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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載文入史的現象及其「用」意

第一節 載文入史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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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載文入史的現象及其「用」意

第一節 載文入史的傳統

唐代劉知幾《史通·載文篇》嘗曰:

夫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觀乎國風,以察興亡。是知文之為用,遠矣大矣。若 乃宣、僖善政,其美載於周詩;懷、襄不道,其惡存乎楚賦。讀者不以吉甫、奚 斯為諂,屈平、宋玉為謗者,何也?蓋不虛美,不隱惡故也。是則文之將史,其 流一焉,固可以方駕南、董,俱稱良直者矣。……至如史氏所書,固當以正為主。

是以虞帝思理,夏后失御,《尚書》載其元首、禽荒之歌;……其理讜而切,其 文簡而要,足以懲惡勸善,觀風察俗者矣。若馬卿之〈子虚〉、〈上林〉,揚雄 之〈甘泉〉、〈羽獵〉,班固〈兩都〉,馬融〈廣成〉,喻過其體,詞沒其義,

繁華而失實,流宕而忘返,無禆勸奬,有長奸詐,而前後《史》、《漢》皆書諸 列傳,不其謬乎!188

《史通》此篇討論載文入史的準則,其以漢代詞賦「繁華而失實,流宕而忘返」,皆為

「虛矯」之作,進而批判《史記》、《漢書》、《後漢書》等史書相繼載入司馬相如、揚 雄、班固、馬融諸人的作品「不其謬乎!」這無疑是從劉知幾的「實錄」觀發展出來的結 果,即如學者所言「『實錄』雖然是錄事實,但其事實卻並不是過去歷史的真相,而是在 於『事實』的『彰善顯惡』,亦即對『美/惡』不虛與不隱。」189 是以「文之為用,遠矣 大矣……其理讜而切,其文簡而要,足以懲惡勸善,觀風察俗者」,此「用」意,無異於

188 詳見[唐]劉知幾撰,[清]浦起龍釋:《史通通釋》卷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頁 123-124。

189 詳見李紀祥〈中國史學的兩種「實錄」傳統——「鑒式實錄」與「興式實錄」之理念及其歷史世界〉

(《漢學研究》第 21 卷第 2 期,2003 年 12 月),頁 371。按學者對於《史通》「實錄史學」的析定,參 見許冠三著:《劉知幾的實錄史學》(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3),頁 4-10。莊萬壽:〈劉知幾 實錄史學與孔子思想的關係之研究〉(《中國學術年刊》第 10 期,1989 年 2 月),頁 255-270。雷家驥著:

《中古史學觀念史》(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0),頁 687-706。

(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頁 222-227。本文所論著眼不同,而可備參閲。

194 特指劉知幾進入史館前後,相繼與其結交的同道,如徐堅、朱敬則、劉允濟、薛謙光(後改名薛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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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使夫雕蟲小技者,聞義而知徙矣。」此種為史載文觀點,卻引來章學誠的批評,其

《文史通義·詩教下篇》嘗曰:

馬、班二史,於相如、揚雄諸家之著賦,俱詳著於列傳,自劉知幾以還,從而抵 排非笑者,蓋不勝其紛紛矣,要皆不為知言也。蓋為後世「文苑」之權輿,而

「文苑」必致文采之實蹟,以視范史而下,標「文苑」而止敍文人行略者,爲遠 勝也。然而漢廷之賦,實非苟作,長篇錄入於全傳,足見其人之極思,殆與賈疏 董策,爲用不同,而同主於以文傳人也。197

章學誠本於論文宜以情質為準,不可拘於形貌的旨意,198 以論「『文苑』必致文采之實 蹟」,進而推言將漢賦長篇載入於史冊,是為「見其人之極思」。此「用」意,有別於董 仲舒〈對賢良策〉、賈誼〈陳政事疏〉等實用性的政論文章,199 而貴於「以文傳人」。200 爲此,程千帆辨析道:「此論(「以文傳人」)蓋有得於馬、班之意。然子玄本主於紀傳 體中別闢載言之篇,若『韋孟諷諫之詩,揚雄出師之頌,馬卿之書封襌,賈誼之論過秦』,

