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親子依附關係與多元文化
(一)親子依附、親子關係、親子互動與親子教養
所謂依附關係指的是兩人之間的心理連結(Bowlby, 1969),親子依附則是指 兒童與主要照顧者之間的情感連結(Cassidy, 1999),一般來說,依附指的是兒童 尋求成年人的安撫,而非成年人尋求兒童的安撫(Bowlby, 1969)。一般親子關係 研究認為親子關係涵括三大類組成元素:1.關愛、情感、溝通。2.相互對待、親密 信任、情感交流等互動。3.情感、權威、結構性(陳穎亭,2006),依此概念,依 附關係似包含在親子關係內。
依附取向親子治療介入的目標之一包括父母促進依附關係的教養能力。周玉 慧、吳齊殷(2001)取過程結果的分析軸,將教養方式與親子互動視為親子關係 的運作機制及互動作用,即視前二者為親子關係的過程,而非結果。楊國樞(1986)
視親子教養為「家庭訓練或教導其幼小成員時所採用的社會化方式」。近期親職教 養的研究多採雙向互動的觀點,即親子教養仍非父母單向的施予,子女亦會影響 父母互動的過程(高淑芳、陸洛,2001;陳易甫,2000;黃梅琪,2005)。曾端真
(2003)觀察到歷來親子關係研究約略呈現從單一取向到雙向的、系統觀之發展 趨勢,並從系統觀指出親子互動非侷限於管教或直接接觸時,而是形成於父母所 經營的家庭生活全貌。沿用此概念,本研究視親子教養為親子關係的運作機制,
親子互動為親子關係的展現歷程。
綜合以上,親子關係、依附關係、親子教養與親子互動實為一組互有重疊的 概念,在指涉範疇與切入觀察角度略有差異,而在生活場域中仍會彼此影響。
(二)依附關係的共同性與殊異性
多年來國內外的依附關係研究顯示,依附風格的類型理論適用於不同文化,
國內相關研究亦支持這幾種分類的存在(黃淑滿、周麗端、葉明芬,2008)。雖然
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曾有日本與以色列的研究者質疑評判兒童依附類型程 序的跨文化適用性,主張文化中育兒習性不同,例如母親甚少使嬰兒離開身邊
(Takahashi, 1986),或少與陌生人接觸,照顧者與兒童對實驗情境的壓力感受反 應也有所不同,可能使研究者高估兒童的焦慮傾向,因而建議修改陌生人情境的 作法(Sagi et al., 1985;Sagi & Lewkowicz, 1987)。但 van IJzendoorn(1990)認 為如此形同預設了「依附型態必有文化差異」的立場,進行比較時遂刻意尋找無 文化差異的証據,反而增加第二型錯誤(Type Ⅱ error)的機率,即誤將有差異 當成無差異。他主張跨文化研究的焦點不應只看實徵研究的共同傾向,而是要觀 測其文化差異並加以解釋,尤其在跨文化比較之前,應先處理的議題是「回應假 說」(responsiveness hypothesis),即照顧者對兒童所釋出訊息徵兆的回應,是決 定安全依附最重要的決定因子。
但何謂「好的回應」不見得有跨文化一致的標準,反而可能有不同的文化考 量在其中,不同的文化教養方式與社會化目標會形塑照顧者反應方式。例如,
Harwood(1992)指出美國白人與波多黎各母親雖同樣喜愛安全依附兒童,但其理 由並不相同:美國白人母親看重的仍是自主、自我控制等個人主義特質,波多黎 各母親則同時重視情感、受尊敬及親近性等與人際連結相關的特質。而在社會文 化不期待的依附行為之知覺方面,白人母親較多「不安全」的建構,波多黎各母 親則較多與「羞愧」相關(
Harwood, Miller, & Irizarry, 1996)
。以往有關華人 親子依附互動的研究亦指出,雖然安全依附類型的大專生與父母相處時較開放直 接,但整體來說工具性情愛仍是主流價值觀,亦即親子間情感表達方式仍是間接 含蓄的,只有嬰兒免於文化設計之外(張嘉真、李美枝,2000)。由此可知,雖然實徵研究支持親子依附的概念具有文化普同性(pan-cultural),
但在社會的表現上仍有著文化殊異性(culture-specific),運用西方發展的分類概念 於不同文化時,仍須考量當地之文化脈絡,評斷親子的依附關係是否健康之前,
必須了解兒童的文化、家庭及父母教養方法。國內學者已累積不少有關親子代間
關係或親子教養文化意涵的討論(曾端真,2003;黃宗堅、李佳儒、張勻銘,2010;
葉光輝,2004;劉惠琴,2005),但整體而言,過去依附研究多直接轉譯或部份 修訂西方測量工具,華人親子依附的文化脈絡仍有待探索。
上述討論突顯依附理論的兩個重要特性,第一,依附理論是互動觀的;第二,
親子依附雖指向情感層面的互動,但其運作仍與整體家庭功能、形塑親子依附的 社會文化脈絡有關(Marvin & Stewart, 1990)。在實務上的意涵是,每個家庭有其 獨特的依附教養兒童方式,治療師要發展出適切的親子關係治療計畫,就必須對 這些家庭信念與文化體系有足夠之敏感度。以下即回顧歷來有關華人親子教養與 互動的相關發現,以及多元文化觀點對治療的啟發。
(三)華人父母教養的特色
治療師能否覺察文化脈絡對照顧者、對自己的影響,影響其如何觀看與協助 照顧者的效能。以下即整理歷來有關華人父母教養的相關研究,及其對治療的意 涵。
1.家長權威與教化
近十年的相關研究指出,家長權威與教化傾向仍是一般台灣父母普遍的管教 特色(葉光輝、黃宗堅、邱雅沂,2006),當兒童出現適應困難或行為症狀時,家 長多半視之為兒童個人的問題,尤其受虐兒童的問題類型大多是行為規範障礙,
