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資料蒐集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1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資料蒐集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母體為台灣高科技產業,參考行政院經建會與經濟部對高 科技產業的定義,以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根據製造業技術密集度與中華民國 行業標準分類10,將高科技產業區分為電子科技業(包含了半導體工業、電腦及 週邊設備製造業、通訊工業、光電工業)、數位內容及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機 密機械、生物科技與特用化學藥品與製藥工業等五大類。
高科技產業屬於高知識技術發展之產業,與傳統製造業有許多相異之處,台 灣的高科技產業具成本優勢、體系完整、分工細密、產業群聚明顯、資金與知識 密集的等特性(陳海鳴、李允中,2008),本研究歸納出高科技產業之特徵有以下 幾點:
(1)屬於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之產業,進入門檻與障礙高。
(2)產品競爭激烈、顧客需求多變,外部環境變化大且快速。
(3)技術與市場變革迅速,產品生命週期短。
(4)重視研發與創新。
(5)技術層次高,產品製程繁複。
(6)產品品質須符合高精密度與信賴度。
(7)具知識經濟產業特性,產品附加價值高。
(8)專業化分工生產,跨國性企業經營程度高,國際貿易往來密切。
(9)高科技產業以人才為本,重視科技人才的掌握、人才培育與管理,並 受惠於高等教育的普及。
10行政院主計處編印(2011),《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 9 次修訂)》,頁 83-100。高科技產業 屬 C 大類(製造業)中的 26(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中類、27 中類(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 製造業)、28 中類(電力設備製造業)與 29 中類(機械設備製造業)。
‧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4
所(含)以上等三類,結果顯示研究所(含)以上者佔多數,共計 169 人,佔樣 本之 69.5%;大專院校者有 74 人,佔樣本之 30.5%。
(五)公司類別
本研究之樣本資料中的公司類別共分為電子科技業、數位內容及電腦系統設 計服務業、機密機械業、生物科技業與特用化學藥品及製藥工業等五大類,其中 電子科技業範圍較廣,涵蓋了半導體工業、電腦及週邊設備製造業、通訊工業及 光電工業,亦為本研究樣本資料中的大宗,共計 140 人,佔樣本之 57.6%;其次 為數位內容及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有 50 人,佔樣本之 20.6%;機密機械業 23 人,佔樣本之 9.5%;生物科技業 18 人,佔樣本之 7.4%;特用化學藥品及製藥 工業 12 人,佔樣本之 4.9%。
(六)所屬部門
本研究之樣本資料中,所屬部門樣本分佈平均,屬產品研發者,佔樣本之 32.5%;屬軟體研發者,佔樣本之 29.2%;屬技術研發者,佔樣本之 25.9%;屬 硬體研發者,佔樣本之 12.3%。
(七)工作年資
本研究之樣本資料中,工作年資多分佈於 10 年以下,其中 1-3 年者,共計 90 人,佔樣本之 37%;其次 1 年以內者有 88 人,佔樣本之 36.2%;3-10 年者 60 人,佔樣本之 24.7%;大於 10 年以上者為少數,佔樣本之 2.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5