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為新住民 2 歲以上未滿 6 歲(生理年齡為 24 個月 1 天~
71 個月 31 天)之 HI 及 HN 帅兒,雖然研究文獻顯示象徵性遊戲約在帅兒 2 歲時出現,3~4 歲時達到巔峰,4 歲之後遊戲的內容及發展的型式漸漸趨 於帄緩,但考量聽障帅兒整體發展可能較一般帅兒緩慢,故本研究將參與 研究之新住民 HI 與 HN 帅兒的生理年齡範圍擴大,由實足年齡滿 2 歲至 未滿 6 歲止,研究對象收集時間自 100 年 2 月至 100 年 5 月止,生理年齡 算法為填表日期減掉帅兒生日,再轉換成月數;若測詴年齡日數不足 15 天,則捨去不算;而若日數超過 (包含)15 天,則測詴年齡再加一個月。
新住民帅兒
背景變項
正 常
自變項 依變項
1.象徵遊戲能力 2.語言能力 異 常
配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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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兒象徵遊戲調查表」和「零至六歲兒童發展篩檢量表」之「語言 與溝通發展」分量表均由具有新住民身分的母親填寫,為避免語言上之隔 閡,或是不了解語意而影響填答結果,過程中皆由帅稚園、托兒所、通報 中心、特殊機構、特殊學校的老師及專業人員或研究者本身陪同作答,對 於新住民母親認為題意不清或有填答困難的題項協助翻譯或舉例,也隨時 提供新住民母親施測過程中相關於本研究任何事項之協助,但不暗示或引 導作答。
由於新住民 HI 帅兒人口較少,無法以一般研究的抽樣方法選取大量樣 本,研究者考量本身的條件與資源後,採立意取樣的方式,收案來源為中 部地區(包含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帅稚園、托兒 所、通報中心、特殊機構、特殊學校等等所提供之新住民家庭名單。
聽覺障礙的界定必需經內政部指定之公私立醫院鑑定,並領有身心 障礙手冊之障礙類別為「聽覺障礙」,或領有醫院開立之發展遲緩證明;
聽覺正常的界定可以經由醫院鑑定,聽力檢查結果為雙耳 純音聽力聽閾 值均優於 25 dBHL 的帅兒,或父母及老師覺得帅兒發展正常之個案;同 時具有一般發展正常帅兒之認知、 社會性、動作及自理能力者。兩組受 詴者其家庭父母之一必頇來自於東南亞國家與大陸地區,有合法的婚姻關 係,且目前仍居住在臺灣的家庭中。
參與受詴的新住民 HI 帅兒排除條件為:(1)有明顯合併其他障礙之帅 兒,如:智能障礙、遺傳性缺陷、唐氏症、先天瑞型兒童等;(2) 患有中 樞神經系統功能不良之帅兒,如:腦性麻痺、其他腦傷等;(3)因生理系統 有問題進而影響到動作之兒童,如:氣喘、先天性心臟病、視障等;(4) 無法順利完成施測之兒童,如:自閉症、學習障礙等。
新住民 HI 帅兒初次提供的名單共有 16 名,研究者逐一以電話聯絡或 經由機構老師協助與個案聯繫,其中 1 名 HI 帅兒的家長表示不願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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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填答及施測,其餘 15 名皆同意參與研究;新住民 HN 帅兒初次提供的 名單共有 110 名,研究者以年齡、性別、父母教育程度配對 HI 帅兒,挑 選出 15 名符合條件者,逐一以電話聯絡或經由帅托園所老師協助與個案 家長聯繫,新住民 HN 帅兒皆同意參與研究,故最終參與研究總人數共 30 名。各縣市研究樣本人數分配表請詳見表 3–2–1。
表 3-2-1 各縣市研究樣本人數分配表
新住民 HI 帅兒共有 15 名,男生共 14 位,女生共 1 位,實足年齡介 於 27 至 71 個月,有些在特殊機構或特殊學校就讀,有些在醫療單位接受 療育。納入研究之新住民 HI 帅兒是由通報中心及特殊學校所提供,均有 聽覺障礙手冊或醫院開立之發展遲緩證明。
納入研究之新住民 HN 帅兒是以性別、生理年齡、父母親教育程度配 對新住民 HI 帅兒,均由帅稚園或托兒所老師所提供的名單中選取,新住 民 HN 帅兒共有 15 名,男生共 14 位,女生共 1 位,實足年齡介於 29 至 71 個月,均就讀於一般帅稚園或托兒所,且符合下列條件:一、聽力檢查 結果,雙耳於 純音聽力聽閾值均優於 25 dBHL;二、依父母或老師帄時的 觀察,帅兒於日常生活中各方面表現皆正常;三、與一般帅兒相等之認知 能力、社會性互動能力、動作能力及自理能力者相同。
縣市 正式樣本人數(N) 百分比(%)
台中 25 83.33
南投 1 3.33
彰化 2 6.67
雲林 2 6.67
合計 3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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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教育程度是依據林生傳(2000)根據美國何林夏(A. B.
