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壹、研究母群體
本研究主要目的為探討在家教育學生家長親職壓力與社會支持之情形,以 中部地區學齡階段的在家教育學生家長為研究母群,調查範圍共有臺中市、彰 化縣、南投縣三縣市。
根據教育部101 學年度特殊教育通報網資料顯示,全國身心障礙學生中接 受在家教育巡迴輔導服務的國民小學學生共有759 名,國民中學學生共有 465
名。其中臺中市國民小學在家教育班的學生有140 名,國民中學在家教育班的 學生有106 名;彰化縣國民小學在家教育班的學生有 64 名,國民中學在家教 育班的學生有43 名;南投縣國民小學在家教育班的學生有 33 名,國民中學在 家教育班的學生有 18 名;合計三縣市中接受在家教育的學齡階段學生共 404 名,故此404 名學生之家長為本研究之母群體,整理如表 3-2-1。
表3-2-1 研究母群體之學生數整理表
地區 國小在家教育學生 國中在家教育學生 學生總數
臺中市 140 106 246
彰化縣 64 43 107
南投縣 33 18 51
總計 237 167 404
貳、預試樣本
研究者編定「在家教育學生家長之親職壓力與社會支持調查問卷」的預試 量表後,即於民國101 年 12 月中旬進行預試樣本取樣,採用立意取樣與便利 取樣的方式,以臺中市東峰國中、臺中市樂業國小及臺中市沙鹿國小為調查範 圍,共發出問卷56 份。於民國 102 年 1 月回收完畢,共回收問卷 51 份,其中 有效問卷49 份,有效回收率 87.5%,預試問卷回收之詳細情形整理如表 3-2-2。
表3-2-2 預試問卷回收整理表
學校 發出份數 回收份數 有效份數 有效回收率
臺中市東峰國中 26 24 23 88.5%
臺中市樂業國小 13 13 13 100%
臺中市沙鹿國小 17 14 13 76.5%
總計 56 51 49 87.5%
參、研究樣本
本研究的正式問卷樣本,針對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設有在家教育班的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在家教育學生家長為研究對象。抽樣方式說明如下:
一、臺中市 1、國民小學
設有在家教育班的國小為健行國小、樂業國小、太平國小、惠文國小、霧 峰國小、豐原國小、沙鹿國小,共七所國小。採立意取樣方式從各學校抽取在 家教育學生家長為研究對象,共發出58份問卷,回收39份有效問卷,有效回收 率67.2%,詳細情形整理如表3-2-3。其中,樂業國小及沙鹿國小之在家班家長 已是預試樣本之調查對象,故不再進行正式樣本之抽樣。
2、國民中學
設有在家教育班的國中為黎明國中、立新國中、清水國中、東峰國中,共 四所國中。採立意取樣方式從各學校抽取在家教育學生家長為研究對象,共發 出51份問卷,回收39份有效問卷,有效回收率76.5%,詳細情形整理如表3-2-3。
其中,東峰國中之在家班家長已是預試樣本之調查對象,故不再進行正式樣本 之抽樣。
二、彰化縣
1、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設有在家教育班的國小為泰和國小、花壇國小、和東國小、北斗國小,其 中泰和國小編制三個在家班,因此共有四所國小、六個班級。而國中階段雖無 設立在家教育班於任一學校中,但皆由上述六個在家教育班的教師統一提供巡 迴輔導服務。採立意取樣方式從各學校抽取在家教育學生家長為研究對象,共 發出50份問卷,回收28份有效問卷,有效回收率56%,詳細情形整理如表3-2-3。
三、南投縣 1、國民小學
設有在家教育班的國小為埔里國小、光榮國小、水里國小、雲林國小,共 四所國小,採立意取樣方式從各學校抽取在家教育學生家長為研究對象,共發 出25份問卷,回收20份有效問卷,有效回收率80%,詳細情形整理如表3-2-3。
2、國民中學
設有在家教育班的國中為旭光高中國中部,共編制兩個在家班,採立意取 樣方式從其中抽取在家教育學生家長為研究對象,共發出10份問卷,回收8份 有效問卷,有效回收率80%,詳細情形整理如表3-2-3。
肆
、
研究樣本之背景變項分析本研究之有效樣本共計134份,以描述統計之次數分配、百分比分析在家 教育學生及家長之基本資料,分為學生背景變項及家長背景變項兩部分討論,
分析如下:
一、學生背景變項
(一)教育年段
在134份有效樣本中,國小階段的在家教育學生共75人(佔56%),國中階 段的在家教育學生共59人(佔44%)。
(二)障礙類型
在134份有效樣本中,在家教育學生的障礙類型分別為多重障礙85人(佔 63.4%)、身體病弱33人(佔24.6%)、肢體障礙9人(佔6.7%)、智能障礙3人(佔
