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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

傳統以溫柔、順從、體貼限制女性潛在的天性,塑造女性成為一個沒有獨立人權、

依附陪襯的角色,從聯合國正式確認女性的權力亦即人權(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性別主流化為各國政府政策行動綱領23後,台灣因而承受各種思潮湧入與演進 的衝擊,膠著不變的固有文化現象終於有了顯著的變革;傳統兩極化的性別角色已不符 合今天社會的要求,女性逐漸在社會中嶄露頭角,並在廿世紀末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與男 性分庭抗禮。新時代的兩性關係亦與過去的情境大相逕庭,不僅男女試婚、同居的情形 愈來愈普遍且年齡層也下降,連不婚媽媽也蔚為風尚,而這些屬於非常情的兩性關係、

情愛與婚姻關係背離傳統的行為對社會風氣影響頗巨。

基於前列因素台灣社會組成了各種不同類型的家庭,他們在親子互動的模型上亦有 所不同,因此,女性在婚姻關係與自我實現、社會階級的取得與親子教育的態度,以及 夫妻雙方應如何配合、協調乃一值得深思的議題。以本研究的發現分述如后:

一、目前女性人力素質雖然不斷提升兩性教育已臻於平等,但是職場立足點的公平僅限 於基層,層級愈高的職缺在遴選時性別差異愈大;社會文化累積的兩性刻板印象仍 未能全然自職場消彌,因此,女性若要逹到「自我實現」必需付出較一般男性職工 更多的心力與個人時間,然則亦因而排擠了照顧家庭與親子教育的時間。經本研究 交叉分析發現,2005 年有偶、同居者有 58.06%與離婚、喪偶、分居者 16.59%,這 些女性以婚育為主離開職場,另一群有偶即屬於雙薪家庭的女性則繼續留在職場或 與配偶共同經營事業,這一類女性面臨親子教育的斷然切割或家庭功能重分配的抉 擇。

事實上,這些職業女性大多數仍以傳統的母職觀念處理親子教育的態度為主,造成 個人生涯處境與精神的焦慮;亦有礙於職場限制委請年邁雙親、褓姆等替代,衍生

23聯合國於1995 年在北京召開婦女高峰會議,發表性別主流化的「北京行動宣言」

隔代教養、間接養育大量出現。這種情形又面臨子女成長過程對家庭情感依附需要 的空窗。在這種剪不斷理還亂的母愛牽繫無法切割(此為台灣女性標準情況)下,

女性自然期待家庭角色功能重分配,誠如前章探討與分析的,家庭協作功能、親子 教育的受重視才是影響社會現象的力量;以現階段而言,教育程度愈高的在職父親 對子女教育重視程度愈高,行為偏差子女的比率亦低,目前子女行為出現偏差的比 率逐漸以中高社經雙薪家庭、父母教育程度為高中(職)者佔多數且子女行為偏差 乃緣於心理因素。

二、從上列章節探討解構後重組的單親家庭資料,我們可以明確地瞭解由於性格型塑的 場所是在家庭,而心靈受創的子女,他們的價值觀與正常家庭中成長的子女在人格 型塑上會有明顯差異性,亦即家庭氛圍不佳或沮喪頽廢的變構式家庭,因各種因素 影響易對子女照顧不週,以致子女產生任性、脫序的行為;Kim Zarzour 在其所著 校園暴力即提出兒童暨青少年問題乃種因於家庭與個人的互動、顯現於學校、惡化 於社會的結果,預防偏差行為應將一切重心擺在兒童早期的家庭社會化過程,以減 少小孩暴力及偏差傾向,是以社會必須結合個人、家庭、學校、社區資源,共同協 力預防並保護兒童暨青少年人身安全(柯清心譯,1995),而家庭親子教育則為逹成 此目的最重要的一環。

至於單親家庭的家長不論是生理、心理,或是所承受角色的負荷在缺乏大環境相關 系統的支持下,他們必須承擔極沈重內在、外在的雙向壓力。而父母親的婚姻關係 又牽繫著兩代間的親子關係;高婚姻滿意度者比對婚姻不滿意者重視親子關係與子 女的關愛及照顧,親子間互動也較佳;以社會階層而言,位階高者雖然對子女期待 較高,但在親子關係處理上較敏感,溝通方式傾向參與、分享,但部份這種高社經 地位的家庭因外部環境人際互動頻繁導致親子教育功能不彰,影響子女品格教育的 完整性;位居社會基層的父母則有較多的強制與體罰,亦即在民主自由制度下採取 威權式的親權,比較不重視親子間柔性互動的關係。至於隔代教養,無論原因為何 或屬於祖孫三代、祖孫二代類型,在隔代教養的過程中,最容易疏忽以下幾點產生 的影響:父母的愛是他人無法取代的,當家庭陷於經濟困頓或父母婚姻與人際問題 時,對孩子心智的關注是不宜忽視的,因此父母任一方均應更加關心與抽空陪伴驚 恐的子女,並適時建立其積極樂觀正向價值觀。同時應與祖父母建立良好溝通管

