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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第二節、 研究問題討論

一、

C

羅作為國際名人的延續

我們從研究結果可以清楚地知道,C 羅的國際名人身分最主要是來自於他 在球場上的輝煌戰功、葡萄牙大眾的大力支持與男同志的熱烈歡迎;另外,

2013 年後,C 羅的實體名人品牌化現象,也無疑是更加確立了 C 羅在國際上堅 不可摧的名人地位。

然而,從Rojek(2001)對名人的定義來看,「不朽」作為非常關鍵的因素,

故筆者試問:C 羅在經過 18 年的職業足球資歷後,他如今已經 35 歲,即將面 臨退休,那麼他退休後的名人建構、CR7 實體名人品牌佈局究竟會如何因應來 維繫他不朽的名人光環呢?

對於以上的提問,筆者推估,CR7 品牌會是 C 羅未來的重心。因為,CR7 品牌的訴求與文化認同之核心,很明確地是在實踐「讓大眾很靠近地感受C 羅」,所以C 羅離開足球場並淡出體育版新聞版面後,CR7 品牌絕對會是 C 羅 讓大眾能依然不斷接觸C 羅這位來自足球領域的國際名人之最佳手段。舉例而 言,像是CR7 Crunch Fitness,就能讓大眾回味並想像與 C 羅一同在足球場上馳 騁的歡樂;CR7 Footwear 則能讓大眾持續選擇由這位足球領域之翹楚 C 羅所把 關的男鞋商品並穿上C 羅常穿的鞋;CR7 Underwear 則是讓向 C 羅英姿看齊的 男性可以展現與其一樣的內在美;而Cristiano Ronaldo Fragrance,更是使 C 羅 的香氣瀰漫在C 羅粉絲的身上;甚至,那些把 C 羅看為神人等級的粉絲,還可 以透過走一遭馬德拉島,在Pestana CR7 Hotel 與 CR7 Museum 裡「朝聖」,遙 想C 羅的當年勇,產生如同 Rojek(2001)所談的情感交流與情感歸屬。

此外,貫串C 羅名人生命,也貫串本研究的廣告代言,是 C 羅擅長且熱衷 的工作,因此筆者深信,C 羅在退休後也不會停地誕生各種廣告代言的作品。

只是,隨著他年紀的增長,他進行廣告代言的品牌類型,一定會有所轉變,像 是一些特別需要以「年輕」當作形象的品牌,就不會再以C 羅為首選。而筆者 分析,如果Pestana CR7 Hotel 與 CR7 Museum 在往後蓬勃發展,C 羅極有可能 更加致力於旅遊航空品牌的廣告代言,讓馬德拉自治區上Pestana CR7 Hotel、

CR7 Museum 為 C 羅帶來的所有優勢與旅遊航空品牌建立互利、互惠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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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附帶一點,時尚消費部分,因為會與CR7 品牌旗下的各品牌意象形成牴 觸,所以筆者預測,只要CR7 品牌還存在,C 羅依然不會接下任何和時尚消費 品牌相關的廣告代言。

二、

C

羅作為品牌的傳承

首先,我們都知道Lury(2004)把名人也納入品牌的論述,是本研究倚賴的 重要文獻回顧,只是,我們若同步以Rojek(2001)的本質論來看,C 羅作為品牌 的傳承與繼承,也相當值得思考與申論。

依據筆者在田野觀察法中取得的一資料顯示,C 羅將 CR7 品牌的經營權交 給其家人,另外,C 羅也在少數的 CR7 品牌形象宣傳照中,讓其年紀最長的私 生子106參與曝光。鑑此,筆者認為CR7 品牌在不久的將來,極有可能成為 C 羅 的家族企業,甚至,C 羅的四名私生子女,都會分別是 CR7 品牌旗下各品牌的 繼承人與領導人。屆時,CR7 品牌便會成為 C 羅的「帝國」。

三、

C

2.0

在第五章第二節末,我們已經釐清了貝克漢與C 羅之間的對比。而在此,

筆者欲審視C 羅 2.0 誕生的可能性,以下是筆者的五點評估:

(一)必須來自足球領域

世界的文化脈絡來看,足球是在世界上所有運動領域中最受大眾矚目 的項目(Smart, 2005)。故 C 羅的案例若要被成功地複製,甚或在 C 羅的成 就中有所超越,筆者認為C 羅 2.0 勢必要出身於足球領域,才能享受足球 領域的文化認同,並藉此讓其運動明星與名人之地位扶搖直上。

(二)必須符合社會結構論

C 羅很幸運地在曼聯與葡萄牙的結構擁有文化認同的空缺時,扮演了 補償作用的角色,而迅速地獲得廣泛大眾的愛戴。因此,C 羅 2.0 若透過

106 C 羅年紀最長的私生子為被媒體稱為 Cristiano Junior,簡稱 Cristiano Jr。Cristiano Jr 在 2020 年2 月 25 日建立了其個人 Instagram 專頁,在 C 羅的宣傳下,Cristiano Jr 個人 Instagram 專頁 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就吸引近70 萬名粉絲追蹤。據此我們知道,Rojek(2001)名人本質論所談的 名人傳承確實有其文化上與實質上的龐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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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結構論(Rojek2001; Smart, 2005)的手段成名,會是很有效率的方式。然 而,C 羅因為已是曼聯與葡萄牙的傳奇性人物,並且 C 羅效力的球隊橫跨 葡萄牙、英國、西班牙和義大利,所以在上述國家的名人建構結構已近乎 飽和的狀態下,或許目前只剩東歐國家的國族結構裡,才有機會產生C 羅 2.0。

(三)必須擁有另類的新男性氣質

名人與品牌的男性氣質,是多元的,是可以被重新定義的(Nixon1997;

Holt, 2004),再加上足球選手的男性氣質本是媒體與大眾會特別欣賞與評 價的層面,故C 羅 2.0 不可能是一位散發著索然無味男性氣質之足球選 手,C 羅 2.0 在貝克漢的都會美型男、C 羅的運動美色男兩者的男性氣質 中展露鑑別與創新,會是其拓展知名度、晉升國際名人時的必備要素。

(四)必須努力耕耘廣告代言甚至自創品牌

C 羅在一次又一次的廣告代言經驗與一支又一支的 CR7 品牌中,構築 出有別於C 羅在球場上的形象塑造,這證明了廣告代言與自創品牌是足球 選手將影響力延伸至其他領域,甚至世界各地時的最佳方式。據此,C 羅 2.0 在廣告代言與自創品牌的實踐,會決定他是否能如同 C 羅一樣順利躍 升為足球明星、國際名人。

(五)必須成名於

C

羅退休後

2013 年,貝克漢宣告引退,C 羅同年擴張 CR7 品牌的版圖,並深化其 抽象與實體名人品牌化之現象。據此,C 羅退役後,C 羅 2.0 接著蓄勢待 發並成為新的霸主,才是比較可能的時間點。

以上五點,是C 羅 2.0 必備的條件。而事實上我們知道,要達成這些成 就,實為不易,因為許多層面,都需要配合大環境的結構與脈動。但筆者也不 能斷言,C 羅 2.0 永遠不可能誕生,畢竟過去在貝克漢時代,也無人敢妄想 C 羅時代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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