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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Hua University Repository:Item 987654321/6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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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台灣女性社會角色變遷對親子教育影響之研究

The Impact of Transition of Women's Social Role

in Taiwan on Parent-Child Education

系 所 別:行政管理學系研究所碩士班

學號姓名:M09317008 黃小波

指導教授:邱冠斌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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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青少年犯罪率大幅上升、失婚人口激增等失衡環境,彰顯台灣社會在傳統家庭結 構瓦解、男性家庭地位的傳統認知與現實產生落差的嚴重失序現象。在破而未立的權力結 構下,女性真的能放下千古以來家事、育子的擔子?真的能瀟灑地扮演或替代傳統父親的 角色?真的能全力在職場衝刺?真的能對家庭、子女的疏忽不自責? 在各國政府政策配合與協助下,受十九世紀中「人格主義」哲學思想影響的女權主義 者提出以終止對女性壓迫為目的之要求即將成真;女性主義者要社會以「平等心」對待女 性,社會真正應該重視的是女性既然和男性共同分擔家計,家事和撫育子女亦應男女分工, 而非全然地歸屬於女性且為其應盡的義務,此即「性別無差異」的期待;一隻蠟燭幾頭燒, 對女性而言是多麼沈重的負擔。 本文即在自省動力下重新思考,昔日由母親擔負的親子教育在解構後責任的歸屬,以 及兒童暨青少年偏差行為等問題衍生而來的社會問題究竟應是誰的責任?女性高度社會化 後,女性的自我實現和社會價值與家庭角色中極重要的「親子教育」是否相衝突?或女性 應大膽與教育子女的角色斷然分割,且要求家庭功能重分配?目前台灣社會對於兩性共同 參與親子教育與家庭中的性別責任上尚未建立公平機制,因此本研究建議: 1.政策性鼓勵兩性重新思考「就業或回歸家庭」的個別意願,且給予回歸家庭者誘因或補助 與居家撫育子女專業訓練,增設「爸爸教室」並強化問題青少年家長個別教育機制。 2.政府靈活運用合格離職教師及流浪教師,政策面建立制度化課後照輔制度。政府以青少年 是社會資產為由透過社區互助機制,鼓勵與獎勵退休人員投入社輔工作;回歸中國村落氏 族群居教育模式,將關懷、教導同村里下一代之責任視為己任。 關鍵字:女性、社會角色、親子教育、女性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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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Impact of Transition of Women's Social Role in Taiwan on Parent-Child

Education

Unbalanced circumstances such as the substantially rising teenage crime rate and rapidly increasing unmarried population have revealed the collapse of traditional family structure in Taiwanese society and the deviation between reality and past perception of male’s family status. At the same time, can women truly let go their burden of housework and raising children, which they have been doing for thousands of years? Can women just take over the role of traditional fatherhood? Can women really put their full effort on work and neglect their family and children without feeling guilty?

Under the support of government’s policies and the influence of personalitism from the nineteenth century, feminists are about to achieve their goal of terminating oppression against women. What the society needs to look into is that men should share the responsibility of housework and raising children as well, since women has to share the responsibility of family livelihood with men. This is the expectation of gender equality. If it is granted that women ought to take all the responsibilities on their shoulder, imagine how heavy the burden would be.

This study intended to explore who should take up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child education that has been usually taken care by mother, and the social problems that derived from juvenile problems. Does women’s self realization of social value contradict with their significant family role on child-parent education since women have become more and more socialized? Or should women resolutely divide apart the role of educating child and request for a re-assigning of family function?

Men and women haven’t been equally dedicated to child-parent education and shared the family responsibility in the Taiwanese society. Therefore, this research suggests:

1. Encourage men and women to think over again their desire of employment or returning to the family, and give reasonable incentives and training on those who return to the family. Establish “Nanny Class” for male and emphasize on parent education to deal with teenage problems. 2. Hire qualified unemployed teachers and resigned teachers to set up a systematic after-school

class system. Reward retired workers to devote to social counseling through cooperative mechanism in each community. Re-adopt the classical Chinese rural community style of education and consider teaching and caring the next generation in the same community as one’s own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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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 謝 誌

人生 猶如電光石火 速忽 彈指之間 已然走過 0 - 60 單程歲月 人生 彷似濃郁醇酒 入口 淡香留唇 深飲品嚐却見甕底的陳香 人生 猶若一場競逐 忐忑 惶恐的是 即將揭曉優勝劣敗的不安 人生 是個競技場、是罎佳釀、是無從捉摸的虛空 然而 誠如 金剛經云: 心有所住 即離無上菩提之心 心有降伏 即是無上菩提之心 佛祖慈悲 在有形皮囊將踏入一甲子的前夕,賜我以有住之心 執著追尋的果證 也感謝一路來豐富我、成全我夢想的每一位教師 親友 活菩薩 如果不是各位的督促、協助 這份 在學術上進階的夢 難圓 尤其是 悉心給予指導的 邱冠斌博士 我的指導教授 年輕的他 正向看待生命的態度 與 專業長才 均值得 尊敬 學習 感激立法委員葉芳雄先生及其國會同仁 給予極大的資源協助 佛前曾許下心願 離開校園 將以有限生命研習佛法 期待他日能以 無為降伏心 為菩薩大德們祈福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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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名詞界定………4 第二章 研究設計……….9 第一節 研究方法與途徑………...9 第二節 研究流程………...11 第三章 台灣女性社會角色的探討………...13 第一節 台灣女性社會角色從傳統到現代的演進………...13 第二節 當代台灣女性家庭角色的變遷………...18 第四章 台灣女性親子關係與親子教育之的探討………...34 第一節 台灣女性親子關係與親子教育的回顧………...35 第二節 家庭結構與親子教育的關聯………...50 第三節 台灣現代女性的家庭結構對親子教育的影響………...5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73 第一節 研究發現………...73 第二節 研究建議………...76 第三節 研究限制………...78 第四節 後續研究建議………...79 參考書目………...……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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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目 錄

3-1 婦女傳統角色與現代化角色的特質……….15 3-2 照顧未滿六歲子女對自己所產生的困擾……….……21 3-3 1981~1994 二性職業別收入比較表……….……23 3-4 1985、1995、2005 三年所得收入者依性別、職業別比較……….……...25 3-5 所得收入者平均每人可支配之所得……….…………26 3-6 女性勞動力人口與非勞動力人口比較表……….…………27 4-1 女性非勞動力人口-按未參與勞動之原因分……….36 4-2 2002 年家庭生活與親子狀況………41 4-3 有偶婦女配偶料理家務項目概況-按有無工作、教育程度……….43 4-4 家庭結構比較分析……….53 4-5 親子教育子女表現類型比較表……….54 4-6 2001 年台閩地區單親家庭家長對子女的管教問題………66 4-7 2001 台閩地區單親家庭家長對親子關係之感受………67 4-8 2001 台閩地區單親家長覺得單親家庭對子女之不良影響程度………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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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目 錄

