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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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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文苑傳〉創自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其專門集中記錄能文章詩賦之士,後世諸 史循例而為,於是各朝文士的行狀得以顯示。此對於文士地位的提高,以及文學的獨立與 發展,起著重大、深遠的影響。1 近百年來,隨著「文學史」逐漸形成一門獨立發展的學 科,寫作文學史的人便需要了解可以納入中國文學史範圍的文學者爲何。其中傳統的目錄 學之於文學史產生影響之餘,史書的文學類傳(其名為〈文學傳〉、〈文苑傳〉或〈文藝 傳〉)無疑提供了文學史需要的基本資料。蓋文學史要寫過去的事情,不得不依靠過去的 文獻資料,曾經十分發達的史學傳統,自然能給文學史作者提供應有的素材,以作爲史事 的證明。與此同時,誠如戴燕所言:

古代史學與文學史的關係,還不只停留在顯而易見的這一層,需要特別指出的,

是它們之間隱藏得更深的又一層關係,就是以〈文苑傳〉等史書為媒介,文學史 在吸收其中資料的時候,也繼承了史官的某些學術觀點。……因此古代史傳對文 學史寫作的影響,應當說就不是單純為文學史準備了一套堪稱完整的素材,它還 準備了相當成熟的視察角度和敍述觀點。2

如《舊唐書·杜甫傳》,史臣除簡要介紹杜甫仕宦行跡以外,還徵引元稹〈唐故工部員外 郎杜君墓係銘并序〉以論析李、杜之優劣,並於文後言「自後屬文者,以稹論為是。」3

1 王夢鷗先生相當扼要説明〈文苑傳〉確立的過程,乃是由於「文學」一詞隨著時代而有所嬗變所致。蓋降 至後漢,「文學脫離經術而獨立,使得編歷史的人不能不在『儒林』之外另編『文苑列傳』。」但同時王 先生也指出「這雖是文學觀念轉變之一證明,但我們可不能承認那觀念之轉變即於此時開始。因爲對於書 本知識之傳授與寫作,其間必然有個分類的思想先已萌芽;不過到了魏晉之間,才把這思想的芽胚茁壯為 具體的主張」。詳見氏著:《文學概論》(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頁 2。有關《後漢書·文苑傳》創 立的文化背景及其意義,參見劉石〈《後漢書·文苑傳》的創立及意義〉,收入氏著:《有高樓續稿》

(南京:鳳凰出版社,2005),頁 21-26。

2 詳見戴燕著:《文學史的權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頁 18-19。

3 [後晉]劉昫等撰:《舊唐書》卷一九○下(北京:中華書局,1975),頁 5054-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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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既説明元稹説法的影響力之餘,亦有肯定或繼承元稹之意,即為史臣「視察角度和敍 述觀點」之顯現。值得注意的是,此些視角與觀點亦由某程度顯示出史家的主觀判別,如 清代學者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所言:

《新》於《舊書》,不但增損改易其正文已也,即其標目名號位置先後分合編類,

亦移動十之七八。平心而論,有是有非,……陳子昂,《舊》入〈文苑〉,是也,

《新》改列傳,非也。劉蕡,《舊》入〈文苑〉,非也,《新》改列傳,是也。

李巨川,《舊》入〈文苑〉,非也,《新》改〈叛臣〉,是也。……案史例,其 人其事大者著者為列傳,微而不著者別為〈文學〉、〈忠義〉等傳,韓、柳等入 列傳,正史例也。4

王鳴盛就兩《唐書》立傳之比較,指出其中之是非。縱然此種評比為王鳴盛自身的主觀判 別,但從中亦可説明史家的主觀性;如「其人其事大者著者為列傳,微而不著者別為〈文 學〉、〈忠義〉等傳」,那麽《舊唐書》史臣是基於何種判準,而將陳子昂、劉蕡、李巨 川視爲「微而不著者」以列入〈文苑傳〉。此即說明,若單純援引〈文苑傳〉中的史家觀 點,而不對史料做一番後設的理解,則所得之結論或有欠妥當。基於此,本文擬將史書中 的文學類傳,即《舊唐書·文苑傳》視爲研究對象,從史書的編纂體例等著手,以辨析

《舊唐書》史臣對〈文苑傳〉中的材料,於取捨、增刪之間的考量。

《舊唐書》的編纂,始於後晉高祖天福六年(941)二月,正式詔令宰臣趙瑩監修、

張昭遠等修撰,於出帝開運二年(945)六月書成,由宰相劉昫領銜上奏,前後歷時五年。

5 相對於《新唐書》耗時十餘年之久,《舊唐書》由於成書時間倉促,則大抵抄錄唐代史 料成書。清代學者如顧炎武《日知錄》、張道《舊唐書疑義》,皆指出《舊唐書》中有不 少處出現「大唐」、「今上」、「國朝」、「皇朝」等字眼,都是沿襲舊史文而未及改正 之故。趙翼《陔餘叢考》、《廿二史劄記》等著,則明確指出所謂舊史文,即是《舊唐書》

4 [清]王鳴盛著,黃曙輝點校:《十七史商榷》卷八五「新改舊有是有非」條(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

2005),頁 745。

5 黃永年指出《舊唐書》的纂修只費時五年,但搜集唐代史料的工作卻從後梁時便開始了,詳見氏著:《唐 史史料學》(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頁 6-7。有關五代時期的史料搜集與《舊唐書》的編纂過程,

