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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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環境設備創新效能:係指學校能因應教育發展需要,規劃設計出 創意的校園環境,及提供妥善的教學環境設施,進而營造優質的 學校情境,以達到提升教師教學效能與學生學習成就。
5. 資源運用創新效能:係指學校能運用新思維與新技術,建立社區 與學校良好的關係,並引入社區與家長資源,以改善學生學習環 境,提升辦學績效。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節為研究對象與抽樣方法之陳述,將依循研究目的與研究架構,界 定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以及選定抽出樣本參加問卷作答的方式。第一部分 為研究對象,第二部分為抽樣方法,茲於下陳述。
壹、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教師為對象,研究母群體以教育部統 計處公佈的99 學年度臺北市國民小學名錄(教育部統計處,無日期),在 扣除國立、私立小學後共計141 所學校。研究者顧及樣本代表性,預計抽 取母群體一半以上的校數作為研究樣本,之後再以多階段抽樣法:第一階 段採分層隨機抽樣,依照學校規模、學校地區抽取樣本學校;第二階段採 立意抽樣,從樣本學校中抽取適合的教師進行問卷施測。
貳、抽樣方法
一、 第一階段:分層隨機抽樣
本研究先採分層隨機抽樣法,依母群各校規模分成「12 班以下」、「13 至36 班」、「37 至 60 班」、「61 班以上」共四層,分層原則依據有二:1.
以全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每校班級平均數為分層中間值(全臺北市國民小 學總班級數5428 班,除以 141 間學校,平均數為每校 38 班,後微調至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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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二階段:立意抽樣
本研究以教師為研究對象,依立意抽樣法,每校抽取部分「行政人員」
以及「導師」,以利數據統計的全面性。而每校抽樣數量則依不同學校規 模抽取適合數量的教師,以增進各校問卷填答意願及回收率。以規模在12 班以下的學校為例,每校共抽取6 人作為教師代表,分別為行政人員 3 位
(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導師3 位(一、三、五年級導師各 1 位);規模在13 至 36 班的學校,每校共抽取 10 人作為教師代表,分別為 行政人員4 位(教務主任、學務主任、教學組長、資訊組長)、導師 6 位
(一、三、五年級導師各2 位);規模在 37 至 60 班的學校,每校共抽取 14 人作為教師代表,分別為行政人員 5 位(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 任、教學組長、資訊組長)、導師9 位(一、三、五年級導師各 3 位);規 模在61 班以上的學校,每校共抽取 18 人作為教師代表,分別為行政人員 6 位(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教學組長、資訊組長、訓育組長)、
導師12 位(一、三、五年級導師各 4 位)。總計 76 間學校共要發出 912 份問卷。問卷填寫人員及數量分配如表3-2。
表3-2
問卷填寫人員及數量分配表
類別 職稱 12班以下 13至36班 37至60班 61班以上
教務主任 1 1 1 1
學務主任 1 1 1 1
總務主任 1 - 1 1 教學組長 - 1 1 1 資訊組長 - 1 1 1 行政人員
訓育組長 - - - 1
一年級導師 1 2 3 4
三年級導師 1 2 3 4
導師
五年級導師 1 2 3 4
每校樣本數 6 10 14 18
分層校數 7 35 23 11
分層樣本數 42 350 322 198
總計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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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歲佔 42.8%,而 51 歲以上則佔 8.3%;學歷方面,師專或師範畢業佔 12.7%、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師資班)畢業佔 14.3%、師大、師院、一般大 學教育系大學部畢業佔31.3%,研究所以上畢業(含四十學分班)則為 41.8%;服務年資方面,5 年以下佔 8.2%、6 至 15 年佔 44.2%、16 至 25 年佔33.7%,而 26 年以上佔 13.9%;擔任職務方面,主任佔 19.6%、組長
(或副組長)佔16.1%、教師則佔 64.4%;學校規模方面,12 班以下之學 校教師佔4.8%、13 至 36 班之教師佔 39.1%、37 至 60 班之教師佔 33.6%,
而61 班以上之教師佔 22.5%;學校地區方面,北投、士林區教師佔22.5%、 大同、中山區教師佔17.4%、松山、信義區教師佔12.7%、內湖、南港區教師佔 12.7%、中正、萬華區教師佔13.0%、而大安、文山區則教師佔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