1 研究流程圖……….12 2 台灣家庭生活模式的變遷……….18 3 有偶婦女配偶料理家務的比率……….22 4 1981~1994 二性職業別收入比較圖……….24 5 1985、1995、2005 三年所得收入者依性別、職業別比較………26 6 2004 年台灣男女婚姻概況………31 7 有偶婦女配偶生活照顧及子女課業指導時數比較……….43 8 家庭關係生態分析圖... ...46 9 TEPS 與中時電子報家庭結構………...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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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在女權前輩們努力不懈下,婦女政策逐漸擬定與執行;然而,「合法政策」是否就 能取代人們內心僵化的「刻板制約」?女性主義者如何在挑戰父權制度的同時,調整自 己的立場,重視彼此的差異、落實真正的兩性平等?愛麗絲.史瓦茲(Alice Schwarzer) 在訪問女性主義先驅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時,她曾預言未來有一天女性必 將拋棄第二性的包袱(Schwarzer, 1984;婦女新知,2001),這個論點在某些國家政府 政策配合與協助下即將成真;然而歷史告訴我們,女性受歧視是世界共通且普遍的現 象;「男主外、女主內」異質化分工、「三從四德、三綱五常1 」依附隨從者的傳統農 業社會文化中,女性是被合理要求犧牲奉獻的一群,養育子女、侍奉公婆以及所有家事 以及都是女性的天職與責任。 激進女性主義者米勒(Millett)和戴蕾(Daly)都認為,男人的支配慾和女性的服 從性植基於家庭中「丈夫--父親法則」的男性沙文強權,是當代與歷史的社會特徵(Millett, 1970;Daly, 1978)。而如日本等國的傳統社會仍強有力的非正式、不成文要求女性在 結婚、懷孕或年過三十歲,必須辭職回歸家庭(楊日青等,2002)。幸運的台灣現代女 性,在各方鍥而不捨的堅持與毅力,爭取到平等受教育的機會終於能從陰柔走向陽剛, 使得各界開始重視彼此的差異;然而,在解除所有成文束縛後,女性真的能放下千古以 來家事、育子的擔子?真的能瀟灑地扮演或替代傳統父親的角色?真的能全力在職場衝 刺?真的能對家庭、子女的疏忽而不必自責? 短短百年,各界如火如荼不斷揚起女權運動及性別研究的精神旗幟,在在顯示對婦 1 東漢白虎通譯:三從四德-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曰三從;四德-婦德,婦言,婦容,婦工。三 綱五常:從天人關係出發,根據“陽尊陰卑"的思想建立了大名鼎鼎的三綱五常,臣、子、妻,必然無 條件絕對的服從君、父、夫,這就是三綱;而仁、義、禮、智、信,這些處理人倫關係的原則,就是五 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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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益的重視與關切和對性別平權的推動與努力。我國為回應與支持女權而陸續制訂與 兩性平等相關之政策,即由 UNESCO(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建置力求兩性在教育、人類科學、溝通、文化等領 域平等的政策。行政院並於 2002 年舉辦婦女社會參與研討會,一方面企圖以國家的資 源降低女性照顧角色的負擔,另一方面則以國家政策全面促進女性平等參與國家社會各 領域事務的決策,朝向深化兩性平權而努力(周碧娥,2005)。該研討會主要強調政府 機關加強晋用女性主管參與決策、協助婦女社團健全組織、落實貫徹兩性工作平等法、 推動相關社會福利措施與營造兩性平權的教育及學習環境,然而對傳統女性擔負的家庭 照護與責任的卸除,却未有配套因應措施。亦即,女性既然和男性共同分擔家計,家事 和撫育子女亦應平等分工,而非全然地歸屬於女性且視為其應盡的義務,亦或釐訂一適 切的福利政策免除女性的負荷。 換言之,大眾在檢視女性爭取成為自己的主人這條路上,發覺女性在家庭、事業與 社會等結構上面臨兩難的處境,尤其是在攸關兒童與青少年發展的親子關係這一部分, 造成女性極度的困擾。誠如眾所周知,親子教育於社會脈絡中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與 社會問題環環相扣,然政府一直將其區隔於政策之外未予重視。 研究者不禁思考與憂心的是,近年青少年犯罪率大幅上升、失婚人口激增,彰顯了 台灣的傳統家庭結構瓦解、女性走出傳統活絡地參與社會脈動、男性傳統家庭地位的認 知與現實產生嚴重落差等社會快速變化的現象,這其間是否有不可忽略的因果?更值得 關切的是,當女性進入職場改變傳統家庭結構,造成昔日由母親擔負的親子教育由他人 替代,及因青少年問題衍生而來的種種社會問題,究竟是誰的責任?在女性高度社會化 後,「親子教育」是否能與「自我實現」、「物質追求」不相衝突?或女性應大膽與教 育子女角色斷然切割,並做角色功能重分配?依據莊懷義等的研究,現代親子關係包含 了隔代教養、親子互動、親子衝突與管教,而在親子關係中兒童暨青少年最期待的是父 母的關心、信任、肯定與接納(莊懷義,1999)。 本研究即在自省的背景下動心起念,嘗試理性探討因時代變遷導致女性角色在多面 向不斷調整下,女性如何去因應親子教育模型的調整以及對社會可能產生的影響。而社 會大眾是否亦應正視,家庭中家事和親子教育兩性協力分工合作的必要,而非依循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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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責任與義務完全歸屬於女性,造成女性單方面生活與精神的壓力。學者專家在討論日 漸多元化的現代家庭型態如單親家庭2、隔代教養家庭3、雙薪家庭等等時,亦認為不健 全的親子關係不僅容易造成兒童暨青少年偏差行為,同時也極易引起新的社會問題。

貳、研究目的

綜觀台灣現況,女性受教育的機會雖然已經完全開放,但在社會角色上仍有障礙, 以職業角色而言,雖然社會已能普遍接受女性在職場發展的事實,但因家庭角色的牽絆 及殘留的刻板印象,仍然影響女性的任用與升遷,據個人公職多年的觀察,在正常情況 下組織考慮女性升遷案件時,女性除必須具備的資歷外,個人尚需較男性更努力、人格 特質更符合職缺等之相當條件,否則主事者會以女性有家務牽掛或較柔軟等借口為由阻 撓;然而男性的升遷考量是以年資與組織文化為首要,個人特質等條件則成為非要件。 實質上,這種職場先天差異的存在,主因乃兩性都認為女性在本質上仍無法摒棄傳統對 家庭、子女的掛慮和責任。 由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2002 年就女性社會參與內容,分為工作環境、職涯發展、 社區以及非營利組織參與等等。是以,本研究將社會角色聚焦在以職涯發展為探討之標 的,研究的目的則是重新思考女性走出傳統家庭角色,邁入職場參與社會脈動後,對親 子教育與兒童暨青少年行為等議題之影響,進而做為強化與調整政府政策的參考。 本研究之具體目的如下: 一、台灣女性在高度社會化後,「親子教育」與「自我實現」之間出現矛盾。台灣女性 應大膽思考與教育子女角色斷然切割或角色功能重分配的可行性。 二、當女性進入職場瓦解傳統家庭結構後,昔日由母親擔負的親子教育工作及責任歸屬 不明,而且因之衍生青少年問題及社會問題社會大眾必須正視、探尋其因。 三、在面對社會福利制度遠遠落後於人民的需求,以及兩性在性別責任上尚未建立公平 機制的現況下,親子教育未來的因應之道。 2單親家庭定義:係指因離婚、喪偶、分居、服役、服刑、長期異地工作,或未婚的單一父親或母親,和 其十八歲以下未婚子女所組成的家庭。 3隔代教養家庭定義:祖父母替代父母角色,照顧子女之家庭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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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名詞界定

一、女性(Female) 維基百科全書解釋:「女性」在生物學上表示性別劃分,文化上是性別角色。除了 少數母系社會外,大部分父系社會中權力大多集中在男性,女性一直是受輕視的一群。 以中國歷史而言,女性更沒有身分、地位和權利,自古有政治影響力的女性屈指可數(如 武則天和慈禧太后)。中國古代女子的行為受三從四德、三綱五常規範,而且成為男性 選擇妻子的標準。西方歷史上,女性地位經常受到天主教羞辱,直至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在位期間,天主教方才承認錯誤。近代由於教育開放與女權份子的努力,女性權利已獲 得基本上的保護和平等,在聯合國內亦受到保障。 本研究所謂的女性,除了生物天賦女性角色外,主要針對現實生活中兩性從屬地 位、歧視現象與行為意識的敏感性,以及女性應該享受和男性同等權利與地位的角色確 切認知。換言之,在女性意識(Female Consciousness)這個領域探討女性經由內觀對自 身存在特殊性的認識,亦即客觀環境的地位和價值的自覺,並且以有效經驗與積極態度 做主體客觀的自我反思(閻廣芬,2001)。 二、社會角色(Social Role) 社會角色可分為社會與角色兩部份。據楊日青等以最淺顯普遍的說法解釋社會的意 義,乃指住在相同地域的人群集合體,它的一般互動型態具有某種社會結構存在,亦即 在彼此互動因素中存有一種穩定的互動關係。社會決定論強調個體是由他們的社會角色 決定的,角色理論假定在界定地位階層和角色期待時,起作用的是公正的、非個人的「標 準化因素」,它忽視了那些制定角色規則的人是從他們自身利益出發的思考觀點(周麗 端等,1999)。

葉至誠在《蛻變的社會》中引述Parson & Theodore R. Sarbin 對角色(role)的解釋, 是指一個人在社會上所擁有的位置、擔任的職務與從事的活動,亦即將社會角色分為「角 色期待」與「角色表現」兩種不同層面闡述。Parson 認為,在社會文化環境的結構中, 因社會習俗及文化規範所制約,會對角色產生期望的行為模式,而在實際生活中,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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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演者參與角色的具體過程與對象是依賴交互的行為建立關係。換言之,Parson 認為每 個人在不同的社會領域會具有多重角色,且皆伴隨不同的權利與義務。它是社會中既定 的一組行為與關係,當個人在角色間要求的義務出現矛盾和衝突就會造成抉擇上的困 難;職業婦女在職場與家庭角色無法兼顧時,即形成內心角色衝突(葉至誠,1997)。 史學家根據社會文化對性別的界定,認為社會成員規劃行為範本,每一個體即依循 此社會角色拿捏行為的進退儀止;因此,社會角色是與一種透過特定角色相關地位所展 現的社會期望行為。吳明燁引述Goodmant 對角色的解釋,與 Parson & Theodore R. Sarbin 對角色的說法是幾乎是完全一致的,他們也同樣把角色概念分為性別期待和性別角色表 現兩個層面討論(周麗端、吳明燁等,1999)。另外亦不能遺漏的是,雖然衝突學派主 張性別角色的差異非天賦使然,乃經濟地位不平等導致,但本研究認為,無論任何一種 學派都不得不承認兩性角色的互補性、功能性、情感性及社會性,若社會一直不斷強調 性別角色的影響,最終可能會阻礙兩性關係的融洽與親密友好程度。