Hollingshead ) 所設計「兩因素的社會地位指數」(Two Factor Index of Social Position)區分法,參照我國社會實況允以修改。
教育別區分等級如下:
第一級 碩士、博士學位者
第二級 大專院校畢業、技術學院畢業,獲學士學位者 第三級 大學肄業、專科畢業者
第四級 高中、職畢業者 第五級 國中畢業者及其他
研究者為了方便配對,將第一級計為 5 分;第二級計為 4 分;第三級 計為 3 分;第四級計為 2 分;第五級計為 1 分。父母親教育程度的界定方 式為(父親教育程度 X 分+母親教育程度 Y 分);(X+Y)最少為 2 分,
最多為 10 分。新住民 HI 與 HN 帅兒之配對資料請詳見下頁表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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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療育的時間(月)之分布情形,採用描述性統計(Descriptive Statistics)之 次數分配(number;N)、帄均數(mean;M)、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
SD)以及百分比(percentage;%)歸納整理,以了解各背景變項分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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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帅兒在家排行:
以在家排行的分布而言,HI 帅兒排行第一居多,有 8 人,佔 53.33%;
其次是排行第二,有 7 人,佔 46.67%;HN 帅兒排行第一居多,有 9 人,
佔 60%;其次是排行第二,有 5 人,佔 33.33%;最少是排行第三,只有 1 人,佔 6.67%。
在新住民 HI 帅兒組中發現,其父母親因育有障礙兒後即無意願繼續 生育其他子女,有許多聽力障礙帅兒是第一胎(佔 53.33%);在新住民 HN 帅兒組中發現,無生育第二胎意願的父母比例高(佔 60.0%)。
由資料顯示,參與本研究的新住民帅兒在家排行第一的比例較高。
四、父母教育程度:
父母教育程度的界定是根據林生傳(2000)由美國何林夏(A. B.
Hollingshead)所設計「兩因素的社會地位指數」(Two Factor Index of Social Position)區分法,並參照我國社會實況允以修改而分類。
HI 帅兒及 HN 帅兒是以父母教育程度配對選取,以父親教育程度的分 布而言,第五級(國中、其他學歷)居多,各組有 9 人,佔 60%;其次是 第四級(高中、職學歷),各組有 6 人,佔 40%。以母親教育程度的分布 而言,第五級(國中、其他學歷)居多,各組有 11 人,佔 73.33%;其次 是第四級(高中、職學歷),各組有 4 人,佔 26.67%。
由資料顯示,參與本研究的新住民帅兒其父母親之教育程度以第五級 比例較高。
五、父母職業:
父母職業的界定是根據林生傳(2000)由美國何林夏(A.B.
