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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反思

一、對社會工作者的建議

研究者任於 NGO 第一線進入部落執行經濟產業輔導,十幾年的工作期 間,深刻地體認對服務對象「充權」的重要性,而服務中的工作記錄更是可以 從操作過程中找出其充權的發展途徑。從陪伴部落伙伴學習過程,與服務的群 體建立起夥伴關係,不僅是一個服務的輸送,也是社會工作者在族群、跨文化

26 2016 年 APEC 婦女與經濟論壇宣言,婦女聯合網站。取自 https://www.iwomenweb.org.tw/Uploa d/WebArchive/3828/%E5%A9%A6%E5%A5%B3%E8%81%AF%E5%90%88%E7%B6%B2%E7%AB%9 9_2016%E5%B9%B4APEC%E5%A9%A6%E5%A5%B3%E8%88%87%E7%B6%93%E6%BF%9F%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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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產業發展三者間相互影響從中找尋工作的立基點,它必須是在公平的對待 下,經由不斷地調整、修正與形成共識後發展成為夥伴的工作方法,而這段探 尋也是工作經驗累績後必要的沉澱,就如同黃盈豪(2003)和廖秀玲(2004)

也根據自己在原鄉族部落工作站的工作經驗,以一個社會工作者的角度出發,

在描述實務工作中的困境時,分別都提出應在工作過程中,和修正的過程裡進 行工作反思,透過換位思考來嘗試去瞭解原住民部落文化脈絡是如何看待社會 工作者,於服務過程中,更要學習尊重原住民文化、在地思考、和堅守著讓原 住民案主自長出力量等原則,促使社會工作專業和原住民部落有對話的機會。

二、對原住民籍社會工作者的提醒

對於身為原住民籍的社會工作者來說,文化是在自我認同以及專業定位容 易在服務輸送上產生差異,也因較於部落族人來說已取得較多的社會資源,社 會工作者此時應擔任多元角色其中之系統連結者的角色,負責扮演連結服務對 象和社會資源的責任,不斷地進行調整符合服務現況,那麼在部落協助改善生 活為目的的社會工作者,應是串連社區資源工作的重要媒介,而這一個過程即 是社會工作法中之社區工作。在鄭如雅、李易駿(2014)更認為社區工作是在 社會工作專業中的專業方法,專業能力即為工作價值,認為在實務上社區工作 者具備的基本技巧就是應將知識與價值結合來運用,來加註說明此工作之價值 所在。

換句話說,原住民籍社會工作者就是要將服務對象所需的社會資源結合,

運用自己文化進行轉譯,再藉由專業工作方法重新將服務場域內發生的事 實再做詮釋,取得最適成果呈現;就同莊靜雯(2005)提及到原住民籍社會工 作者不僅在自己的族群認同與專業認同外,還須面對外部環境對其原住民身分 與社工專業的定位,再從這些因素的影響及衝突間,去建構對原住民社會工作 的觀點。對於身為原住民的社會工作者來說,不僅要在工作實踐的過程中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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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部落的人口群所面臨的社會福利需求,也要經驗過去的族群歷史,而原住 民族各自為獨立的族群群體,文化與傳統也就有各自不同的展現,又原住民被 漢人劃分的非主流位置,在不同的族群文化差異、不同的部落政治立場衝突,

原住民族社會工作者更須協助觀察部落居民如何在利益的拉扯下,找到屬於自 己的適者生存法則。

在服務過程社會工作者相對也是知識的間接佔有者27,是將現場接受的訊 息暫存代管,亦是做為知識層次上管理之責,最終還要讓知識能夠順利經由管 理後再返回進入部落交還予服務對象,過程期間所引入的社會資源需要注意傳 遞的對等位置,是資源的連結者也是使能者,需避免落入上下層的社會階級標 籤。雖自己身為原住民族,但仍存有跨族群的文化差異,在面對部落問題時,

難免會複製了主流社會對原住民的刻板印象,而歧視給予較差的服務對待;詹 宜璋(2009)對此也提醒要用原住民能夠接受的方式來建立關係,就是要讓自 己「回歸原點」再與原住民工作取得信任。而該如何保障服務對象受到公平待 遇給予積極的平權措施,持續保有同理心去努力維持,相信是原住民族社會工 作者必要的條件。

其似乎也在驗證,對於此區族群的男性而言,看似太過容易操作且也無法 短期獲得社政地位的工作,有其自身無法衝不透的文化圍牆,若以男性為主導 的社區組織,是否就真能照顧到族群內部的需求,在與女性工作時,是否願意 接受女性的需求建議,可再做進一步的探究。對於女性參與者,無法穩定的進 入培訓,再與個訪後才獲得進一步的了解 ,自我能力的成長,在需要協助負 擔家庭經濟時,大多數的女性無法獲得滿足,選擇犧牲而完整家庭。部落工作 者在進行服務輸送時,是否是在協助培力他們獲得更多的生存能力,爭取到更