道,以茲協商一個理想的管教、帶領下一代的方法;另則,與學校保持密切良好的 連繫,建立暢通管道以及善用社會支援網絡,藉以避免與防範造成子女行為的偏 差,而監護權移轉事宜亦應尋求政府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不過,隨著離婚率提升,家庭發生變故者增多,將孩子交由(外)祖父母照顧的情 形日愈增加且成倍數成長,唯因為監護權未作適時移轉,導致真正扶養照顧孩子的

(外)祖父母,面臨無法申請生活扶助金的狀況,以致令部分經濟情況不佳的隔代 教養者祖孫生活品質更加低落;這情形相對也引發社會必須關心的相關議題,即單 親與隔代教養間無法分割的一些情感與教育糾葛,第二則為單親礙於現實生活,不 得不面臨隔代教養却又不懂如何尋求社會及政府協助的問題。

而雙薪家庭則隨著女性職場參與、所得的增加與支付能力提高,成為經濟資源的享 用者,但却因物質的創造與增添致令無暇照顧子女,及照護品質與教養因而失去家 庭原來的責任與效能的事實,使得家庭撫育功能因時代性理由轉而由學校替代。因 此,雙薪家庭必須正視婚姻品質與家庭權力運作的問題,在共同協商維持家庭正常 運作的責任下,對於管教、養育子女等相關親子勞務以及家務的分工,應有一套經 過協商的適用合作模式,以期降低子女因家庭環境不良而影響行為模式,而學校教 育乃親子教育(生活教育)的輔佐機構非主要單位,家長不應依賴學校期待師長主 導子女的身心發展;政府則勢將增加監管家庭、學校與社會教育三方面責任與義務 的配合。

三、父母教養的意義是教導子女正確的道德觀、價值觀,因此親子教育必須是正向的、

合理的、並符合子女年齡與所處的環境。社會學習論最強調的是「觀察學習」,子 女行為形成的因素,往往來自對父母的觀察以及仿效的結果;父母的教養方式,是 整體社會的責任,唯有整個社會共同努力,才能提升父母擁有更好的教養知識與理 念;同時父母必須特別注重身教、言教,並審慎檢視環境中互動與角色的變化,適 時給子女最適當的教育與潛移默化的影響。

女性在經濟議題上雖然已有獨立的自主權,但職場位階、工作收入和教育程度仍會 影響經濟自主權,其影響因素包含:

(一)女性職場成就的自我設限,影響所及為職場位階(社會地位)、工作收入。

(二)婚後二度就業的機會受到限制,影響所及乃經濟收入,即家庭經濟運用自主力。

(三)雖然工作平等法保障婦女的工作權,但是雇主刻板印象仍認為女性會因為婚姻或 懷孕導致競爭力下降,因此考績或升遷機會受阻。

(四)在公務機關女性身份不致於影響資遣或退休權益,然一般民間企業影響與否則為 女性的隱憂。

中國婦女受「傳統文化」影響,長期來受教育只是成就男人與附屬於家庭的親子教 育工作;其主要的社會角色是照顧家庭,又由於母愛無規範,教育又是以人為對象、家 庭為核心單元,是以親子教育的根本乃兒童暨青少年長期在母愛的薰陶下奠基養成;母 親的愛心與以身作則立下的典範是子女因襲的模型,因之品德與人格教育成為女性修身 的重要課題,讓丈夫無後顧之憂經營成功的事業以及教養出優質下一代,對傳統女性而 言就是最大的成就!但是今天的女性,在傳統與現代間為自己的定位努力,雖具有千錘 百鍊的智勇和百折不撓毅力,但對於親子教育的精義却迷惑與不解,也因此很難在親子 教育這一環掌握適中的角色恰如其分地扮演母職;這現象影響所及是品格教育的空窗與 道德崩潰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