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一、研究對象選取
研究者運用滾雪球抽樣方法取得樣本並作為研究資料,經由社群軟體與康復 之家工作者介紹適合本研究之受訪者。研究者邀請不同機構或是已結案返家生活、
在社區工作之不同類型的思覺失調症康復者,蒐集更多元的訪談內容,以增加資 料之豐富性。故本研究樣本來自社區、康復之家和社區復健中心等,經受訪者本 人同意後,受訪地點多為受訪者居住的康復之家會談室或鄰近的咖啡廳,藉由選 擇隱密與熟悉的環境,給予受訪者較安全的感受。在與受訪者說明訪談大綱(請 見附錄二-訪談大綱)時,進一步評估受訪者能否瞭解其訪談主題並具有自我表 達能力,在建立初步關係後,訪談受訪者對本議題之看法與感受。
二、研究對象之條件
因本研究針對思覺失調症康復者為主要受訪對象,故受訪者需符合以下條 件:
(一)經精神科醫師診斷為思覺失調症,現(曾)在社區生活經驗之思覺失調症 康復者。
(二)思覺失調症康復者已出院,能穩定生活,未有急性症狀,其認知功能與溝 通表達能力適合深度訪談。
(三)曾閱聽無差別殺/傷人事件之新聞或具能理解該事件之思覺失調症康復 者。
(四)受訪者需年滿 20 歲。
三、研究對象基本資料
受訪者因年齡、性別、病程和康復經歷的不同,對主題也會有不同的體會,
故將受訪者依病史、曾經使用過的資源和目前的居住場域進行分類。研究者請受 訪者想出本研究之受訪者暱稱,故受訪者匿名資訊均由受訪者自行提供。
33 為精神康復者回歸社會的「中繼站」(朱淑怡,2007;謝明憲、劉智民,2000) 在政府鼓勵設立精神復健機構後,台灣也興起了康復之家的熱潮,但因負責 人的規定較鬆綁,許多過去在醫院體系工作的專業人員紛紛出走,在社區建立康 復之家,也因為衛生署政策與健保給付的分配不均,導致初期康復之家仍以醫療 模式為延伸的方式經營康復之家,且出現機構分佈不均,多集中在北部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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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區復健中心
社區復健中心透過提供精神康復者日間型的復健活動,像是職業轉銜、社交 技巧、康樂活動、產業訓練、職能治療、心理會談、社區參與和護理衛教等等,
訓練學員能擁有更多技能與機會面對未來回歸社會的生活。由上述提供的服務項 目可知,社區精神復健中心通常較著重於社會功能的社交技巧訓練與職能治療,
而康復之家以居住的需求為主,較強調精神康復者的獨立生活能力。
(三)會所模式
1942 年美國有一群精神科醫師與精神康復者,在出院後思考如何回歸社區 的生活方式時,萌生了一群精神康復者的自助團體,這個自助團體在紐約的曼哈 頓找到一個新的據點,稱為 「紐約活泉之家」,開始了以「會所模式」(clubhouse) 運作的組織;會所模式成立的最大宗旨,以精神康復者為中心的復健哲學與實踐 過程,致力於讓精神康復者回歸社區,克服污名化、依賴、孤立感等阻礙,找尋 人最基本的權利與義務,其中以「工作日」(work-ordered day)最為特別,會所 內工作的設計,強調專業人員與康復者互為夥伴關係,在互相尊重與信任的環境 中建築互助網絡(Anderson,1988)。會所模式成為美國精神社區復健體系裡最具 代表性的模式,擺脫以往以醫療為中心的疾病取向,信任精神康復者的潛能,不 因疾病症狀而剝奪康復者被信任和為自己負責的權益,成為醫療系統外的另類的 復健模式(Beard,1982)。
2004 年伊甸基金會首度引進會所模式的概念,創辦「活泉之家」台灣第一 所精神康復者的會所,興起一股會所模式(club house)的風潮,嘗試以不一樣的 樣貌進行精神社區復健;而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也受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設 立新北市慈芳關懷中心,將會所的精神透過聯誼性活動開始組織社區中的精神康 復者(慈芳,2008)。
表 3-2-4 康復之家、社區復健中心與會所模式的機構設置標準之比較 康復之家 社區復健中心 會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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