照顧者更容易視為兒童「故意」不合作(鍾偉恩等人,2002)。由此不難想像,充 滿壓力與挫折的照顧者對治療師的期待,就是「修理好」孩子(曾仁美,2008;
Oaklander, 2000)。
2.新舊交替文化︰現代父母的為難
華人文化對於兒童教養的論述本就會隨時空環境而流動,透過議論或重新調 整處置的方式進行(熊秉真,1999),台灣社會正處於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雙文化 並存的發展階段(Leung & Chen, 2009),親子教養相關研究指出當前親職教養的 特性如下。
(1)親與敬兼容交替
雖然有研究指出孝道與教養觀正逐漸以父母為中心轉為以子女為中心(葉光 輝,1998;劉慈惠,2001),但多數父母仍看重子女的順從(Kao & Landreth, 2001),
父母所期待的親子關係不只是尊卑,也不只是類平輩,而是同時保有「親子尊卑」
與「親近分享」兩者,有時會展現親方權威;卸下管教角色時,就較有機會出現 親近分享(林昭溶、林惠雅,2007)。
(2)傳承價值、責任
上述敬與親轉換關鍵就在父母對自身教養角色的看法。Chao(1994)認為華 人教養深具教訓、管的本質,所謂「管」意指父母基於對子女的照顧、關愛,對 子女進行控制、監督、管理與融入,具有「關係角色化」的特性,即父母對於「養 不教,父母過」責任的認同(林昭溶、林惠雅,2007),故雖有對子女的控制(control),
卻非西方社會所謂的專制式「掌控」(domination)。例如西方研究一般發現權威專 制型歐裔母親之子女在認知社會能力表現劣於權威開明型母親之子女(Baumrind, 1971),但華裔母親在控制上雖高於歐裔母親,教養型態偏向權威專制(Steinberg, Dornbusch, & Brown, 1992),子女學業成表卻優於美國小孩(Dornbusch, Ritter, Leiderman, Roberts, & Fraleigh, 1987),顯示其教養內涵有別於國外父母。Shek(2007)
發現子女主觀感受的被控制感低時,華人父母教養的控制性與子女幸福感、親子 關係呈現正相關。
(3)成效導向、學業成就取向
華人父母普遍存在成就取向的教養思維,品德培養和人際關係良好是相當重 要的教養目標(林文瑛、王震武,1995),台灣父母成效導向、重視學業成就的 思考,一方面可能使兒童由課業挫折衍生自尊受損或是過度壓抑(Kao & Landreth, 2001),一方面也會使父母在「不能不管」的急切下沒有耐心給孩子時間摸索,先 從問題解決的角度回應兒童的行為(例如代理),期待能用權威管教方法來達成目 標(邱獻輝,2009;曾仁美,2008;趙蕙鈴,2011)。因此,雖然台灣父母仍有約
七至九成認同體罰的教育效果,在不受傷的情況下將體罰作為管教策略(陳榮華、
林坤燦,1991)但已失去傳統嚴教觀中核心的教養理念,體罰只是嚴教的流俗觀 點(林文瑛、王震武,1995)。
二、華人親子治療的挑戰與調整
(一)親子治療對華人之適用性
美國自 1960 年代開始具體概念化親子遊戲治療的工作模式,台灣則自 1980 年代由美國引介各種親子共同參與遊戲治療的工作模式到國內。高淑貞認為遊戲 治療的教義雖放諸四海皆準,但實施時仍須因地制宜(Kao & Landreth, 2001);依 附取向親子治療模式雖有不同於遊戲治療之定位與策略,其治療模式仍植基於西 方的心理治療,在理念上亦朝向促進兒童自我實現之自我關注取向(LaBauve et al., 2001),也關注於促進父母對兒童的同理(林美珠,2005)。這些由西方白人文化
(主要是歐裔美人文化)治療師發展出來的治療模式,是否也同樣適用於東方文 化下的親子關係?這些理念與華人看重關係脈絡及父母教化權力的特性是否適 配?
曾仁美、高淑貞(2005)回顧 1966 至 2003 年間的 50 篇國內外親子遊戲治療
(Filial Therapy)相關研究後指出,多數治療確實能對父母與兒童有正向的改變,
進而增進父母與子女間親子溝通與親子關係,本模式之前身親子關係發展治療亦 提出跨族群文化的實徵研究支持其成效(Becker-Weidman, 2006),因此親子聯合 遊戲治療的精神似乎是適用於多元文化的。Sweeney 與 Skurja(2001)認為親子遊 戲治療正好是以關係為介入焦點,而非以「問題」焦點,正可避開文化差異的限 制。然而,若再細究親子聯合遊戲治療的效果,則出現成效不甚一致的情形,有 的長期追蹤研究發現親子遊戲治療能維持二個月到三年的長效(Bavin-Hoffman,
進而增進父母與子女間親子溝通與親子關係,本模式之前身親子關係發展治療亦 提出跨族群文化的實徵研究支持其成效(Becker-Weidman, 2006),因此親子聯合 遊戲治療的精神似乎是適用於多元文化的。Sweeney 與 Skurja(2001)認為親子遊 戲治療正好是以關係為介入焦點,而非以「問題」焦點,正可避開文化差異的限 制。然而,若再細究親子聯合遊戲治療的效果,則出現成效不甚一致的情形,有 的長期追蹤研究發現親子遊戲治療能維持二個月到三年的長效(Bavin-Hof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