表3-2-3 正式問卷回收整理表
縣市 學校 發出
份數
回收 份數
有效 份數
有效 回收率
臺中市
健行國小 8 4 4 50%
太平國小 9 9 9 100%
惠文國小 16 13 12 75%
霧峰國小 15 7 7 46.7%
豐原國小 10 7 7 70%
黎明國中 20 18 17 85%
立新國中 15 12 11 73.3%
清水國中 16 11 11 68.8%
彰化縣
泰和國小 23 13 12 52.2%
花壇國小 9 5 5 55.6%
和東國小 10 6 6 60%
北斗國小 8 5 5 62.5%
南投縣
埔里國小 8 8 7 87.5%
光榮國小 5 4 4 80%
水里國小 7 5 4 57.1%
雲林國小 5 5 5 100%
旭光高中國中部 10 8 8 80%
總計 194 140 134 69.07%
2.2%)、自閉症2人(佔1.5%)、情緒障礙2人(佔1.5%)。
(三)障礙程度
在134份有效樣本中,在家教育學生的障礙程度分別為極重度74人(佔 55.2%)、重度35人(佔26.4%)、中度5人(佔3.7%)、輕度1人(佔0.75%)、其 他19人(佔14.2%)。其中,其他部分主要為身體病弱的學生,如罹患白血病、
癌症等,而未區分障礙程度。
二、家長背景變項
(一)性別
在134位填答的在家教育學生家長中,女性有112人(佔83.6%),其中包含 母親106人(佔79.1%)、祖母(外祖母)5人(佔3.7%)、姑姑1人(佔0.75%);
男性有22人(佔16.4%),其中包含父親16人(佔11.9%)、祖父(外祖父)5人
(佔3.7%)、舅舅1人(佔0.75%)。
(二)年齡
在134位填答的在家教育學生家長中,年齡以41-45歲居多,共38人(佔 28.4%),其餘依序為36-40歲共35人(佔26.1%)、46-50歲共20人(佔14.9%)、
31-35歲共18人(佔13.4%)、56歲以上共10人(佔7.5%)、51-55歲共6人(佔 4.5%)、26-30歲共5人(佔3.7%)、25歲以下共2人(佔1.5%)。
(三)教育程度
在134位填答的在家教育學生家長中,教育程度以高中職居多,共69人(佔 51.5%),其餘依序為大專院校共37人(佔27.6%)、國中共20人(佔14.9%)、
小學共5人(佔3.7%)、研究所共3人(佔2.2%)。
(四)經濟收入
在134位在家教育學生的家庭中,每月的總經濟收入以30001-50000元居 多,共53人(佔39.6%),其餘依序為30000元以下共49人(佔36.6%)、50001-70000 元共17人(佔12.7%)、70001-90000元共11人(佔8.2%)、90001元以上共4人(佔 3.0%)。
(五)孩子個數
在134位在家教育學生的家庭中,家中孩子個數以2位居多,共57人(佔 42.5%),其餘依序為3位孩子,共37人(佔27.6%)、1位孩子,共27人(佔20.1%)、 4位以上孩子,共13人(佔9.7%)。
表3-2-4 研究樣本之背景變項分析
背景變項 人數 百分比
學生背景變項
《教育年段》
國小階段 75 56%
國中階段 59 44%
《障礙類型》
多重障礙 85 63.4%
身體病弱 33 24.6%
肢體障礙 9 6.7%
智能障礙 3 2.2%
自閉症 2 1.5%
情緒障礙 2 1.5%
《障礙程度》
極重度 74 55.2%
重度 35 26.4%
中度 5 3.7%
輕度 1 0.75%
其他 19 14.2%
家長背景變項
《性別》
女性 112 83.6%
母親 106 79.1%
祖母(外祖母) 5 3.7%
姑姑 1 0.75%
男性 22 16.4%
父親 16 11.9%
祖父(外祖父) 5 3.7%
舅舅 1 0.75%
表3-2-4 研究樣本之背景變項分析(續)
背景變項 人數 百分比
《年齡》
25歲以下 2 1.5%
26-30歲 5 3.7%
31-35歲 18 13.4%
36-40歲 35 26.1%
41-45歲 38 28.4%
46-50歲 20 14.9%
51-55歲 6 4.5%
56歲以上 10 7.5%
《教育程度》
小學 5 3.7%
國中 20 14.9%
高中職 69 51.5%
大專院校 37 27.6%
研究所 3 2.2%
《經濟收入》
30000元以下 49 36.6%
30001-50000元 53 39.6%
50001-70000元 17 12.7%
70001-90000元 11 8.2%
90001元以上 4 3.0%
《孩子個數》
1位 27 20.1%
2位 57 42.5%
3位 37 27.6%
4位以上 13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