三、親子教育(Parent –Child Education)

中國傳統文化最重視家庭教育與倫理教育,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也是人類最早 接受教養的場所;隨著時代的變遷,家庭組織的新型態--核心家庭制度興起、個人主義 抬頭、男女地位平等的倡議等,倫理價值面臨數百年來的變局。然而,無論觀念、制度 如何的改變,孩子的成長是父母生命的延續,而家庭教育是文化延續的手段,文化的綿 延仍重於一切。父母的形象對孩子的影響既深且遠,即使E 化世代來臨,行政電腦化, 教學科技化,但是,家庭教育的核心親子之間的情感,卻是無可取代的。 由法律觀點來看,兒童界定在零至未滿十二歲,少年為十二至未滿十八歲(警政署 統計處);少年福利法第二條亦有明文規定,少年係指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人,民法 則以未滿 20 歲之國民為未成年人(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2005)。由社會學觀點通常 以18 歲做為成人的劃分界線;心理學觀點則視身心發展狀況及其呈現的個別差異而言, 大致相當於青春期階段。本研究所指的是兒童及正就讀於國中及高中職階段的青少年朋 友。 Mead(1976)曾試圖以心理分析、發展成熟論、社會目的論、認知發展論、行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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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存在現象論等理論,來解釋父母透過何種管教途徑方足以影響子女行為,然均未能有 效運用於親子關係與子女行為間之研究。不過心理分析論所主張的「社會化過程」與「認 同」的概念,透過學習理論,成為 60 年代研究子女教養方式的重要依據(轉引自吳永 裕,1996) 在發展心理學上來說,青少年時期是人生成長發展過程中極重要的階段,在此階段 的青少年從兒童邁入青少年、成人,他們將經歷成長、變化快速且受同儕影響日增的時 期。這一段時期的青少年身心發展不穩定,然又渴望從父母的管制中逃脫、獨立,因此 與人的磨擦日益升高,致使青少年在生活上產生適應不良的情形。是以父母及師長的關 懷與支持顯得格外重要,若未能適時予以協助,極易發生行為偏差或犯罪等狀況。事實 上,青少年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眾所皆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這些偏 差行為背後的原因與動機,才是我們所必須深入探討的問題。 在親權至上的時代,父親就是家中的專制帝王,具有絕對的權威,是孩子所不敢違 抗的,孩子無條件服從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是一種由上而下的親子關係。到了民主 時代的今天,社會允許兩種互不相容的事情同時存在。即注重基本人權,每個人的尊嚴、 個性與價值都受相當的尊重與法律上的保障。以時代性而言,專制的管教方式不僅不能 讓孩子真正的反省,反易招致親子關係的疏離,良好的親子關係是一種互動行為與和諧 的互動關係,為了平衡兩代之間的落差,以平常心、坦誠的態度,很自然地進行雙向溝 通,培養良好的親子之間的關係。親子教育是父母與子女雙方面,共同對於親子間互動、 溝通等問題進行協調、解決的一種良性方式。 親子教育和親職教育不同,親職教育是指以父母為對象的成人教育,主要功能在增 進父母管教子女的知識能力,和改善親子關係為目標。所以親職教育是自願的、實用的、 即時的、連續的,是提供家長有關兒童、青少年發展及教養子女之事,以便父母扮演適 當職份的教育,促成其健全家庭生活,協助家長建構親子互動模式,以促進親子關係的 教育過程。簡言之,親職教育:父母(含單親)角色與職責、態度與責任、親子溝通與調 適、子女教育等。而親子教育則是父母與子女為增進彼此感情與了解的互動行為。做為 一個現代父母最大的困擾就是感受到強烈的認同危機;當自己孩提時,所接受的教育是 權威性的,到了為人父、母之後,卻變成民主式的。鑑於自己幼年時不受重視、不被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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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的苦悶,因此常會希望不要讓孩子遭到同樣的痛苦;為了讓自己成為孩子心中的開明 父母於是對孩子的一切反抗行為加以包容,但因此也易造成子女在教養上的缺失。 由於時代的變遷,對子女採取民主式的溝通,已成為當代父母的共識,但是潛意識 裡受到早期經驗的支配,不自覺地承繼當年父母的行為模式,嘮叨地訓誡、糾正子女違 反我們認為的不當行為句。但是往往疏忽因為時代的不同,造成價值觀與思維的差異, 這正是形成代溝最佳的寫照。 Bronfenbrenner 認為個人的成長、發展與環境是息息相關的,個體與環境之間乃經 由連續相依的互動,不斷的調整與適應維持平衡狀態,因之提出「生態系統理論」說明 人與環境是不可分割的一體(Bronfenbrenner, 1979);由 Bronfenbrenner 的生態系統理 論來看父母教養態度與子女行為表現的影響,可知父母教養子女方式、態度是形成社會 規範氛圍的責任;各種不同社會化機制的影響力以及社會大眾的態度和價值,會隨著時 空而產生差異性,親子教育這一環唯有在整個社會不斷的共同努力,才能使父母擁有更 好的教養知識與理念。 四、女性主義(Feminism) 女性主義源於十九世紀法國,是指一個主要以女性經驗與動機的社會理論與政治運 動。在對社會關係進行批判之外,許多女性主義的支持者也著重於性別不平等的分析以 及推動婦女的權利、利益等議題。女性主義理論的目的在於了解不平等的本質以及性別 政治、權力關係與性意識(sexuality),即為中止女性在社會生活的附屬地位所做的種 種努力(艾曉明、柯倩婷,2002)。 女性主義引發女性自我重新省思與評估,透過解構再建構的歷程,女性對本身過往 求知的被壓抑進行質疑,亦激發追求受教育欲求。而女性教育學(Feminist Pedagogy), 對女性長期在教育上的性別不平等、區隔、歧視等進行檢視,因此女性主義思潮對教育 的衝擊撼動頗深。分屬馬克思主義的 August Bebel 認為在共同合作的社會,兩性應接受 同等的教育;因此,十九世紀婦女運動盛行的思考面為—平等的參政權與經濟的提昇(何 明修,1996)。整體而論,女性主義發展的初期,要求女性於世俗社會權益的平等,繼 而在運動中更加深化、充實內在革命精神層次的女性自主。進入所謂女性主義法學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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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發展女性經驗為基礎的法學批判理論(轉引自韓必霽,2000)。 女性主義理論的延伸即「後女性主義」,其倡導者賈克‧拉岡(Jacques Lacan)被 認為是「法國的佛洛伊德」,也是後現代心理分析中最重要的人物;他反對把認同 (identity)簡化為生理性決定的說法,重新宣示了認同中的「協議」(transaction)元 素,拉岡為陰性特質尋找無法攻破的特質,也批判了未曾將陰性特質做整體性消融或解 構的正面認同。後期發展更強調差異性(difference),包括政治面、歷史面、社會面與 文化面;亦即將焦點從過去只是追求「平權」(equality)轉移到包括種族、社會階層差 異的「差異性」(轉引自維基百科,2007)。 周月清在「差異與多元-後現代女者的反思」一文說明:女性主義和後現代觀點最 大的衝突在於兩者所強調的「意義性」及「重要性」,前者主張集體行動從事政治性改 革,但後者強調差異性、非統合性,因為統合的最後就是某些少數者的聲音又被壓抑了 (轉引自潘淑滿,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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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設計

本研究從女性社會角色出發,佐以親子教育及社會層面的關懷為輔,試圖從女性社 會角色的變遷,觀察女性離開家庭進入職場對兒童暨青少年的影響;同時採取以次級資 料處理方式分析、詮釋社會間接承受的負面影響;最後將檢視女性在親子教育中脫鈎的 可行性,並以先進國家的前車之鑑為台灣目前政策制度及實施的措施提出有未來性的政 策方針,藉以強化落實不同面向親子教育降低社會問題的可能性。 本章節將分為研究方法與途徑、研究流程闡述之。