悉加甄錄,則亦未嘗不重視文苑實蹟與以文傳人,但不欲其載之列傳耳。」201 由此可見,

197 [清]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卷一(北京:中華書局,1994),頁 80。

198 《文史通義·詩教上篇》言「觀春秋之辭命,列國大夫,聘問諸侯,出使專對,蓋欲文其言以達旨而 已。」〈詩教下篇〉亦謂「學者惟拘聲韻為之詩,而不知言情達志,敷陳諷諭,抑揚涵泳之文,皆本於

《詩》教。」詳見《文史通義校注》卷一,頁 61、78。對此,呂思勉嘗言「《詩教》兩篇,章氏所以溯文 學之源者也。……文學之形式雖殊,其本質則一。本質爲何?曰:以美動人之情而已。章氏謂 『文其言以 達旨者,皆屬於詩』,可謂卓識。以今語譯之,即謂言之主於美者,皆可謂之文學也。章氏所謂詩,非就 詩之形式言,而主詩之本質言也」。詳見呂思勉著:《文史通義評》,收入《史學與史籍七種》(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頁 242。

199 《漢書·賈誼傳》載入〈陳政事疏〉、〈請封建子弟疏〉、〈諫封淮南四子疏〉;〈董仲舒傳〉載入

〈對賢良策〉三首。

200 呂思勉《史通評》嘗言「《史》、《漢》之錄辭賦,不能以失實譏之。辭賦固非敍事之文,錄之之意,

亦使人作辭賦看,不使人作事實看也。」收入《史學與史籍七種》,頁 155。此見與章學誠「以文傳人」實 有其相通之處,可備參閲。

201 詳見程千帆著:《史通箋記》(北京:中華書局,1980),頁 83-84。有關劉知幾「別闢載言之篇」的為 史觀點,見於《史通·載言篇》,其文曰:「愚謂凡為史者,宜於表志之外,更立一書。若人主之制冊、

誥令,群臣之章表、 移檄,收之紀傳,悉入書部,題為『制冊』、『章表書』,以類區別。 他皆放 此。……又詩人之什,自成一家。故風、雅、比、興,非《三傳》所取。自六義不作,文章生焉。若韋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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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皆「重視文苑實蹟與以文傳人」,只因對於具體編史體例的不同看法,而引起章學誠 的討論。對此,呂思勉有其精闢之見,其文曰:

漢代風氣,尚不甚重文辭,故如賈、晁等以議論著稱者,不過數人,以辭賦名家 者亦不多,故可各為立傳,備載其文;後世則以文辭自見者日多,有載之不可勝 載之勢,此劉氏所以欲變舊體,別立一書,亦事勢為之也。自唐至今,文字之繁 愈甚,即如劉氏更立一書之議,亦覺其不能容;此章實齋氏所以又欲別為文徵,

與史並行,而俾立於史之外也。(見《文史通義·書教中篇》)亦事勢為之也。

202

呂思勉指出章學誠就「事勢」的遞變,權衡劉知幾欲「更張」之議,203 又以欲立「文徵」

之故,而主張將有關係之文字,或附入正史之後,或別為一篇,與史相輔,其對文學與時 代的關係作了精要的闡述。204

「自唐至今,文字之繁愈甚」,固為説明自唐至晚近以來,文字愈繁,俾使「一代 文章之盛,史文不可得而盡也」205,而有章學誠以文「與史並行」之議;但此「今」字,

諷諫之詩,揚雄出師之頌,馬卿之書封禪,賈誼之論過秦,諸如此文,皆施紀傳。竊謂宜從古詩例,斷入 書中。」詳見《史通通釋》卷二,頁 34-35。

202 詳見呂思勉著:《史通評》,收入《史學與史籍七種》,頁 143。

203 《文史通義·書教中篇》嘗言「乃若揚、馬之辭賦,原非政言,……本無關於典要,馬、班取表國華,

削之則文采滅如,存之則紀傳猥濫,斯亦無怪劉君之欲議更張也。」詳見《文史通義校注》卷一,頁 40。

204 《文史通義·詩教上篇》嘗言「後世之文其體皆備於戰國,何謂也?曰:子史衰而文集之體盛;著作衰 而辭章之學興。」《文史通義·文集篇》又言「夫治學分而諸子出,公私之交也。言行殊而文集興,誠偽 之判也。勢屢變則屢卑,文愈繁則愈亂。……至阮孝緒撰《七錄》,惟技術、佛、道分三類,而經典、紀 傳、子兵、文集之四錄,已全為唐人經、史、子、集之權輿;是集部著錄,實仿於蕭梁,而古學源流,至 此為一變,亦其時勢為之也。嗚呼!著作衰而有文集,典故窮而有類書。」詳見《文史通義校注》卷一、

