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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旨在說明本研究的研究動機與目的、待答問題及名詞界定,茲就 以下各節加以敘述。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還記得,小學時候的課本裡總有著這樣的敘述,爸爸一早起來坐在餐 桌旁喝著咖啡,看著報紙;媽媽穿著圍裙,倚在鍋爐旁做著早餐。國語課 本裡的男性總是穿著西裝,打著領帶,而職業的設定幾乎清一色地是警察、

是醫生;而女性則總是穿著裙裝,甚至旗袍,而職業的設定多是家庭主婦、

是護士。研究者以為,每一個人對於自己想成為什麼樣的男性、或女性,

應該自有多元的期待與發展,然為何在社會普遍看到的好像均是小學課本 裡的,男性等同於陽剛之氣,女性等同於陰柔之美的性別演繹,這樣的男 性總是陽剛,女性永遠陰柔之性別意識型態是怎麼來的?而這樣的性別意 識型態對於我們,和社會又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生物學上的性別,要自 正常人類的 23 對(64 條)染色體之中,那最後一對,也就是第 23 對染色 體,又名為性染色體來認識。若這一對染色體係由一條 X 型染色體和一條 Y 型染色體所組成,那麼此人類個體的生理性別便係男性;而若這一對染 色體係由兩條 X 型染色體所組成,則其生理性別則係女性(張振華,2010)。

然日常生活之中,性染色體並非一眼就得以放大被看見,而性徵也多掩蓋 於個體自主性的衣飾裝扮之下,那麼是什麼作為確認個體性別的依據?規

範了個體性別該有的模樣?

不同性別存在的差異係由社會文化所形塑的,在父權文化之下,強調 性別所具有的文化特性即係男性的陽剛氣質、女性的陰柔氣質,並且比之 於女性,男性更能夠享有既得利益,與掌握優勢的地位(成令方、王秀雲、

游美惠、邱大昕、吳嘉苓譯,2008)。換言之,「男主外,女主內」並非是 生物因素決定男性只能在外拼搏事業,女性只能在家照料家務,而是社會 文化界定了男性適當的行為就是應在事業上有所成就,而女性適當的行為 就是全心全意奉獻於家庭。男女性別各自承擔的性別角色並非是由生理性 別所決定,而實則係社會文化下後天的學習所造就,Simone de Beauvoir 指 出女人並非生來為女人,而是成為了女人。…不是有什麼神祕的生命奇蹟,

直接註定女性是被動的、愛撒嬌的、富於母性的,關鍵是其他人對這個女 孩的影響,與後天教育的灌輸,要她明白必須完成女性的使命,男性亦然

(歐陽子譯,1992)。

Simone de Beauvoir 進一步認為女性由於比之於男性,先天的體力較差,

當生活需要依賴男性體力的幫助與保護時,女性便自覺是弱者,而男性中 心的社會便藉由法律所伸出的那一雙無形的手,將女性的低等地位固著下 來;男性中心的社會也藉由傳統文化的潛移默化,將女性的自由、權力一 開始的剝奪,所以女性從沒有得到過自由、權力(歐陽子譯,1992)。研究

者據此以為,整個社會文化對性別角色的期待和評價似乎並非生來即有之,

父權社會下的男性係學習做自己,而女性則係學習做女人,好像男性係被 關注、被期待的主角,而女性則要係甘心服從、淪為陪襯的配角。Glick 和 Fiske(1996)指出,父權社會之下,相信一個個體必定係非男即女,並認 為男性優越於女性,這是一性別主義(sexism)的形式,然性別主義並不是 這樣簡單的泛化而已,它是一深沉的矛盾態度,包括有多維的結構,可以 有善意型和敵意型的性別主義,還可能有其他而未被揭示。如果不同性別 係在父權文化的被規範、被侷限下,而有了某一個性別的主流化,某一個 性別的被邊緣化,研究者想提問的是,被邊緣化的性別是否能夠不隨波逐 流,而活出自己的精采?這是一值得深思的議題,研究者以為回答這個問 題之前,需要先探究性別主義,認識基於性別的矛盾態度有何性質、有何 類型,故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Johnson 以「父權樹」闡明在一個父權體制的社會下,父權體制與個人 的關係。這棵樹的根是由控制與支配這兩個成分所組成,從而滋長出男性 支配、男性認同與男性中心的父權體制,而在這樣的父權體制之下所伸展 出來的枝幹,就是社會體系,這個社會體系自最小的單位個人、團體到家 庭,接著是社區學校,最後則是社會;所以每一個個體都是這棵父權樹的 一份子,既不是樹的根本,便不應歸疚於任何人、任一性別,然在其中同

生共長的每一個個體,也並不是只能忍受父權體制的宰制,因為這既是一 棵樹,那麼它的養分之一便係來自於最末稍葉子的光合作用(成令方、林 鶴玲、吳嘉苓譯,2006)。研究者以為若人們能夠不盲從既有的父權社會,

