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舊唐書》編纂總則與宋初史官的異議

第二章 《舊唐書》的編纂及其相關問題

第二節 《舊唐書》編纂總則與宋初史官的異議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3

第二節 《舊唐書》編纂總則與宋初史官的異議

上文所引趙瑩〈論修唐史奏〉一文,可見其致力於搜集唐代史料之餘,還制定了

《舊唐書》各本紀、列傳、志的纂修體例。與此同時,其鑒於當時史料狀況,而確定的編 纂總則,更應予以關注。其文曰:

自季朝喪亂,迨五十年,四海沸騰,兩都淪覆。竹簡漆書之部帙,多已散亡。石 渠金馬之文章,遂成殘缺。今之書府,百無二三。臣等虔奉綸言,俾令撰述。褒 貶或從於新意,纂修須按於舊書。既闕簡編,先憂漏落。123

史臣基於典籍「既闕」的情況下,深怕歷史記載有所「漏落」,也正因「簡編」短缺之故,

為防止「漏落」,對於有限的素材必須充分利用,形成「纂修須按於舊書」124 的基本原則。

至於「褒貶」,則在「按於舊書」的基礎上,纔「或」有可「從」的「新意」。易言之,

「舊書」與「新意」之間實為一有機的聯繫。

一、「纂修須按於舊書」

首先,就「纂修須按於舊書」,謝保成以爲這一基本原則使得《舊唐書》反映較多 的是唐代各個時期的不同思想和歷史觀點,而對於唐代不同時期歷史的認識,大體為:

敍高祖史事,反映的主要是太宗時的觀點;敍太宗、高宗、武則天直至睿宗史事,

反映的主要是玄宗前期的觀點;敍玄宗至順宗史事,以憲宗時的認識為主;憲宗 至武宗,取宣宗、懿宗時觀點為多;宣宗以下,主要是五代前半段的看法。這一 特點,比較明顯地集中在 20 卷帝紀中。125

123 《全唐文》卷八五四,頁 8963。

124 《五代會要》卷十八「前代史」條作「舊章」,今據〈論修唐史奏〉作「舊書」。

125 詳見氏著:《隋唐五代史學》,頁 40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4

唐代幾乎每朝帝王在位時,都要組織人力為本朝或前朝修撰實錄,而一朝實錄的修畢,已 為當朝帝王身後之事。因此,對於當朝帝王及其歷史的認識,多為後朝時人的觀點。與此 同時,唐國史的修撰過程也是開放的,後朝可隨時補充增訂新内容,以作爲對於前朝的認 識。126 在這一背景下所執行的修史工作,是不斷地對材料進行選擇、摘錄與編輯的過程。

《舊唐書》之所以會形成此一現象,因後晉史臣「據事直書」,而多鈔唐實錄、國史原文 之故。127 爲此,清代學者顧炎武以爲在「朝代遷流,簡牘浩富」之際,而能「不暇遍詳而 並存之」,使得「後之讀者可以觀世變矣。」128 惟此種「按於舊書」的編纂方式,對於唐 代後期,典籍「既闕」的情況下,史臣旨在保存古籍,「意在求多,故卷帙滋繁」,而有 錢大昕「前後繁簡不均」之評。其文曰:

睿宗以前,文簡而有法;明皇、肅、代以後,其文漸繁;懿、僖、昭、哀四朝,

冗雜滋甚。姑以卷帙論之,自高祖至肅宗八世,百四十五年,爲卷十,合計二百 廿七葉;自代宗至哀帝十三世,百四十五年,亦爲卷十,而自十七卷以後分為上 下,合計五百六十八葉,年代相等,而文且倍又半之。且以高祖創業之君,在位 九年,而〈紀〉止六千八百十有四言,哀帝政在強臣,在位不盈三載,而〈紀〉

乃一萬三千有二言。129

《舊唐書》共有二十本紀,其中太宗、高宗、玄宗、德宗、憲宗、文宗,因爲篇幅較多,

分爲兩卷,武則天、肅宗、代宗、穆宗各為一卷。中宗與睿宗合為一卷,敬宗附於文宗上,

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昭宗、哀帝則依序兩兩分居一卷的上下卷。從卷帙的分配還頗 能反映史臣所佔有唐代史料的實際情況,但就文字内容的記載中,則未免越見繁雜,錢大 昕主要因此進行評析。

126 如許敬宗對唐高祖、太宗朝的史事有所纂改,而唐高宗又下詔對許敬宗所作加以改造。王元軍爲此有所 辯駁,參見〈許敬宗纂改唐太宗實錄及國史問題探疑〉(《中國史研究》1996 年第 1 期),頁 149-155。張 榮芳則從唐代政權的轉移以論述史館組織的變革,也因此影響到國史的修撰。參見氏撰:《唐代史館與史 官》(傅樂成教授指導,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81),頁 67-89。

127 參見《廿二史劄記校證》卷十六「《舊唐書》前半全用實錄國史舊本」條,頁 345-348。

128 詳見《日知録集釋》卷二六「舊唐書」,頁 1459-1460。

129 詳見[清]錢大昕著,方詩銘、周殿傑校點:《廿二史考異》卷五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頁 82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5

爲此,清代另一學者王鳴盛針對其中「昭哀二紀獨詳」的情況,提出了不同的見解:

