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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對象與訪談設計

一、 研究對象:高雄市私立幼兒園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條,幼兒園係指對幼兒提供教育及照 顧服務(以下簡稱教保服務)之機構。幼兒園所稱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 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幼兒園及 其分班之設施設備,須依《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民 101 年》

之規定外,並應符合建築、消防及衛生等相關法規之規定。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 及第 9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鄉(鎮、

市)、學校、法人、團體及個人興辦之幼兒園,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許可設立之機構;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委託公益性質法人或由公 益性質法人申請經核准興辦非營利幼兒園,皆屬本研究所指之私立幼兒園」

(全國法規資料庫,2014)

幼兒園教保服務應以幼兒為主體,遵行幼兒本位精神,秉持性別、族 群、文化平等、教保並重及尊重家長之原則辦理。幼照法第 7 條揭示:推 動與促進幼兒教保服務工作發展為政府、社會、家庭、幼兒園及教保服務 人員共同之責任。

二、 訪談對象: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

本研究參與訪談的教保服務人員共有十五位。所謂教保服務人員,係 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第二條第四款所定在幼兒園服務 支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全國法規資料庫,106,第一章第三 條)。而為規範教保服務人員之培育、資格、權益、管理及申訴與爭議處理 等事項,為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專業地位,特制定幼照法。其主管機關:在

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以及在縣(市)則為縣(市)政 府。且依據幼照法第15 條規定,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 從事教保服務。

1、幼兒園園長:應具備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且在幼兒園擔任教師、

教保員,或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之負責人,並實際 服務滿五年以上。近年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設有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 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之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及格者,亦可向當地教育局 核備成為園長。

2、教師:依據幼照法第 20 條規定,幼兒園教師應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取得 幼兒園教師資格。而幼兒園教師資格之取得,採職前培育及在職進修方 式為之。而幼兒園教師培育及資格之取得,乃依師資培育規定辦理。目 前國內大學設有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系,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

得依師資培育法及相關規定,申請認定為師資培育相關學系,培育幼兒 園教師。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設有幼兒教育、幼兒保 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輔系、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教保相關科 系)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者,於師資培育法所定師資培育之大學(以 下簡稱師資培育之大學)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中教保專業課程 以外之教育專業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後,具參加幼兒園 教師資格檢定之資格,完成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者,並通過教師資格檢定 考試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3、教保員: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 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具備國外專科以 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

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者,得以擔任幼 兒園教保員。

4、助理教保員:修畢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科之課程,並 取得畢業證書。

本研究以全國教保資訊網(2018)所收集之高雄市立案之私立幼兒園 名單為研究對象,採用深度訪談法進行資料蒐集。研究者藉由長時間的訪 談,讓受訪者深入談出問題核心,藉由對事件的描述,使問題不經意浮現。

透過究者相關管理經驗與文獻探討,以深度訪談法中的半結構訪談法進行 資料蒐集。

參與研究的教保服務人員總共有十人,皆為女性工作者;幼兒園主管 則有五位,三位園長以及兩位主任,亦皆為女性。並非刻意挑選女性工作 者參與研究;在台灣,從事幼兒教保服務工作,鮮少有男性教保服務人員,

因而這次的樣本,全為女性人員。研究方法採用半結構式訪談以及群體訪 談,也因此有較多機會與受訪者延續問題,更深入探討,訪談時間即略為 延長。個案 A02、A03、A04,三位教保服務人員是同園所的同事,也是私 底下感情很好的夥伴;A05 及 A06 曾在同園所一起工作;而 A08 與 A09 則 曾是相互搭班的同事關係。主管的部分,B02、B03、B04 是一起工作超過 20 年的同事,私下也是感情很好的朋友。十五位參與訪談的對象,平均受 訪時間約 50 分鐘至一個小時。

三、 訪談大綱

1、邀請函:

訪談之前,先以電話與個案聯繫,確認受訪者意願與時間、地點,同 時以電子郵件寄出訪談邀請函與訪談大綱。邀請函的內容主要有研究目的、

訪談的方式,以及過程中之相關事項,最後簡述感謝之意。

表 3- 1 訪談邀請函

邀 請 函

敬啟者您好:

我是國立高雄大學亞太工商管理所二年級的研究生鄧筱蓉,目前正在 楊詠凱博士的指導下進行我的個人碩士論文研究。我的研究題目是「員工離 職對組織現況之影響-以高雄市私立幼兒園為例」,主要的目的是想瞭解員 工離職對於在職員工離職傾向的影響,以及探討員工離職對於在職人員之 工作態度及凝聚力是否有顯著影響?希望能對目前私立幼兒園的經營與管 理上找出因應之道,提供幼教現場正面的幫助與方法,避免不力因素衝擊,

導致人力資源流失。

因您擁有豐富的幼教經驗及人生歷練,符合本研究之條件,故希望您能 提供個人論點與經驗,協助參與本研究。

本研究採去深度訪談法,訪談時間預計一個小時左右,同時為便於資料 的整理與分析,將於訪談過程中全程錄音。訪問過程將全程錄音,所有訪談 過程的錄音檔案,將謄為逐字稿做為內容分析之用,所有的錄音檔案以及問 卷資料僅作為研究之用,並在研究報告完成後銷毀,論文撰寫的過程中,您 所有可能被辨認出身分的個人資料,亦將以匿名的方式呈現之,以維護研究 倫理與保障您的個人權益。

誠摯邀請您的參與,您的參與對於本研究及幼兒園經營與管理上有莫 大的意義。若對於研究有任何疑問,也歡迎您與研究者聯絡,我的聯絡方式 為 E-mail:[email protected],手機號碼為:0937-316657,期待您的協 助。

祝 平安順心

國立高雄大學亞太工商管理學系 研究生 鄧筱蓉 敬邀

2、訪談大綱:

為了深入了解員工離職對組織現況的影響,以及其工作態度與凝聚 力是否會隨之影響。本研究採較開放之訪談大綱進行訪談,制定訪談大 綱如表 3-2 所示。訪談題目偏向清楚易懂,以利研究者進行訪談時能簡 明扼要地系統化整理,再者開放式問題更利於引導其訪談內容,使訪談 的過程能更具彈性與多元性。訪談對象為園內主管以及教保服務人員,

因此訪談大綱更細分為兩種版本。分別針對教保服務人員的觀點,以及 主管的思維著手。

表 3- 2 訪談大綱(教保服務人員)

訪 談 大 綱

一、 個人背景資料

二、 簡介個人工作職掌或工作內容

三、 您目前工作的園所中,同事離職的大概原因是甚麼?離職人員的資歷大 概幾年?

四、 看到同事離職,您的想法是甚麼?

五、 同事離職後,對您有沒有甚麼影響?

六、 您覺得您們的互動性如何?

七、 您會想離職嗎?倘若是,想離職的原因是甚麼?

表 3- 3 訪談大綱(行政主管)

訪 談 大 綱

一、個人背景資料

二、簡介個人工作職掌或工作內容

三、您目前工作的園所中,同事離職的大概原因是甚麼?離職人員的資歷大 概幾年?

四、您覺得您們的互動性如何?

五、看到員工離職,您的想法是甚麼?

六、從您的管理經驗中,員工離職通常會對在職員工造成甚麼影響?為甚 麼?

七、就您的觀察與經驗而言,離職員工對留任員工造成的影響大概會有多久 的時間?

八、您覺得在職員工為甚麼會受到離職員工的影響?

九、您們有採取甚麼措施嗎?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