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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 研究範圍

本研究範圍包含研究對象和研究項目,其詳述如下。

一、 研究對象

呼應上述研究目的和待答問題,本研究採半結構式訪談法,訪談二所國民 中學綜合活動教師,以取得研究資料。依據教育部(2012b)所公佈的「100 學 年度國民中小學校概況統計」,新北市國民中學學校數、教師數,以及學生數,

列居於全國之首,又於新北市前身為臺北縣,自 2010 年 12 月 25 日起改制為直 轄市,其同時具有我國一級行政區和二級行政區之經歷。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為 配合教育部政策,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於民國 100 年訂頒「新北市政府教育 局加強輔導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實施內容強調依照課程綱要及教育部

(2009)「加強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學視導實施要點」排課,按照課表上 課,並依各領域教學目標以多元評量方式辦理學生成績評量。故本研究研究區 域選擇於新北市國民中學。

依據教育部(2009)所頒布的「加強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學視導實 施要點」和「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學訪視實施計畫」,其每縣市隨機抽取 二所國民中學進行訪視和訪談。本研究呼應教育部上述實施計畫,採立意取樣,

由地方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團推薦受訪學校(樣本群),再由研究者調查學校 之受訪意願,選取最終受訪學校二所。二所國民中學中,其中一所為綜合活動 分科教學,另外一所為綜合活動合科教學。每所學校的受訪對象,不論其為合 科或分科教學,受訪對象皆為童軍、輔導、家政專長教師各一名,合計共六名。

透過深入了解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實施與教學正常化之相關問題,

並研擬促進其教學正常化之調整策略,以增進我國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之有效課程實施。

二、 研究項目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實施與教學正常化之相關 問題,並研擬促進其教學正常化之調整策略。透過文獻探討與分析,歸納課程 實施與教學正常化之相關問題,並和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的使用 者—基層教師,進行深度訪談,進而歸納與剖析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實施與 教學正常化之相關問題,並研擬促進其教學正常化之調整策略。

貳、 研究限制

本研究對象為新北市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領域教師,由於每縣市的當地教 育機關各有其地方自治條例、規範,以及地域性不同所產生的學校和社區文化 和特質之差異,因此新北市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實施與教學正常化 之研究結果,對於其他縣市的適用性,需更進一步的評估。

質化深度訪談之取樣,和原先所設定之取樣未能完全相符,同校三位綜合 活動不同專長之教師,遇到其中二位同意參與本研究,另一位不同意參與本研 究之情形。因此,產生取樣上的限制。由於本研究以教師的觀點來談論課程實 施和教學正常化,對於影響課程實施的其他因素,如學校行政人員、輔導團、

教育部等,不列入於本研究對象中,故針對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實 施與教學正常化之周延性了解有所侷限。

九年一貫課程七大學習領域各有其精神、理念與特色,其中國民中學綜合 活動學習領域雖然和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皆列屬藝能活 動課程,然而,其發展背景、歷史脈絡和理論基礎大不相同,因此,本研究結 果對於其他學習領域的課程實施與教學正常化之了解存在其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