第一節 研究方法與途徑

一、質性研究的選擇

在社會科學方法論領域,量化研究必須經由數字來解釋行為的發生,質性研究可 深入探討行為發生的義涵,與對人著重於理解而非解釋的研究,所發生事件的存在對 每個人各具不同意義而有不同的解讀;換言之,質性研究乃在事件發生的時空脈絡 (context)中對其始末作通盤了解,不探討普遍法則亦不企圖操控研究情境,而是真 實有系統地探索社會現象。因此,對於個人心理機制或是其他較細膩的問題,以質性 研究來解釋所呈現的事實,經由研究者積極且深入了解,獲得更精準的資料再以分析 與詮釋方式,清晰且有意義地描述行為或現象產生的原因。 簡言之,質性研究乃指不經統計程序或其他量化操作法產生研究結果的方法。它 是以自然主義為哲學取向,歸納式的分析,對人、事、物採整體性的觀點及具深度與 詳細的資料,同時注重研究者個人物與研究的關係及領悟,著重各系統間的動力關 係;質性研究資料收集具廣泛性與多元化,主要是藉由事件與情境發生的脈絡幫助研 究者瞭解研究主體的意涵,並導引發現其深層的真理。 本研究重點在強調以人為導向的研究,著重人的主體性、個別性、人與人之間的 互動關係,利用非數學分析程序的方法,藉由資料蒐集、文獻分析、觀察法等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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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辯證資料。本研究主要目的,第一是為探討台灣女性社會角色經由時代變遷,於 職場自我實現的願景中,能否擺脫傳統女性的陰影又兼顧及親子教育議題,即「親子 教育」與「自我實現」之間出現矛盾時的取捨或兼容並蓄;第二文獻探討,主旨放在 失序的功利社會,台灣女性親子教育的角色切割及角色功能重分配的可行性、親子教 育與問題青少年偏差行為間的關聯性,若此,能否有效遏止;再者,面對社會福利制 度不符人民需求的政府政策,及性別責任尚未建立公平機制的現況,親子教育何去何 從。 本研究寫作方法著重自遠而近、由古而今的概念性議題發展,以較符合質性研究 歸納、分析的思考邏輯,在所蒐集的資料中逐一理出脈絡、漸漸聚焦的過程中,逐步 形成概念雛形,進而發展變項間彼此的關係,形成更大的概念架構。由於從研究設計 的實質面判斷,質性研究較具彈性開放的廣闊空間,然在引證數據分析上,需兼具量 化變項精準析理的要求與依據,因此採用質化為主,次級資料化分析、個案比較為輔 的方式進行。

二、文獻探討法

本研究以文獻資料蒐集及分析,進行次級資料分析。藉所蒐集有關台灣女性社會角 色的變遷與親子教育的文獻、政策、規範與執行之相關報導,以利本研究探討之內涵。 其中資料蒐集,主要為相關文獻與統計資料整理與釐清。除此之外,本研究所運用「歷 史文獻分析法」,將分別從國內學術文章、論文、期刊、網路資料庫等收集之相關文獻 資料,一方面有條理地作系統化篩選、統整、轉換,及包含時勢相關的資料進行歸納分 析,做為研究理論之依據,另一方面輔以學者、相關單位論述或統計之量化資料予以分 析,進一步驗證及呼應本研究觀點。 研究過程主要以瞭解女性社會角色、親子教育與社會問題之青少年行為偏差間的關 連性;運用文獻分析與數據引用與數據再分析後引證工作,乃是希望從中瞭解女性與親 子教育互動根本價值與其重要性,另外則以美國親子教育分析與台灣做一對照,一則是 提出政府與社會福利機構嚴重不足,協助無力,再則強調當代台灣女性的親子教育政策 的配合度,並做清晰的闡釋。最後歸納文獻的種種議題,提出研究發現並做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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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以書面文字作為政府政策在釐訂婦女或兒童、青少年議題時的參考。

第二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藉由閱讀女性主義、親子教育、隔代教養、單親家庭與青少年偏差行為、婦 女婚育與就業、心理學及社會學等議題之書籍、期刊、研討會論文等相關文獻,復以本 研究所需各相關統計資料的收集,如台灣人口婚姻狀況數據、婦女議題的統計資料、報 表,青少年偏差行為的統計數據等等;蒐集資料步驟完成後,即檢核資料完整性與邏輯 性,接著根據相關數據進行各項交叉分析。資料分析係運用主計處、內政部、警政署等 單位及相關議題研究者之統計資料彙編處理,以各項數據比對分析,藉由此分析有助於 瞭解各探討之議題有關情形及其重要性,而後經篩選彙整作為本研究主題佐證之確定與 詮釋。 在研究流程的設計上,試圖從女性主義興起的歷史觀點出發,對傳統主幹家庭權威 的挑戰到式微没落,與核心家庭兩性協作式家庭代而起之的現象做一簡約說明;並就時 代的變遷,女性在婦權運動的浪潮下經政策的合法推展,受教育人口激增轉而出現以經 濟能力見著的雙薪家庭、隔代教養以及不同因素形成的單親家庭等新的家庭型態均加以 進行分析,同時藉由各項資料瞭解到兒童暨青少年偏差行為與家庭型態之間的關聯並做 進一步分析研究。 在個案分析議題上,以美國女性親子教育的概況作一描述,選擇美國的原因,是因 為就西方國家而言美國是一族群大溶爐,而美國的白種人自視種族優勢造成種族差異極 大,有色人種尤其是黑人在種族歧視下女性進行親子教育的情況值得關注。最後經由各 節的研究發現於文末彙整提出結論與參考建議。下列以結構圖闡釋本研究的途徑、結構 與整體性(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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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研究流程圖 簡言之,本研究採參閱、蒐集相關文獻方式進行議題研究與確立研究方向,經過研 究設計與相關文獻探討、次級資料分析並經合理推論後發現問題,以所釐清的總總問題 提出政策建議供政府訂定相關政策之參考。 參閱、蒐集 相關文獻 確定研究議題 研究設計 文獻探討 次級資料分析 研究發現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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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台灣女性社會角色的

