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對象

質性研究之重心不在於搜集許多對象的資料,而是在少數對象中搜集 許多資料(高美英譯,2010)。焦點團體不是代表性的樣本,而是能夠對 研究主題貢獻其知識和經驗的一些人,彼此擁有關鍵的共同特質(高美英 譯,2010)。以本研究而言,招募對象的主要共同特質是至少育有 11 至 15 歲青少年兒女、展現對於學習青春期親子性溝通之興趣的父母。

本研究以立意取樣和滾雪球方式招募研究對象。研究者在所任職之愛 盟基金會舉辦的青少年親子教育課程中徵求合適參與者。研究者於最後一 堂青少年親子課程公告焦點團體招募之事,限制條件為需育有國小五年級 至國中九年級的孩子。在親子課程現場回收到 15 份有意願報名之回條。經 調查多數參與者方便時間、確定焦點團體日期後,共有十二名家長報名,

其中八位來自上述之青少年親子課程,剩餘四位由參與者 A 介紹而得知焦 點團體消息。

原本研究者打算針對不同成員舉辦分別二場焦點團體,於是請任職於 新北市某國中輔導室的 A 協助發佈通知,招募該校家長參與焦點團體。然 而家長迴響甚少,無法募集足夠人數。故此,最終僅針對同樣對象舉行二 次焦點團體。

研究者在二次焦點團體當週寄發電子郵件提醒參與者,並提供當次討 論大綱便其思考預備;焦點團體當天再發送簡訊提醒。結果有二位報名者 兩次皆因故未到場,所以兩次焦點團體人數皆為十人;不過團體成員不全 然相同,因參與者 B 只能參加第一次,而參與者 J 只能參加第二次。因此 最後的焦點團體資料其實涵蓋十一人之貢獻。參與者共有八位女性、三位 男性,其中有三對夫妻。

41

二、條件

基於對青少年早期親子性溝通之關注,參與父母至少須育有一位 11 至 15 歲的青少年孩子。另外因本研究旨在探討「學習型家庭」的親子性溝通,

參與者須具備學習型家庭父母之特徵。立意取樣的研究對象展現較明顯的 學習型家庭特質,因他們是從為期五堂的青少年親子教育課程招募而來。

在五堂課中,他們透過影片教學與小組討論學習之主題包括,認識青少年 的特質與需求、親子溝通方式、為青少年定界線、衝突與情緒處理,以及 如何與青少年談論毒品、酒精、性和網路。因此,他們在這套課程中已對 親子性溝通議題有先行認識與學習。至於經滾雪球方式招募到的研究對象 的學習型家庭父母之特徵相比之下較不強烈,不過他們展現出很願意學習 的態度,在 A 一邀約後即答應參加,甚至其中有夫妻聯袂參加。

三、背景介紹

十一位焦點團體參與者之年齡介於 41 至 52 歲之間。多為已婚者(含 三對夫妻),僅有兩位的婚姻狀態分別為離婚和喪偶。成員的教育程度偏 高,大部分為大專院校畢業,其中有兩位具有研究所以上學歷,僅一位為 高中職畢業。在職業方面有教師、服務業者、專業人員和家管。

表 3-2-1 涵蓋參與者之性別、報名管道、孩子年紀和出席焦點團體 情形。除了 F、J 和 G 因 A 介紹而來,其餘父母皆因研究者至前述之課程招 募而來。參與者的孩子多處於青少年期,除了一位媽媽還有 3 歲的孩子。

大部分的人完整參與二次焦點團體討論,唯 C 僅參與第一次而 J 僅參與第 二次焦點團體討論。

42

43

第三節 研究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