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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的受詴者為生理年齡 4;0~6;6 的學齡前兒童,共有 41 名特定 型語言障礙組兒童(SLI:32 名男生、9 名女生),及 37 名相同生理年齡 對照組兒童(CA:23 名男生、14 名女生)。本年齡層的選取是由於預詴 的結果發現,4~6 歲的兒童能夠瞭解並使用相同的作業形式;而由過去 文獻也發現學前 SLI 兒童的新詞學習缺陷較不受到年齡的影響(Kiernan

& Gray, 1998),因此本研究不再細分年齡組。另外,不同研究者對於 在 SLI 研究中使用年齡較小的語言能力配對組仍有不同的意見,包括應 使用何項語言能力作為配對的標準(Cheung, 2009),以及在學習作業當 中所牽涉到一般認知能力與生活經驗的差異等(Plante, Swisher, Kiernan,

& Restrepo, 1993),因此本研究未納入年齡較小的語言能力配對組。

SLI受詴者的主要徵求方式,是先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中找 出臺北市和新北市內有「語言障礙」或是「發展遲緩」類別兒童的公私 立幼兒園名單,再利用發送公文的方式,徵求有意願的園所教師轉介符 合研究資格的兒童,並透過教師協助取得書面的家長同意書。SLI 受詴 者的其他來源,還包含由學前特教巡迴輔導教師與語言治療師轉介的個 案,或是參與劉惠美(2008迄今)進行之國科會研究案「遲語幼兒語言 發展之早期預測指標」的受詴者。一般正常發展對照組兒童則是來自於 上述轉介SLI兒童的園所或是追蹤研究計畫中一般發展對照組兒童。以下 針對兩組受詴者選取的標準,進行說明:

一、特定型語言障礙學前兒童

本研究參考國內外其他相關研究的作法與建議(陳立芸、劉惠美,

2010;錡寶香,2002a; Leonard, 1998),選擇適合國內學齡前兒童的標 準化測驗,並採用以下的篩選條件:

a. 排除智能障礙、聽力障礙、自閉症、情緒行為困擾、神經功能損傷以 及說話動作缺陷者。

b. 在「托尼非語文智力測驗」的智商分數需高於85分以上。

c. 在三項語言測驗當中,需有兩項以上得分低於平均數1個標準差。本研 究主要使用「修訂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語言理解分測驗」、「修訂兒童語 言障礙評量表口語表達分測驗」及「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作為語言能 力的測量工具。

在SLI兒童的篩選標準上,受限於國內學前兒童語言評量工具的可及 性,因此本研究選擇使用較為寬鬆的篩選標準,以避免兒童因為練習效 果所造成測驗分數偏高的現象。另外,由於本研究中使用同一個測驗的 兩項分測驗作為篩選工具,為了避免單一測驗可能造成的影響,若兒童 在「修訂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的語言理解或是口語表達其中一項分測 驗的得分明顯落後於一般兒童(得分低於平均數1.25~2個標準差)時,

參考國內相關的學前兒童研究中所採用的語言測驗(張鑑如、劉惠美、

賴文鳳、李俊仁,2011),對這些兒童補充進行「魏氏幼兒智力量表修訂 版」中的「類同分測驗」。若兒童在這項測驗得分低於平均數一個標準差 時,仍將這些兒童納入SLI組當中。最後共有8名兒童因為進行此項補充 測驗而被納入本研究當中。

二、一般發展對照組學前兒童

一般發展對照組兒童的選取標準,需符合智力及聽力正常、無語言 發展障礙的病史,並排除有自閉症、腦性麻痺、神經性損傷及情緒行為 困擾等其他明顯障礙的存在。另外,本研究控制對照組和SLI兩組兒童在 性別和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兩個背景變項上沒有顯著的組間差異。

兩組兒童的生理年齡及各項篩選測驗的分數歸納在表3-1。生理年齡 以 月 份 計 算 , 兩 組 兒 童 的 平 均 生 理 年 齡 無 顯 著 差 異 ( t(76)=0.54 , p

= .824)。兩組兒童在TONI-3的原始分數(t(76)=2.63,p <.05)和標準分 數(t(76)=2.59,p <.05)都達到統計顯著的標準,因此後續在比較各項認 知作業的組間差異時,皆以TONI-3的標準分數作為非語文智力的指標,

並以共變數的方式排除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在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的表 現上,SLI組不管是在語言理解(t(76)=13.59,p <.001)、口語表達

(t(76)=11.11,p <.001)或是語言發展總分(t(76)=15.09,p <.001)三項 分數皆與一般對照組有顯著的差異。在口語詞彙理解能力方面,兩組在 PPVT-R的原始分數(t(76)=5.39,p <.001)與標準分數(t(76)=7.11,p <.001)

上也都有顯著的差異。

另外,背景變項中的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其數值是以學歷六分制 的方法計算(1:國小及以下、2:國中、3:高中(職)、4:專科、5:

大學/二技、6:研究所以上)。兩組兒童的主要照顧者平均教育程度大多 為高中職至大學的教育程度,經差異顯著性考驗後顯示,兩組兒童在主 要照顧者教育程度(χ2(5) = 4.78, p = .444)及性別(χ2(1) = 2.36,p

= .124)上並無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