探討

第一節 台灣女性社會角色從傳統到現代的演進

台灣文化源起於中國大陸的中原,受其文化一脈傳承。歷代來,台灣社會以傳統機 制掌控與宰制一切,女性認命地扮演著依附者角色,無可選擇地承受千百年文化資產的 制約。理論上,隨著西方工業革命興起個人主義入侵,婦女歷經長期的抗爭,社會結構 產生前所未有的變化,而家族主義4在此波衝突下與個人主義5出現嚴重的價值競逐(楊 國樞,1993)。 聯合國為保障女性的參政權,在 1952 年通過女性政治權利公約其中規定女性在選 舉權、被選舉權及任職公職或執行公務上擁有與男性相同的權利;台灣女性自 1950 年 起有投票權,國民黨當局開放省、縣、市長議員和縣、市、鄉、鎮長等多項地方公職選 舉,當時年齡限制就是 20 歲以上(未具名,2005);台灣女性在取得投票權後,理論 上應該臻於兩性均權理想之境,唯在欠缺本體意志、對自我權力認知不足,以及大多數 人仍無法改變「牝鷄不司晨」的傳統觀念,致使女性失去主宰自己人生命運的機會。 而早年在刻板印象中受經濟、社會制約及傳統觀念的影響,女性的定位多根深柢固 地侷限在妻子與母親的家庭角色,無論女性工作與否,操持家務及生養子女多被視為女 性個人的任務。婦女接受教育和社會參與不足,有長期附著於男性主流體制的歷史背 景;也因為不成文法對兩性的約束,在家族中兒子的地位甚至優於母親;此時的母職流 4 家族主義:楊國樞在 1988 年指出中國傳統的農業經濟型態下,因為家族在維持生存與生計的重要性太 大,成為個人各方面生活的活動範圍,而且經過嚴厲的社會化歷程,使個人徹底的在家族中合模,於是 家族中的角色關懷與組織型態,乃成為中國人所保刻熟悉的唯一模式。因而,當傳統的中國人進入家族 以外的團體時,他們也會將這些團體中的角色關係予以家族化,或是比照家族內的角色關係加以看待。 這種泛家族化的社會組織原則,便是家族主義。簡言之,即家族成員對整個家族間彼此扶持的情感,與 重視家族的一體感、歸屬感、關愛感和責任感,並認為個人生活目標應包括對家族延續及傳承的維繫。 5 王昇在「三民主義與其他主義之比較研究」論及迦納與呂惹諾的個人主義,其綜論認為個人主義是一種 不受干涉的政治思想和態度。他們主張的個人自由,是沒有強制,反對任何限制與干涉的以個人為中心, 崇尚個人自由,認為個人存在價值重於團體利益。簡言之,個人主義指個人只照顧自己及家人,社會中 人際間的關係較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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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瑣碎家務與愛心的給付者,然傳統母親在家族中隠性地位仍然存在。這種現象直至 1949 年國民黨遷台(亦即戰後嬰兒潮期),蔣宋美齡女士以國母風範引領知識女性風騷, 時代風氣隨之扭轉,復又適逢歐美「婦權運動」方興未艾,當政者受世界兩性觀念丕變 與性別平等風潮的影響,相繼釐訂相關婦女政策、“國語”雷厲風行的推廣,以及媒體有 限度的自由化發展,令全球資訊在大眾傳媒帶動下得以快迅傳播,台灣女性「性別平等」 觀念因而萌芽。 近三十年全球性女權運動在台灣燃燒開始,女性生活、就業、社會參與及婚姻等面 臨新思維、新挑戰及其帶來的轉機與改善。若將以往傳統父權家庭與現代家庭作一女性 家庭角色差異比較,明顯的傳統父權式家庭具備的功能性比較多面向,郭榮俊針對八個 婦女角色的轉變層面做分項比較。他從生理、心理、經濟、親子、人際、休閒、家務到 宗教信仰,釐清女性在兩種不同時代背景的角色特質。在親子部份,郭榮俊認為現代女 性傾向於將責任分解為夫妻共同分擔(郭榮俊,1991),然依據教育部資料兩性仍處於 不平等狀態。劉毓秀在家庭責任上主張「共決互利」的制度,即「所有各方面互相尊重、 互為主客」的倫理架構(劉毓秀,2004),亦即雙方都有主導權,也都是配合者,都是 (人力或物力、財力的)提供者,也都是受惠者。總而言之,這樣的關係架構,追求的 是雙方最大面向的共決互利。至於England and Farkas 研究發現,生育和糼兒哺育對婦 女在職場上有顯著負面影響,間接造成女性經濟地位低落(轉引自楊國樞、葉啓政, 1995)。故而他們認為,這應該由得到利益的社會分擔此一社會成本,亦即將此視為網 絡社會的責任。 依本研究分析,郭榮俊所列出的八大項實無法表逹現代女性內心的矛盾,本研究以 個人觀察心得在現代婦女特質欄的生理、心理略增個人意見,另外將宗教部份刪除增列 職場期待與觀念差異;本研究認為如此修改調整較符合現代社會現象。是以從修改後所 列表2-1 中我們不難發現,就傳統與現代之間的差異而言,現代化的職業婦女,認為目 前台灣的社會規範仍是較偏向傳統模式,因此生長在台灣的女性都還徘徊於傳統與現代 矛盾情境之間;同時現代女性內心亦有所認知,即今日要探討的不是受教育或就業問 題,而是200 年來女性被制約成習的「束縛感」,那是來自女性內在長期抗爭卻又放不 下的「家」與「子女」的「情感性關係」。行政院研考會在 1988 年關於己婚職業婦女 子女照顧問題的研究調查報告,對女性在職業與子女照顧上有二種不同的反應,一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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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照顧子女為優先考量的態度,另一種則認為不因子女照顧而降低或放棄職場角色的就 業優先的態度,究其原因則有三大類因素:金錢、個人與趣及人際關係(行政院研考會, 1988);然而無論選項一或是二的女性,在心靈深處都無法像男性對家庭、子女那樣的 灑脫。 因之,劉毓秀的「共決互利6」制度是女性長期以來內心深切的期待,目前台灣家 庭由於經濟結構的影響已經有朝此面向發展的現象,然不可否認的,社會底層家庭尚有 極大的努力空間。在這裡我們必需强調,雖然代代相傳的古典文化基本價值是一種信念 和累積的智慧,但傳統價值(traditional values)有其因應時代變遷而必須轉變的彈性和 延伸性,如此,新的社會價值才有其兼具傳統與現代的時代意義。 本研究以表3-1 就婦女傳統角色與現代角色做二者之特質比較。 表3-1 婦女傳統角色與現代角色的特質 傳統婦女特質 現代化婦女特質 生理功能 較消極被動,具有獨立負擔責任的傾向。 較積極主動,希望與丈夫有較平等的角色分擔、生活態度自主性高* 。 心理層面 較少與丈夫有情感性的傾訴與溝通、強烈的 依附需求、家庭本位、沒有事業心。 較獨立、自我本位、要求情感附著性較高* 、 自我實現* 、與丈夫互傾苦衷以及互相安慰。 經濟層面 經濟能力、決策權力較丈夫低。 經濟能力、自主性、決策權力與丈夫漸趨平等。 親子關係 主要照料子女日常生活、監督課業的工作。傾向於與丈夫共同分擔子女養育教導的責任。 人際關係 強調與親戚、鄰里間活動關係密切。 重視朋友間人際關係、無暇經營親戚、里鄰關 係。 休閒活動 較少參與全家活動或夫妻共同出遊。 重視夫妻同遊且全家參與性質的活動。 家務處理 遵守「男主外,女主內」專司家務責任。 傾向與丈夫共同分擔家務。 * 職場期待 以丈夫成就為依歸。 獨立作業的能力、他我的肯定,具高度自我期 許的傾向。 * 觀念差異 認份、宿命。 勇於挑戰、自信、自主性高、傳統與現代矛盾情境糾結。 資料來源:郭榮俊(1991),碩士論文;*標誌為本研究彙整 以下對本研究提出修改調動(* )的幾項內容略予說明: 6劉毓秀2004 年在《婦女政策白皮書》提到家庭結構變遷,夫妻採用共同決策互謀其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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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態度自主性:在雙薪家庭興起,女性經濟條件從依附者進而為強化的生產 者,各項費用的用度有其可支配的自主性與空間;再則意指女性 行為舉止、思維邏輯不再受傳統固化的、輿論的約束,而擁有其 在當前特有文化的獨立性。因之,本研究認為現代女性生活態度 自主性高。 二、情感附著性:在情感認知上,家庭成員彼此的互屬程度與凝聚力。在人類感情 世界有其互屬和彼此共生、交集的需求與認知,這部份有別於傳 統女性的付出不求回報的情操。 三、自我實現:自我實現是馬斯洛人格理論的中心,他提出自我實現是人性本質的 理念。所謂自我實現是指個體在成長中,身心各方面的潛力獲得充 分發展的歷程與結果,意即個體本身生而俱有但潛藏未露的良好品 質得以在現實生活中充分展現,是一種心理滿足的層次。 四、職場期待:員工對職場任用與升遷的期待,也是認知心理學上他我肯定的需要。 在職場能以知識和視野接受有高效率的工作挑戰,且在同事間建立 良性人際關係。當面對工作壓力,學習以健康的心態自我建設,對 職場升遷的規則,期望不是被歧視和物化而是兩性互相成長、相輔 相成。 五、觀念差異:在現代化民主法治中,平等觀念是大家所追求,如何尊重性別文化 差異,以現代性別平等觀念重新解釋更符合兩性文化的個別平等概 念;其次乃對差異提出新的「詮釋」,即允許弱勢者的聲音呈現, 讓一些習慣從自己利益著眼思考者,看到別人的經驗與成就。 誠如廿世紀以來舉凡論及女權、女性主義、女性運動者,東西方學者皆從相同界面 去探討所謂「家庭勞務」、「家族人際關係」、「女性貞操」等傳統女性在家庭與社會 地位的不堪,相對於女性在家庭中對「子女」的影響力與調教的功能却極少闡述。事實 上在父系社會,兒子的出生相對於母親具極重要的意義,一則提升母親的地位,或者鞏 固母親握有的權力;而母親在生活事務上事必躬親,不讓男性參與的「母職」概念,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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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中型塑「照顧子女」是女性責任的意識形態。孩子教養出現問題時,就傳統觀點責任 歸究總把母親列於首要,忽略了父親在親子功能上扮演著同等重要的份量;而這種不公 平,除呈現父權社會「男尊女卑」的地位不平等外,主要是女性在親子教育過程中的獨 攬與社會縱容男性從教育責任角色中抽離,甚至於反以嚴苛標準批評有職婦女因工作疏 於照顧子女。目前女性努力的方向是要求現代化與平等,是從傳統家庭過渡到男女共同 參與的觀念轉變,但是女性積極投入就業市場社會角色快速的改變,却自然地排擠家務 及照顧子女的時間,造成傳統家庭機制失靈,同時也造成親子教育出現缺口。 在膾炙人口曹雪芹名著「紅樓夢」裏,賈府盛衰的變遷,對女性未受教育、不識字 的苦惱,與在家庭內看似掌握經濟、人事大權的軸心圖像,以及當女眷在社會互動中角 色次等化的卑微,都有極經典的文字描繪;尤其應重新審視的,是賈寶玉這角色在成長 過程中,蒙受親子教育的細膩闡述,作者強烈地隱喻了女性在親子教育上的重要性,然 而人們却長期疏忽母職中極關鍵的是項功能。這些反應了傳統中國女性在家庭與社會結 構中,一直處於有責無權,和不受重視的強烈對比劣勢文化。 激進女性主義者費爾史東(Shulamith Firestone)認為在傳統父權體制社會,呈現的 是一個歷史性邏輯,即「所有小孩都需要母親」,所以母親在教育子女的角色上有難以 取代的責任(轉引自顧燕翎等,1996)。然而費爾史東的論述有待商榷的是,在歷史事 實中並未證明「所有小孩都不需要父親」,子女教養上清楚提到「嚴父」的責任,是不 允許被忽略的。 陳思穎、何淑禎在研究中曾經論及「就業對女性產生相當程度的影響」,即指在提 升自我實現時,壓力增加與角色重疊等等問題(陳思穎、何淑禎,2002)。許臨高等研 究,亦有青少年問題源於家庭親子功能不彰、經濟問題、社會變遷或社會價值觀等因素 的論點(許臨高等,2005)。或許是傳統的刻板印象,母親與子女間的聯繫被認定像連 接母子生息的臍帶一樣將子女與母親緊緊相連,但是對孩子的成長而言,父母的重要性 應該同時都為第一人選,無論是在管教的分工或是生活照顧上都應該沒有必要以黑臉白 臉做角色的區分,尤其家庭親子教育,首要原則是父母教育態度的一致性,不能有造成 子女價值觀混淆、心存僥倖、是非不清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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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綜理前述各項資料,彙整出現代女性生活與心理處境之困頓為: 1.兼顧職場與家庭,面臨心力交瘁的掙扎。 2.職場處境對家庭造成的負面影響。 3.婦女就業與親子教育的關聯性。 4.新家庭結構親子教育與社會問題的關聯性。 以上四項,將於以下章節分別細述之。

