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2007/10/10
學生爆料體罰搭拱橋還
表 1-1 2007 年 01 月~2009 年 6 月國中校園體罰新聞報導標題(續 1) 2009/05/08
離譜師「蓋布袋」逼七
師,制止學生吵鬧無效,甚至被學生模仿他說話語氣及動作,氣得掌 摑八名學生,還有 2007 年 10 月 1 日發生在大雅國中學生服裝不整被 罰做拱橋,甚至謾罵學生乞丐,使學生自尊受損等,都讓教師專業蒙 上負面形象,並受到社會輿論的撻伐。但新聞事件中的老師往往在其 他教師眼中平時認真負責,甚至校方表示學生可能言過其實,並無體 罰事件,以 2009 年 3 月 19 日太平國中的新聞為例,校長林伯儀說:「洪 老師任教認真,他人不見得了解當事人受罰的來龍去脈,…。」;2008 年 11 月 10 日大甲國中訓導主任蔡吉信主任表示,現在的學生不好管 教是事實,學生也可能言過其實;2007 年 11 月 24 日龍津國中校長楊 振標說,教育理念是「絕不放棄任何一名學生」的楊永東,畢業於台 灣師範大學中文系,到該校任教五年,每年考績都是甲等,教學認真。
這些問題都顯示出,教師明知違法,卻仍不放棄使用體罰的方式,究 竟這些老師心目中對法治態度持有何種態度,是本研究想深入了解的 動機之一。
教育部曾在 2007 年 3 月 26 日至 30 日間,進行體罰問卷(見附表 1-2),此次所調查的體罰類型為打手心、打屁股、打耳光等,調查中發 現有 43%學生回答「在 95 年一年內曾經在學校被老師打過」,而「96 年 1 月至 3 月曾經在學校被老師打過」的學生比例則下降至 32%,亦 即從來沒有被打的學生比例,則由 57%上升至 68%;但是「幾乎每週 都有被打」的學生比例和「幾乎每天被打」的學生比例則沒有改變,
結果顯示慣用體罰方式處罰學生的老師,短時間內還沒能改變其體罰 學生之習慣,使用非體罰的方式來管教學生。(教育部電子報:2007)
表 1-2 教育部進行體罰問卷調查結果
95 年 1-12 月 96 年 1-3 月 增減 從來沒有 57% 68% +11%
偶爾 1、2 次 31% 21% -10%
幾乎每月都有 5% 4% -1%
幾乎每週都有 4% 4% 0%
幾乎每天都有 3% 3% 0%
資料來源:教育部電子報(2007)
再根據人本教育基金會網站公布「2008 年校園教學正常化問卷結 果分析─體罰、髮禁、老師校外補習」的調查報告結果中,發現校園 中仍有 31.33%的國中生曾遭體罰(見表 1-3),與 2007 年的體罰調查 報告可以發現國中生受體罰率 59%來比較,明顯下降了,但報告中嚴 厲的指出:「我們的學生不只受到皮肉痛,更多的是眼睜睜看著老師 在違法。畢竟有高達 90.23%的國中生知道(見表 1-4),台灣已經通過 立法禁止學校體罰。她們眼見的,不只是老師可以違法,而且違法也 不會怎麼樣。那到底法律算什麼?學校平常要求學生的品格道德算什 麼?學生從這些『教師知法犯法』的行為中,又學到了什麼?」(人本 教育基金會網站)
表 1-3 學生被體罰次數
資料來源:人本教育基金會網站
表 1-4 學生知道立法禁止校園體罰的百分比 學生數 百分比
不 知 道 132 9.21%
知 道 1293 90.23%
未 填 答 8 0.56%
總 數 1433 100%
資料來源:人本教育基金會網站
因此,不論從教育部的體罰調查以及人本教育基金會 2008 調查中 可以確定的是,教育現場中確實仍存有體罰的情形,體罰的情形雖然 減少了,但是否就代表教師在管教學生上都朝向正向管教放棄體罰,
或是放棄管教權造成體罰減少的假性現象,這是否隱藏著教育現場更 大隱憂。因此,教師對於法治態度與管教作為間是否有相關也是本研 究想要探討的動機二。
奧地利的法學家Eugen Ehrlich提出:「不管在什麼時代,法律發展 的重心,不在立法活動,不在法律學術,不在司法判決,而在社會本 身。」(Ehrlich,1936:foreword),因此,一切法律的制定其根本都在 解決社會問題,而「零體罰」的立法探究其根本原因,則在解決教育 現場裡存在違反學生人權、體罰的問題。在零體罰立法施行前,政府
學生數 百分比 從 來 沒 有 974 67.97%
十 次 以 內 325 22.68%
十 次 以 上 101 7.05%
上 百 次 23 1.60%
未 填 答 10 0.70%
總 數 1433 100%
令或零體罰施行後法規已對管教設有規範,但在許多學者專家的相關 研究中仍發現,零體罰的觀念雖然推行多年,教育現場中仍有體罰,
仍有教師贊成適度體罰。中國傳統社會上對於老師有極高的期待,如 果老師是為人師表的典範,這些與現行法律有出入的行為是否帶給學 生不良的示範,在立法過程中是否應納入考量,也因此老師本身對零 體罰的態度以及相關教育政策的因應以及行為之間的處理是值得探 究,此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三。
綜合上述動機,本研究在討論教師法治態度與行為之相關,並藉 由零體罰的立法施行後,調查老師對於法治的態度與面對教學情境時 管教學生作為之間的相關程度,尤其是在學生管教上面對法規的限 制,是以何種法治態度來因應,在行為上是如何真實反應,將做深入 的實證研究,並提供從事教育的相關人員作為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