27 由他人代為管領,不直接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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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生存空間,還是在拆解他們在生活中、文化中、性別中所應擔任的角色,

反形成內化的無力感,確實需要再深刻去思考。

三、女性與原住民族女性之間存在的差異

江以文、林津如(2011)文中指出部落的性別分工,本身即是性別化空 間,如男人狩獵、女人織布,男性空間是森林、女人則是織布空間。說明,在 主流社會結構下對女性的角色期待,「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現象,男 女性對家庭生計的貢獻是不分上下,但對家務處理多數又卻是以女性貢獻的較 多,也使得女性在生命經驗及現實生活的遭受壓迫;除從本研究中經驗與觀察 後,回顧台灣當代相關文獻裡發現,多數的研究都將女性歸類為邊緣的、弱勢 的族群,倘若又是原住民女性更刻板化,將原住民族對事物態度的隨性解讀為

「隨便」的印象,並將一切的歧視自然而然地存在日常生活的互動關係裡,更 加重將原住民族女性形成弱勢族群中的弱勢。在本研究以女性參與有機農業發 展發現的結果得知,女性所面對不僅是性別上的歧視,也需面臨族群身份的議 題,更是在相對弱勢的社會位置上辛苦的生活著。

然而女性的議題,不能僅單就一種層面來處理,必須正視對於處在邊緣位 置的女性如何在結構限制下創造成行動的主題,就如在族群上,黑人女性與白 人女性在社會上所遭遇的問題不同,在〈The Story of Maragaret Welch-A Case Study 〉文中從 Margaret Welch 的故事中可以發現 ,不論在社會上、制度上,

黑人婦女擁有不少的資源與幫助。但一位白人的婦女,倘若他失婚、並帶著兩 個幼小孩童。以種族而論,白人的社會階級雖然較黑人高,但在性別的角色 上,仍是屬於較為弱勢的女性。相較之下,面對以男人為主體的社會環境下,

而其自身的角色又是處於社會中低階層的位置,實則難以獲得社會的幫助,在 性 別 內 中 產 生 族 群 上 階 級 歧 視 , 亦 可 在 Yuval-Davis, Nira. ( 2009 ) 於

〈Intersectionality and Feminist Politics〉一文中找出所此忽略的觀點,在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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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k(1981)隱喻了所有的女權運動其實是白人運動,所有的黑人運動都民權 運動其實不是真正的全面性 ,相對於台灣女性與原住民族女性所遇到的問題 是否相同,是需要更敏銳的、清晰的去拆解這些問題背後的問題,所需的權利 除了在不同性別的尊重和理解之外,仍還必須包括對不同族群文化權和群體 權,期能透過反思繼續延伸思考產生歧視的發生刻板化所帶出女性與原住民族 女性接受的影響程度分別為何,可在日後比較再去著力瞭解。

最後,本研究經由文獻探討與案例對話的結果,仍有許多議題需再被深入 發掘,如部落農民如何參與農業知識傳承與再現,又女力經濟是否在原鄉能夠 持續被發展下去,均尚未能多做琢磨。除此之外,從本次研究結論中找出三種 從原住民族女性參與有機農業成為事業的動「力」,來解讀原住民女性如何從 事產業經營或提供改變現況困境的可能性,但仍需再收集更多田野資料進行交 叉驗證持續的探究。做為一個實際參與且具有重要影響他人的工作者,在研究 中積極地希望歸納出可運作與經營的工作方法,運用如何讓原住民在自身文化 價值體系與主流社會文化之間取得「平衡點」,在文化認同與自體書寫的過程 裡找出部落發展的可能路徑,同時也能在強勢主流文化的同化過程,找到族群 社會、土地、文化得以生存與成為轉化部落產業發展的基礎,如此才有機會能 在原住民傳統價值體系中,找出可操作的系統模式,來實現尊重差異、維護社 會正義的產業環境。如此的行動實踐是否真能了解助人關係應為何?根據 Nelson(1985)在印地安與白人社工在助人關係之比較得知,為了改變案主,

漢人社會工作者其助人是有目的性,但原住民社工的助人目的在於支持對方而 不在於改變案主,但也由於原住民社工強調的是不介入的原則,因此治療的角 色被淡化,扮演的是催化劑的角色(Nelson,1985;引自王增勇,2001a)。這 不單存僅限於社會工作者與服務對象擔任的角色,同時也存在本研究兩個案例 秀蓮與春伎對於在部落雇用弱勢婦女上所展現出的助人目的,是在同位間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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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身經歷才知要彼此相互支持才有機會走出困境越近佳境,雖有許多仍須更進 一步的深度探討,也將會在未來試圖說明與實踐,這是督促我進行經驗繼續爬 梳的重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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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一、中文資料

王瑞賢(2013)。現代兒童形式的省思及新興童年社會學之批判。臺灣教育社

王瑞賢(2013)。現代兒童形式的省思及新興童年社會學之批判。臺灣教育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