詳見本文第二章第一節。

中華書局,1984),頁 345-348。

7 詳見呂思勉著:《隋唐五代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頁 912-927。黃永年著:《《舊唐書》

與《新唐書》》(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頁 34-35;《唐史史料學》,頁 267-269。嚴耕望則指出

《舊唐書》不但〈本紀〉、〈列傳〉往往直採國史、實錄舊文入錄,〈志〉文亦採唐籍原文入錄,詳見 社,2000),頁 381-385。

9 賈憲保此觀點與西方學者崔瑞德(Denis Twitchett)確有其相似之處。崔瑞德以爲後晉那批史官其實並沒 有多少修史的功績。他們所做的,只不過是把當時已有的國史和幾種殘存的實錄,略加整理而已。因此,

其所著《唐代官修史籍考》,全書正文共分三個部分,前兩部分主要講述唐代的官方修史機構和官修本朝 史,第三部分談論《舊唐書》雖已屬五代時期的官修前朝史,超出唐代的修史範圍,與其書名不符,但卻 可見其視《舊唐書》為唐人所作。Twitchett, Denis Crispin. The Writing of Official History under the T’ang.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近年已出版中文譯本,詳見黃寶華譯:《唐代官修史籍考》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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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隱侯」即是沈約,他身處的齊梁時代,唐人稱為「近代」固宜;若是五代人 口中的「近代」則是指的唐代了。稱唐太宗的諡號「文皇帝」、稱唐為「我朝」

亦是唐人語氣。可見此序當因襲唐史舊文而來,序末所稱「其間爵位崇高,別為 之傳。今採孔紹安已下,為文苑三篇」的體例,也當是唐史舊範。10

凡是種種,皆牽引到一個問題:《舊唐書》史臣作爲纂修主體的史家主觀性。11

根據史書的體例,傳序、傳論、贊言等,被視爲代表史家的主觀看法,而通過上述 諸位學者具體的辨析,《舊唐書》多抄錄唐代史料入史,因而於「史臣曰」部分屢屢出現

「唐人語氣」,其中〈文苑傳序〉恐非五代史臣自身的意見。然而,本文以爲纂修前代史 並非文學創作,史官固然需要依據前代史料,據邵晉涵〈舊唐書提要〉稿評《舊唐書》為

「善於相因」且「尋其條例,庶幾能承六朝以來之史法而講去其流弊者」,即善於運用前 代史料,以及因循前人著史的長處。與此同時,邵晉涵也不諱言「長慶以後,史失其官,

敍次無法,而昫等襲其舊文,莫能刊正。」此即如上文所言襲用國史舊文等,但更值得注 意的是,其言:

然即其繁猥之辭,尋其脈絡,猶見當時情勢,《通鑑》紀咸通後事亦專取《舊 書》,豈不以其見聞較近哉。宋人又譏其分卷舛繆、比類失倫。蓋當日史官李崧、

賈緯等以意編排,誠不能無遺議者。然如顏師古、孔穎達等合爲一卷,以著唐初 修明經史之功;〈韓愈傳〉後連及於張籍、孟郊、唐衢、李翺,以著元和古文復 興之盛。其餘比次先後,多具深意,要亦未可厚非也。12

10 此文收入莫礪鋒編:《周勛初先生八十壽辰紀念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8),頁 239-258。

11 柯金木認同《舊唐書》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唐代史臣所完成,因此足以代表唐人的觀點。其撰有〈兩《唐 書·儒學傳》儒史雜混之探析〉(《孔孟學報》第 69 期,1995 年 3 月),頁 91-113;〈從《舊唐書》二 十本紀「史臣曰」看唐代史臣的史德〉(《中華學苑》第 49 期,1997 年 1 月),頁 57-77。將《舊唐書》

視為唐人史料,就此分別論析唐代史臣的史德,以及唐代「儒史雜混」的現象。

12 《四庫全書總目·舊唐書提要》言「蓋李崧、賈緯諸人,各自編排,不相參校。昫掌領修之任,曾未能鉤 稽本末,使首尾貫通,舛漏之譏,亦無以自解。」[清]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四六《史部·正史類》

(北京:中華書局,1965 年),頁 410。此與邵晉涵〈舊唐書提要〉稿多有出入,蓋經《四庫》館臣刪節 所致,此於本文論述範圍以外,玆不申述。邵稿現收入[清]翁方綱等著,吴格、樂怡標校:《四庫提要分纂 稿》(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6),頁 469-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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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既言「尋其脈絡,猶見當時情勢」,又言五代史官等人「以意編排」,可見《舊唐書》

史臣就文士分合編類中的調動「多具深意」。今按《舊唐書》卷一○二以劉知幾、徐堅、

吳兢、韋述等合傳,此些皆為開元、天寶年間相次修撰國史的一時之選,可為史家「以意 編排」的另一旁證。此外,〈文苑傳序〉間中文字當是錄自唐代史料,但透過傳文所摘錄、

引用的文士篇章,仍可説明史臣對於材料的辨別「多具深意」。

總而言之,〈文苑傳〉經由史家「有意」的編排,以作爲《舊唐書》史臣對於唐代 文士的某種見解,在理論上應能成立。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