第二節 當代台灣女性家庭角色的變遷

1970 年以後,隨著「女性解放」運動發展而來的教育普及、經濟自主等女性意識的 抬頭,影響所及,女性在勞動市場的地位重新變得重要;然而對家庭照顧乃女性責任的 傳統觀念,造成部分女性在結婚或生育下一代時躊躇或選擇退離職場;就歷史的觀點而 言,形塑女性內心強烈矛盾與困擾的是傳統規範制約遺毒而非時代性問題,即部分思維 方式仍停留在傳統價值觀的女性,以社會對兩性不同期待的性別刻板印象僵化個人發展 導致自我表現設限,所以當代女性必須突破、捨棄固有的宰制力和約束性,學習如何與 兩性無差異的時代脈動並進。 在探討台灣女性社會角色之前,本研究先對台灣家庭結構與社會制度在結構上相互 的關聯性闡述,以下藉謝高橋在其「台灣家庭生活模式的變遷」著作中之圖表做略述之。 (謝高橋,1989)(圖 2)。 圖2 台灣家庭生活模式的變遷 家 庭 組 織 1 組織與型態 2 目標或功能 3 地位與關係 --輸入---→--- 4 婚 姻-- ---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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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孩子:誕生與教育 1 人格與行為發展(子女的) 2 夫婦:職業與所得 ↓ ↑ 2 社會秩序的維持 3 其他家族 社 會 環 境 1 文化變遷 2 社會結構 3 經濟成長 4 人口結構 ---←---反 饋---←--- 資料來源:謝高橋,1989,社會學 圖分上下兩部分,上半部家庭組織是指家庭生活常規模式,形成此結構的基本原則 有四點,即內部環境的型態、功能、關係、結婚(家庭組織);下半部乃外部環境(社 會環境)因素的衝擊與家庭成員等互動程度的內涵:包含了文化變遷、社會結構發展(都 市化、工業化、e 化)、經濟成長、人口結構的轉變;家庭與環境彼此的互動與牽連的 關係乃其成員(父母子女)在社會經濟發展,特別是家庭運作對教育的影響;同樣地亦 產生所謂對子女人格與行為發展及對社會秩序的維持的功能。 值得觀察的,是因為家庭與環境彼此交互影響產生家庭成員地位的改變與權威的重 分配(即結婚、離婚、單親等),這種現象對社會的影響為何?當主幹家庭7被核心家 庭8取代,社會結構必有的因應措施與相互的影響均值得觀察。而1989 年謝高橋在台灣 經濟繁榮社會富裕時期,即提出大時代的變遷對「人」與「社會」相互依存結構性改變 的影響,實不得不佩服其對社會現象觀察的敏銳度。客觀地說,要求具有靈性的「人」, 每天 24 小時扮演各種需要用心力、體力及能力的不同角色,是不切實際的過度期待, 對女性而言更是超負荷的要求的責難。 以下即承上節提出現代女性處境之困頓分析如下: 7據社會工作辭典解釋,主幹家庭 (stem family)或稱「折衷家庭」,是由已婚的相連兩代所組成的家庭, 亦即包含祖父母、父母與未婚子女等家庭成員的三代直系親屬家庭。 8據社會辭典的說法,核心家庭 (nuclear family) 又稱小家庭,是以婚姻為基礎所構成的家庭單位,也 是最小型的家庭形式。它的組成一般包括:丈夫、妻子及其未婚子女。簡言之依行政院主計處解釋,傳 統祖孫三代同一屋簷共居形態稱主幹家庭,現代小家庭為核心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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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兼顧職場與家庭面臨心力交瘁的掙扎

