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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與結論

本節首先分析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壓力之現況,並探討不同背景變 項的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其兼任行政工作壓力之差異情形,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獲 得以下結論。

壹、 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壓力現況

本研究結果發現,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其兼任行政工作壓力屬於中等以上程度,

在「工作時間的分配」層面的工作壓力最高,介於「時常如此」與「總是如此」之間,

顯示大部分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壓力以「工作時間的分配」感受到的工 作壓力程度較高;其次為「工作內容的執行」,而「工作品質的提升」此層面在高雄市 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壓力上感受到的工作壓力程度較低,介於「偶而如此」與

「時常如此」之間,顯示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壓力上在「工作內容的執 行」與「工作品質的提升」兩個層面向感受到的工作壓力程度較小。

以「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壓力之調查」各題項得分而言,得分最高 者為「工作內容的執行」此層面中的『辦理各種評鑑業務』、在「工作時間的分配」此 層面中的『我常需要利用午休時間工作』、「工作品質的提升」此層面中『配合政策推 動各項事務』此三題題項得分最高。由上可知,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在兼任行政工作 壓力三層面中,整體而言以「工作時間的分配」感受到的壓力最高,各層面中均有感

受程度大的題項。

貳、 不同背景變項之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其兼任行政工作壓力之差異情形

一、不同「婚姻狀況」、「教育背景」、「學校所在地」的國小附幼教師,其工作壓力沒 有顯著差異;但是不同「年齡」、「任教年資」、「兼任行政年資」則有顯著差異。

二、不同「年齡」的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在「工作時間的分配」壓力層面「41~50 歲」的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壓力顯著大於「30 歲(含)以下」的國小附幼 教師;「工作品質的提升」壓力層面而言「41~50 歲」的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 工作壓力顯著高於「30 歲(含)以下」的國小附幼教師。

三、不同「任教年資」的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在「工作時間的分配」層面和整體兼 任行政工作壓力而言,在「工作時間的分配」壓力層面任教年資「21 年以上」的 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壓力,顯著高於「4~5 年」的國小附幼教師。

四、不同「兼任行政年資」的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在「工作時間的分配」層面和整 體兼任行政工作壓力而言,在「工作時間的分配」壓力層面兼任行政年資「16 年 以上」的國小附幼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壓力,顯著高於「3 年(含)以下」的國小 附幼教師。

由上可知,在不同「婚姻狀況」、「教育背景」、「學校所在地」的高雄市國小附幼 教師,其工作壓力並沒有顯著差異;但是在「年齡」、「任教年資」和「兼任行政年資」

的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在兼任行政工作方面均有顯著差異,年齡「41~50 歲」、任教 年資「21 年以上」與兼任行政年資「16 年以上」的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感受到的壓力 較高。尤其是在「工作時間的分配」這個層面,推論其原因分述如下:

1.身體負荷觀點:生理年齡到達一個層度對於工作的負荷力易感受到壓力,尤其 對於突如其來需要立即交辦的行政工作更容易感受到壓力,工作處理速度受限 於年紀的關係,在研究者的研究結果中顯示不論是任教年資、兼任行政與年齡 均呈正相關,因此本研究結果呈現「年齡」、「任教年資」和「兼任行政年資」

的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在兼任行政工作方面有較高的壓力情況。

2.心理感受觀點:對於年齡、任教年資及兼任行政年資高的國小附幼教師,以

擔,但是隨著多元的世代來臨,教育觀一直在改變,教育政策也一直在創新,

若自我專業能力沒有因應時代改變而有所精進,工作壓力是一個顯見的現象,

又若已經到達屆齡退休的階段,可能穩定不想改變的心態更趨明顯,因此本研 究結果呈現「年齡」、「任教年資」和「兼任行政年資」的高雄市國小附幼教師 在兼任行政工作方面有較高的壓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