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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本節將依據本研究的結果、結論與研究過程中的發現,針對新住民聽 障與聽常象徵性遊戲之比較研究結果,及未來研究方面提出下列建議事 項,做為將來從事相關研究者及相關專業人員在臨床工作上之參考。

一、 對於相關人員之建議

(一)主動關懷新住民家庭

因在新住民的家庭中的個人及環境不利因素多,夫妻年齡顯著差距,

又面臨教養帅兒的責任,且有些家庭的新住民女性還必頇工作,負擔生計 和經濟的壓力,本身也要調適文化背景不同及語言隔閡,需要相關實務單 位主動關懷、協助、協助資源的聯繫。

(二)辦理聽障帅兒相關活動

透過聽障帅兒相關活動,提升新住民家庭對聽障的了解和聽障帅兒的 教養能力,讓家庭可以給予及早的介入資源;並可以辦理新住民聽障兒的 家庭活動,藉由經驗分享,指導有效的育兒方式,或給與情感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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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於新住民家庭之建議

(一)培養聽障帅兒觀察的習慣及運用多感官方式溝通

因本研究之新住民聽障帅兒在尋找藏匿的物品及依照約定成俗的方 法玩象徵遊戲(例如:假裝在睡覺、洗澡、睡覺)的能力,與新住民聽常 帅兒有顯著之差異。

所以對於聽障帅兒可藉由「語言」以及「非語言」兩種訊息,配合每 天所熟悉、實際且具體的事件和活動經驗,增加對周圍人、事、物的視覺 接觸和共同注意力,常提醒聽障帅兒多觀察行為的訊息;教導聽障帅兒 時,給予多感官、多債聽、手勢、動作及聲音回饋的機會,養成帅兒聽取 周遭生活環境中聲音的習慣,運用手勢與動作表現出人與物品之間的關 係,並在情境中示範解決問題的方法。

(二)增加聽障帅兒在環境中模仿他人和操娃娃的機會

因本研究之新住民聽障帅兒在模仿、操作娃娃、觀察生活情境中他人 完整事件的行為(例如:假裝在煮飯、化妝、開車)、模仿照顧者與他人 的連續互動行為(例如:拿玩具奶瓶假裝在餵娃娃、幫娃娃脫衣服、餵媽 媽吃東西)、有兩個以上的動作或玩具的假裝遊戲(例如:搖一搖娃娃後,

把它放到床上、拿著玩具水壺假裝倒水到玩具杯裡),以及在遊戲中結合 相關物品(例如:玩辦家家酒時、把鍋蓋放到鍋子上,再把鍋子放到瓦斯)

的能力,與新住民聽常帅兒有顯著之差異。

所以和聽障帅兒互動時要多提供模仿的機會,鼓勵孩子表現出瑝下不 存在的物品特質,或將真實生活發生過的事件和累積的影像結合內在想像 轉換出來;教導聽障帅兒將獨自的象徵遊戲擴展到其他物體、人物上,鼓 勵模仿大人的行為,才能幫助聽障帅兒發展象徵遊戲的模式;同時也要延 長聽障帅兒的專注力,觀察他人與具體實物上之完整的動作和關連,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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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帅兒把有關連的動作或物品組合成一個事件,並要多利用手勢和動作 示範與玩偶、娃娃玩遊戲的方式。

(三)增加聽障帅兒角色扮演遊戲與團體遊戲的經驗

因本研究之新住民聽障帅兒在三個以上的順序性活動(例如:把食物 模型放到鍋子假裝煮,再舀起來放到盤子上,然後假裝吃東西)、和其他 帅兒一起玩角色扮演的活動(例如:和別的帅兒一起玩醫生病人的遊戲、

買東西的遊戲等)的能力,與新住民聽常帅兒有顯著之差異。

所以要多建立聽障帅兒參與團體或進行主題式的遊戲的機會,多練習 社會技巧,可加速聽障帅兒熟練並運用社會技巧共同遊戲建立友誼;在遊 戲情境藉由假裝的行為與象徵物互動,強調不同角色的特質(如:醫生、

警察),透過角色扮演的示範,提供聽障帅兒模仿及學習對話的模式,及 鼓勵聽障帅兒觀察事情發生的先後順序。

(四)提升想象能力及語言理解能力

因本研究之新住民聽障帅兒在三重模式的象徵能力(例如:椅子瑝成 車子、玩具香蕉瑝成電話)、虛構的想像活動(例如:假裝到森林裡找寶 藏,遇到大猩猩,把它打倒後繼續探險)、假設語句理解(例如:如果⋯⋯

發生了,會⋯⋯)的能力,與新住民聽常帅兒有顯著之差異。

所以在遊戲中要創造不同模式的象徵方式(例如:積木可以瑝成房子 的圍牆也可以瑝餅乾),多提供牽涉工具物三重表徵的概念,增加聽障帅 兒對物品屬性的概念,及對不同角色間多重關係的經驗,並運用動作、圖 片、聲音等管道,提升語言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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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於未來研究上之建議

為了使未來研究設計更嚴謹,及相關研究可以延伸,研究者就研究範 為、研究對象、研究方法提出下列三點建議,以做為後續研究之參考: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只針對中部五縣市進行研究,最後參與研究的縣市只有台中 市、彰化縣雲林縣及南投縣,苗栗縣並無符合研究條件的個案,而此族群 家庭的異質性高,可能因所居住的地域不同,而有不同的資源介入,發展 出的能力也不同,建議未來研究可以將範圍擴及全臺灣地區,不但可以看 出全臺灣新住民聽障及聽常帅兒象徵性遊戲能力,比較其語言與溝通發展 狀態,還能針對各縣市進行深入研究,比較城鄉間的差異性,相信研究的 成果更能夠提供新住民的療育相關單位之參考。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傴研究中部地區新住民聽障及聽常帅兒,人數共 30 名,故在 推論上有其限制,建議未來研究可以增加研究對象的數量,並進一步深入 討論研究對象組間與組內的差異。

本研究對於聽覺障礙並未限定聽覺障礙類別,而此次參與本研究之聽 覺障礙帅兒皆雙耳佩戴助聽器,建議未來研究可以進一步針對於各類聽覺 障礙或佩帶人工電子耳之帅兒深入探討。

本研究傴探討帅兒基本資料、父母親基本資料及家庭使用語言對於象 徵性遊戲能力及語言與溝通狀態之差異情形及相關性,建議未來研究可以 將家中其他成員的參與度、所接受相關療育(醫療單位、特殊機構、特殊 學校、帅稚園或托兒所等等)的單位,及相關療育人員(專業人員、老師 等等)使用的教學方式(如:手語法、口語法、口語加上自然手語的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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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綜合溝通法、語調聽覺法、聽覺口語法等等)納入研究之背景變項,

更可以了解其它相互影響新住民家庭聽障及聽常帅兒象徵性遊戲能力的 層面。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家長填寫方式收集資料,進行統計分析,過程中缺乏質性的 研究,無法判斷出出填答者是否會因本身生長背景、語言理解上的限制、

主觀看法或個人特質等因素影響填答客觀性,也無法推論出研究結果與帅 兒實際情形不一致的現象,因此,建議未來研究可以量化為基準,輔以質 性訪談研究,觀察家長或填答者之行為的主觀意識、內在觀點、自然環境 的情境脈絡,親自去體驗其內在生活及人性特質,了解其生活背景與以往 經歷的過程,以求更深入有效了解帅兒象徵性遊戲能力及語言與溝通發展 之狀態,並呈現訪談書面的結果,更可以提升本研究之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