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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在女權前輩們努力不懈下,婦女政策逐漸擬定與執行;然而,「合法政策」是否就 能取代人們內心僵化的「刻板制約」?女性主義者如何在挑戰父權制度的同時,調整自 己的立場,重視彼此的差異、落實真正的兩性平等?愛麗絲.史瓦茲(Alice Schwarzer)

在訪問女性主義先驅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時,她曾預言未來有一天女性必 將拋棄第二性的包袱(Schwarzer, 1984;婦女新知,2001),這個論點在某些國家政府 政策配合與協助下即將成真;然而歷史告訴我們,女性受歧視是世界共通且普遍的現 象;「男主外、女主內」異質化分工、「三從四德、三綱五常1 」依附隨從者的傳統農 業社會文化中,女性是被合理要求犧牲奉獻的一群,養育子女、侍奉公婆以及所有家事 以及都是女性的天職與責任。

激進女性主義者米勒(Millett)和戴蕾(Daly)都認為,男人的支配慾和女性的服 從性植基於家庭中「丈夫--父親法則」的男性沙文強權,是當代與歷史的社會特徵(Millett, 1970;Daly, 1978)。而如日本等國的傳統社會仍強有力的非正式、不成文要求女性在 結婚、懷孕或年過三十歲,必須辭職回歸家庭(楊日青等,2002)。幸運的台灣現代女 性,在各方鍥而不捨的堅持與毅力,爭取到平等受教育的機會終於能從陰柔走向陽剛,

使得各界開始重視彼此的差異;然而,在解除所有成文束縛後,女性真的能放下千古以 來家事、育子的擔子?真的能瀟灑地扮演或替代傳統父親的角色?真的能全力在職場衝 刺?真的能對家庭、子女的疏忽而不必自責?

短短百年,各界如火如荼不斷揚起女權運動及性別研究的精神旗幟,在在顯示對婦

1東漢白虎通譯:三從四德-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曰三從;四德-婦德,婦言,婦容,婦工。三 綱五常:從天人關係出發,根據“陽尊陰卑"的思想建立了大名鼎鼎的三綱五常,臣、子、妻,必然無 條件絕對的服從君、父、夫,這就是三綱;而仁、義、禮、智、信,這些處理人倫關係的原則,就是五 常。

女權益的重視與關切和對性別平權的推動與努力。我國為回應與支持女權而陸續制訂與 兩性平等相關之政策,即由 UNESCO(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建置力求兩性在教育、人類科學、溝通、文化等領

域平等的政策。行政院並於 2002 年舉辦婦女社會參與研討會,一方面企圖以國家的資 源降低女性照顧角色的負擔,另一方面則以國家政策全面促進女性平等參與國家社會各 領域事務的決策,朝向深化兩性平權而努力(周碧娥,2005)。該研討會主要強調政府 機關加強晋用女性主管參與決策、協助婦女社團健全組織、落實貫徹兩性工作平等法、

推動相關社會福利措施與營造兩性平權的教育及學習環境,然而對傳統女性擔負的家庭 照護與責任的卸除,却未有配套因應措施。亦即,女性既然和男性共同分擔家計,家事 和撫育子女亦應平等分工,而非全然地歸屬於女性且視為其應盡的義務,亦或釐訂一適 切的福利政策免除女性的負荷。

換言之,大眾在檢視女性爭取成為自己的主人這條路上,發覺女性在家庭、事業與 社會等結構上面臨兩難的處境,尤其是在攸關兒童與青少年發展的親子關係這一部分,

造成女性極度的困擾。誠如眾所周知,親子教育於社會脈絡中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與 社會問題環環相扣,然政府一直將其區隔於政策之外未予重視。

研究者不禁思考與憂心的是,近年青少年犯罪率大幅上升、失婚人口激增,彰顯了 台灣的傳統家庭結構瓦解、女性走出傳統活絡地參與社會脈動、男性傳統家庭地位的認 知與現實產生嚴重落差等社會快速變化的現象,這其間是否有不可忽略的因果?更值得 關切的是,當女性進入職場改變傳統家庭結構,造成昔日由母親擔負的親子教育由他人 替代,及因青少年問題衍生而來的種種社會問題,究竟是誰的責任?在女性高度社會化 後,「親子教育」是否能與「自我實現」、「物質追求」不相衝突?或女性應大膽與教 育子女角色斷然切割,並做角色功能重分配?依據莊懷義等的研究,現代親子關係包含 了隔代教養、親子互動、親子衝突與管教,而在親子關係中兒童暨青少年最期待的是父 母的關心、信任、肯定與接納(莊懷義,1999)。

本研究即在自省的背景下動心起念,嘗試理性探討因時代變遷導致女性角色在多面 向不斷調整下,女性如何去因應親子教育模型的調整以及對社會可能產生的影響。而社 會大眾是否亦應正視,家庭中家事和親子教育兩性協力分工合作的必要,而非依循傳統

將責任與義務完全歸屬於女性,造成女性單方面生活與精神的壓力。學者專家在討論日 漸多元化的現代家庭型態如單親家庭2、隔代教養家庭3、雙薪家庭等等時,亦認為不健 全的親子關係不僅容易造成兒童暨青少年偏差行為,同時也極易引起新的社會問題。

貳、研究目的

綜觀台灣現況,女性受教育的機會雖然已經完全開放,但在社會角色上仍有障礙,

以職業角色而言,雖然社會已能普遍接受女性在職場發展的事實,但因家庭角色的牽絆 及殘留的刻板印象,仍然影響女性的任用與升遷,據個人公職多年的觀察,在正常情況 下組織考慮女性升遷案件時,女性除必須具備的資歷外,個人尚需較男性更努力、人格 特質更符合職缺等之相當條件,否則主事者會以女性有家務牽掛或較柔軟等借口為由阻 撓;然而男性的升遷考量是以年資與組織文化為首要,個人特質等條件則成為非要件。

實質上,這種職場先天差異的存在,主因乃兩性都認為女性在本質上仍無法摒棄傳統對 家庭、子女的掛慮和責任。

由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2002 年就女性社會參與內容,分為工作環境、職涯發展、

社區以及非營利組織參與等等。是以,本研究將社會角色聚焦在以職涯發展為探討之標 的,研究的目的則是重新思考女性走出傳統家庭角色,邁入職場參與社會脈動後,對親 子教育與兒童暨青少年行為等議題之影響,進而做為強化與調整政府政策的參考。

本研究之具體目的如下:

一、台灣女性在高度社會化後,「親子教育」與「自我實現」之間出現矛盾。台灣女性 應大膽思考與教育子女角色斷然切割或角色功能重分配的可行性。

二、當女性進入職場瓦解傳統家庭結構後,昔日由母親擔負的親子教育工作及責任歸屬 不明,而且因之衍生青少年問題及社會問題社會大眾必須正視、探尋其因。

三、在面對社會福利制度遠遠落後於人民的需求,以及兩性在性別責任上尚未建立公平 機制的現況下,親子教育未來的因應之道。

2單親家庭定義:係指因離婚、喪偶、分居、服役、服刑、長期異地工作,或未婚的單一父親或母親,和 其十八歲以下未婚子女所組成的家庭。

3隔代教養家庭定義:祖父母替代父母角色,照顧子女之家庭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