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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社會急遽變遷,人與人的距離愈來愈疏遠,甚至於同住一屋簷下的家人,身體距離 雖近,但心卻很遠。父母親為了讓孩子有更好的生活條件整日拼經濟,滿足了物質慾望,

卻疏忽孩子心靈的空虛;物質條件的改變,也更促使青少年追求新奇刺激事物的旺盛好 奇心。故本研究認為杜絕青少年偏差行為,採處罰方式只是治標的方法,重要的還是治 本—從家庭教育著手,增加親子間的互動、多和孩子溝通才是上上策。

教育的目的,是在維護人權,該過程也是個人視野擴展的管道。親子教育的焦點不 只是要母親重視子女的需要,更是在子女成長過程中能成為影響子女的重要人選;至於 社會的功能,對母親所困擾的問題亦應是一個可以善用的支援系統;早期家庭教養形成 的低度自制力,將很難避免在其個人未來生涯中因觸及犯罪而引發不良的結果。由此經 邏輯推理證實,家庭為孩童暨青少年主要生活場所,家庭必須注意正當的教養模型,若 家庭功能不健全,再多的教育投資皆是枉然;而親子關係必須綿密紮實以避免不良個性

的養成。因此協助基層家長取得較高的學歷及穩定的工作,讓家庭經濟穩固、無後顧之 憂後,家庭功能自會趨向穩定與健全,另外提供多元化親子教育諮詢管道,在政府政策 上才能對提升孩童暨青少年受教育的品質與效能有所助益。

長期以來,父親在教養子女上的半缺席狀態,喪失了許多與孩子相處的機會,進而 影響親子間的關係,甚至造成子女偏差行為的問題。民眾必需認知到子女的教養問題,

不單只是母親的責任,父親更是支持母親教養子女的重要人物之一,尤其家中有叛逆期 的兒子更是不容許父親的缺席,因為唯有父母雙方共同負起教養子女的責任,在教養子 女的路上相互扶持,子女的成長才能更加的健全,親子間的關係才能更加和諧。因此本 研究對推動親子教育建議策略分別有家庭層面、法律與制度重建層面兩部分。

一、家庭層面建議有下列幾點:

(一)父親或參與教養成員共同溝通觀念,以期兒童在成長過程接受一致性的道德觀。

(二)體認親子教育的重要性,提升親子教育的品質,加強親子教育知能且協助父母自 我成長。

(三)配合時代化資訊,有效尋求社會網絡資源之協助。

(四)主動參與社區活動,落實了解學校教育功能。

二、法律與制度重建方面:

(一)積極爭取女性對子女的合法監護權,以提升女性在親子教育的合法代表性,同時 培養女性的自覺能力和自主意識,促使女性發揮催生政策、監督政策品質的功效。

(二)政策性鼓勵兩性重新思考「就業或回歸家庭」的各別意願,且給予回歸家庭者合 理待遇與居家撫育子女專業訓練。

(三)制度面責成各地政府成立「爸爸親子教室」,培育父親的育子觀與家庭協作觀。

(四)政策面結合各部會執行跨部會合作,以逹政府政策全面性澈底貫徹實施。

(五)二度就業與志願義務工作制度之規劃與推動。

(六)家長及家庭成員道德教育、正確人權觀等教育與進修制度之推廣。

(七)諮詢機構與人才培訓的廣設與加強。

社會急速變遷,父母與子女在思想上、觀念上、價值上,均有極大的差異;在社會 價值變遷快速、必須面臨許多挑戰的時代下,需要重新審視父母效能,改變與自己原生

家庭父母的角色扮演對下一代才能真正有效感化。

本研究同時亦提出另一個觀察重點,即新經濟時代家庭功能趨於薄弱化,核心家庭 母親角色對子女而言,愈來愈無力提供充分的照顧與心理層次的需求,政府應針對最需 要照顧的兒童暨青少年人口,包括嬰幼兒、學齡前幼兒、學童及青少年等規劃「爸爸教 室」,並結合行政院所屬內政、警政、教育等單位行跨部會合作之實,以社區總體營造 的資源系統,推動社區保母支持系統、社區課後照顧支持系統、校園課後照顧支持系統、

父職責任制與工時制等相關的協助計劃,期待能降低女性在職業與家庭照顧角色的負 擔,及提高二度就業的機會;其次,政策性規劃二度就業女性期待的工時制度,為單親 女性開源、為子女成人的女性安排一個有價的精神寄託,為國家社會規劃一個更廣大的 人力資源網;第三家庭乃推行道德教育最佳場域,讓子女在愛心與典範學習中認識人我 關係、了解社會功能,在道德教育下茁壯以期為國家培育人才、厚植國力;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的時代已然結束,我們應當堅持有所本、有所捨的概念,即雖然我喜歡,

仍有很多不可以的是非道德觀。以上各項有尚未完全列入教育政策者,甚且有已納入者 亦未能由上而下全面推展。本研究認為在必須強化兩性共同承擔家庭照顧責任觀念的此 時,政策方針的確立、各階層全方位配合乃目前刻不容緩的要件。

社會是具生命的有機體,它會隨著社會狀態或社會質性的變動持續改變;而親子教 育又是被置於社會情境與歷史文化的脈絡之中,若就社會現象觀點而言,親子教育不彰 反映的,是整體社會制度形貌的不健全、結構形式的不完整及社會價值規範的失落。本 研究希望政府靈活運用合格離職教師、退休公務人員及流浪教師,政策面建立制度化課 後照輔制度,協助學校教學的不足與家長心力與體力的欠缺。而學校教育在近年人權伸 張下日愈萎縮,本研究認為發揮校園功能是社會的責任,教導人權份子何謂正確人權觀 更是身為知識份子的現代父母的責任與義務,別讓孩童暨青少年在人權的羽翼下失去認 識正確道德規範與高尚人格的機會和權利。至於廣設諮詢機構與諮商人才培訓,乃鑑於 目前偏差行為的兒童暨青少年多數源於心理不健全所至,是以當困擾問題在家庭中無法 得到適宜的解決或問題本身來自於家庭時,諮詢機構與諮商人員的功能成為社會不可或 缺的協助力量。

本研究藉分析女性社會角色變遷造成社會情境與結構性改變的狀況,深入了解兒童

暨青少年行為偏差的背景與社會結構的直接或間接的關聯,因之提出具建設性的政策性 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