回顧五十多年來台灣社會的快速變遷,女性就業人口不斷大量增加,家庭中親子關 係遭到相當大的質疑與衝擊,尤其女性除了持續著傳統的家庭角色外,同時也兼顧原本 屬於男性經濟與生產角色,這些來自內、外角色間的衝突,在家庭中以親子關係的互動 為最明顯;以家庭系統理論的整體性而言,家庭成員如果彼此間沒有互動關係,所謂的 家庭系統即不可能成立,而在該系統中任何一部分的改變,會給整個家庭帶來壓力甚至 產生衝擊與變動(周麗端、吳明燁等,1999),例如職業婦女常為不能勻出更多時間與 子女相處而內疚。現代母親對親子關係的良寙也許會理性地認為,決定因素在於相處的 品質而非時間的長短,在與子女相處的當下多了解子女並給予適切的需要,對發生的問 題與困擾給予妥善貼心的回應,如此即可謂稱職的母親,然而,看似簡單的幾項親子教 育必備的條件,却令女性陷入一根蠟燭幾頭燒的窘境與前所未有的壓力中。 現代女性趨勢上雖然傾向大量就業,但在內心仍以育兒為其主要考量的責任要件, 與傳統對男性以工作角色為優先、家庭角色具可選擇性的空間與特質,型塑兩性在子女 教育與經濟支配態度的差異;事實也證明,社會或家庭並不因女性就業即減少對她們在 家庭角色上的期望或等待,這些來自家庭、工作及社會的期許與要求,無疑地亦增加女 性的負荷與壓力。弗洛伊德認為母親是兒童早期發展的決定性角色,父親乃子女後期發 展時才具有影響力的角色(Robinson & Barret, 1986;Gelles, 1995),因而母親成為子女 養育過程中的重要角色。這種現象,可就角色社會化與角色取替兩層面解釋;首先就角 色的意義而言,指的是社會上對每一個不同類型的人、事,所賦予其期待性的行為特徵, 或某一特定地位、職務有關的社會期待。至於社會化,則是從個人自嬰兒如白紙起,經 由與家人或其他人之互動逐漸學習到符合社會要求的行為,簡言之即成長過程所受到外 部環境的影響(張春興,1995)。致於母親角色,即女性被傳統社會認定母親在社會行 為角色中的基本標準行止;若以符號互動論強調社會化(socialization)及社會互動(social interaction),那麼現代女性在職場角色取替上,面臨如何揣摩、扮演男性角色的能力; 在這樣一個必須同時面對的新舊雙重角色間,女性內心的負荷是可以理解與體恤的。 以數據來看台灣女性的情形,行政院主計處 2003 年所作「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 對家庭內有未滿六歲子女在照顧上所產生困擾的調查,發現其中有 69.7% 的女性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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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照顧子女,由自己的父母代為照顧子女者佔21.3%(隔代教養或主幹家庭),第三 則有 7.4% 委交褓姆照顧。從 2003 年「照顧未滿六歲子女對自己所產生的困擾」的婚 姻狀況來看,失偶者在經濟上、陪伴時間及照顧人選方面的困擾均較有偶者為多;其中, 對女性失偶者而言來自經濟壓力者佔 56.67%,明顯高出男性失偶者的 25.71% ,而男 性失偶者最大困擾,來自陪伴小孩時間方面佔48.57%,高於女性失偶者之 20.00%;以 教育程度來分,來自經濟方面困擾者,隨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降低,以國小及以下之 44.71% 為最多,大專以上之 14.90% 最低(請參看表 3-2)。 以表3-2 分析,女性在經濟壓力項目明顯超過男性極高,尤其是對單親母親而言, 時間和金錢均造成女性的負荷,至於子女教導則不分家庭結構類型,上一代的教養無形 中造成的困擾成為不可避免的問題,這種現象在女性知識教育層次愈高愈趨嚴重。2003 年主計處統計國人以15-64 歲已婚女性區分,每日照顧老人及子女的時間,就業女性照 顧子女為1.52 小時,反而比未在職女性多 0.83 百分點;關於這一點的推論,應當是未 參與勞動力的女性因為「未在職」,被要求或自我要求處理較多家庭事務性工作所致。 至於子女照顧無適當替代的憂慮,一則是社會福利的不足,再則核心家庭取代傳統主幹 家庭必然會面對人力、資源分配的問題。 表3-2 照顧未滿六歲子女對自己所產生的困擾 2003年 單位:% 總 計 精 神 與 體力 負 荷 太 重 沒有足夠的 時間照顧他 經 濟 負 擔太重 無 適 合 人選或 機 構 照 顧 不 知 如 何 教 導 他 上 一 代 教 養 態 度 不 一致 擔 心 自 己 與 社 會 脫 節 其他 沒有 困擾 總計 100.00 21.20 25.97 25.39 1.92 7.49 3.47 1.97 0.29 12.30 按婚姻狀況分 有偶 100.00 21.42 25.73 24.91 1.90 7.67 3.41 2.03 0.34 12.59 失偶 100.00 15.38 33.85 40.00 3.08 1.54 3.08 - 0.00 3.08 父 100.00 11.43 48.57 25.71 5.71 2.86 2.86 - - 2.86 母 100.00 20.00 20.00 56.67 0.00 0.00 0.00 - 0.00 3.33 按父母教育程度分 國小 及以 下 100.00 15.29 14.12 44.71 1.18 9.41 3.53 1.18 0.00 10.59 國(初) 職 100.00 16.11 16.59 41.23 1.18 8.77 3.08 1.90 0.24 10.90 高中 職) 100.00 21.37 23.65 25.74 1.61 9.12 3.32 2.37 0.19 12.63 大專 及以 上 100.00 24.16 34.74 14.90 2.76 4.57 3.85 1.68 0.60 12.74 註:「有偶者」為有配偶(含同居);「失偶者」為離婚、分居或喪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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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2005 年。網址:www.stat.gov.tw - 17k - 2006/10/30 一份內政部針對2000 年與 2004 年「有偶婦女配偶料理家務的比率」將兩性家務分 工簡潔以圖標示(圖3),本研究以該圖平日與週六、日家務料理男女分工的比率分析 比較之。以2000 年與 2004 年男性對家務參與狀況而言,從平日 27.8 的百分點至 2004 年31.31 百分點,提升近 4 個百分點,同一時段女性增加 1.4 個百分點;週六男性家務 分擔在四年時間內大幅上升6.7 個百分點,女性也攀升 2.44 個百分點;週日的狀況男性 增加4.67 百分點,女性僅 0.2 個百分點呈現幾乎無差異現象;如果單獨以呈現的數字解 讀,男性的表現可圈可點,但是全面研讀數據代表的意義,則明顯呈現了女性在家務上 所佔的比率與奉獻。 本研究以上列數據分析男女兩性家務料理的狀況,首先必須讚揚男性在家務參與上 展現極大的調整;然若同時將兩性工時參照比較,則發現女性原已承擔過量負荷工時仍 在不斷提升;2004 年與 2000 年兩性平日工作比率為 41.75: 37.78,男性 31.31:27.80 而言,男性家務參與比率增加 3.51;兩性在週六都有較大幅的家務工作量出現,約為 34.4:76.34>27.7:73.9,男性增加 0.45 倍工作量,顯示兩性利用此一時段共同處理家 庭工作的機率增加,而男性在實務參與上相當投入;週日以兩性協作比2.38>2.08,差 距0.3 倍。 由此比率邏輯分析,男性在假期參與家務的意願有較大的轉變,但是我們必須承認 男性在整體家務參與上顯然是不足的,在比率圖上清楚標示女性在每一階段的工作仍大 量地超過男性,這也是現代女性主義者一再呼籲兩性家務參與重分配的關鍵。 圖3 有偶婦女配偶料理家務的比率 男 女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料庫,2005 年。網址:www.stat.gov.tw - 17k - 2007/03/20 76.40 73.90 73.60 76.63 76.34 75.00 0 20 40 60 80  週日  週六  平日 32.20 27.70 27.80 36.87 34.40 31.31 0 20 40 60 80  週日  週六  平日 2004年 200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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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 2007 年統計資料,以兩性歷年十五歲以上民間人口教育程度狀況資料 來比較,1981 年女性受教育人口為 49.87 %、男性為 50.13%,受大專教育人口為 9.79%, 女性3.58%約為男性的七成;到 2006 年受教育者人口出現逆轉現象,女性為 50.5%,較 男性多出一個百分點,受大專教育的男性與女性人數比率雖保持男性略高的 16.46%: 15.11 %,唯其差距已縮短到僅 1.35%,這現象說明台灣在兩性教育機會平等的推動與執 行上的成就斐然。但是從1981~1990 兩性在同等職務收入比較上,女性普遍低於男性約 三至四成,其中尤以「其他營造業」等需要體力或傳統上認為男性較適宜的「醫療保健 服務業」等落差特別大,而一般服務業差距則明顯的縮小許多;到 1994 年甚至有普遍 拉大的趨勢,這情形由曲線圖3 明確彰顯出職業收入上兩性面對的是極大落差的性別差 異待遇(表3-3,圖 4)。唯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1995 年人力資源統計年報及薪資與生產 力統計年報中指出,聯合國出版之人類發展報告(Human Development Report)所述, 女性薪資低於男性乃舉世皆然現象,主要係女性擔任基層工作人數較多所致;或許堪可 安慰的這並非台灣唯有的現象,但應該是一則值得全球共同省思、女性省悟自覺的資訊。 表3-3 1981~1994 二性職業別收入比較表 十年平均薪資(千元) 四年平均薪資(千元) 1981~1990 年 1991~1994 年 編 碼 行 業 名 稱 男 女 男 女 1 批發及零售業 19.40 12.38 34.31 23.96 2 金融及保險業 30.92 22.22 57.55 42.29 3 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 17.49 13.24 34.24 22.38 4 食品及飲料製造業 18.53 10.43 34.84 20.68 5 成衣、服飾品及其他紡織製品製造業 14.09 10.47 25.85 17.50 6 印刷及其輔助業 17.56 13.11 17.49 13.07 7 其他營造業(77 年起) 22.85 14.90 32.68 21.73 8 住宿服務業 16.62 10.82 28.52 20.63 9 餐飲業 11.42 8.81 18.78 15.26 10 廣告業(77 年起) 27.03 20.69 39.50 32.13 11 醫療保健服務業(77 年起) 37.58 20.55 51.07 30.57 12 出版業(77 年起) 27.80 22.36 39.16 31.61 13 電影、藝文及娛樂業 18.69 13.82 26.07 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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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註:九十三年一月起受雇員工薪資與生產力統計參照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七次 修訂及九十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相關統計進行行業改編及基準校正,並溯及歷年資料。 相關統計基期配合修正以九十年=10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2000 年, 本研究彙編 網址:http://win.dgbas.gov.tw/dgbas04/bc5/earning/ht456.asp 在圖4 的曲線上有幾個現象,第一編號 2 的金融業,兩性不但差距非常大且有日 愈加大的趨勢;第二編號 4、5 的食品及成衣二項,在 1981-1990 薪資所得仍是相當 接近的,但在 1991-1994 出現所得拉大的現象;第三編號 8、9 住宿與餐飲業,兩性 的收入是呈現平衡穩定的,而「醫療保健服務業」一直緊跟在拋物線頂端金融業之後 第二名。這現象圖明朗化了兩性職業收入的不平衡與職場性別歧視的可能性。 圖4 1981~1994 二性職業別收入比較圖 單位:千元 0 50 100 150 20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981~1990女性 1981~1990男性 1991~1994女性 1991~1994男性 折線圖 1 66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2000 年, 本研究製圖 表3-4 是以 1985、1995 與 2005 三個十年為數據點觀察兩性收入的狀況,以比較圖 (圖5)顯示出更清晰收入不對等的圖形。1985 年印刷業與餐飲業女性從業人員收入平 均數與男性的收入差距有限、金融與食品類相距在八個百分點以上,其他各項與男性平 均收入皆有落差;1994 年世界各國非農業部門女性受雇員工平均薪資約為男性的 75%, 台灣在1994 年非農業部門女性受雇員工平均月薪 2.6 萬元,是男性薪資 3.9 萬元的 67.8 %,比國際平均薪資標準低7.2%;與十年前(1984 年)比較,此一比率提升3個百分點, 主要乃十年來女性平權運動促成女性薪資成長速度高於男性所致;1995 年由於國內經濟 成長迅速,新興行業異軍突起與各行各業並進地薪資大幅提升,雖然電影、藝文及娛樂 業及廣播電視業最需要與受歡迎的是女性從業人員,但是金融保險業與醫療保健業猶如 股市大躍進倍數成長的同時,兩性仍未能獲公平待遇;2005 年由於婦運者長期關注政府 政策的釐訂與執行,女性薪資得到前所未有的大幅提升,然兩性年平均所得在表 2-6 數 據顯示仍有1/4(568,403:424,122,14.4%)的差距,而以年薪的巔峰期 45-54 歲與以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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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分位組之巔峰 40-44 歲比較,又可推測為因女性的職場年齡影響年收入所致。這些兩 性就業市場職務與收入不平等現象明白指出,女性因教育政策全面澈底推動,女性受高 等教育者在經濟繁榮的就業市場取得適才適所的職務機會增加(表 3-4 研究每人年平均 所得數據亦屬最高),不過却也因此造成生活與精神壓力的增加,且令人心生不忍的是 女性雙重的奉獻在所得收入上並未隨之合理調升,反而成為企業(資方)降低人力成本 的管道。 表3-4 1985、1995、2005 三年所得收入者依性別、職業別比較 年平均薪資(千元) 年平均薪資(千元) 年平均薪資(千元) 1985 年 1995 年 2005 年 編 碼 行 業 名 稱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1 批發及零售業 17.61 10.58 39.66 28.17 43.74 36.50 2 金融及保險業 27.09 19.34 62.65 49.20 72.09 60.74 3 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 13.97 10.95 40.11 27.04 44.67 36.43 4 食品及飲料製造業 16.91 8.67 40.38 23.65 45.89 29.85 5 成衣、服飾品及其他紡織 製品製造業 12.37 9.53 29.76 20.21 38.72 27.17 6 印刷及其輔助業 15.98 11.93 40.43 31.76 41.04 31.30 7 其他營造業(77 年起) --- --- 36.45 25.91 38.36 28.78 8 住宿服務業 16.29 9.83 33.41 25.31 35.62 29.02 9 餐飲業 10.81 8.32 21.67 18.92 25.58 21.90 10 廣告業(77 年起) --- --- 50.42 39.85 51.86 46.83 11 醫療保健服務業(77 年起) --- --- 60.52 35.76 92.98 45.84 12 出版業(77 年起) --- --- 44.21 37.47 49.91 47.90 13 電影、藝文及娛樂業 --- --- 15.38 11.81 ---14 廣播電視業 --- --- 50.62 44.60 46.45 44.79 附 註:九十三年一月起受雇員工薪資與生產力統計參照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七次修訂及九 十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相關統計進行行業改編及基準校正,並溯及歷年資料。相關統計基期配 合修正以九十年=10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2007 年,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本研究彙編 網址:http://win.dgbas.gov.tw/dgbas04/bc5/earning/ht456.asp 依據表3-5 平均每人可支配之所得男性平均所得與女性比為 57.3%:42.7%相差約為 1.34;若依可支配所得則兩性在平均上又呈現一致的現象,且其無教育程度之分;年齡 則以25-29 歲與 40-44 歲年齡層經濟自主性最高,其次為 30-34 歲,35-39 歲與 65 歲以 上者在金錢的支配與調度力比未滿 25 歲(大部份為在學生)者高外,其餘各年齡層在 經濟上均較其具高支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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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1985、1995 與 2005 二性職業別收入比較圖 0 100 200 300 40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2005女性 2005男性 1995女性 1995男性 1985女性 1985男性 女性 男性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2007 年,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本研究製圖。 表3-5 所得收入者平均每人可支配之所得 2005 年(94 年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總平均 依可支配所得按人數十等分位組 單位:萬人 新台幣:千元 項 目/單 位 人 數 平均每 人所得 人 數 平均每 人所得 人 數 平均每 人所得 人 數 平均每 人所得 所 得 收 入 總人數 118 51 118 142 118 235 118 293 按 性 別 分 男 730 568 61 139 54 233 54 292 女 449 424 57 145 64 235 64 292 按 年 齡 組 別 分 未 滿 25 歲 78 311 13 146 18 238 16 289 25 ~ 29 歲 137 414 7 150 14 237 19 295 30 ~ 34 歲 124 511 5 144 8 238 12 294 35 ~ 39 歲 141 571 5 137 9 238 10 291 40 ~ 44 歲 148 593 8 144 11 235 10 295 45 ~ 54 歲 272 614 18 134 19 235 22 293 55 ~ 64 歲 126 558 19 138 13 235 12 292 65 歲 以 上 152 363 45 146 27 231 17 291 按教育程度別分 不 識 字 或 自 修 48 242 21 142 11 229 6 29 國 小 198 377 43 144 31 232 27 29 國、初中、 職 175 443 17 145 22 236 20 29 高 中 108 514 6 136 10 237 12 29 高 職 263 481 16 141 28 238 30 29 專 科 177 619 5 137 8 237 12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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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學 172 674 8 144 8 238 10 29 研 究 所 34 921 1 119 0.3 239 0.2 3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2005 年,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網址:http://fies2.tpg.gov.tw/doc/result/94/213/127-132.xls 2006 年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女性勞動力人口與非勞動力人口比較」數據顯 示,本研究以1979、1981 與 2005 年三年比較(表 3-6),如前所述呈現學歷愈高勞動 市場非參與率相對日漸提高等現象,同時未婚者的勞動力下降(60.33%:56.49%)、 非勞動力上揚(19.80%:25.35%),原因除了教育政策外尚有職場兩性不平等文化所 至;另則,以勞動參與率在1981 到 2005 年間高學歷大幅上升近十個百分點,以婚姻狀 況而言,有偶與單身這二族群各別上揚了16.03%與 10.52%,彰顯了台灣以經濟掛帥的 社會現象,女性在改善家庭經濟誘因下就業比率不斷升高;以表3-6 主計處資料,有偶 婦女勞動力參與率為47.75%,雖較單身女性之 56.49%低 8.74 個百分點,然自 1981 年 至2005 年上揚的幅度可證之。 表3-6 女性勞動力人口與非勞動力人口比較表 單位:% 1979 年 1981 年 2005 年 項目分類 年參與 參 與 非參與 參 與 非參與 參 與 非參與 國中 37.05 79.25 35.85 76.23 31.24 50.67 高中(職) 44.24 16.08 43.90 18.37 54.46 29.20 教 育 程 專科(含以上) 52.41 4.67 53.91 5.40 63.35 20.13 15~24 歲 50.74 27.80 49.65 27.02 35.35 23.06 25~44 歲 41.05 37.94 41.27 38.50 70.62 23.21 年 齡 45~64 歲 28.03 23.80 28.46 23.77 42.59 31.55 未婚 60.33 19.80 58.95 20.21 56.49 25.35 有偶或同居 31.87 68.16 31.72 68.09 47.75 58.06 婚 姻 狀 離婚喪偶或同居 17.87 12.05 18.45 11.70 28.97 16.59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2006 年;本研究彙整 若以 2005 年為基準,綜觀各項比較的結果,台灣女性歷經社會富庶繁榮的黃金時 期(以薪資為例兩性基本所得增加平均約為三倍以上9),無論是就學或就業其機會均 屬空前,而家庭地位的提升自我實現的空間亦為百年來的巔峰狀態,唯在此女性走出傳 9資料來源為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調報告第 二 十 六 表 「 就 業 者 平 均 每 人 基 本 所 得 按 職 業 別 分 」 就 業 者 平 均 每 人 基 本 所 得 按 職 業 別 分