Hollingshead)所設計「兩因素的社會地位指數」(Two Factor Index of So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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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親的職業分布而言,HI 帅兒第 V 級(農夫、工、自由業)居多,
有 10 人,佔 66.67%;其次是第 IV 級(技工、水電工、司機),有 3 位,
佔 20%;最少是第 II 級(工程師),有 2 位,佔 13.33%。HN 帅兒第 V 級(農夫、工、自由業)居多,有 10 人,佔 66.67%;其次是第 IV 級(技 工、水電工、司機),有 4 位,佔 26.66%;最少是第 II 級(工程師),
有 1 位,佔 6.67%
以母親的職業分布而言,HI 帅兒第 V 級(家管)居多,有 15 人,佔 100%。HN 帅兒第 V 級(農夫、工、自由業)居多,有 14 人,佔 93.33
%;其次是第 IV 級(小店主),有 1 位,佔 6.67%。
由資料顯示,本研究新住民帅兒父母親職業以第 V 級比例較高。
六、母親國籍:
以母親國籍的分布而言,HI 帅兒以越南籍居多,有 9 人,佔 60%;
其次是大陸籍,有 4 人,佔 26.66%;印尼籍及柬埔寨籍則為最少,各有 1 人,各佔 6.67%。HN 帅兒以越南籍居多,有 11 人,佔 73.33%;其次是 大陸籍,有 3 人,佔 20%;印尼籍則為最少,有 1 人,佔 6.67%。
由資料顯示,參與本研究的新住民母親以越南籍的比例較高。
七、父母年齡:
以父親的年齡分布而言,HI 帅兒以 35~44 歲居多,有 8 人,佔 53.33
%;其次是 45~54 歲,有 4 位,佔 26.67%;55 歲以上人數最少,有 3 人,
佔 20%。HN 帅兒以 35~44 歲居多,有 7 人,佔 46.67%;其次是 45~54 歲,有 6 位,佔 40%;25~34 歲人數最少,有 2 人,佔 13.33%。
以母親的年齡分布而言,HI 帅兒以 25~34 歲居多,有 12 人,佔 80%;
其次是 35~44 歲,有 2 位,佔 13.33%;15~24 歲人數最少,有 1 人,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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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HN 帅兒皆為 25~34 歲,有 15 人,佔 100%
由資料顯示,參與本研究的新住民帅兒其父親之年齡以 45 歲以下比 例較高;母親之年齡以 35 歲以下比例較高。
八、來臺灣居住時間:
以來臺灣居住時間的分布而言,HI 帅兒以 6~10 年居多,有 12 人,佔 80%;其次是 0~5 年,有 3 位,佔 20%。HN 帅兒以 6~10 年居多,有 10 人,佔 66.67%;其次是 0~5 年,有 3 位,佔 20%;10 年以上人數最少,
有 2 人,佔 13.33%。
由資料顯示,參與本研究的新住民母親來臺灣居住時間以 6~10 年比 例較高。
九、目前居住地區:
以目前居住地區的分布而言,HI 帅兒樣本以台中市居多,有 14 人,
佔 93.33%;其次彰化縣,有 1 位,佔 6.67%。HN 帅兒樣本也以台中市居 多,有 11 人,佔 73.33%;其次彰化市雲林縣,有 2 位,佔 13.33%;最 少的是彰化縣與南投縣,各有 1 位,各佔 6.67%。
由資料顯示,參與本研究的新住民家庭居住於台中市的樣本數較多。
十、家中使用的語言:
以家中使用的語言的分布而言,HI 帅兒家中使用國語者居多,有 10 個家庭,佔 66.67%;其次是只有使用國、台語語言,有 4 個家庭,佔 26.66
%;家中只使用台語語言的家庭最少,有 1 個家庭,佔 6.67%。HN 帅兒 家中使用國、台語者居多,有 10 個家庭,佔 66.67%;其次是只有使用國 語語言,有 5 個家庭,佔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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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資料顯示,參與本研究的新住民家庭在家裡只使用台語一種語言的 比例較少。
十一、與帅兒交談時使用語言:
與帅兒交談時使用語言的分布而言,HI 帅兒家中皆使用國語與帅兒交 談,佔 100%。HN 帅兒家中使用國、台語與帅兒交談者居多,有 8 個家庭,
佔 53.33%;其次是只使用國語,有 7 個家庭,佔 46.67%。
由資料顯示,參與本研究的新住民家庭與帅兒交談時多使用國語或與 國台語併用,不會單用台語一種語言與孩子交談。
十二、帅兒聽力障礙程度:
HI 帅兒皆為雙側聽損,以聽力障礙程度的分布而言,左耳聽損程度以 極重度居多,有 6 人,佔 40%;其次是中度,有 5 人,佔 33.33%;重度 最少,有 4 人,佔 26.67%。右耳聽損以極重度者居多,有 8 人,佔 53.33
HI 帅兒皆為雙側聽損,以聽力障礙程度的分布而言,左耳聽損程度以 極重度居多,有 6 人,佔 40%;其次是中度,有 5 人,佔 33.33%;重度 最少,有 4 人,佔 26.67%。右耳聽損以極重度者居多,有 8 人,佔 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