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社區發展與營造

本章節藉由回顧社區發展與營造之背景,探討過去與現在社區工作 的差異性及目前社區所面臨到的困境,並強調社區持續發展的重要性。

一、社區發展與營造之背景

聯合國成立於 1948 年,以維護世界和平及協助二次大戰後世界經濟 復興為目標。1951 年,聯合國經社理事會(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通過議案,企圖運用社區組織工作中的社區福利中心

(Community Welfare Center)作為推動全球經濟社會建設的基本途徑,

並要求聯合國秘書長對此一中心目標及工作方式作一調查,而後定案。

經調查結果,認為推動全面性的地區建設,必須由政府機構與民間團體 通力合作,始克有濟。於是乃擴大前議,加入許多國家在民眾教育、農 業推廣及鄉村建設之經驗,另以「社區發展」(Community Development)

一詞,作為此一工作方式之命名(徐震,2004)。

聯合國將「社區發展」一詞界定為「一種過程,由人民以自己的努 力與政府當局聯合一致,去改善社區的經濟、社會、文化環境,把社區 與整個國家的生活合為一體,俾其對國家的進步克盡其最大的貢獻。」

(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1956)。

而徐震(2004)釐清與分析臺灣對於「社區發展」與「社區營造」兩名 詞,在臺灣應用上的時代背景與連帶關係;臺灣在 1960 年代仍然是一個 農業社會。當時政府正全力推行「三七五減租」,實施「耕者有其田」,

並由農復會提供農業技術援助,及在臺北之木柵、桃園之龍潭、宜蘭之 礁溪三地區試行「基層民生建設」工作,以改善農民生活。此期間臺灣 省政府乃建議中央將「基層民生建設」工作改由臺灣省政府自行主辦。

然於 1965 年,行政院頒布「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將「社區發展」

列為社會福利措施七大要項之一。並以「社區發展」一詞,取代當時之

「基層民生建設」,並歸於社政單位主其事,此為臺灣引進「社區發展」

工作之開始。進入工業社會後,社區發展工作亦隨之進入都市型態之社 區福利模式,使臺灣今日的「社區發展」一詞,已非聯合國「社區發展」

的原意,而是歐美國家早期的濟貧工作,以動員社區的內外資源為社區 中的弱勢群體服務而已。換言之,今日臺灣的「社區發展」一詞,只是 採用聯合國「社區發展」之「名」,而行歐美國家「社區組織」之「實」。

而「社區營造」一詞的引進與界說,先是李前總統登輝先生於 1994 年,在臺灣市社區文化巡禮活動中致詞,以「創造新的人與新的社會」

為題,提出「社區意識就是生命共同體的意義」(李登輝,1995)。1994 年,行政院文建會提出「社區總體營造」計畫,透過縣市文化及各種文 化團體與專業團體,直接間接地以推動社區實質環境的改善工作。

我國人類學家陳其南教授在其著《社區總體營造與生活學習》一書 中,指出社區總體營造代表一種思想模式,由中央主導轉為地方主導,

由官方的規範轉為居民的自律,由資源供給者出發的立場轉為由生活者 出發的立場,是「社區共同體」的存在與意識作為前提和標的。藉著社 區居民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凝聚社區意識;經由社區的自主能力,建立 屬於自己的文化特色,也讓社區居民共同經營「產業文化,文化產業」、

「文化事務發展」及其他相關的文化活動。如此,因社區居民的自主參 與,使生活空間獲得美化,生活品質得以提升,文化經濟產業再行甦醒,

原有的地景地貌煥然一新,進而促使社區活力再現,如此全面性、整體 性的規劃與參與社區經營創造的過程,稱之為「社區總體營造」(陳其南,

1996;引自徐震,2004)。

近十年來,台灣一直透過「社區總體營造」來試圖向前邁進,具體 做法,就是在既有社區結構中,經由外來資源協助,透過小規模社區行 動,引發居民社區意識,積極結合社區在地資源,營造社區團隊互助協 力,進而創造出更長久而有效的社區自主行動(行政院,2005)。隨時代 變遷快速,經濟起伏波動,越來越複雜的社會問題,單一的社區工作模 式已無法負荷。因此,現代的社區工作中,各種的社區工作模式將綜合

運用,社區工作也朝向更具計畫、合作、合作、互助、生產及福利服務 性質之全方位社區發展方向前進(詹秀員,2002)。

歸納上述,台灣的社區發展轉變為社區營造,亦是用方法建設社區 轉變成用思考的方式提昇社區品質。換句話說,社區總體營造的目的就 是要激發社區的自主性與自發性,重建一個溫馨有情的居住環境。行動 的策略與方式是要由居民透過社區參與的民主方式,凝聚利害與共的社 區意識,關心社區生活環境,營造社區文化特色,進而重新建立人與人、

人與環境的親密關係(黃煌雄等,2001)。

二、社區的意涵

依據內政部「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第二條「本綱要所稱社區,係指 經鄉(鎮、市、區)社區展主管機關劃定,供為依法設立社區發展協會,