數據

圖 1  研究流程圖  簡言之,本研究採參閱、蒐集相關文獻方式進行議題研究與確立研究方向,經過研 究設計與相關文獻探討、次級資料分析並經合理推論後發現問題,以所釐清的總總問題 提出政策建議供政府訂定相關政策之參考。    參閱、蒐集 相關文獻  確定研究議題         研究設計 文獻探討  次級資料分析           研究發現       結論與建議
圖 5  1985、1995 與 2005 二性職業別收入比較圖  010020030040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2005女性2005男性1995女性1995男性1985女性1985男性女性男性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2007 年,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本研究製圖。  表 3-5  所得收入者平均每人可支配之所得  2005 年 (94 年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總平均  依可支配所得按人數十等分位組
圖 7   有偶婦女配偶生活照顧及子女課業指導時數比較           051015 小學以下 國(初)中職 高中職 專科 大學院校 研究所以上 課業指導生活照顧                   資料來源: 內政部,2003 年中華民國資訊網; 本研究繪製  表 4-3  有偶婦女配偶料理家務項目概況-按有無工作、教育程度    單位:% 配偶料理家務項目                      1 有無工作                  2 教育 程度 小計  清洗與  整理 衣物  準備三
圖 8 表逹的即是在一個大環境系統下,親子互動、婚姻關係與社會間彼此牽制的觀 點;若以因果論反推,從親子教育因果關係很清楚地看出父母職業、社經地位、經濟狀 況、人際關係等和本身所受的學校教育、人生觀、家庭教育及親子間互動的影響;關於 父母特質和父母的觀念與對親子期待的文化價值觀、兩性平等觀及親子觀與親子認知有 其相互影響的因果;令人感到無奈的,是親子關係、依附關係、壓力及安全感又與父母 的職業、社經地位、經濟狀況、人際關係彼此變項交錯相關。  在社會網絡、社區資源、鄰居家人、政府制度等外在支持系統上,與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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