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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區與時間界定

形;另外,外來礦工是否能夠融入當地的社會,都還有待進一步討論。最後,從 清代土地開發與聚落發展之相關研究回顧中,瞭解資源之性質及其經營方式,將 會對一地區的發展產生很大的影響。而礦業的相關研究中,除鄭甘密與謝錦萍兩 篇有關金礦聚落的研究,從資源的經營方式著手,並討論該經營方式對於地方發 展的影響外,多數的研究對於資源之經營方式並未有較深入的瞭解,有關資源之 特性也少能確切的釐清。

貳、研究目的

經過以上的回顧與整理,本文將借用清代土地拓墾之「租佃體系」作為思考 方式,並從土地與煤礦資源本身的特性著手,釐清各自的生產運作體系,包括組 成人群、運作方式、穩定程度等。之後,進一步瞭解在該生產運作體系之下,一 地區的聚落發展特色。據此,本研究將以位於臺北盆地東側丘陵的平溪地區作為 研究區域,首先瞭解當地的環境資源特性,以及因農業拓墾而建立之租佃體系,

並瞭解在該運作方式下,當地的聚落型態及社會組織;其次,瞭解平溪地區煤礦 資源的特性,以及資源取得與分配的情形,並釐清煤礦業的經營方式與生產體系;

最後,探究煤礦的生產活動下,平溪地區居民維生方式以及當地人群組成的特色,

並進一步釐清當時的聚落型態與社會組織。

具體而言,本研究的目的有以下三點:

一、瞭解平溪地區礦業興起前的聚落型態與社會組織 二、探討平溪地區煤礦資源的開採與經營運作的方式 三、探究平溪地區礦業興起後的聚落型態與社會組織

第三節、研究區與時間界定

壹、研究區界定

位於臺北盆地東側丘陵山地的平溪地區,於清代僅有零星的聚落分佈,居民 以農業活動為主,日治時期以後,才因礦業活動的興起而帶動當地的發展。相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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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勢村 東勢格 東勢格

芉蓁坑 芉蓁坑

望古村 望古村

十分寮

望古坑

什份藔庄

望古坑

什份藔莊

石灼坑 石灼坑

十分村 十分村 十分寮 什份藔

頂寮子 頂藔仔

新寮村 新寮村 新寮 新藔

五分寮 伍份藔

月桃寮 月桃藔

南山村 南山村

南山坪 南山坪

六分 六份

乾坑 乾坑

幼坑 幼坑

粗坑 粗坑

平湖村 平湖村

大湖 大湖

石硿子 石硿仔

番子坑 番仔坑

平溪子 平溪仔

說明:1.昭和 7 年(1932)平溪庄改隸基隆郡;2.民國 99 年(2010)12 月 25 日起,臺北縣升格 為新北市,平溪鄉改為平溪區,轄下各村改為里。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臺灣總督府管內堡里街庄土名表》;河野道忠,(1921),《新舊對照管 轄便覽》;王世慶,(1991),《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政治建置沿革篇》。

其三,明治34 年(1901)的土名與大正 9 年(1920)的小字,是日治時期 最基層的行政區劃範圍。(圖1-4)為求更為細緻的空間資料呈現,日治時期相 關的戶籍資料,皆是以該空間範圍作為整理之基礎。戰後,小字改為鄰,並歸併 入平溪鄉13 村之中,由於鄰的空間較不明確,加上戰後小字的整併複雜,3為避 免分析上的疏失,戰後的資料仍舊以村里來呈現。(圖1-5)

3 如昔日屬於石底小字的田仔聚落,戰後未被劃入石底村,而被劃歸為嶺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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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4 平溪庄各小字分布(1920 年)

圖1-5 新北市平溪區各里分布(20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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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時間界定

根據研究目的,本文欲討論平溪地區由「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源的時期,進 入以「煤礦」為主要生產資源的時期後,當地的聚落型態以及社會組織的變遷。

因此,本文將依照平溪地區的發展歷程,大致分為兩個時段進行討論:1820 年 到1918 年的土地拓墾時期,以及 1918 年到 1969 年的煤礦開採時期。

平溪地區自嘉慶25 年(1820)起,漢人正式取得墾批,得以合法入墾。此 後,入墾平溪地區的漢人,便以農業為主要的維生方式,包括土地的墾殖以及山 林資源的採集。隨著煤礦需求的增加,平溪地區豐富礦產漸受資本家重視,大正 7 年(1918),顏雲年與藤田平太郎合資成立臺北炭礦株式會社,著手進行當地 的煤礦開採。自此,煤礦開採逐漸成為平溪地區重要之產業活動,其從業人口更 在昭和年間超越農業。直到民國58 年(1969),隨著臺煤市場的萎縮,平溪地 區的礦業活動也由盛轉衰,當地的人口也隨之轉升為降。

總而言之,本研究的時間段限,將自漢人得以合法入墾的嘉慶25 年(1820)

起,直到礦業活動由盛轉衰的民國58 年(1969)為止,並以大正 7 年(1918)

作為「土地」開發及「煤礦」開發的分界,進一步探討兩時期的聚落發展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