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組織與活動區域。」其所稱之社區必須是在劃定的 區域範圍內,而且要有依法設立的社區組織,範圍較小。

諸多學者則採較為廣泛的觀點,如「社區是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

具有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服務體系的一個人群。」(徐震,1985);「社 區是定住空間的範圍,居民主體、認同、共識、共同體是社群的對象,

自然、產業、設施、空間、活動與居民是社區生命的要 素。」(陳其南,

1995),;「社區的概念包括是一個地理位置、是一種心理互動的團體組 織、是一個包含各單位功能的系統。」(林振春,1993)。

以社區概念而言,其包括五個要素(林振春,1998):

(一)一群居民:居民是社區的主體,其人口特徵表現在社區組合中。

(二)地理空間:即生活空間,包括自然資源與公共設施等。

(三)社會互動:社會互動市居民發展社會網絡的關鍵,也是社區持續 生存的動力。

(四)組織體系:社區是一種組織結構,必然有社會組織運作的現象。

(五)心理情感:居民煙有相當的共識、認同與歸屬,並形成一種心理 依附,進而追求目標。

綜上所述,社區的範圍界定仍難有一套完全適用的定義,但對於某 一群人而言,社區是發展認同感與歸屬感並擁有某些權利和義務的具體

生活範疇。

三、社區與學校之結合

我國民初的鄉村建設運動,其精神便在強調社區發展與社區教育的 並行(千家駒、李紫翔,1937;引自李麗日 1999)。就整體教育功能而言,

各級學校皆有其功能與任務,然而,與社區發展互動最密切者,則以國 民小學與社區的關係最為密切(林清達,1996),又因國民小學和社區接 觸的機會最多也最容易建立彼此的關係,最有利於達到彼此互動的目 的。九年一貫課程於 89 年度正式實施後,學校重新建構立基於社區文化 的上的教育目標與願景。

就李麗日(1999)以社區發展的角度來看「學校社區化、社區學校化」

強調社區發展的本質,應是一種教育的過程,而學校是社區的主要資源 之一,更是社區中最重要的教育文化機構,理當對社區負起教育、推動、

引導之功能。學校提供了居民最佳的學習場所學校中的老師皆是學有專 長的人士;學校中的校長,則常成為地方領袖之一,享有較高的社會地 位,對社區事務不僅具有重大影響力也常能對社區發展的方向與措施提 出建言,特別是鄉村及偏遠地區學校已是社區居民的文化與活動中心。

由於學校與社區的關係日漸密切,尤其在推動「社區總體營造」之 後,有些學校遂自我定位為「社區學校」,透過學校的活動宣導社區總體 營的主旨,闡揚學校與社區關係的密切性(王秀雲,1999),從認識社區 到關懷社區到提出方案服務社區,以延續社區文化的長久發展。

終身學習的社會來臨,學校服務的對象範圍也擴大了,所需之資源 也相對增加;因此,必須與社區互相配合,善用社區資源,共創學習環 境,學校協助社區發展成學習型社區,使社區成為最小的學習單位(朱 元祥,1999)

邱瑜瑾、邱志鵬(1994)即指出,學校可供社區發展的資源共三大類:

(一)人力資源 1.校長 2.教師 3.學生

(二)物力資源

1.校園開放社區民眾遊憩

2.運動器材及運動場所開放供勤眾使用

3.圖書閱覽室供民眾借閱使用,鼓勵社區民眾閱讀風氣,倡導書 香社會為目標。

4.教師開放供社區民眾辦理研習。

5.提供操場、禮堂作為集會場所。

(三)知識資源

1.組織團體的知識:指導如何組織團體。

2.教育性的知識:社區發展是一種教育過程、學校可提供社區教 育所需的知識。

3.人際關係的知識:教育居民理性溝通的人際關係,彼此和諧相 處,合理解決社區衝突。

學校與社區是唇齒相依、互利共生的,為營造一個充滿願景的學校 與社區關係,校長必須加強其專業領導,建立學校與社區的願景,規劃 學校與社區互動的目標與架構,強化與社區溝通的功能,教師也要加強 其專業,強化親師關係與親職教育、提昇教學與輔導功能,參與社區活 動並提供服務(林清達,2003)。

學校資源不再只是學校的私有財,而是公共的財富;其相互關係是 互相交流、互動的,且密不可分的。

四、社區營造之困境與趨勢

楊深耕(2004)指出臺灣地區的社區發展有關的法令或命令,應始於民 國 57 年內政部頒布的「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但社區發展工作綱要雖然 是由內政部執行,但實際上有關社區改造相關的工作,在行政院底下是 有不同的部會在推動,諸如農委會、環保署、經濟部、內政部、衛生署、

經建會、體委會、教育部、文建會等。各部會推動社區相關的活動,主

經建會、體委會、教育部、文建會等。各部會推動社區相關的活動,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