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場域與參與者
壹、研究場域
一、 台北縣立美華國中
台北縣立美華國中創校於民國七十年八月一日,目前全校班級數近百班,師 生數近四千人,教師約兩百位,為台北縣大型學校之一。美華國中學校附近區域 為工業區,家長大多早期中南部移居,學生家長社經背景以勞工及小企業主階層 為主。由於學生家長經常為生活奔波忙碌,較少時間關心學生,所以當地學生問 題複雜且嚴重,學生中輟率曾經進入全國前幾名的排行,而近年來經過學校努 力,人數多維持在 10 至 15 人左右。審度學校導師班級經營十分辛勞,且學校正 式輔導老師人力有所不足,學校輔導處思索提高輔導能量的方式,於是正式於九 十四學年度開始進行辦理社區家長認輔志工隊方案的建議,邀請相關家長志工加 入,並進行相關課程訓練研習,並於九十四學年度十月開始進入實際運作,期間 一至二週開一次個案督導會議,對於諮商輔導學生的狀況進行討論及回饋。學校 輔導處並決定對此一方案進行彰權益能的評鑑工作,用來瞭解方案實施成效及改
進之依據。
二、桃園縣立大大國中
桃園縣立大大國中位於桃園縣桃園市區內,全校學生約三千五百人,班級總 數達九十五班,教職員工人數二百餘人,堪稱是桃園縣境內規模最大的國民中 學。由於學生人數眾多,學校行政事務和活動自然繁重,加上員額編制有限,在 短期內無法因應班級數增加以充實校內人力資源,使得學校行政人員的工作負擔 相對吃緊。大大國中亟思提升學校行政效能策略,鑒於社會資源無窮,學校和社 區蘊含豐富的人力資源,因此招募學校和社區志工便成為首要考量,並配合校務 發展計畫和訓導處工作計畫來規劃志願服務計畫,成立志工組織,善用志工人力 資源,與社區維持良好互動,提供社區民眾參與學校事務的機會,減輕學校行政 人員的工作負擔,進而達成提升學校行政效能的目的。
貳、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旨在瞭解兩所個案學校實施彰權益能評鑑取徑所呈現的彰權益能情 形,故以「台北縣立美華國中認輔志工計畫」與「桃園縣立大大國中志願服務計 畫」評鑑團隊的參與者作為研究對象。
「美華國中認輔志工計畫彰權益能評鑑團隊會議」,方案中的認輔志工均為 本研究之研究參與者。由於在美華國中的研究縱貫三個學期之久,原先美華國中 的認輔志工方案在第一學期時,主要相關人員包括有一位主任、一位輔導教師及 九位家長志工共十一人,而在第二學期與第三學期,均分別加入一位志工(卯媽 媽與申媽媽),因此參與評鑑團隊的成員共有十三人(詳見表 3-1)。
至於「大大國中志願服務計畫彰權益能評鑑團隊」,內含六類志工業務項目,
分別為交通導護、愛心導護商店、得勝者、認輔、環保以及圖書,各類志工業務 下設一位志工督導,負責志工的招募、訓練、管理以及考核,並以該校的訓導主 任擔任志工總督導,負責統籌志願服務計畫和志工組織事務。原本志工業務即屬 於跨處室的合作,將實際運用志願服務計畫的志工督導人員納入評鑑團隊成為本
研究之主要參與者,因此評鑑團隊成員包含訓導處生教組、輔導室以及教務處設 備組等各處室的教職員工,成員一共七人(詳見表 3-2)。
表 3-1 「美華國中認輔志工計畫」彰權益能評鑑團隊」參與者基本資料 序號 成員代碼 兼任行政工作 職業 學歷
1 甲 輔導主任 中學教師 碩士
2 乙 輔導老師 中學教師 大學
3 丙 無 小學代課老師 高商
4 丁 無 工廠會計 高商
5 戊 無 家管 高商
6 己 無 服飾修改 國中
7 庚 無 家管 高商
8 辛 無 大學講師 碩士
9 壬 無 直銷業 高商
10 癸 無 國小教師 大學
11 子 無 家管 國小
12 丑 無 服務業 高商
13 寅 無 家管 高商
12 卯 無 直銷業 高商
13 申 無 家管 高中
表 3-2 「大大國中志願服務計畫彰權益能評鑑團隊」參與者基本資料
序號 成員代碼 職稱 負責工作 學歷
1 A 訓導主任 志工總督導 台師大教研所碩士 2 B 生教組組長 交通導護志工督導 輔大歷史系
3 C 生教組副組長 愛心導護商店志工 督導
中興昆蟲所碩士
表 3-2 「大大國中志願服務計畫彰權益能評鑑團隊」參與者基本資料(續)
序號 成員代碼 職稱 負責工作 學歷
4 D 生教組行政助理 得勝志工督導 國立台灣體育學院運 休所碩士
5 E 輔導組組長 認輔志工督導 東吳社會系社工組、台 師大教心所 40 學分班 6 F 衛生組組長 環保志工督導 台師大物理系
7 G 設備組組長 圖書志工督導 台師大公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