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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為了解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教師知覺校 長策略領導行為之現況及不同背景變項教師知覺校長策略領導行為之差 異情形,係以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之公立國民小學合格教師 為調查問卷填答的對象。

本節共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為問卷調查之預試樣本;第二部份為正 式問卷調查之樣本;第三部分為正式問卷回收結果。

壹、問卷調查之預試樣本

本研究之預試樣本對象為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公立國民 小學現任合格(不含 94 學年度新成立之學校)教師。首先,將台中市、台 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依照學校規模大小分成 12 班(含)以下、

13-24 班、25 班(含)以上三類,依據各縣市的學校數比例分配,再依據不 同學校規模所佔的比例分配樣本數後,採取分層隨機抽樣來選取預試學校 樣本,每一所預試樣本學校再依學校教師比例決定教師樣本數,共選取預 試問卷研究樣本數 200 人。研究者委請預試樣本學校的主任幫忙發放及回 收問卷,預試問卷調查於九十四年五月進行。預試樣本分配情形如表 3-1、

各縣市不同規模的樣本學校數量如表 3-2、各縣市不同規模的預試學校數 量如表 3-3,資料如下:

表 3-1 預試樣本分配情形

表 3-3 各縣市不同規模的預試學校數量

學校規模 台中市 台中縣 彰化縣 南投縣 合計

12班(含)以下 1 4 5 6 16(45.71%)

13-24班 1 2 3 2 8(22.86%)

25班(含)以上 2 4 3 2 11(31.42%)

合計 4 10 11 10 35(100 %)

由以上統計分析可知,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學 校規模在 12 班(含)以下者,佔學校總數的 45.47%,13-24 班者佔學校總 數的 20.70%,25 班(含)以上者佔學校總數的 33.83%。而本研究預試之學 校樣本,學校規模在 12 班(含)以下者,佔預試學校總數的 45.71%,13-24 班者佔預試學校總數的 22.86%,25 班(含)以上者佔預試學校總數的 31.42%。因此由學校規模來判斷,預試各學校規模之比例與實際台中市、

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學校規模所佔的比例相差不多,可以判 別預試的樣本應具有代表性。

貳、正式問卷調查之樣本

研究者依據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學校規模比例 分配樣本數後,扣除預試問卷樣本學校後,隨機抽取 102 所學校,共 600 位教師作為正式問卷調查研究樣本對象。

本研究採分層隨機抽樣(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方式,依台中 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公立國民小學學校數及各學校規模之比例抽 取樣本。將學校規模以班級數做為分層抽樣的方式,分為 12 班(含)以下、

13-24 班、25 班(含)以上三類。分層後界定各層比例,隨機抽取 12 班(含)

以下學校 46 所、13-24 班學校 23 所、25 班(含)以上學校 33 所,共計

表 3-5 各縣市不同規模的樣本學校數量

學校規模 台中市 台中縣 彰化縣 南投縣 合計 12班(含)以下 4 55 78 109 246(45.47 %)

13-24班 6 37 49 20 112(20.70 %)

25班(含)以上 50 69 44 20 183(33.83 %)

合計 60 161 171 149 541(100 %)

表 3-6 各縣市不同規模的正式問卷學校數量

學校規模 台中市 台中縣 彰化縣 南投縣 合計 12班(含)以下 1 12 15 18 46(45.10%)

13-24班 2 6 9 6 23(22.55 %)

25班(含)以上 6 12 9 6 33(32.35%)

合計 9 30 33 30 102(100 %)

由以上統計分析可知,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學 校規模在 12 班(含)以下者,佔學校總數的 45.47 %,13-24 班者佔學校總 數的 20.70%,25 班(含)以上者佔學校總數的 33.83%。而本研究正式施測 之學校樣本數,學校規模在 12 班(含)以下者,佔學校總數的 45.10%,13-24 班者佔學校總數的 22.55%,25 班(含)以上者佔學校總數的 32.35%。因此 由學校規模來判斷,正式問卷學校規模之比例與實際台中市、台中縣、彰 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學校規模所佔的比例相差不多,可以判別正式問卷 的樣本具有代表性。

參、正式問卷回收處理

一、正式問卷回收

本研究共發出 600 份問卷,由抽樣學校之主任、組長、級任教師、科 任教師填答後回收,實際回收問卷 424 份,再檢查寄回問卷之填答情形後,

凡填答不完整者有 2 份予以刪除,總計回收有效問卷為 422 份,佔總樣本 數的 70.3 %,之後將有效樣本資料鍵入電腦中,以方便資料進行處理,表 3-7 顯示正式問卷寄發與回收情形。

表 3-7 正式問卷寄發與回收情形

縣市別 正式問卷樣本數 有效樣本數 回收百分比

台中市 66 55 83.3%

台中縣 177 123 69.5%

彰化縣 189 118 62.4%

南投縣 168 126 75.0%

合計 600 422 70.3%

二、樣本資料分析

為進一步了解有效問卷填答者的基本資料情形,茲將本研究正式問卷 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以「次數分配」及「百分比統計」的方法計算分配情 形如下表。

表 3-8 樣本資料分析統計表

2.30-39 歲 208 49.29%

3.40-49 歲 86 20.38%

3.11-20 年 135 31.99%

四、服務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