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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對象及抽樣設計

壹、研究對象

繼 TIMSS 1995 與 TIMSS 1999 之後,IEA 繼續辦理國際數學與科學教育成就 趨勢調查 2003(TIMSS 2003)。由於 TIMSS 的調查屬於同期群的趨勢研究,為 了測量學生學習的趨勢變化,TIMSS 2003 的研究對象與 TIMSS 1995 年的定義相 符。如此,不僅可以取得有關學生在數學和科學科目中的知識和能力的資訊,以 及有關文化環境、教學實施狀況、課程目標和教育上的安排等伴隨學生成就的資

父母的出生地

數學興趣 家庭環境:

家庭設備 家中藏書量 課後補習教育 在家使用國語 的頻率

數學學習成就

數學自信

訊,最重要的是可以了解九歲群的學生,經過四年升上八年級(十三歲群)之後 的學習成就,更可比較這兩群相隔四年的八年級學生的學習成就是否有差異(羅 珮華,2004)。台灣地區在國科會和教育部共同資助下正式參與 TIMSS 2003 調 查,藉此瞭解台灣地區學生數學與科學學習的成就表現,並瞭解國際評量的新趨 勢及新的評量方法(林碧珍、蔡文煥,2005)。

TIMSS 2003 的國際受測學生母群的定義有兩種,各國可以自行決定參與其 中一種或二種(Martin, Mullis, & Chrostowski, 2004)。

(一)學生母群一:在測驗期間,兩個相鄰年級所有入學學生,包含 9 歲最多的 較高年級,這個層級代表受了四年的學校教育,在多數國家中相當於四年 級。

(二)學生母群二:在測驗期間,兩個相鄰年級所有入學學生,包含 13 歲最多 的較高年級,這個層級代表受了八年的學校教育,在多數國家中相當於八 年級。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為:台灣地區於 2003 年 5 月 19 至 6 月 6 日參加 TIMSS 2003 實測的國小四年級受測學生(學生母群 1),總計 150 校,4661 位學生,其中男 生有 2424 位,女生則有 2237 位(張秋男,2005)。

貳、抽樣設計

TIMSS 分析的焦點在學生的學習以及與學習相關聯的教學特性上。因此,學 生是分析的主要對象,而學校和教室也是分析的潛在對象,都必須被當成抽樣設 計中的對象,以滿足資料品質和抽樣的精確性。

TIMSS 考慮到抽樣是由各國的國家研究委員會在國內執行,可能遇到地理因

素和特殊小型學校等不同的問題,因而制定了樣本替代、抽樣排除條件的相關規 定,如圖 3-2(Martin, Mullis, & Chrostowski, 2004, p.113)。

圖 3-2 希望母群與排除間的關係

為了讓各國能抽樣出精確、有效的學校和學生樣本數,IEA 同時提供了其資 料處理中心(DPC)和加拿大統計局共同發展的抽樣軟體 WinW3S,使相當複雜 的學校之內的抽樣程序自動化操作,幫助各國國家研究委員會進行抽樣,且能適 應各國的國家系統。還提供如何執行國際抽樣設計和選擇學校樣品的學校抽樣手 冊和校內如何把評量手冊和問卷分配給抽樣學生的服務資訊(Martin, Mullis, &

Chrostowski, 2004)。

國際希望學生母群

各國希望學生母群

國家定義學生母群

有效的學生母群

國家層級排除

學校層級排除

校內層級排除

TIMSS 2003 在各國內的抽樣方式主要分兩階段(Martin, Mullis, &

Chrostowski, 2004):

(一)第一階段:學校的抽樣。首先,利用外顯(explicitly)或內隱(implicit)

分層變數的機率等比例(probability-proportional-to-size,簡稱 PPS)抽樣方 法抽樣受測的學校。各國抽中的受測學校若無法施測,可改由其他學校替 代。替代學校的選擇仍使用 PPS 方法抽樣,為每個無法受測的抽樣學校,

確保在抽樣架構下,有條理地確認下一個有類似特性的替代學校。

(二)第二階段:班級的抽樣。為避免教室內群集效應(clustering effect)影響 抽樣的精確度,TIMSS 設計了抽樣表格,讓各國依據教室內的相關係數

(intraclass correlation)和每校的平均班級人數(MCS),來決定抽樣的學 校數目(如附錄二)。例如:教室內的相關係數為.60,平均班級人數為 30 人時,將需要抽樣 262 所學校。原則上,至少抽樣 150 所學校,每校抽樣 一個班級。如果抽樣的測學生總數不到 4,000 人, 參與國家需選擇更多學 校,或者在每所學校抽樣更多班級(Foy & Joncas, 2004)。

為了滿足國際規定的抽樣學生人數的最小需求,有些參與國家必須增加第三 步驟的抽樣程序--班級內學生抽樣。因為假使被抽中的班級人數較少,則必須抽 樣同等級學校另一間教室的學生結合,產生虛擬教室,成為抽樣單位。而人數特 別多的班級則允許各國從每一間抽樣教室選擇固定數目的受測學生。不過,此步 驟依各國抽樣之班級人數狀況而定,並非每一個國家都要做到此一步驟。

班級內抽中受測的學生可能由於某種原因不能參加 TIMSS 評量。因此,

TIMSS 又定義了三項「學校內的排除」條件,每個參加國的抽樣設計,必須符合 抽樣大小以滿足研究的抽樣精確度需求,TIMSS 2003 四年級幾乎所有參與國家 皆完成最小量可接受的參加比率。其「學校內的排除」條件如下:

1. 智力殘缺的學生-指經學校校長或者其他合格成員的專業或者在心理測 驗中被診斷智力喪失能力,包括情緒或者心智的能力喪失。

2. 身體殘缺的學生-指永久完全喪失身體能力,不能完成 TIMSS 測驗的學 生。但能完成測驗的功能殘缺學生仍須包含在測驗之內。

3. 使用該國母語有困難者-指不能閱讀或者說測驗調查語言的學生。尤其 是受測驗調查語言教育未滿一年的學生也被排除在外。

參、TIMSS 資料的加權處理

為了要解釋抽樣設計造成在選擇樣本時的不同機率,TIMSS 1999 從三個步 驟計算了每位受測學生的在整個抽樣過程的抽樣權重(sampling weight):第一個 步驟計算學校權重,第二個步驟計算班級權重,第三個步驟計算學生權重。計算 過程中,每個步驟分別考量是否因為學校、班級、學生沒有參加受測而需調整權 重,統計上分析資料時必須使用適當的抽樣調查加權,才能正確的反映出抽樣母 群資料(Martin & Mullis, 2000;羅佩華,2004)。TIMSS 2003 每位受測學生的整 體抽樣權重標示在公布的資料檔案中(檔案名稱:ASGTWM3,變數名稱:

totw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