那麼一點一滴、日積月累的,這棵父權樹或許會有所不同,既有的對性別 的差別評價、雙重標準,也許可以期待蛻變為對性別的看見不同、尊重多 元。臺灣教育部於 2000 年將「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正式宣佈更名為「性 別平等教育委員會」;2004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2008 年

「兩性工作平等法」正式宣佈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顯見性別不再是 非男即女的二元詮釋,性別議題的討論需要納入對多元性別的關注。研究 者於 2013 年 6 月自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使用「同性戀」與「同志」

為關鍵字進行檢索,結果顯示博碩士論文中有關同志議題的研究共計有 325 篇,其中 295 篇均為質性研究,量化研究僅有 30 篇,僅佔了約 9.23%的比 例。另以該系統收集論文的總數 255,629 篇來看,325 篇的同志議題相關研 究僅佔了約 0.13%的比例。這些數據顯示對於探討同志議題的相關學術論文、

量化研究仍有待擴充,作為奠定同志相關基礎研究資料,以利未來研究發 展多面向的談話,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Foucault 認為,我們生活於這樣日漸多采多姿的互動關係之下,傳統體 制文化將變得貧脊、不敷使用,像是同志,就是不同於異性戀一夫一妻制

而又有感情與性行為投入的親密關係(林文源譯,2002)。Halberstam(1998)

表示,事實上性別原來就是反串扮裝,沒有任何一個性別有它該有的樣子。

然在父權文化之下,若女性是被邊緣化、被宰制的性別,那麼同志呢?會 是被視若無睹、被擠壓到最邊邊的一群嗎?在傳統性別角色的塑造下,劃 分出男與女的鮮明界限,若是一個個體不能被分辨出是男是女的時候,「男 人婆、娘砲、同性戀、不正常、噁心……」等不友善的字眼便在周圍傳遞,

打量的眼光也在身邊經常出現。這是因為在性別二元的主流文化之下,社 會對於性別曖昧不清的個人,容易引起極大的不安(胡敏華,2009)。2000 年 4 月 20 日,國中學生葉永鋕,因為他會翹蓮花指、因為他的輕聲細語,

因為他表現出女性的陰柔氣質,不同於男性的陽剛特質,因此必須想辦法 避開大部分同學上廁所的時間,以防在廁所被同學圍成一圈指指點點,甚 至是被強脫下褲子「驗明正身」,所以葉永鋕同學總在臨下課前的上課時間,

舉手向老師表示要上廁所,來解決這個問題。這一天葉永鋕同學慣例在下 課前上廁所,幾個小時後,他被人發現頭破血流倒臥在廁所的一片血窪中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2006)。當葉永鋕年輕的生命走向盡頭的同時,

催生了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公布施行,其精神在於去除對不同性別特質的歧 視,尊重不同性別的多元價值,扼止性別霸凌與性別暴力,以落實性別的 平等,尤其首重校園性別友善環境的營造。

然而, 2012 年由多個性別/同志社群所組成的「友善臺灣聯盟」,其調 查臺灣同志壓力處境的結果發現,在同志受暴處境(遭受他人傷害與自我 傷害)部分,有 58%的受訪者曾經遭受他人傷害,傷害的形式以 91%的語 言暴力為最高,其次是 54%的人際排擠、14%直接的肢體暴力、3%性暴力,

暴力的發生 59%在國中時期為最高,然而不可忽視的是,大學也有 23%(簡 至潔,2012)。多年來,大學校院係一普遍存在同性戀恐懼症(homophobia)

的教育場所(引自劉杏元、黃玉,2008)。張德勝、游家盛、王采薇(2010)

整理相關研究指出,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的推動並不容易,其中又以營造 同志的校園友善環境更有其困難,即使是在較能不顧忌討論同志議題的大 學也是如此。由於一般學生對同志的不熟悉,以致於可能衍生的恐同心理,

而恐同心理可能使得一般學生對同志對象的其他人格特質予以忽略,在並 非真實,而係未知的恐懼與排斥下去認識同志,據此性別偏見與性別歧視 有可能於焉而生,尤其需要關注的係其中可能發生的暴力行為。由於大學 校園相對來說,是較為接近社會縮影的環境,因此探討大學生對於同志的 態度,對於瞭解一般人們普遍對於同志的態度,以及探討個體對同志的恐 同心理,實有其參考價值,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Erikson 在人一生發展的八個階段中,提到親密與疏離的平衡與整合是 青年期的心理社會發展任務,在該階段首重和他人建立起在自我認同的基

礎之下,得以共享認同的良好關係,若是無法順利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便 會產生孤獨感,阻礙下一階段任務,即積極參與社會的開展(引自林崇德,

2009)。青年期時與身邊人互動關係的好壞,在人生過程佔有相當的份量,

其產生的影響更是深遠。在青年時期若遭遇到困難與挫折,有問題需要解

其產生的影響更是深遠。在青年時期若遭遇到困難與挫折,有問題需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