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根據上述研究背景與重要性的探討後,可以瞭解樂齡學習中心的設置對我國 高齡教育的重要性。本節將延續上述研究背景,繼續探討本研究之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本節分為「注視高齡學習活動的發展脈動」、「關注高齡教育的實施方式」、、
「剖析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運作現況」和「從非營利組織的觀點分析臺東地區 樂齡學習中心經營發展」四部份,進行陳述。
一、注視高齡學習活動的發展脈動
我國教育體制一向以正規教育體系為主,成人及終身教育屬非正規學習體 系。1998 年 3 月,教育部公布「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同年國內第一所社區大 學(文山社區大學)正式成立,教育部將社區大學歸為正規教育體之一。2002 年,
我國頒布「終身學習法」第 4 條明訂各級主管機關應規劃終身學習政策與實施,
保障成人與高齡者學習權益。2006 年,教育部發佈「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政 策白皮書」,將高齡教育視為全民教育之一,希望國民關注高齡化的趨勢。隔年,
內政部修訂「老人福利法」,其中第 3 條第 3 項第 3 款明確指出將高齡教育的推
動權責歸教育部管。上述這些舉動,可以瞭解政府對成人及高齡教育的重視(朱 楠賢,2008)。黃富順(2007)指出我國辦理高齡教育的 4 個主要途徑分別為: (1) 內政部辦理的長青學苑;(2)教育部辦理的老人社會大學;(3)民間團體辦理的老 人大學;(4)宗教團體辦理的高齡教育機構。但目前我國還有一種高齡教育機構
「樂齡學習中心」則類似美國「特許學校」公辦民營的形式,教育部委託各級學 校、非營利組織等單位承辦,並給予經費補助。
我國高齡教育的發展時間雖然不久遠,各類型的高齡教育機構大都屬試辦階 段,但根據我國「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政策白皮書」的長程目標來看,政府有 意將高齡教育規劃像社區大學一樣的正規教育學校。而且根據我國 2002 年頒布
「終身學習法」之後,成人與高齡教育的體系日趨成熟,越來越多民眾投入終身 學習的行列,值得讚許。未來我國如何發展具特色且符合國情的高齡正規教育,
提升我國高齡教育實力,值得觀察。依目前來看,針對我國高齡者教育的樂齡學 習中心即為我國發展高齡教育的關鍵之一。因此,瞭解高齡學習活動的發展脈絡 與高齡教育的概念,實為落實掌握高齡教育趨勢的基礎,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二、關注高齡教育的實施方式
雖然高齡教育興起的時間並不長,但世界主要國家美國、英國、日本等國已 發展多元的高齡教育形式,提供高齡者學習服務。隋復華(2004)指出世界高齡教 育的實施方式可歸類為下列幾種方式,包含: (1)社區式的高齡教育;(2)民間組 織提供的高齡教育;(3)大學提供的高齡教育;(4)高齡者自行組織的高齡教育;
(5)進修式的高齡教育(似我國空中大學);(6)旅遊學習式的高齡教育。美國最具 代表性的高齡教育實施方式為高齡者自行組成(退休學習學會)以及旅遊學習式 (老人寄宿所)的高齡教育,近年來,大學提供的高齡教育在美國的發展也相當興 盛。英國最具代表性的高齡教育實施方式為大學提供的高齡教育(英式第三年齡 大學)與進修式的高齡教育(開放大學)。日本最具代表性的高齡教育實施方式為 社區式的高齡教育(通稱老人大學),近年來,大學(如早稻田大學)亦提供高齡者 學習的服務。簡言之,世界主要國家的著名高齡教育形態大多不盡相同且各具特 色。我國最具代表性的高齡教育實施機構為內政部與民間合作的「長青學苑」, 接續著教育部也透過部裡資源開辦「老人大學」,近期的「樂齡學習中心」則由 教育部委託各級學校和非營利組織等單位辦理並給予經費補助。
總而言之,國外的高齡教育實施,除了具有雛形之外,亦發展特具特色的一、
兩種方式,而我國則因發展時間較晚,而透過多元的方式試辦。因此,透過關注 國外的高齡教育實施,能瞭解國外的發展情形,以及對未來,不僅是樂齡學習中 心,甚至是其它即將發展的新興高齡機構在辦理情形有何可學習國外經驗的地 方,值得探討,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三、剖析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運作現況
