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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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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2018 年 12 月 5 日,新聞報導指出,加拿大當局應美國要求逮捕了中國電信 設備公司華為的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她是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的女兒,也是華為未 來極可能的接班人。加拿大此舉是由於美國司法部尋求引渡孟晚舟,因其涉嫌違 反美國出口管制向伊朗出售敏感科技並以假帳資料掩護,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 春瑩表示,中國對美國和加拿大的聲明強烈不滿。

在此之前,中美貿易戰煙硝味正濃。美國總統川普在2017 年 12 月發布新版

「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報告中指出中國為修正型大國(revisionist power)及戰 略競爭對手(strategic competitor),中國採取科技技術、宣傳和脅迫等方式,試 圖塑造一個與美國利益和價值觀對立的世界。1

隨後,美國於2018 年 3 月發布「301 調查報告」,2對於中國的「經濟侵略」、

「不公平貿易」、「合資企業要求」、「強制技術轉讓」、「盜竊智慧財產權」、

「國家資本主義」等提出指控,並明確指出中國政府指導且不公正地收購美國公 司已獲得尖端技術和智慧財產,並於之後對中國政府認為的重要行業進行技術移 轉,正式開啟美中貿易戰的序章。

孟晚舟被捕僅僅是中美之間「科技戰」的前哨。2019 年 5 月川普宣布進入國 家緊急狀態,以國家安全為由發布「保護資訊科技與服務供應鏈」行政命令,禁 止美國企業採購對國家安全帶來威脅的外國電信廠設備。美國商務部宣布將華為

1 「唐納∙川普總統為促進美國利益宣布國家安全戰略」,美國在台協會,2017 年 12 月 18 日,

https://www.ait.org.tw/zhtw/white-house-fact-sheet-national-security-strategy-zh/。

2 USTR, “Findings of the Investigation into China’s Acts,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lated to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novation Under Section 301 of the Trade Act of 1974,” 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March 27, 2018,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18/march/section-301-report-chinas-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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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旗下 70 家公司列入出口管制實體名單,未經批准的美國公司不得銷售產品和 技術予華為。3

若以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2017」做為觀察的起點,美國對於崛起中的中 國在科技上的影響力,尤其是針對「中國製造2025 計畫」、華為在 5G 基礎設施 建設的參與、兩國掌握AI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的競賽 等,越來越多學者以大國競爭的角度看待此事,將之視為美國做為遏制中國崛起 的手段之一。

美國做為當今世界的霸權國,無論在科技創新、經濟影響力、軍事力量等綜 合國力上,都具有領先地位。美國是全球最大的經濟體,其 2018 年國民生產毛 額為20.49 兆美元,預估 2019 年經濟成長率約為 3.2%。中國大陸則以 2018 年國 民生產毛額 13.40 兆美元、約每年經濟成長率 6%的速度緊追其後。在科技的部 分,根據美國投入科技研發(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D)的國內研發支出 總額(Gross Domestic Expenditure on R&D, GERD)在 2015 年為 5,028 億美元,

中國則以4,088 億美元的規模暫居第二,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投入科研的支出增 額幅度最大 ,在 2017 年,美國研發支出總額成長至 5,432 億美元,而中國大陸 已縮小差距至4,959 億美元。4

不僅如此,根據華為公司公布的年報顯示,2017 年華為投入研發費用達 897 億元人民幣(約合143 億美元),同比增長 17.4%,近十年投入研發總經費超過 3,940 億元。5相較於美國科技公司當中研發投入最大、2017 年投入 161 億美元於 研發的亞馬遜公司(Amazon),華為小幅落後亞馬遜,但華為的研發投入仍領先 包括Google(即 Alphabet)、英特爾(Intel)、微軟(Microsoft)、蘋果(Apple)

等知名美國科技巨頭。

3 「川普宣布緊急狀態:華為及 70 家附屬事業列入貿易黑名單」,關鍵評論,2019 年 5 月 16 日,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9136。

