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研究嚴謹度與倫理
壹、研究嚴謹度
為了確保質性研究的品質,Guba 與 Lincoln(1985)提出確實性、可轉換性、
可靠性、可確認性等檢證質性研究的方法,故研究者在文本寫成時應考慮敘說的 信效度,包括(許育光,2000):
1、「確實性」與「可信性」
清晰的轉錄受訪者所陳述的敘說資料,以及對脈絡清楚的交代和深厚的 描述,來提高詮釋的「確實性」與「可信性」。
2、「可轉換性」
在每個生命故事的詮釋進行上,提出多個角度的詮釋,用不同的詮釋觀 點來看同樣的歷程。
3、「內部一致性」
對每個片段的生命故事探求之間的「相關」與「連續」,詮釋必須能圓 融的說通每一個片段之間的關連,並能具備完整的「內部一致性」。
4、「可確認性」
將所醞釀形成的詮釋觀點,與文本(受訪者)進行溝通、協商和調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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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進行上最重要的,因為必須要能確定自己所說的是「他(她)」的故事,
並且以相互賦予意義的協商歷程來達成「可確認性」。
本研究中,我既為研究者,又是研究對象,故敘說的內在經驗均為由研究者 的生命經驗,可視為研究的第一手資料。研究者撰寫故事文本是來來回回的過程,
透過網路日記及研究所專題研究報告,得以按照時間回顧過往事件及心情,串連 出不同生命故事的關聯性。在研究過程中,研究者與指導教授共同閱讀部分資料,
提供故事文本主題發展及回看故事文本自我覺察的參考方向,協同研究者並提供 閱讀故事文本的回饋,促使研究者能再度以不同的角度觀看經驗及經驗底下的生 命意義。論文口試後,更透過口試委員的建議,提供論文給研究者的同儕及有不 孕經驗的女性,以了解研究是否能引起共鳴感,並提供研究者面對失落議題在自 我覺察上的相關意見,以增進研究的信效度。
貳、 研究倫理
研究者以自我敘說為研究方法,所要面臨的第一個研究倫理就是無法顧及 研究對象的隱私,因為研究者以自己作為研究對象,選擇揭露自己生命故事的議 題,是無法匿名的,即便是將故事過程中與自己相關的人或地點條件做了匿名,
但是由於研究者的生命故事極為個人化,所以這些相關的人或地點的線索,也是 極容易被猜測出。承上所述,突顯的是第二個研究倫理議題,也就是免於受到傷 害的議題,所以研究者撰寫故事文本時,多以自己的角度及生命出發,而不論及 其他相關人物的隱私細節,研究者亦相信撰寫自我敘說的進行中,雖然會遭逢情 緒起伏的衝擊,但也深信持續書寫能夠帶來自我覺察,最終能產生療癒的功能,
研究者亦會評估是否有接受個別諮商的需要,而能達到免於傷害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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