凡所貴乎史者,但欲使善惡事迹炳著於天下後世而已,他奚恤焉?今觀此二紀,

見亂賊一輩之姦兇狡逆,歷歷如繪,照膽然犀,情狀畢露,使千載下可以考見,

亦何必恨其太詳邪?世間浮華無實文字,災梨禍棗,充棟汗牛,何獨於紀載實事,

必吝此勞邪?至於詔令制敕備載,幾欲隻字無遺,遙想一時附和小人,欺天負地,

掉弄筆墨,誣善醜正之詞,喪心滅良之語,賴史家詳述之。130

王氏所言「見亂賊一輩之姦兇狡逆」,乃指昭宗、哀帝本紀中對某些藩鎮的囂張跋扈敍述 尤詳,而「至於詔令制敕備載,幾欲隻字無遺」,則因史臣多載入詔令、制冊等君主之作 於此二帝紀中。今考之如下:

撰者 篇名 出處

唐昭宗 〈賜李克用詔〉 《全唐文》卷九一 〈昭宗本紀〉

唐昭宗 〈昭雪杜讓能等制節文〉 《全唐文》卷九○ 〈昭宗本紀〉

唐昭宗 〈誅李師虔徐彦回勅〉 《全唐文》卷九二 〈昭宗本紀〉

唐昭宗 〈改元天祐赦文〉 《全唐文》卷九二 〈昭宗本紀〉

唐昭宗 〈遺詔〉 《全唐文》卷九一 〈哀帝本紀〉

唐哀帝 〈發内庫銀充文武常參官救接勅〉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停嘉會節勅〉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誅李彦威等勅〉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皇太后冊禮改期勅〉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親送山陵勅〉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均文武俸料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修省詔〉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皇太后冊禮再改期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注擬專委三銓詔〉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改雒都諸門與西京門同名者詔〉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妖星不見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誅裴樞等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130 詳見《十七史商榷》卷七六「昭哀二紀獨詳」條,頁 664-66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6

唐哀帝 〈貶裴贄李煦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新除官不得停住詔〉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貶敬沼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令張全義攝行太尉中書令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放司空圖還山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禁論認洛陽田宅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改卜郊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五日聽朝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禁宫人擅出内門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追戮蔣元暉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追廢皇太后何氏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停郊祀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責授張廷範等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責授柳璨密州司户制〉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誅張廷範等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冊吳王錢鏐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明經科準常例送禮部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停戎昭軍額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停忠義軍額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令崇勲殿候對勅〉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唐哀帝 〈復排廊飡詔〉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禪位梁王詔〉 《全唐文》卷九三 〈哀帝本紀〉

唐哀帝 〈禪位冊文〉 《全唐文》卷九四 〈哀帝本紀〉

這兩篇帝紀合為一卷,無唐代實錄等可資,為五代史臣所補纂,誠如謝保成所謂「宣宗以 下,主要是五代前半段的看法」。後晉史臣的看法:一則呼應「纂修須按於舊書」,因而 盡可能的多載入所見史料,以防「漏落」;二則藉此可見史臣「新意」所在。

二、「褒貶或從於新意」

王鳴盛肯定昭宗、哀帝二紀詳述唐末藩鎮割據的情況,為保存史料之餘,亦藉此彰 顯亂賊之輩的情態,「使千載下可以考見」,如所載入〈誅裴樞等勅〉等文,旨在保留朱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7

溫殺害清流朝官的惡行。131 此一觀點無疑是正確的,但《舊唐書》並沒有把藩鎮割據視爲 唐亡的禍根,較多的只是分析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據昭宗、哀帝二紀後「史臣曰」:

悲哉!土運之將亡也,五常殆盡,百怪斯呈,宇縣瓜分,皇圖瓦解。昭宗皇帝英 猷奮發,志憤陵夷,旁求奇傑之才,欲拯淪胥之運。而世途多僻,忠義俱亡,極 爵位以待賢豪,罄珍奇而託心腹。殷勤國士之遇,罕有託孤之賢,豢豐而犬豕轉 獰 ,肉 飽而 虎 狼 逾暴 。 五 侯九 伯 , 無 非問 鼎之 徒; 四岳 十連 ,皆 畜無 君之 迹。……哀帝之時,政由凶族。雖揖讓之令,有類於山陽;而凌逼之權,過踰於 侯景。人道寖薄,陰隲難徵,然以此受終,如何延永!132

縱使昭宗是為有志之君,但處於四面埋伏之際,時運殆盡,亦無如之何。至於〈哀帝本紀〉

中所載〈禪位梁王詔〉、〈禪位冊文〉,文中哀帝自愧為「洎于小子,粵以幼年,繼茲衰 緒。豈茲沖昧,能守洪基?」卻稱頌後取而代之的後梁君王的「英謀睿武定寰瀛,以厚澤 深仁撫華夏」、「王明聖在躬,體于上哲。奮揚神武,戡定區夏,大功二十,光著冊書。」

133 這無非揭示後梁君主為取代唐朝所行使的「凌逼之權」。134 甚至有研究者認爲昭宣帝

(哀帝)這個最後的短暫時期,就其真正意義而言並非是唐朝歷史的一部分,它完全可以

131 天祐二年(905),朱溫的謀臣李振屢試進士,竟不中第,故深恨朝臣。據《新唐書·裴樞傳》記載:

「初,全忠佐吏李振曰:『此等自謂清流,宜投諸河,永為濁流。』全忠笑而許之。」《新唐書》卷一四

「初,全忠佐吏李振曰:『此等自謂清流,宜投諸河,永為濁流。』全忠笑而許之。」《新唐書》卷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