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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實施與教學正常化之相關 問題,並研擬促進其教學正常化之調整策略,依據本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本研 究採半結構式訪談法。其研究參與者如下所述。

壹、 立意取樣

胡幼慧(2008)指出質性研究的抽樣重點是「樣本一般都很少,甚至只有一 個個案(n=1),但需要有深度的(in depth)『立意』取樣。」所以,質性研究抽 的樣本,必須是能提供「深度」和「多元社會實狀之廣度」資料為標準,而「非」

量化研究中,以能代表人口並推論到人口母群體的樣本為抽樣原則。換言之,質 性研究著重資訊的豐富內涵,而傾向從以往經驗,和理論的視角出發。

教師為課程使用者,為課程實施過程中最基層的人員,同時,教師存在於課 程實施機構,即學校中,課程實施機構中不論是學校環境、學校特質、學校領導、

社區或學校委員會等,和基層教師環環相扣,並且,教師依據教育部或教育局要 求,進行教育政策的執行,因此,課程實施研究以教師作為研究對象,可以獲得 課程實施相關問題的充分資訊,透過傾聽他們的心聲和想法,以了解國民中學綜 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實施與教學正常化之相關問題,並研擬促進其教學正常化之 調整策略,以增進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有效地實施。

貳、 取樣原則

依據本研究目的和待答問題,透過滾雪球策略,尋求典型個案(typical case),以獲得一般狀況。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總綱,各地方政府應編列預算,成 立國民教育輔導團,定期到校協助教師進行教學工作(教育部,2008a)。地方政 府層級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團,由於定期辦理研習、訪視和調查,對於各鄉 鎮市區和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推展情況,了解甚鉅。因此,本研究透過國 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地方輔導團,依據本研究目的和待答問題,推薦受訪教 師之學校。再從推薦學校中,徵求受訪教師之同意,進行訪談研究。另外,本研 究為能顧及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輔導和家政等三類專長教師之意 見,因此,受訪學校之取樣除由輔導團推薦外,同時需具備上述三種專長之教師。

參、 取樣對象

依據教育部(2012a)所公佈的「10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概況統計」,新北 市國民中學學校數、教師數,以及學生數,列居於全國之首,再者,新北市於民 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升格為直轄市,其同時具有升格前、後的縣市特質,故本研究 之研究區域選擇於新北市。參考教育部「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學訪視手冊」

(教育部,2011b),配合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地方輔導團之推薦,選取二所國民中 學作為受訪學校,其中一所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實施採分科教學,另 外一所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實施採為合科教學,以滿足當前綜合活動 學習領域合科和分科教學之現況。每所學校的受訪對象,為能讓不同專長之教師 有充分表達機會,不論其為合科教學或分科教學,受訪對象皆為童軍、輔導、家 政等三類型專長教師各一名,合計共六名。

依據 2012 年 5 月 14 日電訪新北市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團資深團員,兼一 百學年度新北市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團專任輔導員樂老師(匿名),告知研究 目的和待答問題,以及取樣原則後,請求樂老師推薦受訪學校。從樂老師口中了

解,目前新北市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採三個科目合科教學僅有兩所學校,

表 3-2-2 研究參與者個人基本資料

表 3-2-2 研究參與者個人基本資料(續)

課程實施歷程中,教師為課程使用者,同時為教育最基層人員,課程計畫實 踐的歷程有賴於教師的課程實施,因此,本研究透過半結構式訪談,訪問國民中 學綜合活動教師,以取得研究資料,深入剖析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實 施與教學正常化之相關問題,並研擬促進其教學正常化之調整策略。

肆、 訪談時程

本研究於民國 101 年 9 月至 10 月進行訪談,蒐集研究資料。本研究研究參 與者取樣合計六位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於 101 年 9 月上旬電話訪問 確認受訪教師,並調查其方便受訪時段。從 101 年 9 月第二週開始進行訪談。訪 談完畢後,即進行逐字稿謄寫。

開開完全中學 心心國中

實施策略 分科教學 部分合科教學

專長 童軍 輔導 家政 童軍 輔導 家政 編碼 A1 B1 C1 A2 B2 C2 曾擔任

課發委員 有 有 有 有 無 無 曾擔任

領域 召集人

有 有 有 有 無 無

累積研習

時數 無數 無數 無數 無數 36(關鍵

能力) 無數 受訪日期 20120926 20120927 20121005 20121021 20121026 20121026 訪談地點 學校 學校 學校 學校 學校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