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研究目的在瞭解高雄市無園主任編制的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的壓力,探 討教師工作內容的執行、工作時間的分配、工作品質的提升等三大面向,兼任行政工 作與課程教學及班級經營之間是否產生衝突?如何因應?以增進對高雄市國小附幼無 園主任編制學校教師在行政工作與課程教學之間能提供建議及有效的改善策略,進而 提供相關行政單位參考。本章分為五節:第一節為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第 三節為研究問題;第四節為名詞釋義;第五節為研究範圍。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幼兒教育是個體未來成長、學習的基礎教育,臺灣對幼兒教育日漸重視,為了維 繫和提升幼兒教育的品質,實屬政策推動應當努力的部份。幼托整合於 101 年正式上 路,幼兒教育為一劃時代的改變,期盼幼兒教育更優質。政策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於 100 年 6 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法案於 101 年正式上路,而過去幼稚園所使用的

「幼稚園課程標準」及托兒所所使用的「托兒所教保手冊」已不符合社會所需,「幼兒 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以下簡稱「新課綱」)係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 條擬定。因此,教保服務人員在班級經營、課程規劃、園務行政、人際溝通等專業素 養上需要提升,對於教保服務人員的期許不再只有早期的保育責任,一位專業的教保 服務人員必須能為幼兒提供保護、照顧和教育等專業服務措施,開發幼兒的發展與潛 能(蔡淑桂,2013),幼兒園的教保服務人員在幼兒學前教育階段扮演著重要角色及實 質意義。

幼兒園教師的職責就是教育,但是目前現場工作除了教學還需要兼顧複雜的行政 工作。幼兒園教師本身的職責是身負重任,而繁雜的,行政事務落在幼兒園教師身上 時,更是力不從心且深具壓力(孫立葳,2000)。研究者目前服務於高雄市某公立國小 附設幼兒園,本市政府教育局於 101 年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八條第十項規 定,主任由幼兒園教師兼任。但是高雄市的現況為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之班級數兩班

兒園主任。因此,高雄市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由老師兼任主任的學校只占全市百分之 二十五的比例,由國小教務主任兼任幼兒園主任的學校高達 161 所,占全市百分之七 十五。由此可知,高雄市有高達 161 所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屬立案兩班或一班的學校,

幼兒園教師除了課程安排外,對於園務行政仍須負起兼任之責。

陳惠珍(2014)研究中提及,全國 22 縣市中,南投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 等四縣市未依幼照法於每園設置園主任外,其餘各縣均依法規辦理。高雄市未能依法 行政之因均為財政困難之故。以研究者任教之幼兒園為例,校長為本園的園長,國小 教務主任為本園的主任,本園為一所立案兩班的學校,行政工作全由園內教師承攬,

沒有兼職頭銜,沒有額外津貼、加給或其他福利,除了處理園務行政工作尚須入班教 學,園內四名教師、一名教保員,常在進行教學時被行政工作中斷,導致教學與行政 無法同時兼顧的現象產生;亦或有教師專職園務行政工作,卻因職務層級因素無法做 決策,致使行政效能不彰的現象出現。教師除了負責全日教學工作,園務行政由五名 教保服務人員分擔。行政工作攸關整園的運作,對上對外沒有一個專屬的窗口,很多 時候責任歸屬無法釐清,教師工作之難為,心理層面之壓力教育當局實乃不容忽視。

孫立葳(2000)提及幼兒園教師的壓力過多,但是對於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教師兼任 行政職務的壓力卻未描述。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各校不一,無幼兒 園主任編制學校其行政工作分配的合理性值得研究者探討。

教師教學兼任行政在公立學校係屬常態,教師熱衷於教學現場,對於行政工作邊 學、邊做、邊問,無形之中獲得第一手幼教相關法令。另外的優點是行政能力提升,

行政支援教學,教學品質更優質。然而回歸到教育的本質,教保服務人員的主要職責 仍是教育幼兒,照顧幼兒,要兼顧教學品質及行政效率讓老師們備感壓力。105 學年 度第一學期公私立幼兒園園長(園主任)會議中提出:依據 101 年高市教幼字第 10135575600 號函,有關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職掌分配公文指出,無設置幼 教主任之幼兒園,幼兒園之行政工作應以學校的學年運作,教務處為幼兒園之主管單 位,幼教行政依業務屬性歸屬各行政處室,幼教老師比照國小導師,只作班級級務,

不兼任行政工作。請局重視與關心此文實際執行情形,以免造成小學與幼兒園教師在 處理行政工作上的尷尬與衝突,然而,真正以此函示作合理分配執行的尚待探討,幼 兒園教師若無法真正投入教學,而需要被行政工作所佔用工作時間,如何讓教師在處

理行政與課程教學兩者取得平衡,及面對工作壓力之際能有效取得紓壓方法實屬研究 者感到值得探究之處。

目前國內有關幼兒教育的研究不少,但是針對國小附設幼兒園教師兼任行政職務 的相關議題研究並不多,目前僅找到以下數筆研究:李菁菁(2003)針對台北縣國小 附設幼兒園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工作壓力進行研究、吳依宸(2006)研究公立幼稚園 教師兼職行政工作之合理性、張維玲(2006)對於宜蘭縣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 進行調查研究。羅瑞鳳(2012)探究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師兼任主任的工作壓力、社 會支持與工作滿意度。本研究有助於填補既有研究之不足,豐富相關研究領域。研究 者於 101 年擔任屏東縣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職務,行政工作皆由園主任統籌辦理,與小 學的聯繫、行政分工皆有清楚的畫分。102 年回到高雄市服務後,深感行政工作剝奪 老師太多時間,尤以無園主任編制的學校更甚。因此,研究者欲藉由此研究,將高雄 市國小附幼無園主任編制學校其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與其教學品質現況進行瞭解,欲將 現場老師的心聲提供相關主管單位,以提升高雄市之幼兒教育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