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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永續校園國民小學補助案例之鄰近社區為研究基地,並以 社區內十八歲以上成人為研究樣本,以立意便利抽樣方式進行量表施測。

一、研究母群體

本研究之問卷調查對象主要以近五年(91 年-95 年)在教育部「永續校 園」補助案例為調查母群體,包括「永續校園局部改造案例-個別案」、「永 續校園局部改造案例-整合案」、「獎勵案」、「推廣案」及「永續大學」,

共計 521 所,刪去每年度重覆與國、高中及大學案例,僅保留國民小學 案例,共計 274 所小學,並透過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所架設之「臺灣 社區通」網站交叉比對每所小學鄰近社區之資料,做為樣本母群體,統 計結果如表 8。

表 8 本研究母群體之各縣市統計表

縣市 所數 縣市 所數

基隆市 6 彰化縣 16

台北縣市 25 南投縣 12

桃園縣 12 雲林縣 11

新竹縣市 11 嘉義縣市 11

苗栗縣 7 台南縣市 50

宜蘭縣 22 高雄縣市 21

花蓮縣 14 屏東縣 14

台中縣市 7 澎湖縣(離島地區) 3

台東縣 18 總計 274

本 研 究 整 理

二、樣本規模與抽樣方法 (一)樣本規模

就本研究需執行因素分析而言,學者邱皓政(2002)指出,如果研 究的母群體有相當的同質性,變項數目不多,樣本可以介於 100 到 200 之間。Bentler 和 Chou(1987)則建議,如果變項符合常態分配,

每個變項 5 個樣本也是足夠的,其他形式的分配,每個變項 10 個樣 本就足夠(引自黃芳銘,2004);本研究參考 Bentler 和 Chou 的建議,

量表共設計 16 個變項,因此有效問卷數量將不得低於 160 份。惟考

慮回收率與廢卷等可能的樣本缺失,正式樣本預計發放 350 份,以 提高問卷回收率及有效問卷率。

(二)抽樣方法 1.預試樣本

進行正式量表發放前,進行一次小規模的量表預試,以求得 初步的信、效度。本研究自母群體中立意抽樣 30 所小學,委請 該校負責人以便利抽樣方式發放量表,共計發出 356 份,回收進 行結果分析後,對於題意不清、問題不適切以及填答困難之題項 進行修正或刪除。

2.正式樣本

扣除母群體預試樣本 30 所小學後,餘 244 處基地,將每個 基地按縣市分類,共 16 個縣市分區,編製亂數表將母群體樣本 編號,選取尾數為 5 的倍數為抽樣對象,為提高量表回收率,研 究者逐一致電拜訪社區,詢問是否願意協助填寫量表,在電話無 人接聽、不方便協助等情形下,則延後 1 號取樣,共抽取出 44 個基地,依各個社區聯絡人建議發放 15-20 份不等之問卷,再以 便利抽樣發放給當地社區居民,總計發放共 771 份問卷,正式問 卷發放社區數及份數結果如表 9。

表 9 正式問卷發放社區數及份數

發放基地數 發放份數

基隆縣市 2 30

台北縣市 3 57

屏東縣市 2 38

桃園縣市 2 35

新竹縣市 2 30

苗栗縣市 2 38

台中縣市 2 35

南投縣市 5 89

彰化縣市 4 80

雲林縣市 4 68

台南縣市 5 72

高雄縣市 2 60

台東縣市 2 29

花蓮縣市 2 30

宜蘭縣市 2 38

嘉義縣市 3 42

總計 44 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