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的參與者包括研究參與者、研究者與協同分析者,分別介紹如下:
一、 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採立意抽樣,邀請曾與有分離焦慮案主諮商並且結案不超過一年的諮 商員參與研究。在正式邀請參與研究之前,研究者會先邀請諮商員概述其分離焦 慮案主的特徵,並參考 DSM—IV 的診斷標準,評估案主於諮商結案過程中出現與 分離焦慮議題有關的行為,確認皆符合條件之後,再邀請諮商員擔任本研究之研 究參與者。
本研究共邀請 4 位受訪者,其詳細背景及案主相關資料如表(3-1)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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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在本研究中擔任訪談者、資料分析者與報告撰寫者等角色。以下茲說 明研究者的相關經驗及對相關議題的預設。
(一) 研究者的相關經驗
在專業訓練方面,研究者在就讀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研究所諮 商心理學組碩士班期間,曾修習過「諮商的理論與基礎」、「諮商技術專題研究」、
「諮商專業倫理」、「人格心理學專題研究」、「變態心理學專題研究」、「行為科學 方法論」、「諮商心理學研究寫作與專題評論」等課程。
另外,在實務工作方面,研究者在大學修畢輔導活動科教師實習,長期於國、
高中進行輔導接案工作;碩二期間曾於台北市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精神科進行諮 商兼職實習,碩三則於臺灣大學學生心理輔導中心進行全職諮商實習,熟悉諮商 與心理治療的實施,並符合諮商心理師執照考試所需要的實習規定。
(二) 研究者的預設與詮釋立場
本研究旨在探討諮商員與有分離焦慮案主結案的內在經驗,為了解受訪者的 經驗本質,研究者必須框出並移出自己的先見,以進入受訪者的生命世界和其自 我的經驗解釋,並以言詞的描述來呈現此經驗(胡幼慧,2008)。為排除研究者的 預設,接下來將說明研究者本身對結案之看法:
研究者在碩班二年級的諮商實習中,有機會進入醫院進行兼職實習,在當時 與醫院病患的互動過程裡,看到許多來精神科求診的案主因為過去經歷許多的創 傷經驗,而呈現出對分離議題的敏感與難受,這影響研究者覺得必須重新並審慎 看待關於分離的議題。
這些帶著分離議題的案主來到諮商中與諮商員對談,從關係中得到被愛、支 持與接納的感覺,也一點一滴將諮商員視為值得依附的對象,但諮商終有結束的 一天,結案可能會觸發案主過去對分離的不好回憶,而於結案時重現舊時不當的 因應之道。面對案主強烈與複雜的情緒,研究者雖能夠理解案主的症狀有多嚴重、
防衛有多強烈,其背後就有多少的傷痛,但談到諮商中與案主的分離,卻又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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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諮商中的真實關係與諮商員過去失落的經驗,諮商員的情緒難免會受到影響,
該如何處理或表達自身的情感,進一步引導案主順利完成結案,這其中的過程必 定不會容易。
依據此經驗,研究者對結案的看法會重視精神分析中的人際歷程導向,認為 諮商員觀察和反思自我本身、案主以及與案主之間的關係發展過程是相當重要的 心理歷程,相關的觀點如下:
1.
對結案的觀點:結案是每段諮商都會有的經驗,它是個動態的歷程,也是案主與諮商員兩人 在經歷親密互動後的分離歷程。一個正向的結案經驗,可以協助案主打包諮商中 的收穫,學習新的、有效的方法來因應生活,同時藉由矯正性的經驗,學習獨立 自主的發展,使案主更有力量繼續往前走。
2.
對結案的理解:研究者在進行諮商結案工作時兼採失落模式與轉變模式,認為諮商員應視每 位案主不同的個人特質與狀況,進行個別評估及採行合適的介入策略。
3.
結案的作法:研究者認為在與案主工作的時間,雙方會培養出革命的情感,不僅是為了協 助案主成長的目的,也會有真正關心彼此的情感。因此,在結案時刻,最重要的 是諮商員要能正視分離的事實,告知案主結案的事宜,真誠地討論諮商關係或是 彼此對結案的感覺,最後能接納些這些經驗與感受。
三、 協同分析者
本研究之協同分析者為諮商輔導領域之碩士班學生,論文亦使用質性研究法 完成,並修習過質性研究相關課程。協同分析者在本研究中擔任「段落選取」、「資 料歸類分析」及「結果討論」等工作,協助研究者在訪談逐字稿的斷句編碼上取 得一致性;在資料分析歸類、命名時,定期進行資料分析撰寫之討論、給予修改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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