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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章主要針對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作介紹,說明欲研究問題與目的。本章共 分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第三節為研究問題,第 四節為名詞定義。

第一節 研究動機

電腦網路在近十年來快速的發展,從初期只提供文字訊息,進而能夠掛載影 像、聲音與影片,迄今能夠即時影音的傳遞;網路設備也從早期需要實體網路線 連接,發展至現今以無線訊號所建立起的無線網路。

網路技術的提升,也讓各式各樣的服務孕育而出,從資料的搜尋、電子郵件 的傳送、資訊的公告、即時影音傳送的對談系統、商品的買賣及各種線上遊戲等,

網路為日常生活提供了更多娛樂與便利;同時也建構了一個虛擬的社會,將世界 各地的人們串聯起來,可以在其中逗留、交談、甚至一較高下,使得人們花下大 量的時間在網路上,因此不得不開始正視這個問題。電腦網路所形成的新空間 正在改變我們思考的方式、社區型態及自我認同,網路虛擬世界正逐漸對我們的 真實生活及生活於其中的我們產生影響(譚天、吳佳真譯,1998)。

資訊科技帶來的衝擊和全球化競爭,加速了社會和環境的變化,使不可知的 未來增加了許多變數。為了協助孩子面對未來,教育部於 2008 年訂定了「教育 部中小學資訊教育白皮書 2008-2011」,目的在培養中小學學生資訊科技應用能 力、態度與行為。其中資訊科技應用能力涵蓋軟體應用、硬體應用及網路應用能 力;資訊科技應用態度與行為則包括合法、合理使用軟硬體及網路的正確觀念與 行為(教育部,2008)。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強調培養學生帶著走的能力,將資訊 教育納為重大議題,讓學生能夠在浩瀚的網海中尋找有用的寶藏,國小自三年級 開始於課程中排入資訊教育,且鼓勵現職教師進行資訊融入教學,以提升教學的 深度與廣度。

網路除了是教師的教學輔助工具,亦是兒童學習的工具與娛樂、溝通的重要 平臺。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公布「2011 年 1~3 月臺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

結果顯示,臺灣地區 12 歲以上民眾曾使用寬頻網路約為 75.69%,12 歲以下民眾 曾使用寬頻網路約為 57.69%。令人驚訝的是,在東部地區 12 歲以下民眾曾使用 寬頻網路約為 94.11%,比 2010 年增加 20%,比第二位高雄市的 74.85%還高出 許多(臺灣網路資訊中心,2011)。偏遠的東部,資訊網路的相關設備並不如西 部地區普遍與發達,但學童們使用到電腦網路的機會卻是最高。調查中 12 歲以 上民眾曾使用寬頻網路約為 75.69%,上網主要的活動以網路遊戲、網路購物、

下載電影/音樂、網路社群為主(臺灣網路資訊中心,2011)。

網路為我們的生活與學習帶來了許多便利,各種服務不斷地提升,影音視訊 的方便普及、網路遊戲的聲光刺激與網路商務的蓬勃發展等都使得網路人口迅速 的膨脹,不同的性型的使用者進入了這虛擬國度,讓虛擬世界與現實社會沒有太 大的差異,在原本只在現實生活出現的偏差行為,也開始在這虛擬的世界中一一 浮現。

男大學生帶十六歲女網友至國小約會,因求歡被拒,企圖擁抱又遭抗拒,雙 方發生拉扯,他憤而拾起石塊猛砸少女,造成少女死亡(自由時報,2011)。

3 名高中生在網路遭歹徒以同學的國小林姓同學為名,索取帳號與手機號碼,

3 名高中生不疑有他,給了對方資料,沒想到一會兒,陳、蔡就接到遊戲公 司的簡訊,通知他們分別購買 1000 與 6000 元的遊戲點數,將列在手機話費 中收取。3 人事後覺得很怪異,向林姓同學查詢,才知道最近很多人都有受 騙經驗(聯合報,2011)。

當網路偏差行為發生的頻率開始增加後,我們就開始探討哪些因素會讓這些 偏差行為產生呢?有些人個性溫和,平常就不容易與人發生衝突,;有些人凡事 必爭,非贏不可,就很容易與人發生摩擦衝突。從相關的研究結果指出人格特質 與偏差行為之間具有某種程度的相關性(黃小芳,2010)。每個個體都有屬於自 己特殊的性格稱為人格特質,單一個體由許多不同內在特質組成,不是只有一個,

這些特質就的總和就是一個人的人格(Guielford, 1965)。

不同個體的人格可能會有部份特質相同,但不會有擁有一模一樣的人格的兩 個個體,即使是雙胞胎兄弟也是如此。人格會在人與環境互動時表現出來,是影 響人外在表現的重要因素,具有穩定性與一致性,即使換了不同的環境,基本傾 向仍不會不變,對人類的行為具有某種程度的解釋與預測(McCrae & Costa, 2003)。

一般女童發生偏差行為比率比男童低,就可從人格中找尋原因,相關的研究表示,

女童在「友善性」、「嚴謹性」均高於男童(嚴珮珊,2010),而屬於「友善性」

的兒童可能具備有「心地善良」、「心胸寬大」、「樂於助人」等良善的特性,本來 就不容易發生偏差行為。既然人格特質可解釋與預測人類的生活行為,對於網路 上的行為也一定有相當的解釋力,此為研究動機一。

偏差行為是社會不樂見的,人格特質影響到個人的表現,但能夠改變的機會 甚小,若能從後天的預防措施下手,不失為減少偏差行為的方法。早期的網路使 用不便利,相對使用者也較少,也因此網路偏差行為較不受關注。直至 2001 年 4 月 11 日,臺南地檢署接獲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的檢舉,前往國立成功大學學 生宿舍「勝一舍」搜索,查獲十四名學生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非法下載 MP3 供 他人下載。IFPI 在辨認侵權物品後,對學生提出違反著作權的告訴,卻也引發學 生大規模串連抗爭,以及社會各界廣泛的討論。最後 IFPI 與成大十四名學生達 成和解,同時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浮上檯面,並受到重視(劉偉國,2011)。

至此教育部開始重視各級學校學生網路使用行為,為了降低網路偏差行為的 發生,特地建置「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站」,提供了「網路禮儀」、「網路倫 理」、「網路法律」等網路素養的相關知識與訊息,目的在協助教師對「網路素養」

能更深一層的認識,也藉此能夠協助學生培養正當合宜地使用網路的態度,並讓 教師覺察可能因網路不當使用而出現日常生活、學業問題的學生,引導他們尋求 專業且適當的協助。網路素養已推動了數年,成效為何呢?是否真的提升了學生 的網路素養,降低了偏差行為的發生呢?此為研究動機二

為了能夠概觀國小高年級學童在網路上偏差行為的情況,本研究以人格特質 與網路素養來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