4 「科技創新儀表板」,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與資訊中心,

https://pride.stpi.narl.org.tw/index/dashboard?type=INT_COMP&cdmId=2。

5 「科技巨頭研發投入哪家強? BAT 加華為遠超美國」,每日頭條,2018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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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做為冷戰之後的世界單極強權,在其主要戰略敵人蘇聯瓦解之後,繼之 而起的俄羅斯不足以與之抗衡,而中國的崛起則是在 2002 年加入世貿組織之後 才有此一趨勢。美國透過政府與民間均大力投入科技研發所創造出的科技創新領 先,有助於強化其經濟、軍事、政治上的優勢,以維持其綜合國力大幅度領先其 他國家,美國也因此達到其單極霸權領導長達數十年之久。

美國經濟學家Kindelberger 提出霸權穩定論的概念時認為,世界經濟秩序之 穩定必須依靠國際體系中的霸權國家來維持,而霸主國通常會有誘因去主導國際 合作,6事實上,過去數十年之間,科技外交已成為各國在不影響其競爭前提下達 到經濟增長的助推器,先進國家透過科技輸出做為進入或擴大某國市場的手段,

而部分發展中國家則透過外交手段以較低價格取得部分產業或軍事技術,以彌補 本國對高科技研發的不足。科技外交也頻繁表現在首領外交與多邊外交中,比如 美國政府為保持對中國的影響力,曾於 1998 年 1 月的華晶項目中,由美國朗訊 公司引進0.9 微米半導體積體電路之生產、開發與工藝設備等技術。7

然而,近幾年來,面對在經濟上快速成長、科技上大幅追趕的中國,美國除 了運用國家安全法或者出口管制法規以限制高科技輸出之外,前述 2018 年美國 對中國發起301 調查、隨後中美貿易戰透過貿易制裁以保護智慧財產權與關鍵科 技,甚至對華為等私人企業透過各種手段抑制其在5G 技術上可能的領導地位。

反觀崛起國,發展科技創新為其必經之路,但究竟從哪個時間點開始,該國 的科技創新將可能對於霸主國或者原有國際秩序產生威脅,因而引發大國有意對 崛起國國力與科技力的抑制?本文將探討科技創新在國際關係理論中的角色,並 欲以中美科技戰為案例,觀察科技創新影響兩國權力競逐的過程,並研究崛起國 面臨此一挑戰時所能採取的策略。

6 Charles P. Kindleberger, The World in Depression, 1929-1939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3), p. 28.

7 辛波,「高科技與當代外交」,外交評論(外交學院學報),第2 期(1999 年),頁 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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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目的

美國面對經濟與科技雙雙崛起的中國,對於與中國在科技上的態度已有所轉 變,以往科技做為軟實力的內涵之一,科技外交經常與和平外交畫上等號,但是 當國際環境改變時,原有大國面對極有可能出現的霸權挑戰者時,科技又被視為 重要的國家安全要素。當「科技創新」攸關國家安全關鍵性地位時,高科技的競 爭也成為各國綜合國力競爭的焦點,更是維護國家權力的命脈所在。

本文嘗試以美國與中國在科技上的競逐為案例,探討科技創新對於國力競 逐的影響,希望達成的目的有以下:

(一)了解科技作為國家權力之一的衡量方式與其他權力間的交互作用。

(二)整理中美兩國科技政策、比較中美兩國近二十年之科技創新能力發展。

(三)整理中美貿易戰間關於科技戰的美方手段與中方回應。

(四)觀察現有理論觀點中何者較能解釋科技創新對於國力競逐影響的現況。

最後,藉由所有的討論與分析,期能以科技的觀點分析中美之間的權力競逐,

以及當科技作為兩國權力競逐的戰場時,研究崛起國面臨此一挑戰時所能採取的 策略,期能豐富中美貿易戰與科技戰的相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