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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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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將影響都市更新推動成果,並進一步產生不同協商交易成本。

都市更新是一種土地合併行為,亦是「集體行動」(collective action)

的行為,我國都市更新制度特色之一,為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及合法建築 物所有權人數及其所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樓地板總面積之同意比例達法定 多數後,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申請主管機關審議核定發布即可實施12,故部 分所有權人將以被動且消極之態度參與都市更新,形成「搭便車」(free rider)行為並使「集體行動的困境」容易產生,且都市更新推動是一種產 權連續協商的過程,更新案內建築物通常存在年期已久,歷經多次產權交 易更迭或繼承,權利結構複雜及細碎程度遠高於一般素地開發,「反公地悲 劇」(tragedy of the anticommons)情況在都市更新推動過程時常可見,將 使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面臨參與都市更新之「囚犯困 境」(prisoner's dilemma)。

另都市更新參與者可概分為相關權利人、實施者及政府部門三種類 型,倘將都市更新推動過程視為一種賽局,該三種類型參賽者在面臨不同 決策目標甚至是追求相互衝突目標下,依各自擬定不同的行動策略及報酬 組合,經一連串推動協商過程所形成之終局結果,則適宜建構成賽局模型 以賽局理論(Game Theory)分析之。

綜上,本研究將依據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與實 施者協商過程,應用賽局理論建構都市更新協商賽局模型,藉以探討都市 更新不同意參與者對協商交易成本之影響,並根據分析結果研擬降低協商 交易成本之對策,作為實施者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之行動策略參考。

12 參照都市更新條例第 22 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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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目的

基於前述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可歸納為以下兩點:

(一) 建構都市更新協商賽局模型,並分析不參與者對協商交易成本之影響 分析都市更新各階段推動過程中,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與實施 者之行動策略與報酬,進而建構出都市更新協商賽局模型,並透過模型分 析,研究都市更新不同意參與者對協商交易成本之影響。

(二) 研擬降低都市更新協商交易成本之策略,作為實施者加速推動都市更 新之行動策略參考

依本研究建構之都市更新協商賽局模型,於分析都市更新不參與者對 協商交易成本之影響後,依據分析結果研擬降低協商交易成本之對策,作 為實施者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之行動策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