值感持續出現問號,仍須 費不少力氣自我調適(王毓棻,1985;李佩芬,2007; 黃梅琪 b,2005),由此可 知生活照顧者之難為。
二、創傷治療工作的反思
與兒童創傷後調適相關的文獻多強調,依附與社會支持是影響個人調適與否 的重要一環(Bowlby, 1977; Bryant, 2006)。Paris(2001)指出惡質生命事件是否 引發反應性依附疾患(Reactive Attachment Disorder, RAD)取決於四項因子的交互 作用:1.氣質特徵,2.虐待創傷,3.惡質事件經歷階段,4.依附他者(attachment figure)
之照顧品質。其中前三項(氣質特徵、虐待與惡質事件之發生)或許較難受人為 控制,但環境中重要他人與受創兒童的闗係不僅是可以有意識地、積極發展的正 向因子,在諮商或治療資源有限的狀況下,療癒性的環境更成為受創兒童心理重 建旅途上的重要基石。
親子治療在心理治療界的起源可追溯至 Freud(1959/2006),但早期遊戲治療 的發展仍以兒童為處遇焦點。進入二十一世紀後,許多兒童治療師積極的將兒童 重要他人或依附關係結合到實務工作模式中,包括以兒童中心學派遊戲治療(child- centered play therapy)為基礎的親子遊戲治療(Filial Therapy, Tew, Landreth, & Solt, 2002),以行為學派與社會學習理論為主要基礎的親子互動治療(Parent-Child Interaction Therapy, Timmer et al., 2006 ), 情 緒 取 向 治 療 ( Emotion- focused Psychotherapy, Wittenborn, Faber, Harvey, & Thomas, 2006),立基於依附關係的發展 性依附治療(Developmental Attachment Psychotherapy, Howe, 2006),與依附取向 家族治療模式(Attachment-focused Family Therapy, Hughes, 2007)等。這些取向的
工作策略或有不同,但不約而同地都以兒童及其主要照顧者的關係為介入焦點,
突顯實務上的重要意涵:與其隨著兒童不斷變動的外顯問題變換介入焦點,不如 正本清源地從更根本的依附關係模式著手,尤其因著依附關係失敗而受創時,也 要透過人際接觸而重建信任感與安全感,「在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來」,以依 附關係為治療焦點時,可發揮促進兒童當下生活適應之初期預防效果。
另一波反思的聲音則來自兒童創傷治療領域。傳統的兒童心理治療取向多半 採取個別工作型式,治療的核心基礎建立在治療師與兒童的關係上,透過建構安 全與信任的治療關係,兒童得以自由探索過往創傷、修通衝突並整合內在困擾等
(Karp & Cuttler, 2009),可以說較多致力於治療關係與技術,對治療外因子則較 少著墨。然而與較嚴重創傷兒童(例如受肢體虐待或性創傷)工作的治療師常發 現,兒童因欠缺與早期主要照顧者積極投入所培養出來的投契關係,不但業已缺 乏人際信任,個別治療一週一次的浥注形同杯水車薪,兒童甚至可能因其認知扭 曲,反將治療師的接納與非指導性反應當成受其操控的結果,而增加助人系統的 混亂(Hughes, 2004)。反向來看,Lambert(1992)有關諮商療效的研究指出,治 療師技藝只佔促成療效的共同因子的 15%,另有三成來自治療關係,至於治療外 的改變因子(extratherapeutic change)則佔四成,包括案主的自我優勢(ego strength)
與衡定機制(homeostatic mechanisms)等,顯然環境中重要他人的療癒力量頗須 要治療師積極關注。因此治療師的技巧精熟只是創傷兒童療癒的助力之一,若缺 乏跨專業的團隊(教育、一般醫療與精神醫療團隊、主責的個案管理工作者、生 活照顧者等等)的配搭,終究無法竟全功。就如同非洲諺語所說:「教養孩子需要 整個部落的力量(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邀請受創兒童的主要照顧者一 同參與療癒工作似乎才是長治久安之道,因此依附取向親子治療一方面在親子治 療中處理兒童之創傷,一方面透過讓主要照顧者成為治療的「代理人」(agent)或 協同治療師(co-therapist),提昇兒童所處系統也成為具療癒力的環境。
三、遊戲治療的多元文化反思
兒童的個別或親子遊戲治療在西方社會行之多年,相關效果研究顯示多數具 有相當好的成效(Bratton, Ray, Rhine, & Jones, 2005),運用於跨文化族群亦見成效
(Chau & Landreth, 1997; Lee & Landreth, 2003; Yuen, Landreth, Baggerly, 2002)。 近年來國內親子治療的療效研究顯示對華人家長亦見療效,但多數未見長期持續 效果(林沛螢,2011;曾仁美,2008;張高賓,2011a;連廷皓,2008;郭怡君,
2011)。為何對國內家長與移民西方家長的實施結果會有差異?高淑貞(2001/2003)
指出華人父母比西方父母較看重適應環境與遵守規則,更容易出於強烈責任感而 掌控其子女,其強調學業成就的傾向也使得遊戲治療師經常要在治療室中處理課 業壓力的議題,故遊戲治療過程中對華人父母提供諮詢與再教育就相當重要(Kao
& Landreth, 2001)。曾仁美(2008)訪談六位資深親子遊療師後,整理出家長參與 親子遊戲治療團體時面臨的的五大困境,其中與文化及價值觀相關的有︰成效導 向導致家長中輟、與個人教養觀衝突的矛盾、對玩的疑慮、難以適應西方的口語 及非口語表達方式以及擔心他人批評等。但遊戲治療師者多肯定將家長視為幫手 的重要性,並在與家長工作的過程中加入文化脈絡的探討,包括在其文化價值背 景下對孩子的期待、對自己角色的期待。
國內親子治療的歷程研究顯示,家長在學習遊戲治療技巧時,對於與其原有 視框不合的技巧多半無法吸收內化,例如表現與兒童「同在」的態度、跟隨孩子 主導、遵循孩子的引導、反映式傾聽的回應等(張高賓,2011a;連廷皓,2008)。
國內親子治療的歷程研究顯示,家長在學習遊戲治療技巧時,對於與其原有 視框不合的技巧多半無法吸收內化,例如表現與兒童「同在」的態度、跟隨孩子 主導、遵循孩子的引導、反映式傾聽的回應等(張高賓,2011a;連廷皓,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