為使高齡者擁有理想的學習內容與環境,政府應提供舒適的學習場地與多元 的課程滿足高齡者學習需求,樂齡學習中心即基於此因而成立。本研究的研究場 域為東部地區,根據以往的資料來看,林麗惠(2008)指出該地區社教館於 1997 年成立老人社會大學,提供 55 歲以上中高齡者就讀。2008 年,教育部依據老人 教育白皮書的廣設高齡學習場域,全臺開始成立樂齡學習中心,提供專屬高齡者 的學習場所(劉佩雲,2010)。
樂齡學習中心的設置,提供臺東地區的高齡者更多學習機會。樂齡學習中心 成立至今,日趨穩定。研究者於 2011 年初參加「臺東地區樂齡教育種子工作坊」, 在此活動中,除了與該地區各鄉鎮市區的樂齡中心行政人員和講師互動,並合作 規劃模擬的樂齡教育企劃案之外,從他們的工作經驗分享發現,樂齡學習中心的 設置雖然成功吸引許多高齡者參與學習,但在實際的運作層面還是有必須克服的 事情,例如經費、人才等問題。會後,研究者翻閱歷年的「樂齡銀髮教育行動輔 導團期末報告書」,發現該地區樂齡中心的實際運作情形與老人教育白皮書的政 策目標仍有些落差。因此,研究者欲透過探討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的經營,並 解析其經營的困難點為何,以期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提供全國樂齡中心經營者 參考,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四、從非營利組織的觀點分析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經營發展
非營利組織理論已發展多年,許多研究曾運用非營利管理理論分析非營利組 織的經營情形。樂齡學習中心為我國新興高齡教育型態,運用此理論,檢視樂齡 中心經營之研究較少,研究者因此想運用非營利管理理論,探究分析樂齡中心經 營的適切性。從非營利組織的文獻來看,國內著名學者司徒達賢(1999)教授曾發 展出「CORPS」模式,檢視非營利組織的經營管理,CORPS 即結合人力資源(P)、
財力、物力(R),經由某些有組織的活動(O),創造有價值的服務(S),以服務社 會上的特定族群(C)。若將我國樂齡中心套用至此模式,則為結合樂齡中心人力 (P)、經費預算等資源(R),經由執行教育部計畫與內部組織運作(O),提供多元 的課程教學(S),服務中心每位學生(C)。教育部(2012b)於「補助樂齡學習中心 設置實施修正要點」,指出我國設置樂齡學習中心的單位,主要包含鄉鎮市區公 所、公共圖書館、各級學校、立案之文教基金會、社會福利團體以及宗教組織等 非營利組織,並由教育部和各縣市政府每年給予經費補助經營。綜合上述所言,
運用非營利組織 CORPS 理論,檢視與分析樂齡中心經營發展具有合理性。以 CORPS 理論分析臺東地區樂齡中心經營與發展,為本研究動機之四。
貳、研究目的
基於研究的動機,本研究之研究目的為:
1.瞭解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運作現況。
2.探討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經營層面的成效與困境。
3.探究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未來發展策略。
參、研究問題
基於本研究的目的,本研究的研究問題為:
1. 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運作現況為何?
2.1.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規劃為何?
2.2.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師資規劃情形為何?
3.1.運用 CORPS 理論,探究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心經營成效與困境的面向為 何?
3.2.CORPS 理論之檢視與各國高齡教育機構之發展,對臺東地區樂齡學習中 心經營之啟示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