三,頁 61、297。此論大抵為救弊補偏而發,藉以申論其「經世致用」的學術思想,參見倉修良著:《章學 誠和《文史通義》》(北京:中華書局,1984),頁 95-98。與此同時,其探討學術史上經、史、子、集的

「勢變」,尤應予以關注。程千帆即就此道:「上篇(〈詩教上篇〉)主旨,則在甄明吾國道術公私,文 章述作之遷變,以戰代爲其樞機。……一再傳後,諸子之學遂極盛焉;後世之文,遂盛繁焉。」進而推言 出「吾國文學與時代之關係,揚搉根極,惟此事為最著最要,學者不可不究心也。」詳見程千帆著:《文 論十箋》,收入莫礪鋒編:《程千帆全集》第 6 卷(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頁 76。

205 詳見《文史通義校注》卷一〈書教中篇〉,頁 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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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有其相互辯證的作用,尤可為本文辨析《舊唐書·文苑傳》載文入史的考量因素,提供 一個可資借鑑的關照點。《舊唐書·文苑傳序》嘗曰:

殊不知世代有文質,風俗有淳醨,學識有淺深,才性有工拙。昔仲尼演三代之

《易》,刪諸國之《詩》,非求勝於昔賢,要取名於今代。實以淳朴之時傷質,

民俗之語不經,故飾以文言,考之絃誦。然後致遠不泥,永代作程,即知是古非 今,未為通論。206

此〈序〉雖言「世代有文質,風俗有淳醨」,但《舊唐書》沒涉及到文質論的討論,而是 從「古」與「今」的對比中,進一步肯定「要取名於今代」。207 成書於五代後晉時期的

《舊唐書》,即如學者指出,每每出現「唐人語氣」,而説明凡此皆為唐國史無疑。208 然 而,五代史臣對於「今代」的現實考量,纔是其用意之所在。西方學者傅漢思(Hans H.

Rankel)〈唐代文人:一部綜合傳記〉曾就《舊唐書·文苑傳》作一綜合討論,進而發現 一些固有程式和套語已成爲這些傳記的固定結構,同時並就其中個別現象提出了看法;如 指出傳記中之引文和以前的傳統不同,即史臣只引用認爲是「有用」的作品,而不是僅只

「優美」的作品。209 所謂「有用」的作品,這當中包括幾層涵義:一、可以理解為對歷史 發展產生實際作用,史臣載入史冊,是將之視爲史料。二、作爲顯示傳主的性格、才能等。

三、表達史臣的意見,或指史著所持的基本看法。這幾層涵義之間,並不是各自存在,而 是相互交涉、相互依存的。也就是說,史臣在引證材料,以對歷史事件進行敍述,或載錄 作品,以對個別傳主的才能進行描述的同時,對於所選擇的材料,應與史臣的基本觀念相 符合,或至少不違背其在某項人、事、物議題上的看法。此外,礙於類傳性質的限定,因

206 《舊唐書》卷一九○上,頁 4981-4982。

207 呂思勉(1884-1957)謂「自唐至今,文字之繁愈甚」,此「今」字,當指清中葉以降至晚近以來,蓋自 視章學誠(1738-1801)為其相近時代之人物,而有此論。無論如何,呂氏歸結劉知幾「別立一書」及章學 誠「別為文徵」的原因為「事勢為之也」,此中強調世代的演變,即為本文參資之處。自唐代文字愈繁,

207 呂思勉(1884-1957)謂「自唐至今,文字之繁愈甚」,此「今」字,當指清中葉以降至晚近以來,蓋自 視章學誠(1738-1801)為其相近時代之人物,而有此論。無論如何,呂氏歸結劉知幾「別立一書」及章學 誠「別為文徵」的原因為「事勢為之也」,此中強調世代的演變,即為本文參資之處。自唐代文字愈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